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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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關罪名出入。
若非嚴訊明确。
情真罪當。
不足以折服其心。
仍着刑部歸案悉心訊鞫。
毋稍枉縱。
尋奏、張其翰緣案革職。
因挾承審官嚴訊之嫌。
起意糾毆。
罪千斬決。
現既在監病故。
應毋庸議。
張吳氏懷疑呈訴。
尚非有心翻控。
婦女無知。
應免論罪。
從之。
○壬申。
谕内閣、奕橚、載敦奏、失察陵寝樹株被伐。
自請議處一摺。
上年昌陵後寶山回乾樹株被伐。
業将該管官弁。
及前任泰甯鎮總兵舒精阿。
分别治罪議處。
奕橚、載敦、專司守護。
疏于覺察。
亦有應得之咎。
均着交宗人府議處。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南岸賊匪。
竄渡江浦浦口等處。
請饬曾國藩、都興阿、抽調師船。
嚴防竄渡等語。
江浦浦口等城。
為江北緊要門戶。
現在南岸大股賊匪。
由九洑洲等處竄渡北岸。
勢将以全力并注兩城。
與官軍力争隘口。
該兩城甫經收複。
兵力本不甚厚。
設南岸賊匪。
再行陸續渡江。
防剿更形棘手。
亟應将上下遊師船。
移調該處江面。
以防逆匪竄渡。
着曾國藩督同彭玉麟、于上遊楚師炮船内。
抽撥二百隻。
由西梁山至烏江江西停泊。
并着都興阿督同黃彬、于下遊炮船内。
抽撥一百隻。
由九洑洲至烏江江面停泊。
聯絡聲勢。
遇有賊船。
即力行截擊。
俾該逆無從駛渡北岸。
是為至要。
江浦浦口兩城。
關系江北全局。
烏江水面。
路通和州巢縣。
為廬郡賊匪水路出入門戶。
現在廬郡圍攻吃緊。
尤宜嚴密防範。
諒曾國藩等必能統籌兼顧。
不緻遷延贻誤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楚師進偪廬郡。
派兵會攻。
并江浦等城吃緊。
并據李世忠密禀洪逆給與僞诏各等語。
發逆負嵎廬郡。
楚師業已進抵西南兩門。
袁甲三調派總兵吳秀等統兵往會。
着即督饬該總兵等相機前進。
會合夾擊。
藉得迅埽逆氛。
至江浦浦口兩城。
地關緊要。
現在九洑洲及和州賊匪。
分投來撲。
南岸之賊。
渡江者複不下數萬。
李世忠業派升用總兵李顯爵等、将圍撲橋林等匪擊退。
仍着激勵将士。
實力防剿。
毋稍疏懈。
李世忠矢志忠勤。
為朝野所共信。
逆賊投以僞诏。
語句悖逆。
該提督懇請袁甲三代為奏明。
尤見悃忱肫摯。
實堪嘉尚。
現在江北漸就肅清。
即當進搗金陵。
捦渠埽穴。
該提督戮力行閑。
正可渥邀懋賞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督辦江北軍務都興阿奏、鎮城防剿稍松。
拟仍将海全所部兵勇。
撤回江北。
以敷分布。
報聞。
○福建巡撫瑞瑸奏、琉球國貢使在閩日久。
道路尚未疏通。
援案請先行頒賞。
遣發該使臣回國。
仍将貢物存儲司庫。
俟下屆例貢到時。
彙同恭進。
如所請行。
○停福建本年例貢果品。
○撫恤朝鮮國遭風難夷如例。
○癸酉。
谕内閣、本日吏部帶領引見之革職留任前四川按察使蔣徵蒲、疊經禦史白恩佑、給事中林之望、奏參帶兵怯懦各款。
并據前署四川總督崇實覆奏、查明該員督兵日久無功等語。
