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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棨嚴審究辦。
尋奏、訊明已革把總宋國修、護解喇嘛。
任令通事人等沿途勒索。
又得受程儀銀兩。
殊屬不合。
業已革職。
應無庸議。
已革外委陳祥、業經病故。
應免置議。
下部議。
從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吳棠奏、撚匪回撲清江。
官軍并擊獲勝一摺。
撚匪盤踞衆興。
直撲清江北圩。
其西壩匪衆。
乘隙蜂擁。
直渡鹽河兜合。
勢甚兇悍。
幸德楞額帶領馬隊趕到。
會合夾擊。
賊匪退敗。
該逆仍未大受懲創。
尚在衆興盤踞。
另匪乘閑竄至安東西鄉。
恐其乘清江圩上甫修之時。
仍圖聚黨回撲。
着吳棠商同德楞額會合各軍。
力圖進剿。
并撥兵馳往安東縣城。
嚴密防守。
毋稍疏虞。
吳棠奏接田在田來函。
有帶隊二千名。
于初五日馳抵宿遷縣城之語。
現在清江兵力不敷。
待援孔亟。
着僧格林沁即饬田在田趕帶馬隊。
由桃源南岸東下。
并力會剿。
另片奏、查抄金安清泰州如臯寓所。
及同裕錢鋪寄頓赀财。
該革員局用内有濫支銀一萬四千八百十二兩零。
此項濫支之款。
皆出自江北錢糧捐厘正項。
應行賠歸江北糧台。
着準其提往清淮。
接濟軍饷。
其金安清經手收支各款。
仍着饬催喬松年、王朝綸等、認真詳查。
毋涉含混。
其上海寄頓赀财。
并饬委員迅速呈報。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李世忠收複江浦等城。
防兵需饷。
谕令吳棠籌解。
茲據吳棠奏稱、北台專顧揚營。
尚虞不給。
實難再籌。
請饬山陝兩省。
于月解江北軍饷内。
按月各撥解李世忠軍營五千兩。
解由袁甲三轉給。
兩省仍每月各解江北糧台銀一萬兩。
不得再有短少等語。
江北糧台。
饷項短绌。
系屬實情。
而江浦等城。
甫經收複。
防兵需饷。
至關緊要。
即照吳棠所請。
着英桂、瑛棨、于月解江北軍饷内。
按月各撥解李世忠軍營銀五千兩。
解由袁甲三轉給。
其協饷未到以前。
即着袁甲三會同李世忠籌款給發。
俟協饷到時歸款。
仍着英桂、瑛棨、每月各解江北糧台銀一萬兩。
不準稍涉推诿。
緻有贻誤。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駱秉章奏、石逆闌入川境。
請饬田興恕來川援剿一摺。
石逆由利川僻徑。
竄越石砫廳。
現已至酆都縣下遊之羊肚溪地方。
搶船渡河。
勢将聯合涪州一帶滇匪。
進窺重慶。
該督現饬副将唐友耕一軍。
由青神駛赴重慶。
并已革知府唐炯所帶黔勇。
馳赴合州策應。
着即迅饬前往。
毋稍稽遲。
劉嶽昭、易佩紳兩軍。
前已有旨谕令官文、毛鴻賓、饬令馳赴夔州。
并着駱秉章飛速催提。
前往重慶一帶助剿。
重慶地方。
物阜民殷。
商賈雲集。
石逆勢必疾圖撲犯。
所有該處江面貨船。
并沿江各州縣來往船隻。
均着該督檄令地方官先期收集。
調往别所。
毋令該逆搶擄。
順流下竄。
回犯荊楚。
緻成燎原之勢。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駱秉章奏、石逆偪近川疆。
