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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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亮等督兵迎擊。
殲賊千餘名。
初九日。
複分撲各營。
被官軍殲斃七百餘名。
次日複殺賊千餘名。
該逆複于烏江口築壘六座。
阻我進路。
總兵李揚升率水師來會。
十四日。
蔣益澧親督各軍進擊。
李揚升亦督舟師力戰。
逆艇大小四百餘□舟穸□□悉被焚毀。
逃匪複被團練捦斬淨盡。
各壘悉行平毀。
十六日。
官軍直抵浔州城下。
該逆開城欲遁。
兵勇乘勢功撲。
賊屍枕藉。
即将府城克複。
辦理甚為得手。
仍着劉長佑督饬各軍乘勝摉捕。
務将首逆陳開速行拏獲。
毋任漏網。
○又谕、劉長佑奏、革員帶勇出力。
懇恩免罪開複等語。
已革守備王東林。
前因在營逃走。
奉旨即行正法。
嗣因帶勇投營。
充當前敵。
奉旨暫緩正法。
交蔣益澧差遣。
茲據該撫奏稱、該革員遇敵沖鋒。
此次克複浔州。
首先登城殺賊。
尚知愧奮。
王東林着免其治罪。
仍留軍營效力。
所請開複原官之處。
着俟續有勞績。
再行保奏。
○以擊退廣西賀縣賊匪。
并捐助船炮。
予廣東道員羅勳以鹽運使<??閑>放。
○以克複廣西浔州府城。
賞按察使蔣益澧、道員劉坤一、一品封典。
總兵官李揚升、參将何萬華、遊擊李正植、巴圖魯名号。
同知銜知縣吳作梁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遊擊王佐朝、守備張先富等、祭葬世職。
○己卯。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内閣、現在京察一等記名道府人員。
将次用竣。
所有鹹豐八年京察一等。
覆帶未經記名。
并遇有事故未經覆帶各員。
着該部院堂官出具切實考語。
由吏部開單具奏。
○又谕、譚廷襄奏、查明接遞摺報漏填傳牌之知縣。
請交部議處一摺。
山東代理郯城縣知縣顧桢等、接遞副都統德楞額等摺報。
因前站繞道遞送。
即不照例于傳牌内填注時日。
實有應得之咎。
代理郯城縣知縣顧桢、前署泰安縣知縣方振業、前署蘭山縣知縣程繩武、沂水縣知縣葛恩榮、蒙陰縣知縣王成謙、新奉縣知縣徐用熙、前署長清縣知縣鐘英、代理齊河縣知縣李均、前署禹城縣知縣陳名傑、署平原縣知縣韓光鼎、均着交部議處。
○以山東省城擊退撚匪。
賞營總烏爾貢紮布巴圖魯名号。
守備金國寶等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擅離職守。
暨取巧規避。
革山東遊擊崔萬盛職。
守備雷振海勒令休緻。
○庚辰。
谕内閣、崇實奏、松潘番情反覆。
派員前往相機剿辦一摺。
松潘逆番占踞要隘。
時撲廳城。
總兵聯昌、及同知張中寅、督率兵團守禦。
逆番因攻撲不能得手。
邀請喇嘛代陳情願投誠。
該總兵因腹地軍務吃緊。
乘機招撫。
該番乘各喇嘛搬運犒賞茶包之隙。
由東北兩門撲入焚殺。
該總兵及張中寅分門堵禦。
衆寡不敵。
張中寅于東門督隊。
手刃數賊。
立時陣亡。
鎮應衙署悉被焚燒。
張中寅全家殉難。
聯昌家屬亦皆被害。
逆番戕官踞城。
殊堪痛恨。
着駱乘章督饬聯昌及副将奎林等調募兵勇。
扼要堵剿。
務将番衆悉數殲除。
克複松潘廳城。
毋稍延緩。
同知張中寅、着駱秉章查明請恤。
該城文武下落。
着一并查明具奏。
○辛巳。
谕内閣、吏部奏、知縣就近起複。
與奏定章程不符等語。
甘肅即用知縣尹泗丁憂。
有籍可歸。
例應回籍補行穿孝。
樂斌奏請令該員就近起複之處。
應毋庸議。
前據該部奏、四川試用道桂榮丁憂。
署四川總督崇實奏請就近在川起複。
系屬違例。
奏請議處。
并将桂榮一并議處。
此次樂斌奏請尹泗就近起複。
事同一律。
何以辦理兩歧。
其中有無區别。
着該部詳查具奏。
尋奏、查尹泗丁憂後。
經該督奏留随營。
與桂榮無故逗遛者不同。
是以于奏請就近起複。
僅予議駁。
報聞。
○又谕、成琦等奏、請将延不交納兵米之千總懲辦等語。
