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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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武英殿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同治十二年。
癸酉。
冬十月。
丙子朔。
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詣鐘粹宮問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安。
長春宮問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安。
至乙巳皆如之。
○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頒同治十三年時憲書。
谕軍機大臣等、崇實奏、熱河防剿。
需饷甚急。
請饬直隸将欠解不敷經費先行籌撥等語。
直隸向來按年籌撥熱河不敷經費。
現計積欠至十萬數千兩之多刻下該處調撥兵勇。
防剿沿邊賊匪。
需饷甚殷。
着李鴻章饬令藩司。
迅于欠發此項銀兩内先行籌撥銀二三萬兩。
以應急需。
其餘積欠款項。
并着陸續撥發。
毋再拖延。
将此谕令知之。
○以直隸朝陽剿捦竄匪。
擢署知縣陳本植以知府用。
并賞花翎。
知縣朱灏藍翎。
參将左寶貴、王文順、均以副将補用。
○丁醜。
谕内閣、禦史沈淮奏、請暫緩修理圓明園一摺。
現在帑藏支绌。
水旱頻仍。
軍務亦未盡蒇。
朕躬行節儉。
為天下先。
豈肯再興土木之工。
以滋繁費。
該禦史所奏雖得自風聞。
不為無見惟兩宮皇太後保佑朕躬。
親裁大政。
十有餘年。
劬勞倍着。
而尚無休憩遊息之所。
以承慈歡朕心實為悚仄。
是以谕令總管内務府大臣設法捐修。
以備聖慈燕憩用資頤養。
但物力艱難。
事宜從儉。
安佑宮系供奉列聖聖容之所。
暨兩宮皇太後駐跸之殿宇。
并朕辦事住居之處。
略加修葺不得過于華靡。
其餘概毋庸興修。
以昭節省。
将此明白通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都興阿奏、請添調防軍一摺。
奉天地方遼闊時有賊匪嘯聚句結。
巡緝防剿。
未可稍疏。
該省分防各路官兵。
尚須汰弱留強。
亟應厚集兵力。
以資防剿。
着奕榕、德英、即行挑選精壯馬隊官兵各一百名。
揀派委參領以下等官管帶前赴奉省。
由都興阿分撥調遣。
并着該将軍饬令分防各軍認真梭巡。
實力剿捕。
以靖地方而消邊患。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川省毆斃司铎教士。
現籌辦理情形一摺。
據稱接準魁玉等函稱。
法國主教範若瑟。
遣教士張紫蘭潛赴黔江縣私買民房。
建堂傳教。
緻該縣民人将司铎餘克林、教士戴明卿毆斃。
與法國使臣照會所述不符。
請饬魁玉等迅速查辦等語。
四川黔江縣民人。
既有毆斃司铎教士之案自應查訊明确。
及早持平辦結。
方足以服該主教之心。
免緻另生枝節。
若日久耽延。
轉使該主教有所藉口。
且恐民心煽動。
将來民教滋事之案愈多。
辦理更形棘手。
着魁玉、吳棠、将此案詳細實情。
先行具奏。
一面嚴饬該地方官将案内下手正兇及幫毆從犯嚴緝務獲。
訊明起釁根由。
分别按律懲辦。
并将現在辦理情形。
随時咨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以憑核辦。
不得稍涉遲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戊寅。
賞八旗暨步軍營綠營兵丁一月口糧。
○己卯。
谕内閣、常順等奏、更定蒙古差使章程。
并請将藉詞抗玩之盟長等分别懲處一摺。
烏裡雅蘇台屬四部落連年被災較重。
差使難支。
經該署将軍等以科布多屬杜爾伯特所管各部尚稱繁庶。
議将科屬屯田兵役及向道差使并北八台台站。
令杜爾伯特接充辦理。
該盟長僅認充北八台之差。
其餘堅不承允。
複經該署将軍等以屯田差使。
現系喀爾喀兵二百名服役耕種。
該部落苦累情形。
不能支持。
拟将喀爾喀屯田兵丁撤回一半。
歸杜爾伯特接充。
乃該盟長不但于此項差使任意抗違。
并将認充北八台之差又複牽混诿卸。
實屬不顧大局。
杜爾伯特左翼署盟長貝子沙克都爾紮布右翼盟長棍布紮布。
着交該衙門照例嚴加議處。
科城行營理藩院司員主事職銜托莫爾歡從中播弄。
以緻兩次率行咨覆。
任令該盟長等抗玩。
難保無受賄情事。
着即行革職。
交托倫布、保英、嚴行查辦。
至常順等所拟令杜爾伯特更充屯田一半兵役之處。
即着托倫布等饬令遵照辦理。
以昭平允而恤災區。
尋理藩院議、沙克都爾紮布、棍布紮布、均應降四級調用。
系蒙古照例各折罰紮薩克俸七年。
不準抵銷。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常順等奏、圍偪哈密賊匪。
業經西竄。
現籌防剿一摺。
據稱景廉派撥沙克都林紮布等已經帶隊由巴裡坤赴哈。
賊匪現向吐魯番一帶逃竄等語刻下賊蹤雖已西竄。
而哈密城防未可稍松該處現在布置情形若何。
着文麟就現有兵力。
