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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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鹹豐十一年。
辛酉。
十二月。
甲戌。
谕内閣、近年江蘇安徽浙江地方。
被賊蹂躏。
小民流離失業。
慘不忍言。
疊經降旨蠲免錢糧。
冀蘇民困。
現在該三省失陷城邑。
多未攻克。
即令漸次規複。
而田廬半遭兵燹。
耕作未免失時。
朕眷懷南服。
深用恻然。
所有江蘇安徽浙江失陷郡縣。
明年錢糧糧漕。
着一概蠲免。
以纾民力。
該督撫即刊刻謄黃。
遍行曉谕。
務使實惠均沾。
毋任吏胥舞弊。
用副朕加惠窮黎至意。
○又谕、樂斌奏、懇恩請觐一摺。
樂斌于本年九月閑。
奏請叩谒梓宮。
業經降旨毋庸前來。
原以地方為重。
不在儀節虛文。
樂斌接奉後。
自當敬謹遵行。
甘肅為西陲重地。
籌兵籌饷。
關系非輕。
該督身任兼圻。
應如何殚竭血誠。
力圖報稱。
茲乃仍以叩谒□□寺詞渎請。
并曆述寵遇。
語多鄙瑣。
不知大體。
至于此極。
朝廷用人行政。
一秉大公。
豈容此等伎倆。
巧為嘗試。
樂斌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田興恕奏、請将得力人員獎勵等語。
據稱補用知縣陳昌運戰功疊着。
膽壯識優。
請免補本班留于貴州以知府用。
并賞換花翎。
所保未免過優。
陳昌運着改為俟補缺後以知府用。
并賞換花翎。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翁心存奏、請力保通泰。
克複蘇常。
知縣劉郇膏才堪擢用。
并據宋晉奏、蘇常淪陷日久。
請合江北兵力。
以圖江南各摺片。
蘇省自蘇常淪陷以後。
惟通泰如臯等數州縣。
尚屬膏腴。
上海為關稅所出。
足供兵饷。
惟皆偪近賊氛。
非力籌進剿。
終難自立。
現在賊勢專注浙江。
蘇常匪衆。
守禦較懈。
正應乘此亟圖恢複。
翁心存宋進所奏。
均不為無見。
現在曾國藩駐師安慶。
為埽蕩皖北規複金陵之計。
驟難顧及蘇常。
都興阿兵力較厚。
且由通州等處進攻。
相距非遠。
較易為力。
薛煥僻處一隅。
尤應與該将軍聯絡聲勢。
以剿為防。
豈得以目前苟安。
毫無策畫。
現據翁心存奏稱、蘇常紳民結團自保。
盼曾國藩如慈父母。
請饬該大臣派一素能辦賊之員。
馳赴通泰。
由江陰常熟進搗。
宋晉則請饬都興阿選派勁旅。
由常熟丹陽等處分道進攻。
并先期約會薛煥。
派員激勵義團。
随同剿賊。
其單開各條。
尤為周密。
即着曾國藩、都興阿、薛煥、按照所奏各情。
悉心會商。
曾國藩能否派員前往。
都興阿、薛煥、應如何會合進兵。
均着迅速籌辦。
以慰民望。
以纾朕南顧之憂。
前因蘇州賊匪求撫一節。
久無信息。
谕令薛煥查奏。
茲據翁心存奏、賊匪飾詞求服。
以術餌我。
必無就撫之理。
所見甚是。
薛煥務與曾國藩等力籌剿辦。
不得再議招撫。
緻誤事機。
至用人為當務之急。
翁心存等所稱知府周沐潤、知縣劉郇膏、趙秉镕、博士趙宗建等。
其才是否足資任用。
并着曾國藩等确實查明。
量才差遣。
以資得力。
翁心存摺片。
宋晉摺單。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色克通額等奏、俄國續交槍炮。
意涉推诿。
當谕該大臣等毋庸再向詢問。
以示大方。
茲據色克通額等奏、俄國呈遞槍炮。
延不交齊。
并枝梧不肯教演施放。
請将官兵撤回等語。
