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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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延旭曆任要地。
防剿有力功。
遵查被參各款。
均無實據。
得旨、徐延旭既查無營私舞弊等情。
着無庸議。
該撫仍當随時察看。
是否堪勝知府之任。
毋稍徇隐。
○以前任福州副都統富勒渾泰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上以孟冬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丙辰。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内閣、李鴻章奏、道員試署期滿。
循例懇請實授一摺。
直隸津海關道員缺。
即着陳欽補授。
仍賞加按察使銜。
○又谕、李鴻章奏、特參玩視捕務暨聲名平常之知縣。
請分别摘頂革職一摺。
直隸署東明縣知縣候補知州王昆厓、于該縣城内職員陳玉鋪戶被劫一案。
并不趕緊查拏。
猶以事主呈報不實。
飾詞搪禀。
緻賊乘閑遠揚。
實屬玩視捕務。
王昆厓着摘去頂帶。
暫行革職。
勒限留緝。
傥限滿無獲。
即行從嚴參辦。
運同銜候補直隸州知州南和縣知縣裴福德、聲名平常。
雖查無加派賣票實貴。
惟信用匪人。
緻招物議。
實屬咎有應得。
裴福德着即行革職。
以肅官方。
○又谕、瑞麟奏、查辦潮州府屬地方積匪。
捕獲要犯。
請将出力總兵獎勵一摺。
廣東潮州府屬潮陽等縣匪徒。
搶據械鬥。
積案甚多。
經該督派委總兵方耀、道員沈映钤等、督帶兵勇。
分投查辦。
先後将惠來等處着名匪犯陳獨目為、謝漮品、謝奉漳、謝昆碙、鄭錫彤、及陳老仔汰等、緝獲正法。
該郡賴以安谧。
辦理尚屬奮勉。
着潮州鎮總兵南韶連鎮總兵方耀、着交軍機處記名。
遇有提督缺出題奏。
其餘出力文武員弁官紳。
并着由該督核實保獎。
毋許冒濫。
其失察械鬥之各地方官。
着加恩免其置議。
仍着瑞麟督饬各屬。
将善後事宜妥為籌辦。
并嚴饬派出文武各員。
認真摉捕餘匪。
毋任漏網。
以靖闾閻。
○谕軍機大臣等、成祿奏、肅逆東竄。
官軍堵截獲勝。
并該逆分股出關情形一摺。
肅回東竄高台撫彜一帶。
經成祿派兵堵截。
斃賊百餘人。
複密饬兵勇遏其歸路。
又斃賊數十名。
該逆遁歸肅巢。
分股出關。
一向西竄往安敦玉等處。
一由北套竄去。
成祿現咨綏遠城将軍。
檄饬各台豫為堵禦。
一面飛饬關外三營相機截剿。
即着該提督嚴饬各軍。
勤加偵探。
遇賊即擊。
保衛民生。
毋稍疏懈。
逆股既竄向北套。
深慮擾及草地。
複肆蔓延。
着定安檄饬在防兵勇實力堵遏。
并将阿拉善旗各台站妥籌防範。
毋稍疏虞。
張曜現駐甯夏。
并着分撥隊伍。
确探賊蹤。
攔頭截擊。
盡殄逆氛。
左宗棠仍催徐占彪迅赴肅州。
将該處賊巢一律埽蕩。
淨絕根株。
庶關外地方不至再遭蹂躏。
于大局實有裨益。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左宗棠、定安、成祿、并傳谕張曜知之。
○又谕、文麟、景廉、伊勒屯奏、探聞怕夏已赴南路。
烏噜木齊回情反覆。
文麟、景廉奏、肅回出關滋擾情形各一摺。
烏噜木齊逆首馬仲、如果真心向化。
何以于文麟等發去谕紙後。
久無回信。
及孔才行抵昌吉。
仍複率黨撲攻。
其為詭詞乞撫。
另蓄詭謀。
已無疑義。
文麟等務當督率各軍妥籌防剿。
不得再行議撫。
緻為該逆所绐。
前因俄人代複伊犁。
并有進規烏噜木齊之說。
谕令景廉酌帶兵勇。
規複烏噜木齊。
免落他人後着。
并令左宗棠由正征糧台内。
先行借撥銀十萬兩。
迅解景廉軍營。
俾應急需。
現在該城回情反覆。
亟應迅速進剿。
以赴事機。
着景廉懔遵前旨。
克日帶兵起程。
節節進取。
将烏噜木齊及早收複。
庶聲威較壯。
鄰國不至生心。
于大局實有裨益。
怕夏不在吐魯番候信。
遽赴南路。
是其歸順之說。
殊不足信。
文麟等務當相機妥辦。
不可堕其計中。
如果真心投順。
交出城池。
屆時再由該大臣等奏明辦理。
陝回大股。
句結肅逆出關滋擾。
攻陷安西協屬之布隆吉爾橋灣各堡。
并攻撲安西敦煌城池。
雖經兵勇擊退。