山東濟前幫千總李翰元于應交十年分東陵兵米。
抵通後并不趕緊兌交。
率以不堪呈驗為詞。
任意枝梧。
顯系無米可交。
飾詞搪塞。
着譚廷襄查明該千總領運上年兵米。
如有沿途折賣情弊。
即着從嚴究辦。
其應交米石。
勒令趕緊完交。
毋許延誤。
○又谕、前據曾國藩奏、克複安慶省城。
當經谕令官文等将詳細情形查明具奏。
本日據官文、曾國藩等奏、攻剿詳細情形。
并将勞績最着各員。
開單呈覽。
安慶闱師。
自七月初十等日。
毀平城外石壘後。
十三日。
道員曾國荃複攻破北門外石壘二座。
逆賊陳玉城糾黨四五萬人。
于毛嶺十裡鋪一帶。
築壘四十餘座。
二十日。
竄撲官軍後濠。
我軍不動聲色。
俟其偪近。
槍炮轟擊。
斃賊無數。
二十二日。
賊匪傾巢來仆。
我軍三面夾擊。
殲斃悍賊三千餘人。
其竄撲西路長濠之賊。
亦于二十三至二十八等日。
擊斃無算。
二十九日夜。
賊以劃船運米入城。
悉被官軍截擊敗遁。
城賊僞梁天福送炮出城。
複被擊淹斃。
三十日。
官軍開穵地道已成。
五更火發。
轟開北門城垣。
水陸官軍分路攻入。
城賊悉被捦斬淨盡。
遂于八月初一日卯刻。
克複城池。
安慶省城被陷九載。
楚軍由九江進攻。
水陸合圍。
逆首陳玉城疊次糾黨來援。
均經官軍協力擊退。
城破之日。
被殲及溺斃賊匪。
至一萬六千餘名。
欽差大臣大學士湖廣總督官文、欽差大臣兩江總督曾國藩、調度有方。
均堪嘉尚。
官文着加恩賞加太子太保銜。
曾國藩着加恩賞加太子少保銜。
湖北巡撫胡林翼、首先畫策。
身親督剿。
厥功甚偉。
着加恩賞加太子太保銜。
并賞給騎都尉世職。
安徽巡撫李續宜、前經随同籌辦。
着加恩賞穿黃馬褂。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福州副都統多隆阿、疊着戰功。
均着加恩賞給雲騎尉世職。
官文等另片奏、曾國荃等于圍攻安慶。
智勇兼施。
懇恩鼓勵等語。
道員曾國荃、着賞加布政使銜。
以按察使記名遇缺提奏。
并加恩賞穿黃馬褂。
以示優獎。
○又谕、田興恕奏、查明接遞摺報地方各官。
并非無故遲延。
并請将齋送遲誤之都司嚴議一摺。
田興恕軍營。
與貴築縣皇華驿近在咫尺。
都司劉金龍赍送
殲賊千餘名。
初九日。
複分撲各營。
被官軍殲斃七百餘名。
次日複殺賊千餘名。
該逆複于烏江口築壘六座。
阻我進路。
總兵李揚升率水師來會。
十四日。
蔣益澧親督各軍進擊。
李揚升亦督舟師力戰。
逆艇大小四百餘□舟穸□□悉被焚毀。
逃匪複被團練捦斬淨盡。
各壘悉行平毀。
十六日。
官軍直抵浔州城下。
該逆開城欲遁。
兵勇乘勢功撲。
賊屍枕藉。
即将府城克複。
辦理甚為得手。
仍着劉長佑督饬各軍乘勝摉捕。
務将首逆陳開速行拏獲。
毋任漏網。
○又谕、劉長佑奏、革員帶勇出力。
懇恩免罪開複等語。
已革守備王東林。
前因在營逃走。
奉旨即行正法。
嗣因帶勇投營。
充當前敵。
奉旨暫緩正法。
交蔣益澧差遣。
茲據該撫奏稱、該革員遇敵沖鋒。
此次克複浔州。
首先登城殺賊。
尚知愧奮。
王東林着免其治罪。
仍留軍營效力。
所請開複原官之處。
着俟續有勞績。
再行保奏。
○以擊退廣西賀縣賊匪。
并捐助船炮。
予廣東道員羅勳以鹽運使<??閑>放。
○以克複廣西浔州府城。
賞按察使蔣益澧、道員劉坤一、一品封典。
總兵官李揚升、參将何萬華、遊擊李正植、巴圖魯名号。
同知銜知縣吳作梁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遊擊王佐朝、守備張先富等、祭葬世職。
○己卯。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内閣、現在京察一等記名道府人員。
将次用竣。
所有鹹豐八年京察一等。
覆帶未經記名。
并遇有事故未經覆帶各員。
着該部院堂官出具切實考語。
由吏部開單具奏。
○又谕、譚廷襄奏、查明接遞摺報漏填傳牌之知縣。
請交部議處一摺。
山東代理郯城縣知縣顧桢等、接遞副都統德楞額等摺報。
因前站繞道遞送。
即不照例于傳牌内填注時日。
實有應得之咎。
