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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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城防兵。
除察哈爾馬隊外。
僅有棍噶紮勒參營九百餘名。
蘇彰阿營三百餘名。
棍噶紮勒參所存索倫伊犁十蘇木等處之兵。
已據富和咨調赴塔。
景廉又因兵力單薄亦拟撥用該營之兵。
若再将察哈爾之兵力隊駐紮。
不足以壯聲威等語。
烏城地方緊要棍噶紮勒參營。
既須西進。
察哈爾馬隊。
自宜合隊擇要防守。
方免兵分力單。
惟庫倫門戶。
亦當兼顧。
該處防兵。
約有三千餘名。
或可自為設守。
毋須将察哈爾馬隊分撥。
着杜嘎爾、張廷嶽、阿爾塔什達、悉心酌度。
會商奎昌等辦理。
總當相度機宜。
統籌全局。
不得顧此失彼。
緻有疏虞。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追予浙江杭州殉難知縣楊尚瑛、祭葬世職。
眷屬六名口旌恤如例。
○丙戌。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據禦史袁承業奏、近聞太監在京城内外開列多鋪。
并蓄養勝春奎戲班。
公然于園莊各處演戲等語。
我朝紀綱嚴肅。
從不準太監任意妄為。
若所奏各節。
實屬大千禁令。
着總管内務府大臣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
一體嚴行查禁。
并着嗣後随時稽查。
如有前項情事。
立即據實奏明。
從嚴懲辦。
經此次訓谕後。
傥有太監在外生事。
别經發覺。
除将該太監嚴行懲辦外。
并将該管大臣及地面各官懲處不貸。
○谕軍機大臣等、邵亨豫奏、籌辦陝境防剿赈墾事宜。
并探聞甘省撫局就緒一摺。
陝西北山一帶。
現有譚仁芳等軍扼紮。
陝南李輝武一軍。
複将階州竄出回匪擊退。
陝邊南北。
已無賊蹤。
即着邵亨豫饬令譚仁芳、李輝武、各将所部兵勇認真訓練。
擇要扼防。
一面勤加偵探。
遇有賊匪竄入。
即行剿擊。
甘肅西甯河州等處回匪乞撫。
會甯靜甯隆德各州縣安插陝回。
近日情形如何。
并着随時探明。
詳細奏聞。
陝北赈恤流亡。
開懇地畝各事宜。
仍着通饬各該地方官。
認真經理。
不得有名無實。
該撫務當随時稽查。
嚴防弊窦。
以期振作。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曾璧光等奏、下遊官軍。
連克賊巢。
驿路疏通一摺。
前據王文韶奏、黔楚各軍。
業于三月間攻克烏牙坡賊巢。
逆苗全股。
一律蕩平。
此次曾璧光等所奏。
尚是正月以前之事。
刻下大股苗匪。
既經剿平亟應趁此大軍未撤之時。
摉捕餘匪。
妥籌善後。
以期一勞永逸。
王文韶前奏摺内、聲稱苗匪棄械投誠者萬餘人。
竄投黔軍就撫者。
亦複不少。
此項降衆。
應如何設法安插。
必須妥慎籌辦。
其着名首要各犯。
如有在逃未獲者。
為當上緊購捕。
務絕根株。
免緻死灰複然。
以上各節。
着曾璧光、周達武、王文韶、督饬各軍。
會同該地方官悉心商辦。
不得苟且了事。
緻贻後患。
上遊興義一帶踞匪。
近日攻剿情形若何。
應否抽調下遊官軍助剿之處。
着曾璧光等酌度辦理。
周達武帶兵素稱得力。
現在患病未痊。
着該提督一面加意調治。
一面力疾籌辦。
毋稍诿卸。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曾璧光、并傳谕周達武、王文韶知之。
