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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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同治元年。
壬戌。
二月。
甲子。
孝康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陵。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内閣、工部尚書倭仁呈進所輯古帝王事迹、及古今臣工奏議二帙。
洵足資啟沃而紹心源。
着賜名啟心金鑒。
并将此書陳設弘德殿。
以資講肄。
○引見内務府三院等處保送京察一等人員。
得旨、此次内務府三院等處京察一等钤出人員。
着該堂官再行出具切實考語。
帶領引見。
钤出之中正殿副内管領福浚、造辦處六品庫掌明誠、苑副銜堂筆帖式福敏、贊禮郎銜堂筆帖式連英、堂筆帖式雙有、恒秀、苑副銜堂筆帖式海山、堂筆帖式桂林、文瑛、苑副銜堂筆帖式那隆阿、堂筆帖式鐘霈、苑副銜堂筆帖式英奎、堂筆帖式慶德、贊禮郎銜都虞司筆帖式恩、保、會計司筆帖式富銘、祥桂、營造司筆帖式廣裕、贊禮郎銜掌關防管理内管領事務處筆帖式恩隆、贊禮郎銜官房租庫筆帖式希慶、禦膳房筆帖式祥通、武備院筆帖式長有、奉苑苑八品苑丞富昌、圓明園筆帖式誠培、靜宜園六品苑丞景裕、俱着交吏部記名照例選用。
所有一等官員筆帖式達他等員。
俱着準其一等加一級。
至年已逾□山戊不□之靜明園六品苑丞福隆阿、靜家園七品苑副普元、黃新莊總管官慶、年力就衰。
均着以原品休緻。
○以戶部左侍郎熙麟兼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乙醜。
上詣至聖先師前行禮。
禦弘德殿。
升座。
受惠親王、恭親王、師傅、谙達、禦前大臣、内務府大臣禮。
上揖師傅。
入座讀書。
自是始。
每日禦殿讀書。
□山戊不□以為常。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杞縣擊賊。
疊獲大勝。
敗匪由通許一帶竄遁。
該大臣督兵追剿一摺。
撚匪以大股竄入豫境。
圍攻杞縣。
經僧格林沁督兵馳至。
會合鄭元善派出官軍。
痛加剿洗。
賊衆大受懲創。
遂向通許逃遁。
該大臣即由陳留督兵追剿。
實屬公忠體國。
勇往無前。
毛昶熙、鄭元善、接濟軍食。
合力會剿。
覽奏均深嘉悅。
該匪被擊西竄。
難保不蔓及鞏洛。
窺伺山陝。
鄭元善現已回省。
自應将汴梁防務。
妥為布置。
仍着調派得力官軍。
探明匪蹤。
迎頭前進。
與僧格林沁所統大兵。
會合夾擊。
毋任逆衆再得西竄。
現在汝甯撚逆未平。
設與此股竄撚句結。
則勝保有四面受敵之慮。
該大臣前奏、拟即赴太和力圖援颍。
仍着調派一軍。
馳赴通許等處。
與僧格林沁等軍。
合力兜剿。
使該匪不得進偪陳州。
方為妥善。
該匪被剿窮蹙。
自必仍由宋郡回竄。
即着毛昶熙速行馳還歸德。
扼賊歸路。
為一鼓聚殲之計。
傥該逆實有竄突西路之勢。
則暫且截令歸巢。
徐圖進剿。
未始非策。
着僧格林沁等相機妥辦。
前據僧格林沁奏、撚逆誘我出掣。
将圖北犯。
實能洞燭賊情。
此時國瑞已随該大臣入豫。
德楞額複往東路。
追剿清江一帶撚匪。
曹單等處。
系派何員駐紮。
能否獨當一面。
所留兵勇。
是否足敷鎮守。
均着僧格林沁妥為籌畫。
毋緻顧此失彼。
并着譚廷襄将該省防剿事宜。
與僧格林沁随時會商。
悉心經理。
直東交界防務。
系遮克敦布等專責。
并着與王榕吉實力籌辦。
毋稍疏忽。
豫省一經肅清。
直東邊防。
複能鞏固。
則僧格林沁即可進搗蒙亳老巢。
以期一勞永逸。