蔣徵蒲着即休緻。
○又谕、福建學政徐樹銘奏、懇請賞假省親一摺。
徐樹銘着賞假三個月。
回籍省親。
惟該學政于任滿時。
不候新任學政厲恩官到省。
辄将關防文卷。
委員齋交福建巡撫。
一面具摺。
一面起程回籍。
殊屬不合。
徐樹銘着交部議處。
尋議、徐樹銘應照違令私罪罰俸一年例加等降一級留任。
從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官文奏、籌辦湖北軍務大概情形一摺。
據稱江浙蘇杭。
賊勢狓猖。
皖豫四川。
逆氛環偪。
湖北界連數省。
處處防剿不遑。
曾國荃新募之十二營。
業已到鄂。
以江面東西梁山。
賊卡重疊。
陸路無可繞越。
驟難進取。
現在統籌軍務大概情形。
拟俟廬州克複之後。
留一軍夾擊撚匪。
留李續宜一軍駐守安慶。
以固皖省根本。
再留一軍駐守淮揚。
會合水師。
遏截江面。
分一軍由鎮江進攻蘇常。
分一軍由蕪湖急圍金陵。
分一軍攻甯國而趨湖州。
直規杭城。
分一軍由常玉二縣。
入衢州而恢複甯紹。
約期齊舉。
使賊首尾不能相顧。
一路得手。
則他路可迎刃而解等語。
所陳于規畫東南大局。
極合機宜。
惟兵貴神速。
軍情旦夕變遷。
過于迂緩。
恐落後着。
所有進取布置機宜。
着官文、曾國藩、統籌全局。
會商定議。
迅速辦理。
楚師已抵廬州。
着即饬多隆阿等、會合袁甲三兵練。
迅速進攻。
力拔堅城。
其曾國荃一軍。
即饬進圖巢縣和含梁山。
以與江北江浦等軍會合。
毋稍遲誤。
湖北為下遊大營後路。
官文仍當督饬各軍。
慎密守禦。
俾東征無虞返顧。
其上遊川黔各匪。
并着饬令南北兩省兵勇。
擇要扼防。
以維大局。
另片奏、川楚江皖五省。
勢難合力同謀等語。
侍郎宋晉所陳五省合剿事宜。
節據駱秉章、毛鴻賓覆奏。
事屬難行。
惟将來大舉東下。
亦不能不借資各省。
所有東征兵數饷數。
即着官文咨商曾國藩籌議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鄭元善遞到賈臻奏、請催援兵。
及接仗獲勝各摺片。
并據勝保奏、攻拔颍北賊壘。
并密饬苗練會合進兵一摺。
據該署撫稱被困日久。
糧米無多。
鉛丸早盡。
請饬催勝保所派之總兵成祿等、李續宜所派之總兵成大吉等、速行赴援等語。
情形實屬危急。
惟據勝保奏、前敵官軍。
于初九日攻克小王寨劉家海賊巢。
直抵距颍十裡之王家圩寨安營。
該城危在呼吸。
成祿等既相距僅止十裡。
即着勝保嚴催該總兵等迅速進攻。
力解城圍。
毋稍延緩。
勝保奏苗沛霖率練數萬。
攻破張落刑老巢。
已抵距颍三十裡之回溜集。
并有初十日齊到颍州之信等語。
颍州東路撚匪。
既經苗練剿擊獲勝。
此時籌解颍圍。
正須兵力。
勝保自應與該練聯絡聲勢。
藉壯軍威。
惟颍上巢穴。
雖據探稱攻破。
而張落刑尚無下落。
該練遽已前進。
豈不虞該撚首糾合餘黨。
起乘其後。
是苗沛霖總須将張落刑捦斬。
方可自明心迹。
該練居心叵測。
值此率領大衆。
突如其來。
勝保務遵疊次谕旨。
慎之又慎。
不得稍涉率易。
贻誤大局。
成大吉等軍已抵颍南之大橋集。
并着勝保就近催提。
會合攻擊。
李續宜諒已行抵安慶。
着即星馳前進。
将颍郡一帶軍務。
力籌整頓。
即可将辦理苗練事宜。
與勝保會商妥辦。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勝保奏、孤軍深入。