俄國呈送槍炮。
并教官兵演放。
皆出自該國再三懇請。
并非中國本欲如此。
茲據該章京錫齡、阿昌阿等呈稱、俄國未到之鳥槍炸炮等件。
續交無期。
三營官兵。
已經學習槍炮上卸修理各法。
及詢及學演試放之法。
該俄國種種推诿。
耽延時日。
是該國自行反覆。
以後續交與否。
聽其自便。
色克通額等即谕知該章京等。
不必再向詢問索取。
至三營官兵久居守候。
徒糜經費。
着即行全數撤回。
但須以官兵不服水土。
免累貴國教演等詞。
向該俄官道達。
仍示兩敦和好之意。
其拟賞該國教演槍炮官員等物件。
即照該大臣等所拟賞給。
并作為該大臣酬答之意。
以存體制。
将此谕令知之。
○以湖南清厘各屬交代出力。
予知府黃文琛等升叙有差。
○以貪劣不職。
革四川同知李拱辰、知縣方江、張尚浴職。
○予故四川成綿龍茂道程祖潤、山西保德州知州靳廷玉、江蘇沛縣知縣雲茂琦、入祀名宦祠。
從暑總督崇實、巡撫英桂、薛煥請也。
○予廣東故兵科給事中胡定、四會縣教谕曹□□賓、湖北故戶部郎中李昌平、山西故安徽候補道張清元、河南故湖北應山縣知縣周锴、浙江故永康縣增生徐元乘、入祀鄉賢祠。
從總督勞崇光、巡撫耆齡、胡林翼、英桂、嚴樹森、王有齡請也。
○緩徵甘肅臯蘭、河、狄道、渭源、靖遠、隴西、安定、會甯、固原、安化、甯、甯夏、甯朔、靈、平羅、泾、崇信、靈台、鎮原、十九州縣被雹被水被霜被凍地方節年額賦有差。
○乙亥。
谕内閣、國史館所存孫嘉淦列傳内三習一弊疏。
着交南書房翰林鈔錄一分。
以備留覽。
○又谕、江忠義奏、瀝情懇請在籍終制一摺。
情詞甚為懇恻。
自應俯如所請。
江忠義着準其開署貴州巡撫之缺。
在籍終制。
仍着在湖南本省。
帶兵剿賊。
以符金革毋避之義。
貴州巡撫。
仍着田興恕暫行兼署。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玉明等奏、接據探報。
有賊二三百人。
指稱系盜首白淩阿帶領進邊。
至義州城北三十餘裡之高台子地方盤踞。
旋竄至闾陽驿意圖焚搶。
旋因義州尉金懷忠帶兵趕到。
始行東竄。
現在添派馬隊追剿。
請饬吉林熱河并蒙古各旗一體兜剿等語。
盜匪白淩阿闌入義州境内。
現當滋事之初。
匪衆不過數百人。
尚易剿滅。
玉明等以邊外遼闊。
未能窮摉。
即準帶隊各員回守要隘。
殊不思養癰贻患。
何日方可撤防。
協領恩合。
聞其骁勇善戰。
本年夏閑。
追剿朝陽餘匪。
極為迅速。
此次添派之馬隊各兵。
即着玉明饬令恩合統帶。
實力追剿。
務将首匪餘黨一律埽除。
不準托言防堵。
任其竄逸。
吉林熱河。
均與奉天毗連。
自應三面兜拏。
并着景綸、春佑、各派官兵。
協同捕剿。
毋令一名漏網。
此等盜匪。
不過幺<?麻骨>小醜。
必當迅速埽除淨盡。
不得遷延時日。
糜饷勞師。
其蒙古各王旗。
已谕知理藩院嚴谕一體協剿。
所有陣亡練長等。
即着玉明查明咨部請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玉明等奏、盜匪白淩阿帶領匪衆二三百人。
竄至義州境内。
經官兵捕剿。
向東竄逸。
請饬蒙古各王旗派兵協剿各等語。
盜匪白淩阿、膽敢糾衆抗拒官兵。
若不迅速剿除。
必至養癰贻患。
已谕知玉明等添調馬隊。
克期兜剿。
着理藩院由六百裡傳谕卓索圖、哲裡木、蒙古各王旗。
一體派兵協同堵剿。
使該犯無立足之處。
即可殲除淨盡。
并着将屬下人等嚴加約束。
毋得窩藏容留。
及句結為匪情事。
以期盡殲醜類。
傥不認真剿辦。
緻令盜匪竄逸。
則咎有攸歸。
諒該蒙古王旗必知此意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毛鴻賓奏、官兵截剿石逆股匪疊獲大勝一摺。