而賊股麕集。
來去靡常。
難保不時出肆擾。
左宗棠前奏派徐占彪十二營前赴肅州。
諒早拔隊西進。
着饬該提督分撥隊伍。
相機協剿。
毋任該逆再行出關肆擾。
并将肅州防剿事宜妥為籌辦。
徐占彪到肅州後。
成祿着即懔遵前旨。
整隊前行。
與景廉會合。
規取烏噜木齊。
毋稍濡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杜嘎爾奏、官兵口糧。
九月以後不敷支放。
請于張家口所存應解烏城饷銀内。
暫撥數萬兩。
并先籌兩三個月饷銀。
解赴該營。
當谕李鴻章、慶春、查明撥給。
如張家口已無烏城存饷。
即由杜嘎爾咨商金順、奎昌等、由烏城解到饷銀内籌撥。
茲據慶春奏、張家口前存部撥烏城軍饷十萬兩。
業已埽數提解出口。
庫存并無烏城饷項。
拟由杜嘎爾咨商金順、奎昌等、由烏城解到饷銀内籌撥。
或由部撥榮全軍饷銀十萬兩内。
截留數萬等語。
榮全帶兵前赴伊犁。
規複各城。
道路遼遠。
此項饷需。
關系至為緊要。
杜嘎爾督隊剿賊。
需饷甚迫。
張家口既無存項。
仍着杜嘎爾會商金順、奎昌等、由烏城解到饷銀内。
如數籌撥。
如烏城饷項。
一時短绌。
亦無可提。
着慶春于部撥榮全軍饷内酌量撥給。
以應急需。
仍由金順、奎昌等、設法補解榮全軍營。
以清款項。
該将軍等務當通籌全局。
審度緩急。
會商辦理。
不得稍分畛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兩廣總督瑞麟奏、廣東現存厘廠。
礙難裁撤。
并嚴饬水陸官弁。
整頓緝捕。
以清盜源。
得旨、現留各厘卡。
既據奏明不能裁撤。
該督務須慎選妥員。
力減浮費。
以杜弊端。
至盜賊肆行。
實為地方之害。
該督亟應遴派明幹牧令。
實力整頓。
毋得一奏塞責。
逸犯曾大鵝幅等、仍着檄饬戴朝佐等嚴拏務獲。
淨絕根株。
○以前任閩浙總督英桂為内大臣。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深州民高山妻種氏。
山東陵縣民周永興妻胡氏。
○丁巳。
上以孟冬時享太廟。
前期親詣行禮。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新鄭縣民陳文妻李氏。
○越南國使臣阮有立等三人于午門外瞻觐。
防剿有力功。
遵查被參各款。
均無實據。
得旨、徐延旭既查無營私舞弊等情。
着無庸議。
該撫仍當随時察看。
是否堪勝知府之任。
毋稍徇隐。
○以前任福州副都統富勒渾泰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上以孟冬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丙辰。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内閣、李鴻章奏、道員試署期滿。
循例懇請實授一摺。
直隸津海關道員缺。
即着陳欽補授。
仍賞加按察使銜。
○又谕、李鴻章奏、特參玩視捕務暨聲名平常之知縣。
請分别摘頂革職一摺。
直隸署東明縣知縣候補知州王昆厓、于該縣城内職員陳玉鋪戶被劫一案。
并不趕緊查拏。
猶以事主呈報不實。
飾詞搪禀。
緻賊乘閑遠揚。
實屬玩視捕務。
王昆厓着摘去頂帶。
暫行革職。
勒限留緝。
傥限滿無獲。
即行從嚴參辦。
運同銜候補直隸州知州南和縣知縣裴福德、聲名平常。
雖查無加派賣票實貴。
惟信用匪人。
緻招物議。
實屬咎有應得。
裴福德着即行革職。
以肅官方。
○又谕、瑞麟奏、查辦潮州府屬地方積匪。
捕獲要犯。
請将出力總兵獎勵一摺。
廣東潮州府屬潮陽等縣匪徒。
搶據械鬥。
積案甚多。
經該督派委總兵方耀、道員沈映钤等、督帶兵勇。
分投查辦。
先後将惠來等處着名匪犯陳獨目為、謝漮品、謝奉漳、謝昆碙、鄭錫彤、及陳老仔汰等、緝獲正法。
該郡賴以安谧。
辦理尚屬奮勉。
着潮州鎮總兵南韶連鎮總兵方耀、着交軍機處記名。
遇有提督缺出題奏。
其餘出力文武員弁官紳。
并着由該督核實保獎。
毋許冒濫。
其失察械鬥之各地方官。
着加恩免其置議。
仍着瑞麟督饬各屬。
将善後事宜妥為籌辦。
并嚴饬派出文武各員。
認真摉捕餘匪。
毋任漏網。
以靖闾閻。
○谕軍機大臣等、成祿奏、肅逆東竄。
官軍堵截獲勝。
并該逆分股出關情形一摺。
肅回東竄高台撫彜一帶。
