網廬漫墨全文
關燈
小
中
大
,雖為乞兒,雖傭奴,颠倒夢幻,滋人物議,然亦大丈夫不得于時者之所為也。
寅家起屠賈,輕财好施,此其俠也。
年長于衡山,而傾服其品,此其謙也。
以寅其才,使稍稍貶節,何患無人奧援,出入朱紫,“閑來寫幅青山賣,不使人間作孽錢”,此其介也。
若夫逆料宸濠之叛,佯狂卻聘,得聖賢歸潔其身之義,古之隐士,且有愧之。
其生平造誼,可謂卓絕千古,淵明而後當為第一人。
而輕薄者乃群起效之,不幾令四百年前之名士屈煞。
果報之說,既疑似迷信,而主宰之者,且有時或爽,箴風規俗,理無取焉。
以予觀之,善人獲福,氵?者構禍,當為一定之理。
其有修德而不獲報,與行不義而不自斃者,必其善之不誠,而惡之未貫耳。
苟不然,則範圍人心,維持風俗,抑亦何賴乎?餘友自保定來,為予道故事一則,頗耐人尋味。
嗟乎,拾金不昧,天壤曾有幾人?善人是富,經典垂為名訓。
爰筆述之,以告世之務善者。
餘友自滄州旋保定。
道出河間,時驚沙夕起,金烏西沉,倦鳥歸林,炊煙籠樹,乃叩農莊而投宿焉。
行李既息,出莊眺覽,遙見荒煙中隐約之古墓,墓周圍有松樹八株,大可數抱,郁乎蒼蒼,宛若張蓋者然。
心甚異之,奔其前,撫視墓碣,仿佛有義士二字,而姓氏已不可辨識。
蓋天色漸昏黑色,既回莊,詢之旅主人,主人告曰,此有明義士之冢也,不谂何年代,何姓名。
相傳義士在生之日,開張旅舍,生涯頗不惡。
東西南北,萬商雲集,客之投止者晨夕如穿梭。
一日,有一客匆匆出門去,掃其卧榻,于塵埃中得布縛一囊,啟視之,貯白金五百。
義士自忖曰:“是必行客之所遺也,吾其秘藏之,以待其來索。
”并檢布囊之記号,及白金整數,一一登記之,人莫之知也。
越年餘,有客莅止,入夜哭不已,義士駭而問之,客曰:“我某省之布商夥也,客歲将闌,倉卒之間,擁三千金馳回鄉裡,比及點交主人,則失其五百。
主人怒我不慎,自思無以對,乃變産以償之,不足則質其妻孥,又不足,願效力五載,主人素信我,亦憐而允之。
今歲又将闌矣,回憶往事,此餘之所以悲也。
”義士曰:“銀有囊否?”客曰:“有。
”曰:“有記号否?”客曰:“有。
”曰:“銀數若幹?”客曰:“五百。
”曰:“是整是零?”客曰:“整寶一枚。
”義士聞至此,笑容謂客曰:“然則客毋悲,原物猶在也,待予取來,請客驗收之。
”客見囊金如故,驚詫不已,意若曰:“天下安有此拾金不昧者?”載欣載拜,願以半數為壽。
義士曰:“客所為,是污我也。
”乃拜謝而去。
去數日,其主人偕來,願結識義士,曰:“我閱人多矣,從未見有寒儉士,而五百金不足以動其心者,願兄事義士,請言所欲焉。
”義士笑曰:“予年老無兒,多金何為?縱天意富我,且願卻之。
足下幸毋枉勞心也。
”商主曰:“敬聞命矣。
”遂拜辭,遍覓女子溫厚端莊者,以重價鬻之,載以贈義士,且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此區區非敢言報,将以綿善入之後也。
”義士之妻亦諄諄勸留,義士不得已,乃納之,連舉丈夫子,七旬而有八男,俱敏于誦讀,先後登進士,義士夫婦蓋猶及親見之也。