惟在該大臣等同心協力。
迅奏膚公。
是所殷盼。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駱秉章奏、石逆偪近川疆。
請饬催黔楚各軍。
合力堵剿等語。
石達開經楚軍擊敗。
克複來鳳縣城後。
餘匪竄至鹹豐。
直撲利川。
圖竄兜郡。
川省奉節雲陽萬縣等處。
在在戒嚴。
前據毛鴻賓奏漏網之賊。
不過三四千。
已狼狽不能成軍。
複能收合餘燼。
直偪川疆。
以窺夔萬。
實為兇狡。
川省兵力不敷。
恐其深入腹地。
自應合四省兵力。
翦此巨憝。
着官文、嚴樹森、即饬劉嶽昭一軍。
星馳赴夔。
竭力防守。
易佩紳一軍。
前據毛鴻賓奏已克日拔營。
赴援夔萬。
着即饬令統帶新募楚勇。
迅赴夔郡。
并饬在籍道員席寶田、總兵周達武、帶勇馳赴利川一帶。
偵賊所向。
實力兜剿。
川疆既固。
即兩楚亦可一勞永逸。
保川即以保楚。
諒官文等必能洞燭事幾。
不至稍分畛域也。
其田興恕派出之副将朱淩漢、總兵李有恒、楊岩寶各軍。
檄赴思渠龔灘等處。
着酌量情形。
如秀酉黔彭防務稍松。
即令改赴雲陽萬縣一帶。
會同楚軍。
并力夾擊。
駱秉章亦饬川東鎮道。
督率兵勇。
會合三省勁兵。
前後堵擊。
并嚴饬夔郡文武。
厚集團練。
妥為守禦。
毋稍疏懈。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僧格林沁等奏、會剿大股撚匪。
大獲勝仗。
并據駱秉章奏、石逆大股。
偪近川疆。
請饬黔楚各軍。
入川助剿各一摺。
亳撚劉大老冤等糾集大股。
竄至杞縣。
經僧格林沁督帶馬隊。
會合鄭元善、毛昶熙兵勇。
痛加剿洗。
疊獲大勝。
該逆糾合餘黨。
向通許一帶西竄。
僧格林沁現帶馬隊追擊。
此股撚匪。
因恐僧格林沁進兵亳境。
搗其老巢。
欲由豫省竄入陝疆。
另圖巢穴。
現雖被創奔逸。
而蹤迹飄忽。
日向西趨。
毛昶熙一軍。
因歸德防堵緊要。
未能盡移西追。
鄭元善因汴梁空虛。
業已折回省垣。
僧格林沁馬隊。
為數無多。
現雖追賊西至通許。
又須兼顧東省曹單一帶。
設賊勢日趨關陝。
恐僧格林沁一軍。
未能舍豫東邊防。
悉力窮追。
所有陝省毗連豫疆之潼關商雒各隘口。
自應早為設防。
以資堵禦。
着瑛棨調派兵勇。
嚴密堵扼。
并着張芾聯絡鄉團。
以助聲勢。
傥遇該匪竄至。
即行會合截擊。
毋令竄入邊境。
至石達開股匪。
業已偪近川境。
駱秉章現催黔楚各軍。
入川繞截。
該逆蹤迹飄忽。
恐因川楚各軍堵剿嚴密。
折向陝境老林。
緻剿捕又形費手。
着瑛棨、張芾、于興安定遠兩府廳境内。
毗連川東各要隘。
嚴密設防。
妥為籌布。
毋得以賊蹤尚遠。
稍存大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湖南捐輸軍饷。
永廣嶽州府、平江縣、學額各十名。
○以河南杞縣剿撚大捷。
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得旨嘉獎。
複已革副将餘際昌職。
賞還花翎。
并賞巴圖魯名号。
遊擊楊長春以副将升補。
○丙寅。
谕内閣、前因禦史富稼奏、各衙門書吏。
暗将堂稿藏匿私寓。
請饬令交出。
并請派員參酌稿案。
纂入則例。
餘俱銷毀。
當經降旨。
着各該衙門堂官督同司員。
于近年新纂删改增修各例。
詳細酌定。
并将舊案酌中核定。
附入現行條例之後。
其餘歧出之案。
一概銷毀。
茲據吏部奏稱、該部則例。
自上屆修輯後。
為時未久。
現拟将節次奉到谕旨。
及内外臣工條奏。
與該部奏定章程。
錄記冊檔。
并将曆年承辦稿件。
按照号簿。
逐一檢出。
除照例辦理者。
無庸議外。
其有例近未備。
足與例相發明者。
另立存案簿。
以備檢查。
其與例參差者。
另立銷案簿。
以後不得援引等語。
即着照所議行。
