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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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因川匪竄擾劍州。
陝防吃重。
經福濟奏明将前任提督孔廣順調防幫辦。
所有固原備調兵八百名。
由瑛棨等迅饬赴防。
即交孔廣順管帶。
聽候福濟調遣。
茲據福濟奏稱、孔廣順傷病舉發。
難期速愈。
前項官兵。
自應另行派員管帶。
福濟現已補授雲貴總督。
陝防已交成都将軍崇實接辦。
所有前項固原備調兵八百名。
着瑛棨即派員管帶赴防。
聽候崇實調遣。
至陝防兵饷急需。
據福濟奏稱、由該撫籌解過銀一萬兩。
業經支發。
所餘無幾。
着瑛棨仍遵前旨。
由陝借撥。
俟川省軍務稍平再行籌撥歸款。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崇實奏、福濟招募遊勇。
糜費饷需各節。
當經谕令崇實、俟駱秉章到川督任後。
即赴防所。
妥籌辦理。
茲據福濟奏、梓潼擊賊解圍。
現饬盧又熊督率全軍。
馳往堵剿一摺。
盧又熊等勇丁。
前據奏止有三千名之數。
此次福濟奏稱、盧又熊由潼川進剿梓潼。
所統全軍。
增至九千餘名之數。
此項勇丁。
何以前後數目不符。
恐有濫行招募虛報勇數等弊。
其梓潼縣被賊圍攻。
據報盧又熊督隊圍剿。
大獲全勝。
立解城圍。
是否屬實。
其勇丁打仗能否得力。
駱秉章已抵潼川。
即着就近詳細查明。
據實具奏。
福濟另片奏、盧又熊平日約束嚴明。
深得民心。
請免其治罪。
并先予開複副将翎頂等語。
該革員前在陝西平利縱勇滋事。
複乘間潛逃。
此次福濟遽請免罪開複。
是否允當。
着駱秉章一并查明。
如該革員實有勞績。
再行奏請。
駱秉章克期由東南兩路進剿。
恐驅該匪北竄。
陝南防剿。
極關緊要。
着崇實迅赴防所。
妥為布置。
毋誤事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命丁憂三品京堂銜劉繹仍督辦江西團練事宜。
○以江西安義守城出力。
予知縣鐘泰、把總程廷發、升擢有差。
并賞鐘泰藍翎。
○以江西永豐縣城解圍。
予知縣陳鳴謙、守備陳九龍升叙。
○以江蘇淮安、海州、肅清、予遊擊朱光廷升叙。
陣亡把總童振華、周長德、祭葬世職加等。
○以江西瑞州、高安、新昌、奉新、府縣等城被賊竄陷。
革署知府陸澄、署都司劉青雲、知縣劉奎光、趙樸庭、張國英職。
予陣亡道員郭式源祭葬世職加等。
武舉羅裕等賞恤如例。
○予江蘇海州陣亡都司石龍章、鹽知事蔡祖存、祭葬世職加等。
○撥山西陝西火藥各二萬斤。
解赴江南軍營備用。
○緩徵山東陵、海豐、沾化、茬平、章邱、齊東、濟陽、平原、惠民、青城、高唐、高苑、樂安、利津、齊河、禹城、濱、蒲台、陽信、德平、二十州縣并德州衛、永阜場、被旱被風被雹村莊竈地新舊額賦。
暨倉漕課租有差。
○丙辰。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王有齡奏、江西股匪。
闌入浙境。
衢防吃緊。
請饬慶端駐紮衢州督剿。
并據王履謙奏、賊擾義烏。
将犯紹興。
請饬慶端自行統兵。
或派員督隊。
以救浙省各等語。
江西股匪。
闌入德興婺源。
又有另股已至鉛山河口地方。
均将犯浙。
衢州常山開化。
同時吃緊。
該省蘭溪尚未克複。
衢防隔絕。