年九十餘,以上壽終。
适商主之子過其墓,欲表頌德之意,乃購異松八株,植于墓之左右,至于今三百餘年,而松木有盛而無衰也。
或曰有神物護之,故采樵者不敢弄斧雲。
由是言之,天道之福善,固如是夫。
書社興讒,薏苡召謗,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理固不爽也。
《野獲編》載給事中戴鳳翔疏參海忠介雲:為南京卿寺時,妻妾相争,二人同日自缢。
又雲瑞出京師,用夫三十餘名,德州而下,用夫一百餘名。
昨年差祭海神,假稱敕訪民事,恐吓當路,直至本鄉,雖柴煙亦取足雲雲。
其《補遺》中又載給事中房寰劾忠介一疏,亦有居家九娶而易其妻,無故而缢其女等語。
夫以忠介之剛正清介,當時猶負此謗,然則濁世之毀譽,又安足憑耶?或謂公有五歲女,方啖餅,公問誰與,女曰:“僮也。
”公怒曰:“女子豈能漫受僮餌?非吾女也。
能即餓死,方稱吾女。
”女即不飲啖,家人百計進食,卒拒之,七日而死。
以是言推之,殺女之說,尚有影響,特非缢死而已。
姚強,會稽人。
父某官贛臬,強其庶子也。
強之母嬖于父,子以母貴。
計五六歲時,珍繡玩好之費,日需數十金,父寵弗之禁。
先是,強父任機要,往來多權貴,一般蠅營狗苟者,争隸于其門,得太太公子歡,千金勿較也。
以是歐美之新玩,悉供于其前。
強雖好之,而不耐久弄,逾時必破之。
翌年秋,某以疾卒于官,虧負巨萬,賴某當道力,始交替任務。
既畢喪,強母載其私積萬餘金,挈強回京師,冀得享受如曩時。
然從前政客已各鳥獸散,絕足不登姚氏門,所謂人在世情在者非欤?強母猶未老,喜有所征逐,而強之暴殄天物,視金如灰,又性成而未可悛也。
今僅十齡耳,再閱十年,有不為窭人子乎? 會稽刑錢為他方所不及,而紹興師爺之魔力,遂足以颠倒官僚。
其實呈詳報略,亦猶是人,其勢力至于如此者,乃汲引為之。
譬之一人得意,則所親所知悉隸其門下,由一而二三,由二三而十數。
過數十年,舉國之公門遂無一無紹興人,絕非專門之學也,顧其間亦有一二事可傳者。
餘戚家章姓,精于折奏者也,以年老目昏,歸養裡第。
其門人某,則為浙撫王有齡辦折奏。
當粵軍入境時,王手疏報狀,大略謂匪勢如何猖獗、戰守如何進行雲雲。
不期鹹豐帝妙想天開,密旨慰問,有“全省存亡,該撫臣能否早有把握”之語。
旨到之日,王撫無所措手足,令幕友具稿,數易不得當。
其章姓之門人懇于王撫曰:“以予見,惟吾師能草此稿,以贽行何如?”王撫曰:“善。
”令其星夜行,行之越,師大驚,謂之曰:“現在軍書倉卒,子胡得來此,敢有别故乎?”某乃語以故。
章幕曰:“餘老矣,屬稿事大難,子如有已成者,予當為子筆削之。
”某乃以其未定草就正之。
章幕曰:“誠無一當。
如通體易稿者,又費時日,以予見,無論何人手筆,隻要增入八字便絕無而僅有矣。
”某請何字,章幕曰:“‘城在臣在,臣在城在’八字也。
”王撫為之歎服。
卒以殉難完其節,此其識大體者也。
會稽潘子珍以幕世其家,據言傳至己身,已九代矣。
