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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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同治十年。
辛未。
秋七月。
己醜朔。
享太廟。
遣孚郡王奕譓恭代行禮。
上詣鐘粹宮問慈安皇太後安。
長春宮問慈禧皇太後安。
至戊午皆如之。
○奉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谕軍機大臣等、杜嘎爾奏催隊進剿。
并偵探賊竄情形一摺。
前據定安奏賊匪已竄出烏喇特旗界五六百裡以外。
此次杜嘎爾聲稱、逆匪現竄烏喇特公中旗交界之什巴克台地方。
是否偵探未确。
抑系賊蹤回竄。
着杜嘎爾懔遵疊次谕旨。
迅催吉爾洪額讷蘇肯等、跟蹤追剿。
力挫賊鋒。
不得藉口駝馬。
稍涉遷延。
緻與賊匪相左。
任令遠揚。
貢果爾既經調營會剿。
所有台站糧路。
杜嘎爾務當饬令在防官兵妥籌保護。
毋稍疏虞。
前據慶春奏圖固裡克等台業經招集。
并籌備駝隻。
将各台存積米糧。
依次起運。
是糧道已經通暢。
着杜嘎爾派員迎催。
以濟軍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馮子材、康國器奏、撥隊出關剿賊獲勝。
現籌辦理情形一摺。
馮子材督軍馳抵龍州。
聞越南匪勢狓猖。
即撥隊出關。
分道進剿。
攻克長慶府城。
捦斬逆首趙雄才。
搗平賊巢十餘處。
秃山和樂賊巢。
亦一律埽除疏通北甯諒山饷道。
剿辦甚為得手。
惟越南未能截擊。
緻鄧建新等敗匪。
竄向太原。
其蘇帼漢曾亞治等股。
複盤踞東潮縣一帶。
句結竄擾。
均屬可虞。
馮子材、康國器、現已留營長慶等處遙為聲援。
并調兵堵剿摉捕。
所籌尚是。
我兵現在雖未便窮追。
仍當相機援應。
屆時可以進兵。
即當協力夾擊。
将各股敗匪盡數剿除。
以綏藩服。
匪徒如此猖獗。
越南何以毫無布置。
任其奔竄。
着即知照該國嚴密堵禦。
毋令該匪闌入腹地。
馮子材尤當嚴饬出關将士。
及留防兵丁。
不可稍有擾累。
并随時與該國官吏聯絡聲勢。
庶彼此情意相洽。
方易奏功。
東潮近接欽州。
恐為廣東邊患。
着瑞麟檄饬洋面師船。
及該地方文武。
一體嚴防。
毋令蘇帼漢等股潛入滋擾。
此次剿賊出力員弁。
準其擇尤保獎。
以示鼓勵。
黔省四寨敗竄苗匪。
業經粵軍會合黔軍擊退。
李高腳一股。
已敗遁丹江都勻交界之小五戎地方。
着康國器饬令孔憲隆督軍嚴防邊隘。
摉捕餘匪。
傥再有匪黨竄入粵邊。
即着并力截擊。
以固疆圉。
黔省下遊漸次肅清。
正籌及上遊軍務。
着曾璧光周達武酌度機宜。
知照馮子材等撥兵助剿。
劉長佑抵任後。
即着與馮子材和衷商辦。
以資得力。
疊次剿捕苗匪出力員弁。
着準其擇尤保獎。
毋許冒濫。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瑞麟、劉長佑、曾璧光、馮子材、并傳谕周達武、康國器知之。
○追予江蘇各屬陣亡殉難武生孫邦達等紳民婦女一千八百五十三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庚寅。
谕内閣、朕叔祖惠端親王之子奉恩鎮國公奕詢。
在上書房讀書有年。
持躬謹饬。
旋經派令在内廷行走。
并管理中正殿事務。
俱能恪恭将事。
勤慎有加。
前因患病疊經賞假調理。
方冀日就痊愈。
恩眷長承。
遽聞溘逝。
悼惜實深。
着賞給陀羅經被。
派孚郡王即日帶領侍衛十員。
代朕前往奠醊。
加恩由廣儲司賞銀三千兩。
經理喪事。
所有饬終典禮。
着各該衙門察例具奏。
○壬辰。
谕内閣、禦史佘培軒奏、軍流等犯藐法潛逃。
請饬查禁一摺。
軍流徒罪及遞解回籍人犯。
理宜依法管解。
毋任乘閑脫逃。
乃近來地方官吏往往視為具文。
緻令前項人犯。
或中途疏脫。
