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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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
以力守危城。
予故四川候補知府董贻清于井研縣建立專祠。
○己未。
以内閣學士馬恩溥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編修張英麟為副考官。
通政使司副使夏家鎬為廣東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檢讨周冠為副考官。
編修崔志道為廣西鄉試正考官。
戶部主事陳毓秀為副考官。
○庚申。
谕軍機大臣等、榮全奏、詳陳近日邊情。
亟圖補救一摺。
土爾扈特遊牧。
屢被哈薩克竊去馬匹。
該蒙古未經報官。
因認有原馬。
即将哈薩克馬群趕來作質。
雖有不合。
而俄官聽信哈薩克一面之詞。
不問曲直。
大肆搶掠。
竟将貝子固山達等拘執赴伊。
實屬非理。
榮全現已行文俄國查詢此事。
即着催令該國迅速咨覆。
詳悉具奏。
此事榮全務當妥為辦理。
毋任哈薩克倚勢妄行。
以安蒙古。
各處民團。
榮全仍當設法钤束。
随時招集安撫。
俾為我用。
以輔兵力。
該署将軍現拟派員赴庫爾哈喇烏蘇一帶。
擇地安營訓練。
保衛地方。
即着實力舉行。
不得有名無實。
金順着懔遵疊次谕旨。
迅速出關。
與景廉之軍聯絡聲勢。
相機進取。
以靖邊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陝西軍營病故提督駱國志祭葬恤蔭。
谥勇肅。
○撥神機營擡槍二百杆。
鳥槍五百杆。
矛二百杆。
刀二百把。
洋火藥一千斤。
洋藥卷鉛子各四萬出。
銅帽十六萬粒。
工部火藥一萬斤。
轟藥一百斤。
鉛丸二十八萬出。
火繩六千丈。
解赴署伊犁将軍榮全軍營備用。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李鶴年、王凱泰奏、江浙欠解閩省協饷過多。
請旨饬催一摺。
閩省各營兵饷。
向賴鄰省協款濟用。
江西省自同治元年起。
至十二年止。
共積欠協閩兵饷銀一百十四萬八千餘兩。
浙江省自鹹豐五年起。
至同治十二年止。
除暫緩十六萬兩外。
共積欠協閩兵饷銀四十三萬兩。
日久未解。
閩省需饷甚急。
自應速籌解濟。
以應急需。
着劉坤一、楊昌浚、迅饬各該藩司。
即将應協閩省款項源源報解。
俾資應用。
毋稍稽遲。
另片奏、閩省借撥善後黔饷。
請饬四川迅解歸款等語。
福建借撥善後黔饷。
業經解足二十萬之數。
各省除解還外。
四川尚欠銀二萬兩。
着吳棠迅将所欠銀兩。
速即解還閩省。
以清款目。
湖北省欠解銀三萬兩。
業由該省徑解貴州。
曾璧光于此項饷銀解到時。
即收作閩省協黔饷銀。
按數扣抵。
以免轇轕。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金順奏、肅州踞逆。
屢撲城圍。
經官軍擊勝一摺。
此之肅城回匪。
屢思攻撲城圍。
經金順督率兵弁。
會同徐占彪、蔣東才各軍。
疊次擊剿獲勝。
現在添築卡壘。
縮圍緊偪。
該逆屢敗之餘。
飛走路窮自不難一鼓攻拔。
即着左宗棠饬令徐占彪等軍。
迅克肅城。
毋再遲緩。
提督宋慶是否已抵肅州。
并着該大臣遵照前旨。
令其兼程前進。
以資統率。
現在關外情形。
極為吃重肅城有徐占彪各軍。
足以攻拔堅城。
該前将軍務當懔遵疊次谕旨。
克期出關。
毋得以肅城未克為詞。
遷延不進。
所調察哈爾馬一千匹。
本日已谕知額勒和布等迅速撥調。
計到營尚需時日。
該前将軍更不可藉口馬匹未到。
稍有稽延。
緻誤戎機。
肅城攻克後。
金順雖已出關。
其所統文武員弁。
曾着微勞。
準其擇尤酌保。
優予獎叙。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甘肅肅州陣亡參将陳占魁、守備呂長泰、千總王國慶、骁騎駁雙升、祭葬世職加等。
○調察哈爾戰馬一千匹。
解赴前任烏裡雅蘇台将軍金順軍營備用。
○壬戌。
上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谕内閣、楊昌浚奏、革書具控犯書捏報病故。
改名蒙充。
請旨饬提審辦一摺。
據稱織造衙門革書韓溥華、在将軍衙門控告革書孫錦、前因犯案拟軍。
膽敢捏報病故。
更名孫同如。
複充外辦書吏。
侵冒工款十餘萬兩。
請饬督臣提案審辦等語。
犯書孫錦前因欺蒙作弊。
經織造德生奏請發往黑龍江充軍。
複經刑部議駁。
請令浙江巡撫訊供拟辦。
系遣軍未定之犯。
如果捏報病故。
改名蒙充。
冒銷侵蝕。
殊幹法紀。
韓溥華承辦活計。
以假金蒙混。
經織造文治斥革押追。
亦難保無捏情誣告希圖牽涉本官情事。
至各省将軍向不管轄地方。
織追衙門事件。
