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廬漫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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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交一語。

    而僧猶未自厭也,必疾行尾之。

    既入其家,則論三道四,東扶西倒,逐之亦不出。

    其規避者,或緊閉其門,而僧且盡力撞毀之,蓋每日必造惡三五次。

    其父怒之甚曰:“是兒已滅其天理,吾不早為之所,是自赤其族也。

    ”乃聲之于縣,令鄰族聚而逐之。

    僧漠不介意,猶曰:“吾無父母,吾更自由矣。

    ”某年冬,僧之東鄰某甲妻久通于某乙,甲偵其來,持刀将斫之,乙與其妻狂喊救命,僧适經其地,飛奔而前,則雙扉扃焉。

    乃逞其酒力,破扉而入,至則怒甲之兇惡,拼命奪其刀,至傷其腦部,甲負傷而倒,氣息已奄奄,乙乃唆婦誣僧以殺人,己則逍遙法外也。

    是時鄰裡之來觀者,已排若山海,而僧猶憤憤不絕口,若甚怒甲之兇暴者。

    未幾,甲盡命,其妻乃大哭,當首之于官。

    左右雖悉其底蘊,然以其橫行鄉裡,多欲得而甘心之,不為之代白,卒以兇酒殺人論罪。

    僧既入牢,酒酲乃解,而手足已在缧绁,不複能自由行動矣。

    驚訝不已,乃問禁卒曰:“吾何由至此?”禁卒曰:“嘻,異哉,子殺人犯罪,而自猶未之知耶?”僧曰:“吾不記殺人,吾惟知醉夢耳。

    ”于是禁卒具以告,僧聞其言曰:“果爾則吾之罪有應得也。

    但不知吾父作何狀?”禁卒曰:“逐爾久,尚何感情乎?”自是冷坐囹圄,凄怆欲絕,而十餘年之惱海,澎湃心潮矣。

    逾年,滿後壽,大赦天下獄,僧以酗酒論罪,與故殺不同,且其父雖已逐其子,猶心冀其改悔也,複出數百金以關說地方官,得援赦以免。

    僧既出獄,迳入己宅,見其父,跪而大哭,且曰:“兒以非人行為累親憂,何顔複立于人世?吾将絞煩惱絲入空門,為吾父禱福壽,以忏悔半生之罪惡也。

    ”言已,起而叩,叩而别,父堅留,卒不可,飛行而去。

    後有識者謂其隸相國寺,自号忏悔僧雲。

     曹子建作《洛神賦》,幾及于禍,後之讀者不察其文義,竟以感甄二字注之。

    書生造謠,可惡已極。

    其實植以盛才,為世大诟,當日之媒孽其短者,欲得而甘心之,故以此相誣,冀聳君聽耳。

    植于手足間之變故料之已審,《七步詩》可以知之。

    即令才子美人,果有同病之惜,或其父以甄賜丕,為大不滿意事,亦決不願放誕至此,自入羅綱。

    況以名分論,親則嫂叔,義則君臣,篇中“贈以明,期以潛淵”等句,将置丕于何地乎?其自序中明是說洛神,與甄後何與也?總之逢君者于骨肉之間,亦敢輕為嘗試,險矣哉小人也。