石逆竄擾湖南邊境。
雖經官軍沿途剿殺。
力挫兇鋒。
而餘衆尚萬餘。
勢将乘虛竄逸。
辰永乾鳳各屬。
山徑叢雜。
自應嚴密防剿。
毛鴻賓已派副将朱升聞等。
馳赴辰州。
即着催令速進。
以剿為防。
總兵劉培元師船。
一并催令上駛。
與陸師聯絡抵禦。
其總兵趙福元、及道員劉嶽昭、進規來鳳各軍。
并着分别嚴催。
速籌剿辦。
務令大股逆匪。
一鼓殲除。
毋令與來鳳賊匪合而為一。
緻成滋蔓。
至石逆詭谲異常。
行蹤飄忽。
無論入黔入蜀。
但令竄及境内。
皆有不可收拾之勢。
田興恕前次奏報内。
已稱調派總兵成應洪等帶兵一千五百名。
馳赴會同夾擊。
着即督饬該員等星馳前往。
實力協剿。
并着駱秉章于黔楚交界地方。
揀派得力将弁。
帶兵防剿。
毋令賊蹤擾及邊界。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江忠義奏、瀝情懇請終制一摺。
江忠義瀝陳前在廬州聞訃丁父憂。
墨绖從戎。
上年五月複丁母憂。
又以奉檄剿賊。
不暇自顧其私。
現又擢署貴州巡撫。
變服受任。
禮所未安。
懇請在籍終制各等語。
情詞極為懇恻。
是以不忍盡拂其意。
勉從所請。
俾遂人子之私。
惟是墨绖從戎。
古有明訓。
湖南地方。
系屬該員本籍。
現在賊氛未淨。
四郊多壘。
該員豈得遂以在籍終制。
恝然自安。
江忠義着仍在湖南本籍帶兵剿賊。
該員忠孝一門。
素稱勇敢。
經此訓谕。
諒必更能移孝作忠。
盡心軍旅。
以副厚望。
毛鴻賓所奏該員逗遛武岡。
緻賊西竄黔沅。
乃以擇吉葬母。
請為代奏。
即一面徑自回籍。
咎有難辭等語。
江忠義陳請歸葬。
自屬迫于私情。
以業經陳請。
不及與諸軍一同追賊。
于情尚有可原。
毛鴻賓據實劾奏。
亦屬職分當然之事。
毛鴻賓、江忠義、嗣後惟當以公事為重。
和衷辦理。
不得以地方相埒。
各懷疑忌。
尤不得稍存成見。
遇事或相龃龉。
緻于軍務有妨。
自幹咎戾。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張亮基奏、薦舉非人。
自請議處。
并請撤撫臣印信。
及瀝陳鄧爾恒被戕情形各摺片。
徐之銘在滇專恣妄殺。
為從來督撫中所未有。
必應嚴行查辦。
方足以示懲儆。
張亮基誤舉非人。
自有應得之咎。
第如徐之銘種種貪劣。
贻誤疆務。
情罪重大。
張亮基與之共事二年。
豈竟不能豫先覺察。
不過喜其親昵。
列入剡章。
若律以贻誤之咎。
則張亮基之咎甚重。
非僅議處所能塞責。
鄧爾恒被戕之案。
日久未予查辦。
亦無以彰國憲。
花詠春不敢與徐之銘違抗。
則令收其印信。
亦恐徒成虛語。
前令張亮基來京。
原欲面詢滇省情形。
再行谕令前往。
現在徐之銘怙惡不悛。
未可稍形稽緩。
署總督潘铎到任需時。
即着張亮基迅速馳赴雲南。
督辦該省軍務。
将徐之銘先行撤任。
所有雲南巡撫印務。
張亮基即行接署。
并将鄧爾恒被戕之案。
徹底根究。
按律懲辦。
何有保父子。
如此跋扈。
必須設法迅速剪除。
而又宜先防其設計暗害。
毋稍大意。
其回漢互鬥事宜。
如田興恕可以相助。
即着相機辦理。
敉安邊圉。
以贖前愆。
不準沿途藉口逗遛。
徒以空詞粉飾。
所有自請議處之處。
着暫行寬免。
若不仰體朕心。
仍前贻誤。
則必将前後罪狀宣示。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令知之。
○甘肅布政使林揚祖休緻。
以按察使恩麟為布政使。
安肅道劉于浔為按察使。
○予湖南黔陽陣亡縣丞錢敬敷等祭葬世職加等。
生員栗如金賞恤加等。
○丙子。