或到配潛逃。
甚至為匪滋事。
怙惡不悛。
殊屬不成事體。
着各直省将軍督撫都統府尹嚴饬所屬。
遇有軍流徒罪
辛未。
秋七月。
己醜朔。
享太廟。
遣孚郡王奕譓恭代行禮。
上詣鐘粹宮問慈安皇太後安。
長春宮問慈禧皇太後安。
至戊午皆如之。
○奉慈安皇太後慈禧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谕軍機大臣等、杜嘎爾奏催隊進剿。
并偵探賊竄情形一摺。
前據定安奏賊匪已竄出烏喇特旗界五六百裡以外。
此次杜嘎爾聲稱、逆匪現竄烏喇特公中旗交界之什巴克台地方。
是否偵探未确。
抑系賊蹤回竄。
着杜嘎爾懔遵疊次谕旨。
迅催吉爾洪額讷蘇肯等、跟蹤追剿。
力挫賊鋒。
不得藉口駝馬。
稍涉遷延。
緻與賊匪相左。
任令遠揚。
貢果爾既經調營會剿。
所有台站糧路。
杜嘎爾務當饬令在防官兵妥籌保護。
毋稍疏虞。
前據慶春奏圖固裡克等台業經招集。
并籌備駝隻。
将各台存積米糧。
依次起運。
是糧道已經通暢。
着杜嘎爾派員迎催。
以濟軍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馮子材、康國器奏、撥隊出關剿賊獲勝。
現籌辦理情形一摺。
馮子材督軍馳抵龍州。
聞越南匪勢狓猖。
即撥隊出關。
分道進剿。
攻克長慶府城。
捦斬逆首趙雄才。
搗平賊巢十餘處。
秃山和樂賊巢。
亦一律埽除疏通北甯諒山饷道。
剿辦甚為得手。
惟越南未能截擊。
緻鄧建新等敗匪。
竄向太原。
其蘇帼漢曾亞治等股。
複盤踞東潮縣一帶。
句結竄擾。
均屬可虞。
馮子材、康國器、現已留營長慶等處遙為聲援。
并調兵堵剿摉捕。
所籌尚是。
我兵現在雖未便窮追。
仍當相機援應。
屆時可以進兵。
即當協力夾擊。
将各股敗匪盡數剿除。
以綏藩服。
匪徒如此猖獗。
越南何以毫無布置。
任其奔竄。
着即知照該國嚴密堵禦。
毋令該匪闌入腹地。
馮子材尤當嚴饬出關将士。
及留防兵丁。
不可稍有擾累。
并随時與該國官吏聯絡聲勢。
庶彼此情意相洽。
方易奏功。
東潮近接欽州。
恐為廣東邊患。
着瑞麟檄饬洋面師船。
及該地方文武。
一體嚴防。
毋令蘇帼漢等股潛入滋擾。
此次剿賊出力員弁。
準其擇尤保獎。
以示鼓勵。
黔省四寨敗竄苗匪。
業經粵軍會合黔軍擊退。
李高腳一股。
已敗遁丹江都勻交界之小五戎地方。
着康國器饬令孔憲隆督軍嚴防邊隘。
摉捕餘匪。
傥再有匪黨竄入粵邊。
即着并力截擊。
以固疆圉。
黔省下遊漸次肅清。
正籌及上遊軍務。
着曾璧光周達武酌度機宜。
知照馮子材等撥兵助剿。
劉長佑抵任後。
即着與馮子材和衷商辦。
以資得力。
疊次剿捕苗匪出力員弁。
着準其擇尤保獎。
毋許冒濫。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瑞麟、劉長佑、曾璧光、馮子材、并傳谕周達武、康國器知之。
○追予江蘇各屬陣亡殉難武生孫邦達等紳民婦女一千八百五十三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庚寅。
谕内閣、朕叔祖惠端親王之子奉恩鎮國公奕詢。
在上書房讀書有年。
持躬謹饬。
旋經派令在内廷行走。
并管理中正殿事務。
俱能恪恭将事。
勤慎有加。
前因患病疊經賞假調理。
方冀日就痊愈。
恩眷長承。
遽聞溘逝。
悼惜實深。
着賞給陀羅經被。
派孚郡王即日帶領侍衛十員。
代朕前往奠醊。
加恩由廣儲司賞銀三千兩。
經理喪事。
所有饬終典禮。
着各該衙門察例具奏。
○壬辰。
谕内閣、禦史佘培軒奏、軍流等犯藐法潛逃。
請饬查禁一摺。
軍流徒罪及遞解回籍人犯。
理宜依法管解。
毋任乘閑脫逃。
乃近來地方官吏往往視為具文。
緻令前項人犯。
或中途疏脫。
或到配潛逃。
甚至為匪滋事。
怙惡不悛。
殊屬不成事體。
着各直省将軍督撫都統府尹嚴饬所屬。
遇有軍流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