當經谕令田興恕、督催副将朱淩漢等速行赴援。
茲據駱秉章奏接田興恕來咨。
并緻該督信函。
内稱該提督屢挂彈章。
皆蒙寬宥。
深知愧悔。
現聞石逆擾近川界。
願帶勁旅三千。
親往助剿。
并歸該督節制等語。
田興恕屢被彈劾。
因念其立有戰功。
未忍遽加譴責。
茲因石逆窺川。
亟圖帶兵自效。
并願歸駱秉章節制。
足見謙抑為懷。
勇于改過。
洵堪嘉尚。
此時石逆已于羊肚溪搶船渡河。
設由涪州闌入重慶。
勢将不可收拾。
即着該提督統帶所部楚勇三千人。
克日起程。
由綦江取道。
馳赴重慶。
相機進剿。
早靖逆氛。
一切進止機宜。
即歸駱秉章節制。
所有欽差大臣關防。
着田興恕于到川後。
即行交駱秉章。
由駱秉章封存候旨。
黔省苗教各匪。
漸就削弱。
韓超夙谙軍務。
所有防剿事宜。
即着該撫妥為辦理。
田興恕起程後。
貴州提督。
應否派員接署。
并着韓超咨商駱秉章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江蘇巡撫薛煥奏、逆匪竄陷奉賢南彙川沙等廳縣。
各屬難民。
逃至上海。
現饬藩臬兩司督同上海縣妥為撫恤。
報聞。
○以剿賊不力。
江蘇已革遊擊王萬钊遣戍軍台。
○予江蘇清江陣亡都司鄧永勝、千總楊秀禮、把總尚文等、祭葬世職加等。
○己巳。
谕内閣、禦史卞寶第奏、辦理恤典。
請除積弊一摺。
軍興以來。
各省官紳士民。
凡臨陣捐軀。
守義殉難者。
一經統兵将帥及各該地方督撫奏請旌恤。
無不立予褒揚。
乃該部院及該地方官奉行不善。
往往任聽胥吏需索把持。
緻死事被難之家。
未能實沾恩澤。
積習相沿。
實堪痛恨。
嗣後陣亡殉難各員。
子孫承襲世職。
例由原籍縣府。
轉申督撫驗看具題。
并應給咨赴部引見者。
均着兵部詳查。
行文各該督撫轉饬各該州縣。
将應襲職名。
迅速查取。
徑行具報督撫。
毋庸由府司轉詳。
以免煩擾。
并由部議定發照限期章程。
速行發給執照。
應引見者。
即速行調取。
其有原籍被兵。
無可取結者。
即由京取具同鄉官印結。
就近在部呈辦。
并着兵部于每屆年終時。
将遺漏及續經賞恤之人。
彙題查辦。
如有部員州縣。
并内外衙門書吏。
延閣不辦者。
即由該管上司、并該管各官查明。
分别參辦治罪。
其殉難官員。
應行入祀京師昭忠祠者。
着禮工二部及太常寺等衙門。
将應辦事宜。
速行查辦。
毋得遺漏行文。
并任聽書吏需索使費。
侵蝕領款。
以緻日久延閣。
其應入外府昭忠祠者。
即着各該督撫查明。
嚴催辦理。
其被難各家應領賞恤銀兩。
即由各州縣于留支款項内。
親行給發。
以杜胥吏侵欺。
如該管官有浮支濫扣情弊。
即着計贓加等治罪。
至各省被害紳民男婦。
未經旌恤者尚多。
并着各該督撫于被兵省分。
設局詳查。
随時奏請旌恤。
并于各處彙建總坊。
以彰節義而維風化。
○又谕、薛煥奏、浦東逆匪。
偪近上海。
會同英法兩國剿除高橋賊壘。
大獲全勝一摺。
逆匪自經官軍擊敗後。
退踞天馬山後及陳坊橋等處。
正月初八初十等日。
參将李恒嵩乘勝攻破天馬山後及陳坊橋等處賊營。
敗匪退入青浦城中。
其浦東大股。
盤踞高橋。
意欲斷我吳淞要隘。
美國人華爾、約同英國水師提督何伯、法國水師提督蔔羅德、各帶中外槍炮隊伍。
并炮船輪船。
排泊浦濱。
華爾率隊登岸。