谕内閣、前因禦史朱潮、薛春黎、先後奏參順天府治中蔣大镛把持納賄。
擅作威福。
署大興縣知縣白維積案濫押。
種種
辛酉。
十二月。
甲戌。
谕内閣、近年江蘇安徽浙江地方。
被賊蹂躏。
小民流離失業。
慘不忍言。
疊經降旨蠲免錢糧。
冀蘇民困。
現在該三省失陷城邑。
多未攻克。
即令漸次規複。
而田廬半遭兵燹。
耕作未免失時。
朕眷懷南服。
深用恻然。
所有江蘇安徽浙江失陷郡縣。
明年錢糧糧漕。
着一概蠲免。
以纾民力。
該督撫即刊刻謄黃。
遍行曉谕。
務使實惠均沾。
毋任吏胥舞弊。
用副朕加惠窮黎至意。
○又谕、樂斌奏、懇恩請觐一摺。
樂斌于本年九月閑。
奏請叩谒梓宮。
業經降旨毋庸前來。
原以地方為重。
不在儀節虛文。
樂斌接奉後。
自當敬謹遵行。
甘肅為西陲重地。
籌兵籌饷。
關系非輕。
該督身任兼圻。
應如何殚竭血誠。
力圖報稱。
茲乃仍以叩谒□□寺詞渎請。
并曆述寵遇。
語多鄙瑣。
不知大體。
至于此極。
朝廷用人行政。
一秉大公。
豈容此等伎倆。
巧為嘗試。
樂斌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田興恕奏、請将得力人員獎勵等語。
據稱補用知縣陳昌運戰功疊着。
膽壯識優。
請免補本班留于貴州以知府用。
并賞換花翎。
所保未免過優。
陳昌運着改為俟補缺後以知府用。
并賞換花翎。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翁心存奏、請力保通泰。
克複蘇常。
知縣劉郇膏才堪擢用。
并據宋晉奏、蘇常淪陷日久。
請合江北兵力。
以圖江南各摺片。
蘇省自蘇常淪陷以後。
惟通泰如臯等數州縣。
尚屬膏腴。
上海為關稅所出。
足供兵饷。
惟皆偪近賊氛。
非力籌進剿。
終難自立。
現在賊勢專注浙江。
蘇常匪衆。
守禦較懈。
正應乘此亟圖恢複。
翁心存宋進所奏。
均不為無見。
現在曾國藩駐師安慶。
為埽蕩皖北規複金陵之計。
驟難顧及蘇常。
都興阿兵力較厚。
且由通州等處進攻。
相距非遠。
較易為力。
薛煥僻處一隅。
尤應與該将軍聯絡聲勢。
以剿為防。
豈得以目前苟安。
毫無策畫。
現據翁心存奏稱、蘇常紳民結團自保。
盼曾國藩如慈父母。
請饬該大臣派一素能辦賊之員。
馳赴通泰。
由江陰常熟進搗。
宋晉則請饬都興阿選派勁旅。
由常熟丹陽等處分道進攻。
并先期約會薛煥。
派員激勵義團。
随同剿賊。
其單開各條。
尤為周密。
即着曾國藩、都興阿、薛煥、按照所奏各情。
悉心會商。
曾國藩能否派員前往。
都興阿、薛煥、應如何會合進兵。
均着迅速籌辦。
以慰民望。
以纾朕南顧之憂。
前因蘇州賊匪求撫一節。
久無信息。
谕令薛煥查奏。
茲據翁心存奏、賊匪飾詞求服。
以術餌我。
必無就撫之理。
所見甚是。
薛煥務與曾國藩等力籌剿辦。
不得再議招撫。
緻誤事機。
至用人為當務之急。
翁心存等所稱知府周沐潤、知縣劉郇膏、趙秉镕、博士趙宗建等。
其才是否足資任用。
并着曾國藩等确實查明。
量才差遣。
以資得力。
翁心存摺片。
宋晉摺單。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色克通額等奏、俄國續交槍炮。
意涉推诿。
當谕該大臣等毋庸再向詢問。
以示大方。
茲據色克通額等奏、俄國呈遞槍炮。
延不交齊。
并枝梧不肯教演施放。
請将官兵撤回等語。
俄國呈送槍炮。
并教官兵演放。
皆出自該國再三懇請。
并非中國本欲如此。
茲據該章京錫齡、阿昌阿等呈稱、俄國未到之鳥槍炸炮等件。
續交無期。
三營官兵。
已經學習槍炮上卸修理各法。
及詢及學演試放之法。