經成祿派兵堵截。
斃賊百餘人。
複密饬兵勇遏其歸路。
又斃賊數十名。
該逆遁歸肅巢。
分股出關。
一向西竄往安敦玉等處。
一由北套竄去。
成祿現咨綏遠城将軍。
檄饬各台豫為堵禦。
一面飛饬關外三營相機截剿。
即着該提督嚴饬各軍。
勤加偵探。
遇賊即擊。
保衛民生。
毋稍疏懈。
逆股既竄向北套。
深慮擾及草地。
複肆蔓延。
着定安檄饬在防兵勇實力堵遏。
并将阿拉善旗各台站妥籌防範。
毋稍疏虞。
張曜現駐甯夏。
并着分撥隊伍。
确探賊蹤。
攔頭截擊。
盡殄逆氛。
左宗棠仍催徐占彪迅赴肅州。
将該處賊巢一律埽蕩。
淨絕根株。
庶關外地方不至再遭蹂躏。
于大局實有裨益。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左宗棠、定安、成祿、并傳谕張曜知之。
○又谕、文麟、景廉、伊勒屯奏、探聞怕夏已赴南路。
烏噜木齊回情反覆。
文麟、景廉奏、肅回出關滋擾情形各一摺。
烏噜木齊逆首馬仲、如果真心向化。
何以于文麟等發去谕紙後。
久無回信。
及孔才行抵昌吉。
仍複率黨撲攻。
其為詭詞乞撫。
另蓄詭謀。
已無疑義。
文麟等務當督率各軍妥籌防剿。
不得再行議撫。
緻為該逆所绐。
前因俄人代複伊犁。
并有進規烏噜木齊之說。
谕令景廉酌帶兵勇。
規複烏噜木齊。
免落他人後着。
并令左宗棠由正征糧台内。
先行借撥銀十萬兩。
迅解景廉軍營。
俾應急需。
現在該城回情反覆。
亟應迅速進剿。
以赴事機。
着景廉懔遵前旨。
克日帶兵起程。
節節進取。
将烏噜木齊及早收複。
庶聲威較壯。
鄰國不至生心。
于大局實有裨益。
怕夏不在吐魯番候信。
遽赴南路。
是其歸順之說。
殊不足信。
文麟等務當相機妥辦。
不可堕其計中。
如果真心投順。
交出城池。
屆時再由該大臣等奏明辦理。
陝回大股。
句結肅逆出關滋擾。
攻陷安西協屬之布隆吉爾橋灣各堡。
并攻撲安西敦煌城池。
雖經兵勇擊退。
而賊股麕集。
來去靡常。
難保不時出肆擾。
左宗棠前奏派徐占彪十二營前赴肅州。
諒早拔隊西進。
着饬該提督分撥隊伍。
相機協剿。
毋任該逆再行出關肆擾。
并将肅州防剿事宜妥為籌辦。
徐占彪到肅州後。
成祿着即懔遵前旨。
整隊前行。
與景廉會合。
規取烏噜木齊。
毋稍濡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杜嘎爾奏、官兵口糧。
九月以後不敷支放。
請于張家口所存應解烏城饷銀内。
暫撥數萬兩。
并先籌兩三個月饷銀。
解赴該營。
當谕李鴻章、慶春、查明撥給。
如張家口已無烏城存饷。
即由杜嘎爾咨商金順、奎昌等、由烏城解到饷銀内籌撥。
茲據慶春奏、張家口前存部撥烏城軍饷十萬兩。
業已埽數提解出口。
庫存并無烏城饷項。
拟由杜嘎爾咨商金順、奎昌等、由烏城解到饷銀内籌撥。
或由部撥榮全軍饷銀十萬兩内。
截留數萬等語。
榮全帶兵前赴伊犁。
規複各城。
道路遼遠。
此項饷需。
關系至為緊要。
杜嘎爾督隊剿賊。
需饷甚迫。
張家口既無存項。
仍着杜嘎爾會商金順、奎昌等、由烏城解到饷銀内。
如數籌撥。
如烏城饷項。
一時短绌。
亦無可提。
着慶春于部撥榮全軍饷内酌量撥給。
以應急需。
仍由金順、奎昌等、設法補解榮全軍營。
以清款項。
該将軍等務當通籌全局。
審度緩急。
會商辦理。
不得稍分畛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兩廣總督瑞麟奏、廣東現存厘廠。
礙難裁撤。
并嚴饬水陸官弁。
整頓緝捕。
以清盜源。
得旨、現留各厘卡。
既據奏明不能裁撤。
該督務須慎選妥員。
力減浮費。
以杜弊端。
至盜賊肆行。
實為地方之害。
該督亟應遴派明幹牧令。
實力整頓。
毋得一奏塞責。
逸犯曾大鵝幅等、仍着檄饬戴朝佐等嚴拏務獲。
淨絕根株。
○以前任閩浙總督英桂為内大臣。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深州民高山妻種氏。
山東陵縣民周永興妻胡氏。
○丁巳。
上以孟冬時享太廟。
前期親詣行禮。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新鄭縣民陳文妻李氏。
○越南國使臣阮有立等三人于午門外瞻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