越人恒謂刀筆之業,曆祚必不久,至有礙于論親者,潘氏何幸而若此?餘嘗诘子珍,君先世必有大功德者。
子珍曰:“餘高祖行璋公,乾隆時入和珅幕,時和攬權怙勢,公亟谏之,和卒不悟,以緻于敗。
晚年以老歸,立遺囑教子孫雲:‘兵可定國,亦可亂國;藥能生人,亦能殺人。
刀筆之業猶是也,操之也其難其慎。
’又雲:‘居心忌貪,處事忌便。
勿為方所欺,勿為威所迫;勿為私所牽,勿為得所誘。
則操吾業者,佛菩薩不啻焉。
’又雲:‘餘入權貴幕垂二十年,常供所入,可在數十萬金以上,然已為濟人活命諸端,揮霍罄盡。
和公治其屬,恒有妻子流離者,餘既谏不聽,則又陰遣其妻子,俾有故鄉團聚之樂。
人謂吾擁護權貴,必位尊而多金,而不知吾之入權貴門,乃以守吾德也。
’讀此數語,其行概可以想見。
吾祖蘭成公,年三十許時,遊幕丹陽。
當粵軍犯境時,縣令以赀遣公去,且曰:‘君輩不食王家祿,守此胡為者。
’公憤然曰:‘餘雖不食王家祿,然己受公之厚養矣,安其常而背其變,非丈夫之所為也。
’卒佐公戰守,以及于難。
”雲雲。
餘聞其言,甚敬服之。
好務德而知大義,殆幕僚之僅見者也。
時蓬萊守紹興時,行李多至三百數十号,其三百零五号乃太夫人之經堂陳設品也。
中貯金質觀音、香爐、念珠諸事,直價頗不赀。
當其入署時,形勢甚匆促,亦不暇檢點,接篆而後,方按号開視之,則最寶貴者竟剩一空箱矣。
太守怒甚,凡供差者無不比。
時辦刑名者,乃一本城人,姓錢,字郁齋,老手也。
謂太守曰:“嚴比徒苦人耳,新官之聲勢,何如吓吓,必非供差者所為。
行李失已久,又不能知其何日何地,吾意非劇盜不辦,請給假三月,當為公訪之。
第公來此邦時,行程若何,須詳告我。
”太守曰:“吾自蘇省奉調來者,晝夜兼程不少停,惟棠栖鎮遇風,才留一宿耳,然行李不絲毫動也。
”錢乃攜健役二人,按程逆行,一路究察,終不得少異。
惟嘉禾市上有操齊魯口音者三人,類北人之營商于是者,心頗疑之,蹤其行迹,乃某宿店之旅客焉。
錢挈裝與之俱,更不獲少異。
且此三人性恬靜,從不為夜遊。
與之談,則亦能操文墨語。
暗詢之店役,則曰:“魯商也,來茲兩月矣。
”數其期,正時守過境時也。
錢乃大惑,深夜向窗隙窺之,則此三人者,一據案觀書,兩履陳床下,覆其帳,似已熟睡矣。
如是者三五日,無日不如是。
會事當敗露,一夜三人越窗出,竟忘覆其帳,惟觀書者則依然如昨。
審之,乃木偶人也。
錢乃诏兩役曰:“事得矣。
餘今作一書,爾二人以情懇之,勿作強硬語敗乃公事也。
”其明日,二役如言行,盜固承不諱,且曰:“來者系何人?”役曰:“師爺也。
”一盜曰:“幕友能如是,亦諒不易才,為我等言之,歸向爾太守索巨酬可也。
”錢得其情,即日治裝歸,讵未報命,而所失物,早妥設于太夫人之經堂矣。
太守嘉其識,以三千金贈之,錢隻受千金,分賞兩役,且曰:“此何足奇,不過小施其技耳。
”餘謂西洋偵探家,亦不過爾爾。
會稽章某綽号皮老鼠,小人也。
宰四川某縣時,邑中某富紳物故有年矣,其妻與某寺氵?僧通。
會伏暑日,僧來參歡喜緣,遽以暴疾卒。