勢既難為援應。
且洞庭東山賊船數百号。
窺伺大錢口一帶。
石門之賊。
複竄新市。
湖州勢尤岌岌。
浙省兵勇更難分撥。
又金華賊匪。
并合永康之賊。
竄陷義烏處州遂昌等府縣城。
雖經陸續收複。
而金華蘭溪踞賊狓猖。
仍恐四出蹂躏。
浙省各軍。
本屬不敷調遣。
其得力兵勇。
尤屬無多。
自系實在情形。
福建汀州賊匪業已肅清。
慶端前派張啟煊統帶台泉壯勇援浙。
現在江西之賊紛竄。
衢防益形吃緊。
必須該督親帶勁旅馳往督剿。
以全大局。
慶端統轄浙省。
責無旁貸。
着即連提得勝之師。
赴浙督辦防剿。
務将全華蘭溪賊匪。
迅圖埽蕩。
保全甯紹完善地方。
衢州與閩省毗連。
該督到浙。
自應酌量擇要駐紮。
力籌保障。
即閩省與江浙交界之建甯邵武等武防務。
亦可就近兼顧。
署甯紹台道張景渠前經王履謙奏參。
有因勸捐滋擾各情。
當經學政張錫庚遵查覆奏。
并無實據。
茲複據王有齡奏稱、張景渠系該撫派委之員。
請派大員秉公查辦等語。
王履謙因勸捐一事。
與王有齡互相龃龉。
張景渠是否辦理未善。
着慶端于到浙後秉公确查。
據實具奏。
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賈臻奏、患病增劇。
瀝情懇請開缺賞假調理一摺。
賈到臻于苗沛霖狂悖情形。
疊次陳奏。
謂必先剿而後可以言撫。
自系确有見地。
昨據袁甲三奏、苗練蓄意謀叛。
難再姑容。
已與李世忠商調朱元興帶隊赴臨。
一面仍暫與和解。
俟兵力一齊。
即迅速前剿。
并收撫丁潮臣等股以孤其勢各等語。
與賈臻所見亦相符合。
該署撫與袁甲三同辦一事。
縱使時勢艱難。
惟當協力同心。
共籌幹濟。
斷不可稍存诿卸之心。
賈臻着賞假一月。
在營調理。
毋庸開缺。
一俟調理就痊。
颍郡布置妥協後。
仍即酌量情形。
馳赴壽州鎮撫。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福濟奏、崇實自署任川督。
接辦軍務。
毫無布置。
聽賊奔竄。
民閑有從此爛之謠。
又安坐衙齋。
未出省門一步。
軍情大事。
悉委私人。
使貪功冒饷之徒。
濫竽省會。
陷陣沖鋒之将。
銜恨疆場。
占泰轉戰至羅江縣屬之皂角鋪。
被賊圍困。
該署督擁兵不援。
以緻遇害。
又于堅守孤城戰功疊着者。
吝而不賞。
于安居省城未經行陣之人。
則不次獎擢。
以緻将士解體。
委署州縣各缺。
該署督必面較锱铢。
縣丞徐萬有侵吞公項。
囊卷回籍。
被古城紳團阻留。
松潘番夷滋事。
将及一年。
該文武困守危城。
以血書求救。
崇實視同秦越。
不發一兵。
緻建昌猓夷。
複出巢搶掠。
道路為之不通各等語。
駱秉間現已行抵潼川。
于川省一切吏治軍情。
見聞較确。
着即将福濟指參崇實各款。
詳晰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回護。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川中軍務之壞。
不由于崇實。
其處省調度。
事所宜然。
至于委任私人擁兵不救等情。
均查無其事。
報聞。
○又谕、據瑛棨、張芾奏、陝西省東防務較緊。
請将副将仍留署任一摺。
福濟所調副将哈連升一員。
現在署理陝西潼關協副将。
刻下亳撚竄擾河南陳州府迤西。
苗撚複窺伺秦中。
且句豫撚潛謀西竄。
潼關為陝省門戶。
防務甚形吃重。
哈連升布置防範。
均能妥協。
系該省得力之員。
未便更易生手。
所陳自系實在情形。
着樂斌即于甘肅各營内。