代理郯城縣知縣顧桢、前署泰安縣知縣方振業、前署蘭山縣知縣程繩武、沂水縣知縣葛恩榮、蒙陰縣知縣王成謙、新奉縣知縣徐用熙、前署長清縣知縣鐘英、代理齊河縣知縣李均、前署禹城縣知縣陳名傑、署平原縣知縣韓光鼎、均着交部議處。
○以山東省城擊退撚匪。
賞營總烏爾貢紮布巴圖魯名号。
守備金國寶等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擅離職守。
暨取巧規避。
革山東遊擊崔萬盛職。
守備雷振海勒令休緻。
○庚辰。
谕内閣、崇實奏、松潘番情反覆。
派員前往相機剿辦一摺。
松潘逆番占踞要隘。
時撲廳城。
總兵聯昌、及同知張中寅、督率兵團守禦。
逆番因攻撲不能得手。
邀請喇嘛代陳情願投誠。
該總兵因腹地軍務吃緊。
乘機招撫。
該番乘各喇嘛搬運犒賞茶包之隙。
由東北兩門撲入焚殺。
該總兵及張中寅分門堵禦。
衆寡不敵。
張中寅于東門督隊。
手刃數賊。
立時陣亡。
鎮應衙署悉被焚燒。
張中寅全家殉難。
聯昌家屬亦皆被害。
逆番戕官踞城。
殊堪痛恨。
着駱乘章督饬聯昌及副将奎林等調募兵勇。
扼要堵剿。
務将番衆悉數殲除。
克複松潘廳城。
毋稍延緩。
同知張中寅、着駱秉章查明請恤。
該城文武下落。
着一并查明具奏。
○辛巳。
谕内閣、吏部奏、知縣就近起複。
與奏定章程不符等語。
甘肅即用知縣尹泗丁憂。
有籍可歸。
例應回籍補行穿孝。
樂斌奏請令該員就近起複之處。
應毋庸議。
前據該部奏、四川試用道桂榮丁憂。
署四川總督崇實奏請就近在川起複。
系屬違例。
奏請議處。
并将桂榮一并議處。
此次樂斌奏請尹泗就近起複。
事同一律。
何以辦理兩歧。
其中有無區别。
着該部詳查具奏。
尋奏、查尹泗丁憂後。
經該督奏留随營。
與桂榮無故逗遛者不同。
是以于奏請就近起複。
僅予議駁。
報聞。
○又谕、成琦等奏、請将延不交納兵米之千總懲辦等語。
山東濟前幫千總李翰元于應交十年分東陵兵米。
抵通後并不趕緊兌交。
率以不堪呈驗為詞。
任意枝梧。
顯系無米可交。
飾詞搪塞。
着譚廷襄查明該千總領運上年兵米。
如有沿途折賣情弊。
即着從嚴究辦。
其應交米石。
勒令趕緊完交。
毋許延誤。
○又谕、前據曾國藩奏、克複安慶省城。
當經谕令官文等将詳細情形查明具奏。
本日據官文、曾國藩等奏、攻剿詳細情形。
并将勞績最着各員。
開單呈覽。
安慶闱師。
自七月初十等日。
毀平城外石壘後。
十三日。
道員曾國荃複攻破北門外石壘二座。
逆賊陳玉城糾黨四五萬人。
于毛嶺十裡鋪一帶。
築壘四十餘座。
二十日。
竄撲官軍後濠。
我軍不動聲色。
俟其偪近。
槍炮轟擊。
斃賊無數。
二十二日。
賊匪傾巢來仆。
我軍三面夾擊。
殲斃悍賊三千餘人。
其竄撲西路長濠之賊。
亦于二十三至二十八等日。
擊斃無算。
二十九日夜。
賊以劃船運米入城。
悉被官軍截擊敗遁。
城賊僞梁天福送炮出城。
複被擊淹斃。
三十日。
官軍開穵地道已成。
五更火發。
轟開北門城垣。
水陸官軍分路攻入。
城賊悉被捦斬淨盡。
遂于八月初一日卯刻。
克複城池。
安慶省城被陷九載。
楚軍由九江進攻。
水陸合圍。
逆首陳玉城疊次糾黨來援。
均經官軍協力擊退。
城破之日。
被殲及溺斃賊匪。
至一萬六千餘名。
欽差大臣大學士湖廣總督官文、欽差大臣兩江總督曾國藩、調度有方。
均堪嘉尚。
官文着加恩賞加太子太保銜。
曾國藩着加恩賞加太子少保銜。
湖北巡撫胡林翼、首先畫策。
身親督剿。
厥功甚偉。
着加恩賞加太子太保銜。
并賞給騎都尉世職。
安徽巡撫李續宜、前經随同籌辦。
着加恩賞穿黃馬褂。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福州副都統多隆阿、疊着戰功。
均着加恩賞給雲騎尉世職。
官文等另片奏、曾國荃等于圍攻安慶。
智勇兼施。
懇恩鼓勵等語。
道員曾國荃、着賞加布政使銜。
以按察使記名遇缺提奏。
并加恩賞穿黃馬褂。
以示優獎。
○又谕、田興恕奏、查明接遞摺報地方各官。
并非無故遲延。
并請将齋送遲誤之都司嚴議一摺。
田興恕軍營。
與貴築縣皇華驿近在咫尺。
都司劉金龍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