首先沖入高橋。
徑撲賊首巢穴。
以洋槍連環轟擊。
副總領美國人白齊文裹創力戰。
英法二國隊伍。
各開槍炮攻擊。
華爾冒煙直進。
立将賊營攻破。
殺賊一千五百餘名。
其鎮北一村。
亦同時攻入。
鎮東大壘屯賊。
窮蹙奔逃。
華爾會同美法将士。
追殺三十餘裡。
立将該鎮賊壘。
全行埽蕩。
英法兩國。
前在上海幫同剿賊。
已獲勝仗。
此次因浦東賊氛竄偪。
複與美國人華爾約同助剿。
大挫賊鋒。
足見友邦誼笃。
始終不渝。
嗣後如續有協剿出力之處。
仍着薛煥随時迅速馳奏。
以彰中外和好之意。
○又谕、據薛煥奏、美國人華爾營内副總領白齊文、前經随同攻剿迎旗浜天馬山等處。
沖鋒陷陣。
此次官軍進攻高橋。
白齊文首先沖入賊壘。
被賊砍傷右臂。
猶複裹創力戰。
疊破賊壘。
實屬異常出力。
該副總領并在蘇松太道衙門禀明。
願為中土編氓。
宣力戎行。
足徵忱悃。
白齊文着賞給四品頂帶花翎。
與華爾一并在松江教習兵勇。
協同官軍剿賊。
并由薛煥傳旨嘉獎。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鄭元善奏、汝防吃緊。
新蔡被圍。
請留楊飛熊一軍。
駐紮汝郡。
會同剿辦一摺。
汝甯逆撚陳大<?氵喜>負固平輿。
近複句結新項阜陽撚股。
及張<?氵鳳>林正息明港匪衆三四萬人。
圍撲官軍前敵營盤。
副将楊飛熊到防後。
雖擊毀賊巢。
少挫兇焰。
而終覺賊衆兵單。
剿平不易。
又據禀報逆撚楊方衡、袁安愚等、句結發逆數千。
并各路匪徒。
圍攻新蔡縣城。
四面紮營。
輪流攻撲。
情形甚為吃重。
省防兵力不多。
未能分撥援救。
僧格林沁由通許一帶。
追剿竄逆。
現已駐軍尉氏。
本日據鄭元善奏、已挑通丁三千
尋奏、訊明已革把總宋國修、護解喇嘛。
任令通事人等沿途勒索。
又得受程儀銀兩。
殊屬不合。
業已革職。
應無庸議。
已革外委陳祥、業經病故。
應免置議。
下部議。
從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吳棠奏、撚匪回撲清江。
官軍并擊獲勝一摺。
撚匪盤踞衆興。
直撲清江北圩。
其西壩匪衆。
乘隙蜂擁。
直渡鹽河兜合。
勢甚兇悍。
幸德楞額帶領馬隊趕到。
會合夾擊。
賊匪退敗。
該逆仍未大受懲創。
尚在衆興盤踞。
另匪乘閑竄至安東西鄉。
恐其乘清江圩上甫修之時。
仍圖聚黨回撲。
着吳棠商同德楞額會合各軍。
力圖進剿。
并撥兵馳往安東縣城。
嚴密防守。
毋稍疏虞。
吳棠奏接田在田來函。
有帶隊二千名。
于初五日馳抵宿遷縣城之語。
現在清江兵力不敷。
待援孔亟。
着僧格林沁即饬田在田趕帶馬隊。
由桃源南岸東下。
并力會剿。
另片奏、查抄金安清泰州如臯寓所。
及同裕錢鋪寄頓赀财。
該革員局用内有濫支銀一萬四千八百十二兩零。
此項濫支之款。
皆出自江北錢糧捐厘正項。
應行賠歸江北糧台。
着準其提往清淮。
接濟軍饷。
其金安清經手收支各款。
仍着饬催喬松年、王朝綸等、認真詳查。
毋涉含混。
其上海寄頓赀财。
并饬委員迅速呈報。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李世忠收複江浦等城。
防兵需饷。
谕令吳棠籌解。
茲據吳棠奏稱、北台專顧揚營。
尚虞不給。
實難再籌。
請饬山陝兩省。