其各部院衙門。
并着一體查照辦理。
各該堂官務當督饬司員。
認真稽核。
實力舉行。
使吏胥不得從中舞弊。
毋得因循遷就。
壬戌。
二月。
甲子。
孝康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陵。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内閣、工部尚書倭仁呈進所輯古帝王事迹、及古今臣工奏議二帙。
洵足資啟沃而紹心源。
着賜名啟心金鑒。
并将此書陳設弘德殿。
以資講肄。
○引見内務府三院等處保送京察一等人員。
得旨、此次内務府三院等處京察一等钤出人員。
着該堂官再行出具切實考語。
帶領引見。
钤出之中正殿副内管領福浚、造辦處六品庫掌明誠、苑副銜堂筆帖式福敏、贊禮郎銜堂筆帖式連英、堂筆帖式雙有、恒秀、苑副銜堂筆帖式海山、堂筆帖式桂林、文瑛、苑副銜堂筆帖式那隆阿、堂筆帖式鐘霈、苑副銜堂筆帖式英奎、堂筆帖式慶德、贊禮郎銜都虞司筆帖式恩、保、會計司筆帖式富銘、祥桂、營造司筆帖式廣裕、贊禮郎銜掌關防管理内管領事務處筆帖式恩隆、贊禮郎銜官房租庫筆帖式希慶、禦膳房筆帖式祥通、武備院筆帖式長有、奉苑苑八品苑丞富昌、圓明園筆帖式誠培、靜宜園六品苑丞景裕、俱着交吏部記名照例選用。
所有一等官員筆帖式達他等員。
俱着準其一等加一級。
至年已逾□山戊不□之靜明園六品苑丞福隆阿、靜家園七品苑副普元、黃新莊總管官慶、年力就衰。
均着以原品休緻。
○以戶部左侍郎熙麟兼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乙醜。
上詣至聖先師前行禮。
禦弘德殿。
升座。
受惠親王、恭親王、師傅、谙達、禦前大臣、内務府大臣禮。
上揖師傅。
入座讀書。
自是始。
每日禦殿讀書。
□山戊不□以為常。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杞縣擊賊。
疊獲大勝。
敗匪由通許一帶竄遁。
該大臣督兵追剿一摺。
撚匪以大股竄入豫境。
圍攻杞縣。
經僧格林沁督兵馳至。
會合鄭元善派出官軍。
痛加剿洗。
賊衆大受懲創。
遂向通許逃遁。
該大臣即由陳留督兵追剿。
實屬公忠體國。
勇往無前。
毛昶熙、鄭元善、接濟軍食。
合力會剿。
覽奏均深嘉悅。
該匪被擊西竄。
難保不蔓及鞏洛。
窺伺山陝。
鄭元善現已回省。
自應将汴梁防務。
妥為布置。
仍着調派得力官軍。
探明匪蹤。
迎頭前進。
與僧格林沁所統大兵。
會合夾擊。
毋任逆衆再得西竄。
現在汝甯撚逆未平。
設與此股竄撚句結。
則勝保有四面受敵之慮。
該大臣前奏、拟即赴太和力圖援颍。
仍着調派一軍。
馳赴通許等處。
與僧格林沁等軍。
合力兜剿。
使該匪不得進偪陳州。
方為妥善。
該匪被剿窮蹙。
自必仍由宋郡回竄。
即着毛昶熙速行馳還歸德。
扼賊歸路。
為一鼓聚殲之計。
傥該逆實有竄突西路之勢。
則暫且截令歸巢。
徐圖進剿。
未始非策。
着僧格林沁等相機妥辦。
前據僧格林沁奏、撚逆誘我出掣。
将圖北犯。
實能洞燭賊情。
此時國瑞已随該大臣入豫。
德楞額複往東路。
追剿清江一帶撚匪。
曹單等處。
系派何員駐紮。
能否獨當一面。
所留兵勇。
是否足敷鎮守。
均着僧格林沁妥為籌畫。
毋緻顧此失彼。
并着譚廷襄将該省防剿事宜。
與僧格林沁随時會商。
悉心經理。
直東交界防務。
系遮克敦布等專責。
并着與王榕吉實力籌辦。
毋稍疏忽。
豫省一經肅清。
直東邊防。
複能鞏固。
則僧格林沁即可進搗蒙亳老巢。
以期一勞永逸。
惟在該大臣等同心協力。
迅奏膚公。
是所殷盼。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駱秉章奏、石逆偪近川疆。
請饬催黔楚各軍。
合力堵剿等語。