○陝甘總督左宗棠奏、軍務未平。
請将本年軍政展緩舉行。
從之。
○以貴州下遊剿辦苗匪獲勝。
賞提督鄧有德黃馬褂。
總兵官朱連升、張義山、道員曾紀鳳、參将蕭肇富、巴圖魯名号。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總兵官周定堃等十一員祭葬世職加等。
○予四川馬邊傷亡總兵官劉為美祭葬世職加等。
○追予廣東各屬陣亡殉難武生鄧朝璋等紳民婦女四千六十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并予建祠。
○己醜。
谕軍機大臣等、景廉奏探聞西路軍情。
派兵西進。
暨安敦地方被賊竄擾情形各摺片。
烏噜木齊回逆。
現與安集延彼此攻擊。
景廉當乘此機會。
随時确切偵探。
設法進取。
趁俄人未經東犯。
将醜類悉數埽除。
收複疆宇。
該逆曾差人赴趙興體營投誠。
未允所請。
嗣後如回逆安集延等複有投誠之說。
景廉仍當妥慎籌辦。
斷不可為其所绐。
孔才辦事未能妥協。
景廉已派堤督張玉春馳赴古城。
會同孔才辦理防剿。
并屯墾事宜。
着即饬令該提督悉心部署。
以資戰守。
徐學功回營後。
尤應妥為駕馭。
令其帶隊進剿。
并将趙興體營勇。
随時加意拊循。
俾為我用。
靖邊中營。
已赴古城。
後營及親兵營。
亦陸續調令赴坤。
惟駐紮安西之靖邊左營。
一時尚難開隊。
着景廉催令楊定邦。
将該營趕緊募補足額。
克期啟行。
毋任延宕。
景廉軍營饷需支绌。
各省專協各饷。
着戶部催令各該督撫。
迅即如數運解。
以濟要需。
并着奎昌多布沁紮木楚、志剛、額勒和布、各将所屬台站。
竭力整頓。
酌添駝馬。
接運景廉軍營饷銀。
毋稍遲滞。
安敦被賊竄擾。
與文麟前奏略同。
該逆雖已東竄。
難保不去而複來。
仍着文麟懔遵前旨。
認真防剿。
撫恤居民。
靖邊左營。
現須西進。
文麟當饬令安西州豫備車輛行糧。
俾利遄
除察哈爾馬隊外。
僅有棍噶紮勒參營九百餘名。
蘇彰阿營三百餘名。
棍噶紮勒參所存索倫伊犁十蘇木等處之兵。
已據富和咨調赴塔。
景廉又因兵力單薄亦拟撥用該營之兵。
若再将察哈爾之兵力隊駐紮。
不足以壯聲威等語。
烏城地方緊要棍噶紮勒參營。
既須西進。
察哈爾馬隊。
自宜合隊擇要防守。
方免兵分力單。
惟庫倫門戶。
亦當兼顧。
該處防兵。
約有三千餘名。
或可自為設守。
毋須将察哈爾馬隊分撥。
着杜嘎爾、張廷嶽、阿爾塔什達、悉心酌度。
會商奎昌等辦理。
總當相度機宜。
統籌全局。
不得顧此失彼。
緻有疏虞。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追予浙江杭州殉難知縣楊尚瑛、祭葬世職。
眷屬六名口旌恤如例。
○丙戌。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據禦史袁承業奏、近聞太監在京城内外開列多鋪。
并蓄養勝春奎戲班。
公然于園莊各處演戲等語。
我朝紀綱嚴肅。
從不準太監任意妄為。
若所奏各節。
實屬大千禁令。
着總管内務府大臣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
一體嚴行查禁。
并着嗣後随時稽查。
如有前項情事。
立即據實奏明。
從嚴懲辦。
經此次訓谕後。
傥有太監在外生事。
别經發覺。
除将該太監嚴行懲辦外。
并将該管大臣及地面各官懲處不貸。
○谕軍機大臣等、邵亨豫奏、籌辦陝境防剿赈墾事宜。
并探聞甘省撫局就緒一摺。
陝西北山一帶。
現有譚仁芳等軍扼紮。
陝南李輝武一軍。
複将階州竄出回匪擊退。