鄰族觊其富,群起而攻之。
婦不得已,乃亻免别紳與縣令商,且曰:“未亡人縱不德,薄有遺産百萬,如能為掩者,當與官平分之。
”章豔其财,顧牽于公論,又無所為計,乃商之幕僚,幕僚曰:“易易耳。
婦之不德者,奸也。
鄰族之所控者,通僧也。
僧已死,欲證其實,非開驗不可。
公盍隐承差役,以尼屍代之?”章韪其言。
乃當堂谕鄰族曰:“婦不德,誠可惡。
證不實,胡以服?今以開棺驗,果僧也,則逐婦,其家産悉由爾等處分之。
如不然,爾輩當認一誣告罪,本縣不負責任也。
”鄰族以其明,各各簽不悔,讵驗之,則尼也。
按誣告律一一減懲之,而五十萬竟不翼而來矣。
章之幕僚亦會稽人,以其刁詐甚,非朋輩所尚,隐其名。
有明名士徐文長,世居越城之東,其讀書處曰“青藤書屋”,至今雖沒入他姓,遺迹猶赫然如昨焉。
文長以狂疾死,正史備載之。
而父老之傳說,則又與正史互異。
越中太守署,在龍山之麓,署後古有龍山寺,位置較府署稍高,禅房花木陰深處,貼對署内妝閣。
時太守某有女,年已及笄矣。
文長與寺中方丈友善,飲食必過從。
方丈能詩文,邑中紳士争檀施之,氣居體養,極一時之福。
一日服參丸,為價蓋不赀,文長則據而啖之。
方丈惡其貪,隐以羊溺代之。
文長知味變,遂深銜方丈,伺其化緣去,則僧帽僧衣,向太守署妝閣作種種簡亵不恭狀。
女不堪其擾,乃亟請于父。
太守雖怒其無禮,然又不能明治之,暗囑某紳嫁禍于方丈,以妖言惑衆罪置之獄。
方丈含冤莫白,翌年竟斃。
未半載,文長夜醉歸,陡見方丈與
寅家起屠賈,輕财好施,此其俠也。
年長于衡山,而傾服其品,此其謙也。
以寅其才,使稍稍貶節,何患無人奧援,出入朱紫,“閑來寫幅青山賣,不使人間作孽錢”,此其介也。
若夫逆料宸濠之叛,佯狂卻聘,得聖賢歸潔其身之義,古之隐士,且有愧之。
其生平造誼,可謂卓絕千古,淵明而後當為第一人。
而輕薄者乃群起效之,不幾令四百年前之名士屈煞。
果報之說,既疑似迷信,而主宰之者,且有時或爽,箴風規俗,理無取焉。
以予觀之,善人獲福,氵?者構禍,當為一定之理。
其有修德而不獲報,與行不義而不自斃者,必其善之不誠,而惡之未貫耳。
苟不然,則範圍人心,維持風俗,抑亦何賴乎?餘友自保定來,為予道故事一則,頗耐人尋味。
嗟乎,拾金不昧,天壤曾有幾人?善人是富,經典垂為名訓。
爰筆述之,以告世之務善者。
餘友自滄州旋保定。
道出河間,時驚沙夕起,金烏西沉,倦鳥歸林,炊煙籠樹,乃叩農莊而投宿焉。
行李既息,出莊眺覽,遙見荒煙中隐約之古墓,墓周圍有松樹八株,大可數抱,郁乎蒼蒼,宛若張蓋者然。
心甚異之,奔其前,撫視墓碣,仿佛有義士二字,而姓氏已不可辨識。
蓋天色漸昏黑色,既回莊,詢之旅主人,主人告曰,此有明義士之冢也,不谂何年代,何姓名。
相傳義士在生之日,開張旅舍,生涯頗不惡。
東西南北,萬商雲集,客之投止者晨夕如穿梭。
一日,有一客匆匆出門去,掃其卧榻,于塵埃中得布縛一囊,啟視之,貯白金五百。
義士自忖曰:“是必行客之所遺也,吾其秘藏之,以待其來索。