協饷支绌萬分。
前敵各軍。
忍饑殺賊。
若無接濟。
恐壞全局。
請饬豫省于本年新漕項下。
酌折饷銀五六萬兩。
克日解營。
不在協饷之内。
着鄭元善于漕折銀兩内。
設法籌措若幹。
先行報解勝保軍營。
以資接濟。
其月饷仍按期源源報解。
毋稍拖延。
此項漕折銀兩。
系應行解京要款。
并着該撫妥速籌解。
即于應解勝保月饷内。
扣還歸款解京。
以重帑項。
鄭元善另摺奏、有漕州縣。
多被匪擾。
戶鮮蓋藏。
請将應徵漕糧。
援案折解等語。
自系實在情形。
所有該省本年應運漕糧。
準其折銀完解。
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其水程盤剝等項銀兩。
并着一體報解。
不得短少。
仍勒限于四月内全數解交部庫。
以便就近采買。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饷需窘迫。
請将直隸應解月饷催解等語。
勝保一軍。
現已由太和進至颍郡。
正在攻剿吃緊之際。
着文煜将直隸應解正二兩月饷銀六萬兩。
迅速籌撥。
克日解赴豫省。
轉解勝保軍營。
以資接濟。
此項協饷。
至今尚無報解日期。
業已延誤于前。
若再稽遲推诿。
緻誤大局。
惟文煜是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戶部尚書寶鋆等奏、試辦順天昌平州黑地三百八十三頃七十一畝有奇。
請照例升科。
從之。
○以河南官紳辦團剿匪出力。
予前任太常寺少卿李棠階優叙。
賞員外郎劉錫鴻、遊擊牛鳳山等花翎。
翰林院庶吉士孫欽昂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河南在籍辦團故翰林院庶吉士孫樹祭葬恤蔭。
妻常氏殉節。
旌表如例。
若非嚴訊明确。
情真罪當。
不足以折服其心。
仍着刑部歸案悉心訊鞫。
毋稍枉縱。
尋奏、張其翰緣案革職。
因挾承審官嚴訊之嫌。
起意糾毆。
罪千斬決。
現既在監病故。
應毋庸議。
張吳氏懷疑呈訴。
尚非有心翻控。
婦女無知。
應免論罪。
從之。
○壬申。
谕内閣、奕橚、載敦奏、失察陵寝樹株被伐。
自請議處一摺。
上年昌陵後寶山回乾樹株被伐。
業将該管官弁。
及前任泰甯鎮總兵舒精阿。
分别治罪議處。
奕橚、載敦、專司守護。
疏于覺察。
亦有應得之咎。
均着交宗人府議處。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南岸賊匪。
竄渡江浦浦口等處。
請饬曾國藩、都興阿、抽調師船。
嚴防竄渡等語。
江浦浦口等城。
為江北緊要門戶。
現在南岸大股賊匪。
由九洑洲等處竄渡北岸。
勢将以全力并注兩城。
與官軍力争隘口。
該兩城甫經收複。
兵力本不甚厚。
設南岸賊匪。
再行陸續渡江。
防剿更形棘手。
亟應将上下遊師船。
移調該處江面。
以防逆匪竄渡。
着曾國藩督同彭玉麟、于上遊楚師炮船内。
抽撥二百隻。
由西梁山至烏江江西停泊。
并着都興阿督同黃彬、于下遊炮船内。
抽撥一百隻。
由九洑洲至烏江江面停泊。
聯絡聲勢。
遇有賊船。
即力行截擊。
俾該逆無從駛渡北岸。
是為至要。
江浦浦口兩城。
關系江北全局。
烏江水面。
路通和州巢縣。
為廬郡賊匪水路出入門戶。
現在廬郡圍攻吃緊。
尤宜嚴密防範。
諒曾國藩等必能統籌兼顧。
