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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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樊琨督團擊敗。
該匪回竄汜水縣境。
經聯捷等合兵堵剿。
複竄至鄭州地方。
紮筏凫渡。
又經防河兵勇。
奮力攻擊。
全股向東南洧川一路逃竄。
沿河上下遊一律肅清。
着聯捷等督率兵勇。
認真防堵。
毋令紛竄。
在事文武官紳。
着聯捷等酌保數員。
毋許冒濫。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等奏、浦江嚴州被圍。
諸暨桐廬同時吃緊一摺。
浙省南路軍務吃緊。
疊經谕令瑞昌等派饒廷選前往督辦。
乃該将軍等未能破除情面。
任令張玉良恇怯贻誤。
以緻浦江嚴州同時被圍。
諸暨桐廬吃緊。
實堪痛恨。
此次嚴州城外各營。
如何潰退。
即着瑞昌、王有齡、查明失事各員。
分别正法懲辦。
張玉良調度無方。
亦應據實嚴參。
林福祥現在桐廬。
着即責成該藩司兼顧嚴州。
但能力解城圍。
賊自未敢由桐廬深入。
該将軍等所派同知陳大力等兵勇。
均着催令速行前進。
交該藩司調度。
以厚兵力。
浦江被圍緊急。
并着責成饒廷選親督官兵。
前往救援。
速解城圍。
以固東路藩籬。
不得株守諸暨。
緻滋贻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浙師不敷堵剿。
請饬李元度星馳赴浙等語。
現在江西賊勢稍松。
浙省情形。
甚為吃緊。
李元度之勇。
本系浙江所募。
自應先其所急。
着官文、李續宜、即饬李元度督帶所部練勇。
星速前赴浙江。
随同剿賊。
毋稍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衢防緊要。
請饬總兵赴任防剿等語。
暫留衢防之候補總兵李定太、已派幫辦徐宿剿匪事宜。
即須繞道赴徐防剿惟衢州防務。
正當吃緊。
浙省并無統兵大員可以前往接辦。
着曾國藩即饬新授衢州鎮總兵朱品隆迅赴本任。
統領衢防各軍。
接辦防剿事宜。
以使李定太交卸起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記名按察使劉坤一為廣東按察使。
○以濫押斃命。
革湖南知縣載沅職。
并逮問。
○以克複安徽舒城縣城。
賞署知縣陳元泰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浙江杭州解圍。
賞道員暹福、佐領佛爾國春等花翎。
骁騎校英德畚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四川成都辦理城防出力。
賞知州熊文治等花翎。
中書劉芬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江蘇金山衛陣亡知縣章振煦、外委倪榮茂、祭葬世職加等。
○甲辰。
谕内閣、慶昀、廉至奏、理刑司員被揭。
恃符狡展。
請旨解任傳訊一摺。
察哈爾正藍旗滿洲理刑員外郎文增、于竊賊貢噶諾爾布并不在監一案。
經看監佐領桑齋等詳揭該員服役喇嘛珀楞累、有得賄縱放情事。
屢經慶昀等嚴劄詢問。
該員辄以該旗克扣兵饷等詞呈控。
始終未将珀楞累交出。
實屬恃符狡展。
文增着郎行解任。
歸案嚴訊。
其所控該旗克扣兵饷一節。
是否反噬。
抑系事出有因。
并着慶昀等徹底根究。
以成信谳。
○以捕盜不力。
革吉林協領輯順、佐領松恒、圖勒斌職。
○乙巳。
以神靈默佑。
頒東河河神廟扁額。
曰全堤保障。
○谕内閣、戶部奏、請催各省漕糧奏銷。
并請饬倉場衙門。
将行查各案。
迅速造送等語。
各省漕項錢糧。
向例定于隔年三月奏銷。
乃雲南等省地丁奏銷。
及商稅等項報銷。
又奏銷案内欠送考成冊揭者。
該部疊次嚴催。
迄未具題到部。
實屬任意遲延。
着雲貴直隸總督漕運總督、雲南山東河南浙江江蘇湖南湖北江西各巡撫、淮關監督、按照戶部單開件數。