将軍亦不應幹預。
署杭州将軍連成于韓溥華具控時。
何以不即知照楊昌浚查辦。
竟劄地方官緝拏。
迨該撫據李鶴年咨會
以力守危城。
予故四川候補知府董贻清于井研縣建立專祠。
○己未。
以内閣學士馬恩溥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編修張英麟為副考官。
通政使司副使夏家鎬為廣東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檢讨周冠為副考官。
編修崔志道為廣西鄉試正考官。
戶部主事陳毓秀為副考官。
○庚申。
谕軍機大臣等、榮全奏、詳陳近日邊情。
亟圖補救一摺。
土爾扈特遊牧。
屢被哈薩克竊去馬匹。
該蒙古未經報官。
因認有原馬。
即将哈薩克馬群趕來作質。
雖有不合。
而俄官聽信哈薩克一面之詞。
不問曲直。
大肆搶掠。
竟将貝子固山達等拘執赴伊。
實屬非理。
榮全現已行文俄國查詢此事。
即着催令該國迅速咨覆。
詳悉具奏。
此事榮全務當妥為辦理。
毋任哈薩克倚勢妄行。
以安蒙古。
各處民團。
榮全仍當設法钤束。
随時招集安撫。
俾為我用。
以輔兵力。
該署将軍現拟派員赴庫爾哈喇烏蘇一帶。
擇地安營訓練。
保衛地方。
即着實力舉行。
不得有名無實。
金順着懔遵疊次谕旨。
迅速出關。
與景廉之軍聯絡聲勢。
相機進取。
以靖邊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陝西軍營病故提督駱國志祭葬恤蔭。
谥勇肅。
○撥神機營擡槍二百杆。
鳥槍五百杆。
矛二百杆。
刀二百把。
洋火藥一千斤。
洋藥卷鉛子各四萬出。
銅帽十六萬粒。
工部火藥一萬斤。
轟藥一百斤。
鉛丸二十八萬出。
火繩六千丈。
解赴署伊犁将軍榮全軍營備用。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李鶴年、王凱泰奏、江浙欠解閩省協饷過多。
請旨饬催一摺。
閩省各營兵饷。
向賴鄰省協款濟用。
江西省自同治元年起。
至十二年止。
共積欠協閩兵饷銀一百十四萬八千餘兩。
浙江省自鹹豐五年起。
至同治十二年止。
除暫緩十六萬兩外。
共積欠協閩兵饷銀四十三萬兩。
日久未解。
閩省需饷甚急。
自應速籌解濟。
以應急需。
着劉坤一、楊昌浚、迅饬各該藩司。
即将應協閩省款項源源報解。
俾資應用。
毋稍稽遲。
另片奏、閩省借撥善後黔饷。
請饬四川迅解歸款等語。
福建借撥善後黔饷。
業經解足二十萬之數。
各省除解還外。
四川尚欠銀二萬兩。
着吳棠迅将所欠銀兩。
速即解還閩省。
以清款目。
湖北省欠解銀三萬兩。
業由該省徑解貴州。
曾璧光于此項饷銀解到時。
即收作閩省協黔饷銀。
按數扣抵。
以免轇轕。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金順奏、肅州踞逆。
屢撲城圍。
經官軍擊勝一摺。
此之肅城回匪。
屢思攻撲城圍。
經金順督率兵弁。
會同徐占彪、蔣東才各軍。
疊次擊剿獲勝。
現在添築卡壘。
縮圍緊偪。
該逆屢敗之餘。
飛走路窮自不難一鼓攻拔。
即着左宗棠饬令徐占彪等軍。
迅克肅城。
毋再遲緩。
提督宋慶是否已抵肅州。
并着該大臣遵照前旨。
令其兼程前進。
以資統率。
現在關外情形。
極為吃重肅城有徐占彪各軍。
足以攻拔堅城。
該前将軍務當懔遵疊次谕旨。
克期出關。
毋得以肅城未克為詞。
遷延不進。
所調察哈爾馬一千匹。
本日已谕知額勒和布等迅速撥調。
計到營尚需時日。
該前将軍更不可藉口馬匹未到。
稍有稽延。
緻誤戎機。
肅城攻克後。
金順雖已出關。
其所統文武員弁。
曾着微勞。
準其擇尤酌保。
優予獎叙。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甘肅肅州陣亡參将陳占魁、守備呂長泰、千總王國慶、骁騎駁雙升、祭葬世職加等。
○調察哈爾戰馬一千匹。
解赴前任烏裡雅蘇台将軍金順軍營備用。
○壬戌。
上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谕内閣、楊昌浚奏、革書具控犯書捏報病故。
改名蒙充。
請旨饬提審辦一摺。
據稱織造衙門革書韓溥華、在将軍衙門控告革書孫錦、前因犯案拟軍。
膽敢捏報病故。
更名孫同如。
複充外辦書吏。
侵冒工款十餘萬兩。
請饬督臣提案審辦等語。
犯書孫錦前因欺蒙作弊。
經織造德生奏請發往黑龍江充軍。
複經刑部議駁。
請令浙江巡撫訊供拟辦。
系遣軍未定之犯。
如果捏報病故。
改名蒙充。
冒銷侵蝕。
殊幹法紀。
韓溥華承辦活計。
以假金蒙混。
經織造文治斥革押追。
亦難保無捏情誣告希圖牽涉本官情事。
至各省将軍向不管轄地方。
織追衙門事件。
将軍亦不應幹預。
署杭州将軍連成于韓溥華具控時。
何以不即知照楊昌浚查辦。
竟劄地方官緝拏。
迨該撫據李鶴年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