于月解江北軍饷内。
按月各撥解李世忠軍營五千兩。
解由袁甲三轉給。
兩省仍每月各解江北糧台銀一萬兩。
不得再有短少等語。
江北糧台。
饷項短绌。
系屬實情。
而江浦等城。
甫經收複。
防兵需饷。
至關緊要。
即照吳棠所請。
着英桂、瑛棨、于月解江北軍饷内。
按月各撥解李世忠軍營銀五千兩。
解由袁甲三轉給。
其協饷未到以前。
即着袁甲三會同李世忠籌款給發。
俟協饷到時歸款。
仍着英桂、瑛棨、每月各解江北糧台銀一萬兩。
不準稍涉推诿。
緻有贻誤。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駱秉章奏、石逆闌入川境。
請饬田興恕來川援剿一摺。
石逆由利川僻徑。
竄越石砫廳。
現已至酆都縣下遊之羊肚溪地方。
搶船渡河。
勢将聯合涪州一帶滇匪。
進窺重慶。
該督現饬副将唐友耕一軍。
由青神駛赴重慶。
并已革知府唐炯所帶黔勇。
馳赴合州策應。
着即迅饬前往。
毋稍稽遲。
劉嶽昭、易佩紳兩軍。
前已有旨谕令官文、毛鴻賓、饬令馳赴夔州。
并着駱秉章飛速催提。
前往重慶一帶助剿。
重慶地方。
物阜民殷。
商賈雲集。
石逆勢必疾圖撲犯。
所有該處江面貨船。
并沿江各州縣來往船隻。
均着該督檄令地方官先期收集。
調往别所。
毋令該逆搶擄。
順流下竄。
回犯荊楚。
緻成燎原之勢。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駱秉章奏、石逆偪近川疆。
當經谕令田興恕、督催副将朱淩漢等速行赴援。
茲據駱秉章奏接田興恕來咨。
并緻該督信函。
内稱該提督屢挂彈章。
皆蒙寬宥。
深知愧悔。
現聞石逆擾近川界。
願帶勁旅三千。
親往助剿。
并歸該督節制等語。
田興恕屢被彈劾。
因念其立有戰功。
未忍遽加譴責。
茲因石逆窺川。
亟圖帶兵自效。
并願歸駱秉章節制。
足見謙抑為懷。
勇于改過。
洵堪嘉尚。
此時石逆已于羊肚溪搶船渡河。
設由涪州闌入重慶。
勢将不可收拾。
即着該提督統帶所部楚勇三千人。
克日起程。
由綦江取道。
馳赴重慶。
相機進剿。
早靖逆氛。
一切進止機宜。
即歸駱秉章節制。
所有欽差大臣關防。
着田興恕于到川後。
即行交駱秉章。
由駱秉章封存候旨。
黔省苗教各匪。
漸就削弱。
韓超夙谙軍務。
所有防剿事宜。
即着該撫妥為辦理。
田興恕起程後。
貴州提督。
應否派員接署。
并着韓超咨商駱秉章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江蘇巡撫薛煥奏、逆匪竄陷奉賢南彙川沙等廳縣。
各屬難民。
逃至上海。
現饬藩臬兩司督同上海縣妥為撫恤。
報聞。
○以剿賊不力。
江蘇已革遊擊王萬钊遣戍軍台。
○予江蘇清江陣亡都司鄧永勝、千總楊秀禮、把總尚文等、祭葬世職加等。
○己巳。
谕内閣、禦史卞寶第奏、辦理恤典。
請除積弊一摺。
軍興以來。
各省官紳士民。
凡臨陣捐軀。
守義殉難者。
一經統兵将帥及各該地方督撫奏請旌恤。
無不立予褒揚。
乃該部院及該地方官奉行不善。
往往任聽胥吏需索把持。
緻死事被難之家。
未能實沾恩澤。
積習相沿。
實堪痛恨。
嗣後陣亡殉難各員。
子孫承襲世職。
例由原籍縣府。
轉申督撫驗看具題。
并應給咨赴部引見者。
均着兵部詳查。
行文各該督撫轉饬各該州縣。
