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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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革員多福請補防禦一缺。
兵部文内有黏痕迹。
是否該部書吏與該革員串通舞弊當谕兵部堂官及載遷等查明具奏。
茲據載遷等奏赍送兵部文書人劉秉林回時。
将收照遺失懷中摉出書信。
遽行撕毀多福之叔翼長熙昌、及翼長瑞昌、并有托投部文及托帶書信銀兩等事。
多福情詞閃爍。
衆供亦屬支離請解交刑部審訊等語事關職官與書吏串通舞弊。
亟應徹底根究。
已革防禦多福送文人劉秉林均着交刑部審訊。
披甲福海書吏魯永泰、着一并解部備質。
翼長瑞昌熙昌、均着聽候傳訊兵部承辦書吏。
一并歸案審辦。
景霖另片奏、文内黏補痕迹。
未能看出自請議處等語。
多福一案除載遷上年尚未到任。
載燦在請假期内。
均無庸議外景霖着交部議處。
○綏遠城将軍定安奏、遵籌甯夏軍情提督張曜西行後傥遇警信即檄駐紮纏金之提督王鳳鳴率隊馳擊。
其纏金地方。
再由包頭沿河防兵内籌撥防守現督臣左宗棠亦派提督譚拔萃過河扼紮有此數軍。
與甯夏旗兵聯絡。
可資得力報聞。
○以騷擾台站。
摘吉林委參領貴慶頂帶。
撤委銜下部嚴議。
○己亥。
谕内閣、載遷等奏、請将擅押職官濫用刑之廳官交部刑辦一摺據稱石門理事廳通判阿昌阿、因筆帖式世興有奸拐使女情事辄将世興拘禁。
濫加刑拷請交刑部訊辦等語筆帖式世興、如有奸拐情事自應禀明該管上司辦理乃阿昌阿辄行擅押刑拷實屬乖謬。
阿昌阿着先行革職世興着先行解任由載遷等咨照直隸總督委員将該員等一并解交刑部。
确切訊明。
按律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吳棠奏、被參屬員挾忿誣讦。
請旨派員查辦。
并鈔錄禀詞呈覽一摺前署通江縣知縣黎互熙、經吳棠以治理未谙奏參降補後旋遞禀呈内稱撤任被參。
由于不能饋送上司所緻。
又以該管知府張桐許為營求有與幕賓談壽齡往還書信為證。
并稱談壽齡随幕入川。
濫邀保叙。
又牽叙已革同知劉愚禀詞。
胪列多款。
屬員于被參後禀讦上司意圖挾制。
此風斷不可長。
惟據所禀張桐與談壽齡為該員營求需索銀兩。
既有書信為據亟應确切根究談壽齡是否系吳棠幕友、違例濫保。
亦難逃人耳目其餘各款虛實均應研究。
着魁玉按照禀内所指各情秉公确查據實具奏不準稍涉徇隐原摺一件。
禀二件均着鈔給閱看将此谕令知之。
○庚子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辛醜。
谕内閣、前據左宗棠奏、烏噜木齊提督成祿前在高台苛派捐輸。
誣良為叛。
枉殺二百餘人。
并虛報勝仗。
籲請獎叙。
請饬廷臣議罪等語。
當經寄谕金順。
令其兼程出關。
接統成祿所部一面傳旨将成祿革職拏問遴派員弁。
押解來京。
嗣後據禦史吳可讀奏、成祿所犯情罪重大。
請即從重懲辦本日據金順奏、已将成祿傳旨革職拏問。
派員押解赴京等語已革提督成祿。
苛派濫殺。
情節極重着即解交刑部聽候治罪。
○谕軍機大臣等、金順奏、拏問成祿。
押解起程派員先往接辦該軍事務一摺。
金順于四月二十三日。
派員将成祿催赴肅州傳旨拏問押解起程。
已明降谕旨将該革解交刑部治罪矣。
甘肅至京。
道路窎遠。
左宗棠當選派得力員弁協同護解。
并饬沿途地方官小心遞解前進。
以期嚴密。
金順以肅州城圍吃緊尚未起程西行先派副都統明春前赴玉門一帶。
接辦該軍事務。
惟成祿所部必須金順迅往接統。
大加整頓。
方能得力且賊匪近又紛竄出關。
尤當随時督隊截剿免緻蔓延肅州軍務。