将防守事宜悉心籌畫。
景廉亦當懔遵前旨妥籌兼顧。
均勿稍涉大意。
其竄赴吐魯番賊股。
并着景廉派兵剿擊。
就地殲除。
毋任分竄。
常順等以關内外與喀爾喀處處毗連。
現
癸酉。
冬十月。
丙子朔。
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詣鐘粹宮問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安。
長春宮問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安。
至乙巳皆如之。
○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頒同治十三年時憲書。
谕軍機大臣等、崇實奏、熱河防剿。
需饷甚急。
請饬直隸将欠解不敷經費先行籌撥等語。
直隸向來按年籌撥熱河不敷經費。
現計積欠至十萬數千兩之多刻下該處調撥兵勇。
防剿沿邊賊匪。
需饷甚殷。
着李鴻章饬令藩司。
迅于欠發此項銀兩内先行籌撥銀二三萬兩。
以應急需。
其餘積欠款項。
并着陸續撥發。
毋再拖延。
将此谕令知之。
○以直隸朝陽剿捦竄匪。
擢署知縣陳本植以知府用。
并賞花翎。
知縣朱灏藍翎。
參将左寶貴、王文順、均以副将補用。
○丁醜。
谕内閣、禦史沈淮奏、請暫緩修理圓明園一摺。
現在帑藏支绌。
水旱頻仍。
軍務亦未盡蒇。
朕躬行節儉。
為天下先。
豈肯再興土木之工。
以滋繁費。
該禦史所奏雖得自風聞。
不為無見惟兩宮皇太後保佑朕躬。
親裁大政。
十有餘年。
劬勞倍着。
而尚無休憩遊息之所。
以承慈歡朕心實為悚仄。
是以谕令總管内務府大臣設法捐修。
以備聖慈燕憩用資頤養。
但物力艱難。
事宜從儉。
安佑宮系供奉列聖聖容之所。
暨兩宮皇太後駐跸之殿宇。
并朕辦事住居之處。
略加修葺不得過于華靡。
其餘概毋庸興修。
以昭節省。
将此明白通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都興阿奏、請添調防軍一摺。
奉天地方遼闊時有賊匪嘯聚句結。
巡緝防剿。
未可稍疏。
該省分防各路官兵。
尚須汰弱留強。
亟應厚集兵力。
以資防剿。
着奕榕、德英、即行挑選精壯馬隊官兵各一百名。
揀派委參領以下等官管帶前赴奉省。
由都興阿分撥調遣。
并着該将軍饬令分防各軍認真梭巡。
實力剿捕。
以靖地方而消邊患。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川省毆斃司铎教士。
現籌辦理情形一摺。
據稱接準魁玉等函稱。
法國主教範若瑟。
遣教士張紫蘭潛赴黔江縣私買民房。
建堂傳教。
緻該縣民人将司铎餘克林、教士戴明卿毆斃。
與法國使臣照會所述不符。
請饬魁玉等迅速查辦等語。
四川黔江縣民人。
既有毆斃司铎教士之案自應查訊明确。
及早持平辦結。
方足以服該主教之心。
免緻另生枝節。
若日久耽延。
轉使該主教有所藉口。
且恐民心煽動。
将來民教滋事之案愈多。
辦理更形棘手。
着魁玉、吳棠、将此案詳細實情。
先行具奏。
一面嚴饬該地方官将案内下手正兇及幫毆從犯嚴緝務獲。
訊明起釁根由。
分别按律懲辦。
并将現在辦理情形。
随時咨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以憑核辦。
不得稍涉遲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戊寅。
賞八旗暨步軍營綠營兵丁一月口糧。
○己卯。
谕内閣、常順等奏、更定蒙古差使章程。
并請将藉詞抗玩之盟長等分别懲處一摺。
烏裡雅蘇台屬四部落連年被災較重。
差使難支。
經該署将軍等以科布多屬杜爾伯特所管各部尚稱繁庶。
議将科屬屯田兵役及向道差使并北八台台站。
令杜爾伯特接充辦理。
該盟長僅認充北八台之差。
其餘堅不承允。
複經該署将軍等以屯田差使。
現系喀爾喀兵二百名服役耕種。
該部落苦累情形。
不能支持。
拟将喀爾喀屯田兵丁撤回一半。
歸杜爾伯特接充。
乃該盟長不但于此項差使任意抗違。
并将認充北八台之差又複牽混诿卸。
實屬不顧大局。
杜爾伯特左翼署盟長貝子沙克都爾紮布右翼盟長棍布紮布。
着交該衙門照例嚴加議處。
科城行營理藩院司員主事職銜托莫爾歡從中播弄。
以緻兩次率行咨覆。
任令該盟長等抗玩。
難保無受賄情事。
着即行革職。
交托倫布、保英、嚴行查辦。
至常順等所拟令杜爾伯特更充屯田一半兵役之處。
即着托倫布等饬令遵照辦理。
以昭平允而恤災區。
尋理藩院議、沙克都爾紮布、棍布紮布、均應降四級調用。
系蒙古照例各折罰紮薩克俸七年。
不準抵銷。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常順等奏、圍偪哈密賊匪。
業經西竄。
現籌防剿一摺。
據稱景廉派撥沙克都林紮布等已經帶隊由巴裡坤赴哈。
賊匪現向吐魯番一帶逃竄等語刻下賊蹤雖已西竄。
而哈密城防未可稍松該處現在布置情形若何。
着文麟就現有兵力。
将防守事宜悉心籌畫。
景廉亦當懔遵前旨妥籌兼顧。
均勿稍涉大意。
其竄赴吐魯番賊股。
并着景廉派兵剿擊。
就地殲除。
毋任分竄。
常順等以關内外與喀爾喀處處毗連。
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