不緻遷延贻誤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楚師進偪廬郡。
派兵會攻。
并江浦等城吃緊。
并據李世忠密禀洪逆給與僞诏各等語。
發逆負嵎廬郡。
楚師業已進抵西南兩門。
袁甲三調派總兵吳秀等統兵往會。
着即督饬該總兵等相機前進。
會合夾擊。
藉得迅埽逆氛。
至江浦浦口兩城。
地關緊要。
現在九洑洲及和州賊匪。
分投來撲。
南岸之賊。
渡江者複不下數萬。
李世忠業派升用總兵李顯爵等、将圍撲橋林等匪擊退。
仍着激勵将士。
實力防剿。
毋稍疏懈。
李世忠矢志忠勤。
為朝野所共信。
逆賊投以僞诏。
語句悖逆。
該提督懇請袁甲三代為奏明。
尤見悃忱肫摯。
實堪嘉尚。
現在江北漸就肅清。
即當進搗金陵。
捦渠埽穴。
該提督戮力行閑。
正可渥邀懋賞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督辦江北軍務都興阿奏、鎮城防剿稍松。
拟仍将海全所部兵勇。
撤回江北。
以敷分布。
報聞。
○福建巡撫瑞瑸奏、琉球國貢使在閩日久。
道路尚未疏通。
援案請先行頒賞。
遣發該使臣回國。
仍将貢物存儲司庫。
俟下屆例貢到時。
彙同恭進。
如所請行。
○停福建本年例貢果品。
○撫恤朝鮮國遭風難夷如例。
○癸酉。
谕内閣、本日吏部帶領引見之革職留任前四川按察使蔣徵蒲、疊經禦史白恩佑、給事中林之望、奏參帶兵怯懦各款。
并據前署四川總督崇實覆奏、查明該員督兵日久無功等語。
蔣徵蒲着即休緻。
○又谕、福建學政徐樹銘奏、懇請賞假省親一摺。
徐樹銘着賞假三個月。
回籍省親。
惟該學政于任滿時。
不候新任學政厲恩官到省。
辄将關防文卷。
委員齋交福建巡撫。
一面具摺。
一面起程回籍。
殊屬不合。
徐樹銘着交部議處。
尋議、徐樹銘應照違令私罪罰俸一年例加等降一級留任。
從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官文奏、籌辦湖北軍務大概情形一摺。
據稱江浙蘇杭。
賊勢狓猖。
皖豫四川。
逆氛環偪。
湖北界連數省。
處處防剿不遑。
曾國荃新募之十二營。
業已到鄂。
以江面東西梁山。
賊卡重疊。
陸路無可繞越。
驟難進取。
現在統籌軍務大概情形。
拟俟廬州克複之後。
留一軍夾擊撚匪。
留李續宜一軍駐守安慶。
以固皖省根本。
再留一軍駐守淮揚。
會合水師。
遏截江面。
分一軍由鎮江進攻蘇常。
分一軍由蕪湖急圍金陵。
分一軍攻甯國而趨湖州。
直規杭城。
分一軍由常玉二縣。
入衢州而恢複甯紹。
約期齊舉。
使賊首尾不能相顧。
一路得手。
則他路可迎刃而解等語。
所陳于規畫東南大局。
極合機宜。
惟兵貴神速。
軍情旦夕變遷。
過于迂緩。
恐落後着。
所有進取布置機宜。
着官文、曾國藩、統籌全局。
會商定議。
迅速辦理。
楚師已抵廬州。
着即饬多隆阿等、會合袁甲三兵練。
迅速進攻。
力拔堅城。
其曾國荃一軍。
即饬進圖巢縣和含梁山。
以與江北江浦等軍會合。
毋稍遲誤。
湖北為下遊大營後路。
官文仍當督饬各軍。
慎密守禦。
俾東征無虞返顧。
其上遊川黔各匪。
并着饬令南北兩省兵勇。
擇要扼防。
以維大局。
另片奏、川楚江皖五省。
勢難合力同謀等語。
侍郎宋晉所陳五省合剿事宜。
節據駱秉章、毛鴻賓覆奏。
事屬難行。
惟将來大舉東下。
亦不能不借資各省。
所有東征兵數饷數。