嚴饬所屬趕緊造報。
并着吏部查取各該省曆任遲延各職名。
分别議處。
至浙江省漕白糧奏銷各案。
及坐糧廳應造漕白糧銷算清冊。
前經戶部分别行查咨催。
乃至今未據咨報。
亦屬遲誤。
着倉場侍郎将戶部奏催各案。
分别迅速造送。
其遲延各職名。
着吏部一并查取。
照例議處。
○又谕、刑部奏、各省秋審外拟情實緩決。
閑與部拟不符。
請旨更正辦理一摺。
本年正月内。
皇考大行皇帝特降恩旨。
查辦減等。
所有各省本年秋審人犯。
經刑部會同大學士等分别酌拟。
将應行減等及不應減等者。
節次開單具奏。
業已核其情節。
次第施行。
各省自應欽遵辦理。
除雲南貴州廣西福建奉天甘肅湖南浙江江蘇江西山東山西直隸熱河等省。
所拟情實緩決。
無庸置議外。
其廣東黑龍江四川陝西湖北河南等六省。
所拟情實緩決。
閑與部拟不符。
惟念該省具題之日。
在未接部咨之先。
着加恩免其議處。
仍着刑部将各省不符之處。
一體更正。
○又谕、僧格林沁奏、追剿各股撚匪。
連獲大勝。
全行擊敗回巢。
請将尤為出力各員。
先行獎勵一摺。
江南撚匪。
先後分撲山東。
搶渡運河。
自泰安徑撲濟南。
勢甚猖獗。
八月十五日。
僧格林沁親統諸軍。
督同德楞額兵勇前進。
該逆聞風東竄。
複盤踞湖山泊迤南孫家鎮十餘村。
經德楞額等抄擊。
賊由靳家橋改竄青州。
九月初一日。
馬步各隊趕到。
追至河灘。
斃賊二千餘名。
初四日。
德楞額等于臨胊縣南、東西河岸。
設伏抄襲。
兩路各斃賊數百名。
初七日。
追至諸城縣屬五湖山口。
順河追殺。
斃賊百餘名。
複追至莒州蔣家嶺柳家店等處。
共斃賊二千餘名。
生捦一百餘名。
初十日。
追至沂水縣沂河東岸。
黑旗撚首跨河抗拒。
我軍分隊奮壓。
賊紛紛敗退。
追殺十餘裡。
該逆合服扼拒。
複經德楞額等沖擊追殺四十餘裡。
斃賊一萬餘人。
救出難民數千名。
黑旗股匪。
剿殺殆盡。
并斃賊目數十名。
十三日。
追至蘭陵鎮。
将步賊千餘全行剿滅。
餘匪向徐州敗竄回巢。
撚匪自入東境以來。
雖疊經剿擊。
總未大受懲創。
此次僧格林沁親督大軍。
痛加剿洗。
洵足以寒賊膽而快人心。
僧格林沁躬冒矢石。
調度有方。
着
該匪回竄汜水縣境。
經聯捷等合兵堵剿。
複竄至鄭州地方。
紮筏凫渡。
又經防河兵勇。
奮力攻擊。
全股向東南洧川一路逃竄。
沿河上下遊一律肅清。
着聯捷等督率兵勇。
認真防堵。
毋令紛竄。
在事文武官紳。
着聯捷等酌保數員。
毋許冒濫。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等奏、浦江嚴州被圍。
諸暨桐廬同時吃緊一摺。
浙省南路軍務吃緊。
疊經谕令瑞昌等派饒廷選前往督辦。
乃該将軍等未能破除情面。
任令張玉良恇怯贻誤。
以緻浦江嚴州同時被圍。
諸暨桐廬吃緊。
實堪痛恨。
此次嚴州城外各營。
如何潰退。
即着瑞昌、王有齡、查明失事各員。
分别正法懲辦。
張玉良調度無方。
亦應據實嚴參。
林福祥現在桐廬。
着即責成該藩司兼顧嚴州。
但能力解城圍。
賊自未敢由桐廬深入。
該将軍等所派同知陳大力等兵勇。
均着催令速行前進。
交該藩司調度。
以厚兵力。
浦江被圍緊急。
并着責成饒廷選親督官兵。
前往救援。
速解城圍。
以固東路藩籬。
不得株守諸暨。
緻滋贻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浙師不敷堵剿。
請饬李元度星馳赴浙等語。
現在江西賊勢稍松。
浙省情形。
甚為吃緊。
李元度之勇。
本系浙江所募。
自應先其所急。
着官文、李續宜、即饬李元度督帶所部練勇。
星速前赴浙江。
随同剿賊。
毋稍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衢防緊要。
請饬總兵赴任防剿等語。
暫留衢防之候補總兵李定太、已派幫辦徐宿剿匪事宜。
即須繞道赴徐防剿惟衢州防務。
正當吃緊。
浙省并無統兵大員可以前往接辦。
着曾國藩即饬新授衢州鎮總兵朱品隆迅赴本任。
統領衢防各軍。
接辦防剿事宜。