”并檢布囊之記号,及白金整數,一一登記之,人莫之知也。
越年餘,有客莅止,入夜哭不已,義士駭而問之,客曰:“我某省之布商夥也,客歲将闌,倉卒之間,擁三千金馳回鄉裡,比及點交主人,則失其五百。
主人怒我不慎,自思無以對,乃變産以償之,不足則質其妻孥,又不足,願效力五載,主人素信我,亦憐而允之。
今歲又将闌矣,回憶往事,此餘之所以悲也。
”義士曰:“銀有囊否?”客曰:“有。
”曰:“有記号否?”客曰:“有。
”曰:“銀數若幹?”客曰:“五百。
”曰:“是整是零?”客曰:“整寶一枚。
”義士聞至此,笑容謂客曰:“然則客毋悲,原物猶在也,待予取來,請客驗收之。
”客見囊金如故,驚詫不已,意若曰:“天下安有此拾金不昧者?”載欣載拜,願以半數為壽。
義士曰:“客所為,是污我也。
”乃拜謝而去。
去數日,其主人偕來,願結識義士,曰:“我閱人多矣,從未見有寒儉士,而五百金不足以動其心者,願兄事義士,請言所欲焉。
”義士笑曰:“予年老無兒,多金何為?縱天意富我,且願卻之。
足下幸毋枉勞心也。
”商主曰:“敬聞命矣。
”遂拜辭,遍覓女子溫厚端莊者,以重價鬻之,載以贈義士,且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此區區非敢言報,将以綿善入之後也。
”義士之妻亦諄諄勸留,義士不得已,乃納之,連舉丈夫子,七旬而有八男,俱敏于誦讀,先後登進士,義士夫婦蓋猶及親見之也。
年九十餘,以上壽終。
适商主之子過其墓,欲表頌德之意,乃購異松八株,植于墓之左右,至于今三百餘年,而松木有盛而無衰也。
或曰有神物護之,故采樵者不敢弄斧雲。
由是言之,天道之福善,固如是夫。
書社興讒,薏苡召謗,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理固不爽也。
《野獲編》載給事中戴鳳翔疏參海忠介雲:為南京卿寺時,妻妾相争,二人同日自缢。
又雲瑞出京師,用夫三十餘名,德州而下,用夫一百餘名。
昨年差祭海神,假稱敕訪民事,恐吓當路,直至本鄉,雖柴煙亦取足雲雲。
其《補遺》中又載給事中房寰劾忠介一疏,亦有居家九娶而易其妻,無故而缢其女等語。
夫以忠介之剛正清介,當時猶負此謗,然則濁世之毀譽,又安足憑耶?或謂公有五歲女,方啖餅,公問誰與,女曰:“僮也。
”公怒曰:“女子豈能漫受僮餌?非吾女也。
能即餓死,方稱吾女。
”女即不飲啖,家人百計進食,卒拒之,七日而死。
以是言推之,殺女之說,尚有影響,特非缢死而已。
姚強,會稽人。
父某官贛臬,強其庶子也。
強之母嬖于父,子以母貴。
計五六歲時,珍繡玩好之費,日需數十金,父寵弗之禁。
先是,強父任機要,往來多權貴,一般蠅營狗苟者,争隸于其門,得太太公子歡,千金勿較也。
以是歐美之新玩,悉供于其前。
強雖好之,而不耐久弄,逾時必破之。
翌年秋,某以疾卒于官,虧負巨萬,賴某當道力,始交替任務。
既畢喪,強母載其私積萬餘金,挈強回京師,冀得享受如曩時。