已谕左宗棠責成徐占彪剿辦金順着懔遵疊次谕旨。
克期出關。
接統成祿所部埽蕩妖氛不得遲誤機宜。
緻負委任。
至關外米糧缺乏兵食維艱。
金順所部軍糧着左宗棠妥籌兼顧。
檄令地方官設法采買轉運。
源源接濟。
以資飽騰。
毋稍膜視。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上以夏至祭地于方澤。
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壬寅。
谕内閣、榮毓等奏、查明緊要工程。
請派大臣查勘一摺。
泰陵更衣殿。
昌西陵琉璃花門内地面端順固倫公主園寝享堂等處。
均有滲漏酥朽情形着派宜振前往。
将應修各工敬謹查勘具奏。
另片奏、東口子門内石橋中閑。
石塊沉陷河身淤塞着宜振一并敬謹勘。
奏明辦理。
○癸卯。
上詣雍和宮行禮。
齊宿朝鮮國使臣李招弼等三人于神武門外瞻觐。
甲辰夏至祭地于方澤上親詣行禮。
○詣火神廟拈香 ○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侍午膳。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豫師奏請饬催青海蒙古王公俸饷。
并西甯經費銀兩一摺。
山西應解青海蒙古王公俸饷及西甯經費。
雖經陸續報解。
尚欠撥銀七萬六千四百兩該王公等俸銀。
僅發至同治三年分止。
情形實屬苦累若再不籌接濟。
殊非體恤外藩之道着鮑源深督饬藩司。
無論如何為難。
趕緊如數籌解。
不準稍涉遲延。
并不準絲毫蒂欠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庫倫辦事大臣張廷嶽等奏、商民捐輸充賞面斤可否賞給扁額。
得旨着由張廷嶽等照例給予急公好義扁額。
以示獎勵。
○丙午。
以已革甘肅提督成瑞署烏噜木齊提督。
○以甘肅巴裡坤鎮遊擊陳升恒護總兵官。
○丁未。
以故青海紮薩克頭等台吉端多布那木紮勒孫丹巴襲職。
兵部文内有黏痕迹。
是否該部書吏與該革員串通舞弊當谕兵部堂官及載遷等查明具奏。
茲據載遷等奏赍送兵部文書人劉秉林回時。
将收照遺失懷中摉出書信。
遽行撕毀多福之叔翼長熙昌、及翼長瑞昌、并有托投部文及托帶書信銀兩等事。
多福情詞閃爍。
衆供亦屬支離請解交刑部審訊等語事關職官與書吏串通舞弊。
亟應徹底根究。
已革防禦多福送文人劉秉林均着交刑部審訊。
披甲福海書吏魯永泰、着一并解部備質。
翼長瑞昌熙昌、均着聽候傳訊兵部承辦書吏。
一并歸案審辦。
景霖另片奏、文内黏補痕迹。
未能看出自請議處等語。
多福一案除載遷上年尚未到任。
載燦在請假期内。
均無庸議外景霖着交部議處。
○綏遠城将軍定安奏、遵籌甯夏軍情提督張曜西行後傥遇警信即檄駐紮纏金之提督王鳳鳴率隊馳擊。
其纏金地方。
再由包頭沿河防兵内籌撥防守現督臣左宗棠亦派提督譚拔萃過河扼紮有此數軍。
與甯夏旗兵聯絡。
可資得力報聞。
○以騷擾台站。
摘吉林委參領貴慶頂帶。
撤委銜下部嚴議。
○己亥。
谕内閣、載遷等奏、請将擅押職官濫用刑之廳官交部刑辦一摺據稱石門理事廳通判阿昌阿、因筆帖式世興有奸拐使女情事辄将世興拘禁。
濫加刑拷請交刑部訊辦等語筆帖式世興、如有奸拐情事自應禀明該管上司辦理乃阿昌阿辄行擅押刑拷實屬乖謬。
阿昌阿着先行革職世興着先行解任由載遷等咨照直隸總督委員将該員等一并解交刑部。
确切訊明。
按律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吳棠奏、被參屬員挾忿誣讦。
請旨派員查辦。
并鈔錄禀詞呈覽一摺前署通江縣知縣黎互熙、經吳棠以治理未谙奏參降補後旋遞禀呈内稱撤任被參。
由于不能饋送上司所緻。