以使李定太交卸起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記名按察使劉坤一為廣東按察使。
○以濫押斃命。
革湖南知縣載沅職。
并逮問。
○以克複安徽舒城縣城。
賞署知縣陳元泰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浙江杭州解圍。
賞道員暹福、佐領佛爾國春等花翎。
骁騎校英德畚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四川成都辦理城防出力。
賞知州熊文治等花翎。
中書劉芬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江蘇金山衛陣亡知縣章振煦、外委倪榮茂、祭葬世職加等。
○甲辰。
谕内閣、慶昀、廉至奏、理刑司員被揭。
恃符狡展。
請旨解任傳訊一摺。
察哈爾正藍旗滿洲理刑員外郎文增、于竊賊貢噶諾爾布并不在監一案。
經看監佐領桑齋等詳揭該員服役喇嘛珀楞累、有得賄縱放情事。
屢經慶昀等嚴劄詢問。
該員辄以該旗克扣兵饷等詞呈控。
始終未将珀楞累交出。
實屬恃符狡展。
文增着郎行解任。
歸案嚴訊。
其所控該旗克扣兵饷一節。
是否反噬。
抑系事出有因。
并着慶昀等徹底根究。
以成信谳。
○以捕盜不力。
革吉林協領輯順、佐領松恒、圖勒斌職。
○乙巳。
以神靈默佑。
頒東河河神廟扁額。
曰全堤保障。
○谕内閣、戶部奏、請催各省漕糧奏銷。
并請饬倉場衙門。
将行查各案。
迅速造送等語。
各省漕項錢糧。
向例定于隔年三月奏銷。
乃雲南等省地丁奏銷。
及商稅等項報銷。
又奏銷案内欠送考成冊揭者。
該部疊次嚴催。
迄未具題到部。
實屬任意遲延。
着雲貴直隸總督漕運總督、雲南山東河南浙江江蘇湖南湖北江西各巡撫、淮關監督、按照戶部單開件數。
嚴饬所屬趕緊造報。
并着吏部查取各該省曆任遲延各職名。
分别議處。
至浙江省漕白糧奏銷各案。
及坐糧廳應造漕白糧銷算清冊。
前經戶部分别行查咨催。
乃至今未據咨報。
亦屬遲誤。
着倉場侍郎将戶部奏催各案。
分别迅速造送。
其遲延各職名。
着吏部一并查取。
照例議處。
○又谕、刑部奏、各省秋審外拟情實緩決。
閑與部拟不符。
請旨更正辦理一摺。
本年正月内。
皇考大行皇帝特降恩旨。
查辦減等。
所有各省本年秋審人犯。
經刑部會同大學士等分别酌拟。
将應行減等及不應減等者。
節次開單具奏。
業已核其情節。
次第施行。
各省自應欽遵辦理。
除雲南貴州廣西福建奉天甘肅湖南浙江江蘇江西山東山西直隸熱河等省。
所拟情實緩決。
無庸置議外。
其廣東黑龍江四川陝西湖北河南等六省。
所拟情實緩決。
閑與部拟不符。
惟念該省具題之日。
在未接部咨之先。
着加恩免其議處。
仍着刑部将各省不符之處。
一體更正。
○又谕、僧格林沁奏、追剿各股撚匪。
連獲大勝。
全行擊敗回巢。
請将尤為出力各員。
先行獎勵一摺。
江南撚匪。
先後分撲山東。
搶渡運河。
自泰安徑撲濟南。
勢甚猖獗。
八月十五日。
僧格林沁親統諸軍。
督同德楞額兵勇前進。
該逆聞風東竄。
複盤踞湖山泊迤南孫家鎮十餘村。
經德楞額等抄擊。
賊由靳家橋改竄青州。
九月初一日。
馬步各隊趕到。
追至河灘。
斃賊二千餘名。
初四日。
德楞額等于臨胊縣南、東西河岸。
設伏抄襲。
兩路各斃賊數百名。
初七日。
追至諸城縣屬五湖山口。
順河追殺。
斃賊百餘名。
複追至莒州蔣家嶺柳家店等處。
共斃賊二千餘名。
生捦一百餘名。
初十日。
追至沂水縣沂河東岸。
黑旗撚首跨河抗拒。
我軍分隊奮壓。
賊紛紛敗退。
追殺十餘裡。
該逆合服扼拒。
複經德楞額等沖擊追殺四十餘裡。
斃賊一萬餘人。
救出難民數千名。
黑旗股匪。
剿殺殆盡。
并斃賊目數十名。
十三日。
追至蘭陵鎮。
将步賊千餘全行剿滅。
餘匪向徐州敗竄回巢。
撚匪自入東境以來。
雖疊經剿擊。
總未大受懲創。
此次僧格林沁親督大軍。
痛加剿洗。
洵足以寒賊膽而快人心。
僧格林沁躬冒矢石。
調度有方。
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