将應襲職名。
迅速查取。
徑行具報督撫。
毋庸由府司轉詳。
以免煩擾。
并由部議定發照限期章程。
速行發給執照。
應引見者。
即速行調取。
其有原籍被兵。
無可取結者。
即由京取具同鄉官印結。
就近在部呈辦。
并着兵部于每屆年終時。
将遺漏及續經賞恤之人。
彙題查辦。
如有部員州縣。
并内外衙門書吏。
延閣不辦者。
即由該管上司、并該管各官查明。
分别參辦治罪。
其殉難官員。
應行入祀京師昭忠祠者。
着禮工二部及太常寺等衙門。
将應辦事宜。
速行查辦。
毋得遺漏行文。
并任聽書吏需索使費。
侵蝕領款。
以緻日久延閣。
其應入外府昭忠祠者。
即着各該督撫查明。
嚴催辦理。
其被難各家應領賞恤銀兩。
即由各州縣于留支款項内。
親行給發。
以杜胥吏侵欺。
如該管官有浮支濫扣情弊。
即着計贓加等治罪。
至各省被害紳民男婦。
未經旌恤者尚多。
并着各該督撫于被兵省分。
設局詳查。
随時奏請旌恤。
并于各處彙建總坊。
以彰節義而維風化。
○又谕、薛煥奏、浦東逆匪。
偪近上海。
會同英法兩國剿除高橋賊壘。
大獲全勝一摺。
逆匪自經官軍擊敗後。
退踞天馬山後及陳坊橋等處。
正月初八初十等日。
參将李恒嵩乘勝攻破天馬山後及陳坊橋等處賊營。
敗匪退入青浦城中。
其浦東大股。
盤踞高橋。
意欲斷我吳淞要隘。
美國人華爾、約同英國水師提督何伯、法國水師提督蔔羅德、各帶中外槍炮隊伍。
并炮船輪船。
排泊浦濱。
華爾率隊登岸。
首先沖入高橋。
徑撲賊首巢穴。
以洋槍連環轟擊。
副總領美國人白齊文裹創力戰。
英法二國隊伍。
各開槍炮攻擊。
華爾冒煙直進。
立将賊營攻破。
殺賊一千五百餘名。
其鎮北一村。
亦同時攻入。
鎮東大壘屯賊。
窮蹙奔逃。
華爾會同美法将士。
追殺三十餘裡。
立将該鎮賊壘。
全行埽蕩。
英法兩國。
前在上海幫同剿賊。
已獲勝仗。
此次因浦東賊氛竄偪。
複與美國人華爾約同助剿。
大挫賊鋒。
足見友邦誼笃。
始終不渝。
嗣後如續有協剿出力之處。
仍着薛煥随時迅速馳奏。
以彰中外和好之意。
○又谕、據薛煥奏、美國人華爾營内副總領白齊文、前經随同攻剿迎旗浜天馬山等處。
沖鋒陷陣。
此次官軍進攻高橋。
白齊文首先沖入賊壘。
被賊砍傷右臂。
猶複裹創力戰。
疊破賊壘。
實屬異常出力。
該副總領并在蘇松太道衙門禀明。
願為中土編氓。
宣力戎行。
足徵忱悃。
白齊文着賞給四品頂帶花翎。
與華爾一并在松江教習兵勇。
協同官軍剿賊。
并由薛煥傳旨嘉獎。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鄭元善奏、汝防吃緊。
新蔡被圍。
請留楊飛熊一軍。
駐紮汝郡。
會同剿辦一摺。
汝甯逆撚陳大<?氵喜>負固平輿。
近複句結新項阜陽撚股。
及張<?氵鳳>林正息明港匪衆三四萬人。
圍撲官軍前敵營盤。
副将楊飛熊到防後。
雖擊毀賊巢。
少挫兇焰。
而終覺賊衆兵單。
剿平不易。
又據禀報逆撚楊方衡、袁安愚等、句結發逆數千。
并各路匪徒。
圍攻新蔡縣城。
四面紮營。
輪流攻撲。
情形甚為吃重。
省防兵力不多。
未能分撥援救。
僧格林沁由通許一帶。
追剿竄逆。
現已駐軍尉氏。
本日據鄭元善奏、已挑通丁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