然從前政客已各鳥獸散,絕足不登姚氏門,所謂人在世情在者非欤?強母猶未老,喜有所征逐,而強之暴殄天物,視金如灰,又性成而未可悛也。
今僅十齡耳,再閱十年,有不為窭人子乎? 會稽刑錢為他方所不及,而紹興師爺之魔力,遂足以颠倒官僚。
其實呈詳報略,亦猶是人,其勢力至于如此者,乃汲引為之。
譬之一人得意,則所親所知悉隸其門下,由一而二三,由二三而十數。
過數十年,舉國之公門遂無一無紹興人,絕非專門之學也,顧其間亦有一二事可傳者。
餘戚家章姓,精于折奏者也,以年老目昏,歸養裡第。
其門人某,則為浙撫王有齡辦折奏。
當粵軍入境時,王手疏報狀,大略謂匪勢如何猖獗、戰守如何進行雲雲。
不期鹹豐帝妙想天開,密旨慰問,有“全省存亡,該撫臣能否早有把握”之語。
旨到之日,王撫無所措手足,令幕友具稿,數易不得當。
其章姓之門人懇于王撫曰:“以予見,惟吾師能草此稿,以贽行何如?”王撫曰:“善。
”令其星夜行,行之越,師大驚,謂之曰:“現在軍書倉卒,子胡得來此,敢有别故乎?”某乃語以故。
章幕曰:“餘老矣,屬稿事大難,子如有已成者,予當為子筆削之。
”某乃以其未定草就正之。
章幕曰:“誠無一當。
如通體易稿者,又費時日,以予見,無論何人手筆,隻要增入八字便絕無而僅有矣。
”某請何字,章幕曰:“‘城在臣在,臣在城在’八字也。
”王撫為之歎服。
卒以殉難完其節,此其識大體者也。
會稽潘子珍以幕世其家,據言傳至己身,已九代矣。
越人恒謂刀筆之業,曆祚必不久,至有礙于論親者,潘氏何幸而若此?餘嘗诘子珍,君先世必有大功德者。
子珍曰:“餘高祖行璋公,乾隆時入和珅幕,時和攬權怙勢,公亟谏之,和卒不悟,以緻于敗。
晚年以老歸,立遺囑教子孫雲:‘兵可定國,亦可亂國;藥能生人,亦能殺人。
刀筆之業猶是也,操之也其難其慎。
’又雲:‘居心忌貪,處事忌便。
勿為方所欺,勿為威所迫;勿為私所牽,勿為得所誘。
則操吾業者,佛菩薩不啻焉。
’又雲:‘餘入權貴幕垂二十年,常供所入,可在數十萬金以上,然已為濟人活命諸端,揮霍罄盡。
和公治其屬,恒有妻子流離者,餘既谏不聽,則又陰遣其妻子,俾有故鄉團聚之樂。
人謂吾擁護權貴,必位尊而多金,而不知吾之入權貴門,乃以守吾德也。
’讀此數語,其行概可以想見。
吾祖蘭成公,年三十許時,遊幕丹陽。
當粵軍犯境時,縣令以赀遣公去,且曰:‘君輩不食王家祿,守此胡為者。
’公憤然曰:‘餘雖不食王家祿,然己受公之厚養矣,安其常而背其變,非丈夫之所為也。
’卒佐公戰守,以及于難。
”雲雲。
餘聞其言,甚敬服之。
好務德而知大義,殆幕僚之僅見者也。
時蓬萊守紹興時,行李多至三百數十号,其三百零五号乃太夫人之經堂陳設品也。
中貯金質觀音、香爐、念珠諸事,直價頗不赀。
當其入署時,形勢甚匆促,亦不暇檢點,接篆而後,方按号開視之,則最寶貴者竟剩一空箱矣。
太守怒甚,凡供差者無不比。
時辦刑名者,乃一本城人,姓錢,字郁齋,老手也。
謂太守曰:“嚴比徒苦人耳,新官之聲勢,何如吓吓,必非供差者所為。
行李失已久,又不能知其何日何地,吾意非劇盜不辦,請給假三月,當為公訪之。