該俄國種種推诿。
耽延時日。
是該國自行反覆。
以後續交與否。
聽其自便。
色克通額等即谕知該章京等。
不必再向詢問索取。
至三營官兵久居守候。
徒糜經費。
着即行全數撤回。
但須以官兵不服水土。
免累貴國教演等詞。
向該俄官道達。
仍示兩敦和好之意。
其拟賞該國教演槍炮官員等物件。
即照該大臣等所拟賞給。
并作為該大臣酬答之意。
以存體制。
将此谕令知之。
○以湖南清厘各屬交代出力。
予知府黃文琛等升叙有差。
○以貪劣不職。
革四川同知李拱辰、知縣方江、張尚浴職。
○予故四川成綿龍茂道程祖潤、山西保德州知州靳廷玉、江蘇沛縣知縣雲茂琦、入祀名宦祠。
從暑總督崇實、巡撫英桂、薛煥請也。
○予廣東故兵科給事中胡定、四會縣教谕曹□□賓、湖北故戶部郎中李昌平、山西故安徽候補道張清元、河南故湖北應山縣知縣周锴、浙江故永康縣增生徐元乘、入祀鄉賢祠。
從總督勞崇光、巡撫耆齡、胡林翼、英桂、嚴樹森、王有齡請也。
○緩徵甘肅臯蘭、河、狄道、渭源、靖遠、隴西、安定、會甯、固原、安化、甯、甯夏、甯朔、靈、平羅、泾、崇信、靈台、鎮原、十九州縣被雹被水被霜被凍地方節年額賦有差。
○乙亥。
谕内閣、國史館所存孫嘉淦列傳内三習一弊疏。
着交南書房翰林鈔錄一分。
以備留覽。
○又谕、江忠義奏、瀝情懇請在籍終制一摺。
情詞甚為懇恻。
自應俯如所請。
江忠義着準其開署貴州巡撫之缺。
在籍終制。
仍着在湖南本省。
帶兵剿賊。
以符金革毋避之義。
貴州巡撫。
仍着田興恕暫行兼署。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玉明等奏、接據探報。
有賊二三百人。
指稱系盜首白淩阿帶領進邊。
至義州城北三十餘裡之高台子地方盤踞。
旋竄至闾陽驿意圖焚搶。
旋因義州尉金懷忠帶兵趕到。
始行東竄。
現在添派馬隊追剿。
請饬吉林熱河并蒙古各旗一體兜剿等語。
盜匪白淩阿闌入義州境内。
現當滋事之初。
匪衆不過數百人。
尚易剿滅。
玉明等以邊外遼闊。
未能窮摉。
即準帶隊各員回守要隘。
殊不思養癰贻患。
何日方可撤防。
協領恩合。
聞其骁勇善戰。
本年夏閑。
追剿朝陽餘匪。
極為迅速。
此次添派之馬隊各兵。
即着玉明饬令恩合統帶。
實力追剿。
務将首匪餘黨一律埽除。
不準托言防堵。
任其竄逸。
吉林熱河。
均與奉天毗連。
自應三面兜拏。
并着景綸、春佑、各派官兵。
協同捕剿。
毋令一名漏網。
此等盜匪。
不過幺<?麻骨>小醜。
必當迅速埽除淨盡。
不得遷延時日。
糜饷勞師。
其蒙古各王旗。
已谕知理藩院嚴谕一體協剿。
所有陣亡練長等。
即着玉明查明咨部請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玉明等奏、盜匪白淩阿帶領匪衆二三百人。
竄至義州境内。
經官兵捕剿。
向東竄逸。
請饬蒙古各王旗派兵協剿各等語。
盜匪白淩阿、膽敢糾衆抗拒官兵。
若不迅速剿除。
必至養癰贻患。
已谕知玉明等添調馬隊。
克期兜剿。
着理藩院由六百裡傳谕卓索圖、哲裡木、蒙古各王旗。
一體派兵協同堵剿。
使該犯無立足之處。
即可殲除淨盡。
并着将屬下人等嚴加約束。
毋得窩藏容留。
及句結為匪情事。
以期盡殲醜類。
傥不認真剿辦。
緻令盜匪竄逸。
則咎有攸歸。
諒該蒙古王旗必知此意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毛鴻賓奏、官兵截剿石逆股匪疊獲大勝一摺。
石逆竄擾湖南邊境。
雖經官軍沿途剿殺。
力挫兇鋒。
而餘衆尚萬餘。
勢将乘虛竄逸。
辰永乾鳳各屬。
山徑叢雜。
自應嚴密防剿。
毛鴻賓已派副将朱升聞等。