又以該管知府張桐許為營求有與幕賓談壽齡往還書信為證。
并稱談壽齡随幕入川。
濫邀保叙。
又牽叙已革同知劉愚禀詞。
胪列多款。
屬員于被參後禀讦上司意圖挾制。
此風斷不可長。
惟據所禀張桐與談壽齡為該員營求需索銀兩。
既有書信為據亟應确切根究談壽齡是否系吳棠幕友、違例濫保。
亦難逃人耳目其餘各款虛實均應研究。
着魁玉按照禀内所指各情秉公确查據實具奏不準稍涉徇隐原摺一件。
禀二件均着鈔給閱看将此谕令知之。
○庚子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辛醜。
谕内閣、前據左宗棠奏、烏噜木齊提督成祿前在高台苛派捐輸。
誣良為叛。
枉殺二百餘人。
并虛報勝仗。
籲請獎叙。
請饬廷臣議罪等語。
當經寄谕金順。
令其兼程出關。
接統成祿所部一面傳旨将成祿革職拏問遴派員弁。
押解來京。
嗣後據禦史吳可讀奏、成祿所犯情罪重大。
請即從重懲辦本日據金順奏、已将成祿傳旨革職拏問。
派員押解赴京等語已革提督成祿。
苛派濫殺。
情節極重着即解交刑部聽候治罪。
○谕軍機大臣等、金順奏、拏問成祿。
押解起程派員先往接辦該軍事務一摺。
金順于四月二十三日。
派員将成祿催赴肅州傳旨拏問押解起程。
已明降谕旨将該革解交刑部治罪矣。
甘肅至京。
道路窎遠。
左宗棠當選派得力員弁協同護解。
并饬沿途地方官小心遞解前進。
以期嚴密。
金順以肅州城圍吃緊尚未起程西行先派副都統明春前赴玉門一帶。
接辦該軍事務。
惟成祿所部必須金順迅往接統。
大加整頓。
方能得力且賊匪近又紛竄出關。
尤當随時督隊截剿免緻蔓延肅州軍務。
已谕左宗棠責成徐占彪剿辦金順着懔遵疊次谕旨。
克期出關。
接統成祿所部埽蕩妖氛不得遲誤機宜。
緻負委任。
至關外米糧缺乏兵食維艱。
金順所部軍糧着左宗棠妥籌兼顧。
檄令地方官設法采買轉運。
源源接濟。
以資飽騰。
毋稍膜視。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上以夏至祭地于方澤。
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壬寅。
谕内閣、榮毓等奏、查明緊要工程。
請派大臣查勘一摺。
泰陵更衣殿。
昌西陵琉璃花門内地面端順固倫公主園寝享堂等處。
均有滲漏酥朽情形着派宜振前往。
将應修各工敬謹查勘具奏。
另片奏、東口子門内石橋中閑。
石塊沉陷河身淤塞着宜振一并敬謹勘。
奏明辦理。
○癸卯。
上詣雍和宮行禮。
齊宿朝鮮國使臣李招弼等三人于神武門外瞻觐。
甲辰夏至祭地于方澤上親詣行禮。
○詣火神廟拈香 ○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侍午膳。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豫師奏請饬催青海蒙古王公俸饷。
并西甯經費銀兩一摺。
山西應解青海蒙古王公俸饷及西甯經費。
雖經陸續報解。
尚欠撥銀七萬六千四百兩該王公等俸銀。
僅發至同治三年分止。
情形實屬苦累若再不籌接濟。
殊非體恤外藩之道着鮑源深督饬藩司。
無論如何為難。
趕緊如數籌解。
不準稍涉遲延。
并不準絲毫蒂欠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庫倫辦事大臣張廷嶽等奏、商民捐輸充賞面斤可否賞給扁額。
得旨着由張廷嶽等照例給予急公好義扁額。
以示獎勵。
○丙午。
以已革甘肅提督成瑞署烏噜木齊提督。
○以甘肅巴裡坤鎮遊擊陳升恒護總兵官。
○丁未。
以故青海紮薩克頭等台吉端多布那木紮勒孫丹巴襲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