第公來此邦時,行程若何,須詳告我。
”太守曰:“吾自蘇省奉調來者,晝夜兼程不少停,惟棠栖鎮遇風,才留一宿耳,然行李不絲毫動也。
”錢乃攜健役二人,按程逆行,一路究察,終不得少異。
惟嘉禾市上有操齊魯口音者三人,類北人之營商于是者,心頗疑之,蹤其行迹,乃某宿店之旅客焉。
錢挈裝與之俱,更不獲少異。
且此三人性恬靜,從不為夜遊。
與之談,則亦能操文墨語。
暗詢之店役,則曰:“魯商也,來茲兩月矣。
”數其期,正時守過境時也。
錢乃大惑,深夜向窗隙窺之,則此三人者,一據案觀書,兩履陳床下,覆其帳,似已熟睡矣。
如是者三五日,無日不如是。
會事當敗露,一夜三人越窗出,竟忘覆其帳,惟觀書者則依然如昨。
審之,乃木偶人也。
錢乃诏兩役曰:“事得矣。
餘今作一書,爾二人以情懇之,勿作強硬語敗乃公事也。
”其明日,二役如言行,盜固承不諱,且曰:“來者系何人?”役曰:“師爺也。
”一盜曰:“幕友能如是,亦諒不易才,為我等言之,歸向爾太守索巨酬可也。
”錢得其情,即日治裝歸,讵未報命,而所失物,早妥設于太夫人之經堂矣。
太守嘉其識,以三千金贈之,錢隻受千金,分賞兩役,且曰:“此何足奇,不過小施其技耳。
”餘謂西洋偵探家,亦不過爾爾。
會稽章某綽号皮老鼠,小人也。
宰四川某縣時,邑中某富紳物故有年矣,其妻與某寺氵?僧通。
會伏暑日,僧來參歡喜緣,遽以暴疾卒。
鄰族觊其富,群起而攻之。
婦不得已,乃亻免别紳與縣令商,且曰:“未亡人縱不德,薄有遺産百萬,如能為掩者,當與官平分之。
”章豔其财,顧牽于公論,又無所為計,乃商之幕僚,幕僚曰:“易易耳。
婦之不德者,奸也。
鄰族之所控者,通僧也。
僧已死,欲證其實,非開驗不可。
公盍隐承差役,以尼屍代之?”章韪其言。
乃當堂谕鄰族曰:“婦不德,誠可惡。
證不實,胡以服?今以開棺驗,果僧也,則逐婦,其家産悉由爾等處分之。
如不然,爾輩當認一誣告罪,本縣不負責任也。
”鄰族以其明,各各簽不悔,讵驗之,則尼也。
按誣告律一一減懲之,而五十萬竟不翼而來矣。
章之幕僚亦會稽人,以其刁詐甚,非朋輩所尚,隐其名。
有明名士徐文長,世居越城之東,其讀書處曰“青藤書屋”,至今雖沒入他姓,遺迹猶赫然如昨焉。
文長以狂疾死,正史備載之。
而父老之傳說,則又與正史互異。
越中太守署,在龍山之麓,署後古有龍山寺,位置較府署稍高,禅房花木陰深處,貼對署内妝閣。
時太守某有女,年已及笄矣。
文長與寺中方丈友善,飲食必過從。
方丈能詩文,邑中紳士争檀施之,氣居體養,極一時之福。
一日服參丸,為價蓋不赀,文長則據而啖之。
方丈惡其貪,隐以羊溺代之。
文長知味變,遂深銜方丈,伺其化緣去,則僧帽僧衣,向太守署妝閣作種種簡亵不恭狀。
女不堪其擾,乃亟請于父。
太守雖怒其無禮,然又不能明治之,暗囑某紳嫁禍于方丈,以妖言惑衆罪置之獄。
方丈含冤莫白,翌年竟斃。
未半載,文長夜醉歸,陡見方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