     胄攬國權,最愛四夫人,美其名曰滿頭花,索名士題之。

    吮放翁以詩冠天下,獻詞谀之,有“飛上錦裀紅刍”之句,葉紹翁《四朝聞見錄》具載其事。

    然胄不以放翁貴,而放翁卒為胄污。

    此文字之禍,易于失身,子雲其大戒也。

    放翁晚年,頗自知其誤,棄其稿不複存,然卒不能禁流傳,狡也何益欤? 王啞兒,名長齡,富家子也。

    父某為滿清某權貴人幕賓,親信逾恒,凡夤緣于權貴者,莫不奉之若神明,而權貴财政之出入,某又司其管鑰焉。

    越數年,私囊累累,精力亦就衰,乃作歸田計。

    然财旺丁弱,年近花甲,膝下猶虛,縱小星三五,不絕孕珠之望,而老夫既耄,無能為也。

    某于是自計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有财無子,若敖之鬼,不其餒而。

    夫螟蛉可負,式谷似之,吾未見其畛域也。

    ”乃出錢五十貫,鬻市兒而養之,取名長齡。

    甫能解啼笑,眉目已清秀,咿啞之聲,動人憐愛。

    某既愛之如己出,而姬妾之戲弄,則鹦哥百靈不啻也。

    稍長,性靈敏,善窺人意,或父母稍有不豫,必以一啼一笑,為之解頤。

    年七歲,延師課以讀,記誦能兼人,某鐘愛尤甚,嘗謂人曰:“是兒果若此,無憂門楣矣。

    ”讀三載,已能句讀,鄰裡戚友鹹器之,争相論婚焉。

    王氏本居蠡城西,越俗喜佞佛,每年春夏之間,各村迎神賽會,沿為成例。

    是年秋,城西人循例賽老包會,先聲頗奪人。

    屆日,觀者如堵,長齡心豔之,請于父。

    某曰:“熱鬧場所,有自相踐踏者矣,兒體薄弱,其能堪此乎?”長齡堅不服,悲啼交作。

    某不得已,乃曰:“兒毋哭,吾當令謹健者為爾護,或無失足乎。

    ”言已,謂女婢曰:“诏王升來。

    ”升至,某曰:“護汝幼主觀會去,小心失足,歸當爾獎懲也。

    ”王升唯唯去,某猶倚杖立門首,遠目而送之。

    長齡本幽居府第,少聞而寡見,雖天性穎悟,卒不辨山邱,東西南北何能記憶?況當人聲鼎沸,摩肩而過哉。

    升心地本謹慎,随某已久,主仆甚相得,是日攜幼主手行至某橋側,遠見其戚屬,欲就與晤談,行過急,撒手不自知,比及覺時,而長齡已杳矣。

    王升經此大吓,手足無所措,謂其親屬曰:“吾不願生矣。

    主人隻此珍寶,吾罪莫大焉。

    ”戚屬曰:“毋急,此間保甲與吾昵,當為子訪之。

    ”甫至局,諄托尚未已,見一保甲攜一孩入,則長齡焉。

    王升驟見之,驚喜過望,念聲佛曰“天不絕予,天不絕予。

    ”長齡見王升,無一字半句,惟潸然涕下而已。

    王升固問以何往,保甲曰:“是啞兒也,烏能強以言?”王升曰:“明明吾家小主人,分手才二小時耳。

    ”保甲曰:“餘行經荒僻,是兒席帥亂跳,問其故,則以手指口。

    疑其為人誘拐者,攜之入局,将以招領也。

    今既為爾小主人,想必中仇家毒物矣。

    ”王升聞言,呆立半晌,卒不得主意。

    其親屬性頗狡,謂升曰:“速具狀告主,遂幼主入門,己即遠揚去,此兩全之道也。

    ”升然之,如言以行。

    王氏雖不絕嗣,而靈活敏幹之小兒固已成為廢人矣,惜哉! 今之稍有資财與稍有聲望者,人必呼其女為小姐,若以為非常尊貴者。

    其實小姐乃賤者之稱。

    《玉堂逢辰錄》:“營王宮火,起于茶酒宮人韓小姐。

    ”是小姐者,宮婢也。

    《夷堅志》:“傅九者好狎遊,常與散樂林小姐綢缪。

    ”又:“建康倡女楊氏死,現形與蔡五為妻,一道士仗劍逐去之,謂蔡曰:‘此建康倡女楊小姐也。

    ’”是妓女稱小姐也。

    惟陸次雲《湖壖雜記》載有銀瓶小姐字樣。

    餘以初意推之,宋時實有小籍之稱。

    《賴真子》雲:“文樞密所居私第名東田,有小姬四人,謂之東田小籍。

    ”疑籍即“籍錄”之籍,無論官妓家妓,必有簿籍載之,因呼其稚者為小籍。

    小籍之為小姐,蓋聲之轉。

    而銀瓶小姐,疑非嶽武穆女,當為嶽氏之小籍無疑。

    然滿清以前,如宋周密《癸辛雜識》,元鄭元祜《重建精忠廟記》,明張應登修《湯陰縣志》,田汝成《西湖志餘》,皆稱銀瓶娘子,或銀瓶女,并無小姐字樣,于此可以見二字之不典矣。