另行調派得力副将一員。
前赴陝防。
聽候崇實調遣。
哈連升着仍留潼關協副将之任。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浙江缙雲、宣平、遂昌、松陽、各縣城被賊竄陷。
旋即收複。
免知縣馮格、何仁傑、鄭逢昌罪。
仍革職留任。
何衍宗革職查辦。
○以玩誤軍令。
革京口協領鹿鳴職。
永不叙用。
○以浙江采買米石。
免商船經過江蘇各關厘稅。
前因川匪竄擾劍州。
陝防吃重。
經福濟奏明将前任提督孔廣順調防幫辦。
所有固原備調兵八百名。
由瑛棨等迅饬赴防。
即交孔廣順管帶。
聽候福濟調遣。
茲據福濟奏稱、孔廣順傷病舉發。
難期速愈。
前項官兵。
自應另行派員管帶。
福濟現已補授雲貴總督。
陝防已交成都将軍崇實接辦。
所有前項固原備調兵八百名。
着瑛棨即派員管帶赴防。
聽候崇實調遣。
至陝防兵饷急需。
據福濟奏稱、由該撫籌解過銀一萬兩。
業經支發。
所餘無幾。
着瑛棨仍遵前旨。
由陝借撥。
俟川省軍務稍平再行籌撥歸款。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崇實奏、福濟招募遊勇。
糜費饷需各節。
當經谕令崇實、俟駱秉章到川督任後。
即赴防所。
妥籌辦理。
茲據福濟奏、梓潼擊賊解圍。
現饬盧又熊督率全軍。
馳往堵剿一摺。
盧又熊等勇丁。
前據奏止有三千名之數。
此次福濟奏稱、盧又熊由潼川進剿梓潼。
所統全軍。
增至九千餘名之數。
此項勇丁。
何以前後數目不符。
恐有濫行招募虛報勇數等弊。
其梓潼縣被賊圍攻。
據報盧又熊督隊圍剿。
大獲全勝。
立解城圍。
是否屬實。
其勇丁打仗能否得力。
駱秉章已抵潼川。
即着就近詳細查明。
據實具奏。
福濟另片奏、盧又熊平日約束嚴明。
深得民心。
請免其治罪。
并先予開複副将翎頂等語。
該革員前在陝西平利縱勇滋事。
複乘間潛逃。
此次福濟遽請免罪開複。
是否允當。
着駱秉章一并查明。
如該革員實有勞績。
再行奏請。
駱秉章克期由東南兩路進剿。
恐驅該匪北竄。
陝南防剿。
極關緊要。
着崇實迅赴防所。
妥為布置。
毋誤事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命丁憂三品京堂銜劉繹仍督辦江西團練事宜。
○以江西安義守城出力。
予知縣鐘泰、把總程廷發、升擢有差。
并賞鐘泰藍翎。
○以江西永豐縣城解圍。
予知縣陳鳴謙、守備陳九龍升叙。
○以江蘇淮安、海州、肅清、予遊擊朱光廷升叙。
陣亡把總童振華、周長德、祭葬世職加等。
○以江西瑞州、高安、新昌、奉新、府縣等城被賊竄陷。
革署知府陸澄、署都司劉青雲、知縣劉奎光、趙樸庭、張國英職。
予陣亡道員郭式源祭葬世職加等。
武舉羅裕等賞恤如例。
○予江蘇海州陣亡都司石龍章、鹽知事蔡祖存、祭葬世職加等。
○撥山西陝西火藥各二萬斤。
解赴江南軍營備用。
○緩徵山東陵、海豐、沾化、茬平、章邱、齊東、濟陽、平原、惠民、青城、高唐、高苑、樂安、利津、齊河、禹城、濱、蒲台、陽信、德平、二十州縣并德州衛、永阜場、被旱被風被雹村莊竈地新舊額賦。
暨倉漕課租有差。
○丙辰。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王有齡奏、江西股匪。
闌入浙境。
衢防吃緊。
請饬慶端駐紮衢州督剿。
并據王履謙奏、賊擾義烏。
将犯紹興。
請饬慶端自行統兵。
或派員督隊。
以救浙省各等語。
江西股匪。
闌入德興婺源。