即着官文咨商曾國藩籌議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鄭元善遞到賈臻奏、請催援兵。
及接仗獲勝各摺片。
并據勝保奏、攻拔颍北賊壘。
并密饬苗練會合進兵一摺。
據該署撫稱被困日久。
糧米無多。
鉛丸早盡。
請饬催勝保所派之總兵成祿等、李續宜所派之總兵成大吉等、速行赴援等語。
情形實屬危急。
惟據勝保奏、前敵官軍。
于初九日攻克小王寨劉家海賊巢。
直抵距颍十裡之王家圩寨安營。
該城危在呼吸。
成祿等既相距僅止十裡。
即着勝保嚴催該總兵等迅速進攻。
力解城圍。
毋稍延緩。
勝保奏苗沛霖率練數萬。
攻破張落刑老巢。
已抵距颍三十裡之回溜集。
并有初十日齊到颍州之信等語。
颍州東路撚匪。
既經苗練剿擊獲勝。
此時籌解颍圍。
正須兵力。
勝保自應與該練聯絡聲勢。
藉壯軍威。
惟颍上巢穴。
雖據探稱攻破。
而張落刑尚無下落。
該練遽已前進。
豈不虞該撚首糾合餘黨。
起乘其後。
是苗沛霖總須将張落刑捦斬。
方可自明心迹。
該練居心叵測。
值此率領大衆。
突如其來。
勝保務遵疊次谕旨。
慎之又慎。
不得稍涉率易。
贻誤大局。
成大吉等軍已抵颍南之大橋集。
并着勝保就近催提。
會合攻擊。
李續宜諒已行抵安慶。
着即星馳前進。
将颍郡一帶軍務。
力籌整頓。
即可将辦理苗練事宜。
與勝保會商妥辦。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勝保奏、孤軍深入。
協饷支绌萬分。
前敵各軍。
忍饑殺賊。
若無接濟。
恐壞全局。
請饬豫省于本年新漕項下。
酌折饷銀五六萬兩。
克日解營。
不在協饷之内。
着鄭元善于漕折銀兩内。
設法籌措若幹。
先行報解勝保軍營。
以資接濟。
其月饷仍按期源源報解。
毋稍拖延。
此項漕折銀兩。
系應行解京要款。
并着該撫妥速籌解。
即于應解勝保月饷内。
扣還歸款解京。
以重帑項。
鄭元善另摺奏、有漕州縣。
多被匪擾。
戶鮮蓋藏。
請将應徵漕糧。
援案折解等語。
自系實在情形。
所有該省本年應運漕糧。
準其折銀完解。
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其水程盤剝等項銀兩。
并着一體報解。
不得短少。
仍勒限于四月内全數解交部庫。
以便就近采買。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饷需窘迫。
請将直隸應解月饷催解等語。
勝保一軍。
現已由太和進至颍郡。
正在攻剿吃緊之際。
着文煜将直隸應解正二兩月饷銀六萬兩。
迅速籌撥。
克日解赴豫省。
轉解勝保軍營。
以資接濟。
此項協饷。
至今尚無報解日期。
業已延誤于前。
若再稽遲推诿。
緻誤大局。
惟文煜是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戶部尚書寶鋆等奏、試辦順天昌平州黑地三百八十三頃七十一畝有奇。
請照例升科。
從之。
○以河南官紳辦團剿匪出力。
予前任太常寺少卿李棠階優叙。
賞員外郎劉錫鴻、遊擊牛鳳山等花翎。
翰林院庶吉士孫欽昂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河南在籍辦團故翰林院庶吉士孫樹祭葬恤蔭。
妻常氏殉節。
旌表如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