馳赴辰州。
即着催令速進。
以剿為防。
總兵劉培元師船。
一并催令上駛。
與陸師聯絡抵禦。
其總兵趙福元、及道員劉嶽昭、進規來鳳各軍。
并着分别嚴催。
速籌剿辦。
務令大股逆匪。
一鼓殲除。
毋令與來鳳賊匪合而為一。
緻成滋蔓。
至石逆詭谲異常。
行蹤飄忽。
無論入黔入蜀。
但令竄及境内。
皆有不可收拾之勢。
田興恕前次奏報内。
已稱調派總兵成應洪等帶兵一千五百名。
馳赴會同夾擊。
着即督饬該員等星馳前往。
實力協剿。
并着駱秉章于黔楚交界地方。
揀派得力将弁。
帶兵防剿。
毋令賊蹤擾及邊界。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江忠義奏、瀝情懇請終制一摺。
江忠義瀝陳前在廬州聞訃丁父憂。
墨绖從戎。
上年五月複丁母憂。
又以奉檄剿賊。
不暇自顧其私。
現又擢署貴州巡撫。
變服受任。
禮所未安。
懇請在籍終制各等語。
情詞極為懇恻。
是以不忍盡拂其意。
勉從所請。
俾遂人子之私。
惟是墨绖從戎。
古有明訓。
湖南地方。
系屬該員本籍。
現在賊氛未淨。
四郊多壘。
該員豈得遂以在籍終制。
恝然自安。
江忠義着仍在湖南本籍帶兵剿賊。
該員忠孝一門。
素稱勇敢。
經此訓谕。
諒必更能移孝作忠。
盡心軍旅。
以副厚望。
毛鴻賓所奏該員逗遛武岡。
緻賊西竄黔沅。
乃以擇吉葬母。
請為代奏。
即一面徑自回籍。
咎有難辭等語。
江忠義陳請歸葬。
自屬迫于私情。
以業經陳請。
不及與諸軍一同追賊。
于情尚有可原。
毛鴻賓據實劾奏。
亦屬職分當然之事。
毛鴻賓、江忠義、嗣後惟當以公事為重。
和衷辦理。
不得以地方相埒。
各懷疑忌。
尤不得稍存成見。
遇事或相龃龉。
緻于軍務有妨。
自幹咎戾。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張亮基奏、薦舉非人。
自請議處。
并請撤撫臣印信。
及瀝陳鄧爾恒被戕情形各摺片。
徐之銘在滇專恣妄殺。
為從來督撫中所未有。
必應嚴行查辦。
方足以示懲儆。
張亮基誤舉非人。
自有應得之咎。
第如徐之銘種種貪劣。
贻誤疆務。
情罪重大。
張亮基與之共事二年。
豈竟不能豫先覺察。
不過喜其親昵。
列入剡章。
若律以贻誤之咎。
則張亮基之咎甚重。
非僅議處所能塞責。
鄧爾恒被戕之案。
日久未予查辦。
亦無以彰國憲。
花詠春不敢與徐之銘違抗。
則令收其印信。
亦恐徒成虛語。
前令張亮基來京。
原欲面詢滇省情形。
再行谕令前往。
現在徐之銘怙惡不悛。
未可稍形稽緩。
署總督潘铎到任需時。
即着張亮基迅速馳赴雲南。
督辦該省軍務。
将徐之銘先行撤任。
所有雲南巡撫印務。
張亮基即行接署。
并将鄧爾恒被戕之案。
徹底根究。
按律懲辦。
何有保父子。
如此跋扈。
必須設法迅速剪除。
而又宜先防其設計暗害。
毋稍大意。
其回漢互鬥事宜。
如田興恕可以相助。
即着相機辦理。
敉安邊圉。
以贖前愆。
不準沿途藉口逗遛。
徒以空詞粉飾。
所有自請議處之處。
着暫行寬免。
若不仰體朕心。
仍前贻誤。
則必将前後罪狀宣示。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令知之。
○甘肅布政使林揚祖休緻。
以按察使恩麟為布政使。
安肅道劉于浔為按察使。
○予湖南黔陽陣亡縣丞錢敬敷等祭葬世職加等。
生員栗如金賞恤加等。
○丙子。
谕内閣、前因禦史朱潮、薛春黎、先後奏參順天府治中蔣大镛把持納賄。
擅作威福。
署大興縣知縣白維積案濫押。
種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