石達開經楚軍擊敗。
克複來鳳縣城後。
餘匪竄至鹹豐。
直撲利川。
圖竄兜郡。
川省奉節雲陽萬縣等處。
在在戒嚴。
前據毛鴻賓奏漏網之賊。
不過三四千。
已狼狽不能成軍。
複能收合餘燼。
直偪川疆。
以窺夔萬。
實為兇狡。
川省兵力不敷。
恐其深入腹地。
自應合四省兵力。
翦此巨憝。
着官文、嚴樹森、即饬劉嶽昭一軍。
星馳赴夔。
竭力防守。
易佩紳一軍。
前據毛鴻賓奏已克日拔營。
赴援夔萬。
着即饬令統帶新募楚勇。
迅赴夔郡。
并饬在籍道員席寶田、總兵周達武、帶勇馳赴利川一帶。
偵賊所向。
實力兜剿。
川疆既固。
即兩楚亦可一勞永逸。
保川即以保楚。
諒官文等必能洞燭事幾。
不至稍分畛域也。
其田興恕派出之副将朱淩漢、總兵李有恒、楊岩寶各軍。
檄赴思渠龔灘等處。
着酌量情形。
如秀酉黔彭防務稍松。
即令改赴雲陽萬縣一帶。
會同楚軍。
并力夾擊。
駱秉章亦饬川東鎮道。
督率兵勇。
會合三省勁兵。
前後堵擊。
并嚴饬夔郡文武。
厚集團練。
妥為守禦。
毋稍疏懈。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僧格林沁等奏、會剿大股撚匪。
大獲勝仗。
并據駱秉章奏、石逆大股。
偪近川疆。
請饬黔楚各軍。
入川助剿各一摺。
亳撚劉大老冤等糾集大股。
竄至杞縣。
經僧格林沁督帶馬隊。
會合鄭元善、毛昶熙兵勇。
痛加剿洗。
疊獲大勝。
該逆糾合餘黨。
向通許一帶西竄。
僧格林沁現帶馬隊追擊。
此股撚匪。
因恐僧格林沁進兵亳境。
搗其老巢。
欲由豫省竄入陝疆。
另圖巢穴。
現雖被創奔逸。
而蹤迹飄忽。
日向西趨。
毛昶熙一軍。
因歸德防堵緊要。
未能盡移西追。
鄭元善因汴梁空虛。
業已折回省垣。
僧格林沁馬隊。
為數無多。
現雖追賊西至通許。
又須兼顧東省曹單一帶。
設賊勢日趨關陝。
恐僧格林沁一軍。
未能舍豫東邊防。
悉力窮追。
所有陝省毗連豫疆之潼關商雒各隘口。
自應早為設防。
以資堵禦。
着瑛棨調派兵勇。
嚴密堵扼。
并着張芾聯絡鄉團。
以助聲勢。
傥遇該匪竄至。
即行會合截擊。
毋令竄入邊境。
至石達開股匪。
業已偪近川境。
駱秉章現催黔楚各軍。
入川繞截。
該逆蹤迹飄忽。
恐因川楚各軍堵剿嚴密。
折向陝境老林。
緻剿捕又形費手。
着瑛棨、張芾、于興安定遠兩府廳境内。
毗連川東各要隘。
嚴密設防。
妥為籌布。
毋得以賊蹤尚遠。
稍存大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湖南捐輸軍饷。
永廣嶽州府、平江縣、學額各十名。
○以河南杞縣剿撚大捷。
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得旨嘉獎。
複已革副将餘際昌職。
賞還花翎。
并賞巴圖魯名号。
遊擊楊長春以副将升補。
○丙寅。
谕内閣、前因禦史富稼奏、各衙門書吏。
暗将堂稿藏匿私寓。
請饬令交出。
并請派員參酌稿案。
纂入則例。
餘俱銷毀。
當經降旨。
着各該衙門堂官督同司員。
于近年新纂删改增修各例。
詳細酌定。
并将舊案酌中核定。
附入現行條例之後。
其餘歧出之案。
一概銷毀。
茲據吏部奏稱、該部則例。
自上屆修輯後。
為時未久。
現拟将節次奉到谕旨。
及内外臣工條奏。
與該部奏定章程。
錄記冊檔。
并将曆年承辦稿件。
按照号簿。
逐一檢出。
除照例辦理者。
無庸議外。
其有例近未備。
足與例相發明者。
另立存案簿。
以備檢查。
其與例參差者。
另立銷案簿。
以後不得援引等語。
即着照所議行。
其各部院衙門。
并着一體查照辦理。
各該堂官務當督饬司員。
認真稽核。
實力舉行。
使吏胥不得從中舞弊。
毋得因循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