陝邊南北。
已無賊蹤。
即着邵亨豫饬令譚仁芳、李輝武、各将所部兵勇認真訓練。
擇要扼防。
一面勤加偵探。
遇有賊匪竄入。
即行剿擊。
甘肅西甯河州等處回匪乞撫。
會甯靜甯隆德各州縣安插陝回。
近日情形如何。
并着随時探明。
詳細奏聞。
陝北赈恤流亡。
開懇地畝各事宜。
仍着通饬各該地方官。
認真經理。
不得有名無實。
該撫務當随時稽查。
嚴防弊窦。
以期振作。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曾璧光等奏、下遊官軍。
連克賊巢。
驿路疏通一摺。
前據王文韶奏、黔楚各軍。
業于三月間攻克烏牙坡賊巢。
逆苗全股。
一律蕩平。
此次曾璧光等所奏。
尚是正月以前之事。
刻下大股苗匪。
既經剿平亟應趁此大軍未撤之時。
摉捕餘匪。
妥籌善後。
以期一勞永逸。
王文韶前奏摺内、聲稱苗匪棄械投誠者萬餘人。
竄投黔軍就撫者。
亦複不少。
此項降衆。
應如何設法安插。
必須妥慎籌辦。
其着名首要各犯。
如有在逃未獲者。
為當上緊購捕。
務絕根株。
免緻死灰複然。
以上各節。
着曾璧光、周達武、王文韶、督饬各軍。
會同該地方官悉心商辦。
不得苟且了事。
緻贻後患。
上遊興義一帶踞匪。
近日攻剿情形若何。
應否抽調下遊官軍助剿之處。
着曾璧光等酌度辦理。
周達武帶兵素稱得力。
現在患病未痊。
着該提督一面加意調治。
一面力疾籌辦。
毋稍诿卸。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曾璧光、并傳谕周達武、王文韶知之。
○陝甘總督左宗棠奏、軍務未平。
請将本年軍政展緩舉行。
從之。
○以貴州下遊剿辦苗匪獲勝。
賞提督鄧有德黃馬褂。
總兵官朱連升、張義山、道員曾紀鳳、參将蕭肇富、巴圖魯名号。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總兵官周定堃等十一員祭葬世職加等。
○予四川馬邊傷亡總兵官劉為美祭葬世職加等。
○追予廣東各屬陣亡殉難武生鄧朝璋等紳民婦女四千六十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并予建祠。
○己醜。
谕軍機大臣等、景廉奏探聞西路軍情。
派兵西進。
暨安敦地方被賊竄擾情形各摺片。
烏噜木齊回逆。
現與安集延彼此攻擊。
景廉當乘此機會。
随時确切偵探。
設法進取。
趁俄人未經東犯。
将醜類悉數埽除。
收複疆宇。
該逆曾差人赴趙興體營投誠。
未允所請。
嗣後如回逆安集延等複有投誠之說。
景廉仍當妥慎籌辦。
斷不可為其所绐。
孔才辦事未能妥協。
景廉已派堤督張玉春馳赴古城。
會同孔才辦理防剿。
并屯墾事宜。
着即饬令該提督悉心部署。
以資戰守。
徐學功回營後。
尤應妥為駕馭。
令其帶隊進剿。
并将趙興體營勇。
随時加意拊循。
俾為我用。
靖邊中營。
已赴古城。
後營及親兵營。
亦陸續調令赴坤。
惟駐紮安西之靖邊左營。
一時尚難開隊。
着景廉催令楊定邦。
将該營趕緊募補足額。
克期啟行。
毋任延宕。
景廉軍營饷需支绌。
各省專協各饷。
着戶部催令各該督撫。
迅即如數運解。
以濟要需。
并着奎昌多布沁紮木楚、志剛、額勒和布、各将所屬台站。
竭力整頓。
酌添駝馬。
接運景廉軍營饷銀。
毋稍遲滞。
安敦被賊竄擾。
與文麟前奏略同。
該逆雖已東竄。
難保不去而複來。
仍着文麟懔遵前旨。
認真防剿。
撫恤居民。
靖邊左營。
現須西進。
文麟當饬令安西州豫備車輛行糧。
俾利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