     同邑王孝子,佚其名,世居鑒湖濱,論定之日,鄉人以智烈谥之,并上其事于大吏。

    孝子于同治某年犯難死,年僅十四齡耳。

    先是,孝子之父紳于鄉,籌保甲以衛民。

    賊既至,力不支,仰藥死。

    孝子年雖幼,頗勇悍,衷甲負母逸山中,久之不得食,母垂斃矣。

    孝子出覓食,為賊所獲,脅之去。

    孝子挾利刃,欲刺其魁,不得間,乃竊出其父餘藥。

    置之食中,斃賊二十餘人。

    賊魁推所自,孝子懼事洩将不免,亦食之,仆草間,賊亦不之審,竟委以去。

    時有充保甲者在側,孝子泣謂之曰:“我已不起,以一人而死二十餘人,盡得直!所哀者老母耳。

    ”乃齧指為書别其母,且謂其人曰:“倘生老母,當含環以報。

    我死能以衣冠入土中,不使暴露足矣。

    ”俄而毒發竟卒。

    其母之存否,則鄉人無知者。

    此事與曲園所載馮福基事略同。

    蓋患難之中,方見真才。

    若孝子者,使其處太平之時,則亦飽食終日,好行小慧而已。

     張巡于開元末舉進士第三,博通群書,為文操紙筆立就。

    其守睢陽時,謝金吾一表,悲壯勁逸,傳誦千古。

    又有詩,城陷身殉,稿亦盡毀。

    《全唐集》隻載二首,以資後學探骊,大可哀也。

    然如“不辨風塵色,安知天地心”,又“裹瘡猶出陣,飲血更登陴”數句,英魂浩氣,躍躍紙上,文山之歌《正氣》,遠乎未逮。

    所謂佳句,奚求其多欤? 政體新更,凡惡劣習慣,例在掃除。

    紀元而後,天子之聲浪已不入餘之耳鼓,時之所趨然也。

    古人命名,意取代表,後者不察,習于阿谀。

    天子之稱,以是為貴,非國君必尊為天子也。

    前後漢時,有稱國君為縣官者矣。

    《東平王宇傳》:“今暑熱,縣官年少。

    ”《霍光傳》則曰:“縣官非我家将軍,不得至是。

    ”《劉盈子傳》:“當為縣官,何故為賊。

    ”按:縣官皆指天子,是國君稱謂,不單獨天子也。

    唐韋堅唱《得寶》歌,有“三郎當殿坐”之句。

    按:三郎指玄宗也。

    李輔國罷相,憤謝代宗曰:“老奴事郎君不了。

    ”是又呼天子為郎矣。

    梁武納餘氏,頗妨于政事,範雲谏未納,王茂曰:“雲言是,公必以天下為念。

    ”是又呼君為公也。

    漢武見西王母,事雖不經,王母命侍者四非答哥哥,是又呼天子為哥哥矣。

    按:縣官之說,是不便直指而言,不足為國君之确稱,至于呼君為郎為公,而又呼之以哥哥,以古事證之,天子與庶人同貴賤,非有所區别于其間也。

    自專制之毒日積,而國君乃貴,而天子之稱謂乃不更。

    顧自其最大者考之。

    《左·僖九年》:“凡在喪,王曰小童。

    ”則與庶人又何異?爰舉而述之,以資博古家一助,并以告之世泥古不化者。

     世傳清乾隆為海甯某相國之子,雍正帝僞言己亦生子而易之者。

    其後三下江南,即水源木本之意。

    其說吾甚信之。

    最妙者元時亦有易傳之說,則順帝為宋瀛國公之子是也。

    《符台外集》雲,宋幼主北遷,降封瀛國公。

    一夕,元世祖夢金龍舒爪繞殿柱,明日瀛國來朝,立所夢柱下,世祖感其事,欲除之,謀諸臣下。

    瀛國公知之,大懼,遂乞從釋号合尊大師,往西天受佛法,事獲免。

    而《庚申外史》中又載瀛國為僧白塔寺,已而奉诏居甘州山寺,有趙王者,因嬉遊至其地,憐國公年老且孤,留一回回女子與之。

    延七年,女子懷娠,四月十六日夜生一男子,明宗适自北方來,早行,見其寺上有龍文五彩氣,即物色得之,乃瀛國所居室也。

    因問子之所居,得無有重寶乎?曰無有,固問之,則曰:“今朝五更,舍下生一子耳。

    ”明宗大喜,因求其子并其母歸。

    而《元史·順帝本紀》亦有“延七年四月丙寅生”之文,其年月日固符合也。

    餘應有詩雲:“皇宋第十六飛龍,元朝降封瀛國公。

    元君诏公尚公主,時蒙賜宴明光宮。

    酒酣舒指爬金柱,化為龍爪驚天容。

    元君含笑語君臣,鳳雛甯與凡禽同?侍臣獻謀将見除,公主夜泣沾酥胸。

    瀛國晨馳見帝師,大雄門下參禅宗。

    幸脫虎口走方外,易名合尊沙漠中。

    是時明宗在沙漠,締交合尊情頗濃。

    合尊之妻夜生子,明宗隔壁聞笙镛。

    乞歸行宮養為嗣,皇考崩時年甫童”等句,其言與外史雖有參錯,至為瀛國子則已無疑義。

    楊鐵崖謂太宗之德至矣,帝業不傳子而傳弟,而末孫卒承大統。

    既為元滅,而瀛國陰篡元緒,世為漠北主,天之報太祖亦厚矣。

    餘為胡種最雜,而其氣運亦最促。

    元祀不及百載,而順帝已非真傳。

    清祚雖有二百七十年,真覺羅氏僅三傳耳。

    天道好還,又何為者也。

     今之文人偶能操筆,辄放浪不羁,以唐寅自命,至有用唐寅後身之印章者,其實輕薄浮浪,所謂風流者安在?起唐寅較之,則一麟一鹜耳。

    要知寅之風流,純以蘊藉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