又有另股已至鉛山河口地方。
均将犯浙。
衢州常山開化。
同時吃緊。
該省蘭溪尚未克複。
衢防隔絕。
勢既難為援應。
且洞庭東山賊船數百号。
窺伺大錢口一帶。
石門之賊。
複竄新市。
湖州勢尤岌岌。
浙省兵勇更難分撥。
又金華賊匪。
并合永康之賊。
竄陷義烏處州遂昌等府縣城。
雖經陸續收複。
而金華蘭溪踞賊狓猖。
仍恐四出蹂躏。
浙省各軍。
本屬不敷調遣。
其得力兵勇。
尤屬無多。
自系實在情形。
福建汀州賊匪業已肅清。
慶端前派張啟煊統帶台泉壯勇援浙。
現在江西之賊紛竄。
衢防益形吃緊。
必須該督親帶勁旅馳往督剿。
以全大局。
慶端統轄浙省。
責無旁貸。
着即連提得勝之師。
赴浙督辦防剿。
務将全華蘭溪賊匪。
迅圖埽蕩。
保全甯紹完善地方。
衢州與閩省毗連。
該督到浙。
自應酌量擇要駐紮。
力籌保障。
即閩省與江浙交界之建甯邵武等武防務。
亦可就近兼顧。
署甯紹台道張景渠前經王履謙奏參。
有因勸捐滋擾各情。
當經學政張錫庚遵查覆奏。
并無實據。
茲複據王有齡奏稱、張景渠系該撫派委之員。
請派大員秉公查辦等語。
王履謙因勸捐一事。
與王有齡互相龃龉。
張景渠是否辦理未善。
着慶端于到浙後秉公确查。
據實具奏。
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賈臻奏、患病增劇。
瀝情懇請開缺賞假調理一摺。
賈到臻于苗沛霖狂悖情形。
疊次陳奏。
謂必先剿而後可以言撫。
自系确有見地。
昨據袁甲三奏、苗練蓄意謀叛。
難再姑容。
已與李世忠商調朱元興帶隊赴臨。
一面仍暫與和解。
俟兵力一齊。
即迅速前剿。
并收撫丁潮臣等股以孤其勢各等語。
與賈臻所見亦相符合。
該署撫與袁甲三同辦一事。
縱使時勢艱難。
惟當協力同心。
共籌幹濟。
斷不可稍存诿卸之心。
賈臻着賞假一月。
在營調理。
毋庸開缺。
一俟調理就痊。
颍郡布置妥協後。
仍即酌量情形。
馳赴壽州鎮撫。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福濟奏、崇實自署任川督。
接辦軍務。
毫無布置。
聽賊奔竄。
民閑有從此爛之謠。
又安坐衙齋。
未出省門一步。
軍情大事。
悉委私人。
使貪功冒饷之徒。
濫竽省會。
陷陣沖鋒之将。
銜恨疆場。
占泰轉戰至羅江縣屬之皂角鋪。
被賊圍困。
該署督擁兵不援。
以緻遇害。
又于堅守孤城戰功疊着者。
吝而不賞。
于安居省城未經行陣之人。
則不次獎擢。
以緻将士解體。
委署州縣各缺。
該署督必面較锱铢。
縣丞徐萬有侵吞公項。
囊卷回籍。
被古城紳團阻留。
松潘番夷滋事。
将及一年。
該文武困守危城。
以血書求救。
崇實視同秦越。
不發一兵。
緻建昌猓夷。
複出巢搶掠。
道路為之不通各等語。
駱秉間現已行抵潼川。
于川省一切吏治軍情。
見聞較确。
着即将福濟指參崇實各款。
詳晰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回護。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尋奏、川中軍務之壞。
不由于崇實。
其處省調度。
事所宜然。
至于委任私人擁兵不救等情。
均查無其事。
報聞。
○又谕、據瑛棨、張芾奏、陝西省東防務較緊。
請将副将仍留署任一摺。
福濟所調副将哈連升一員。
現在署理陝西潼關協副将。
刻下亳撚竄擾河南陳州府迤西。
苗撚複窺伺秦中。
且句豫撚潛謀西竄。
潼關為陝省門戶。
防務甚形吃重。
哈連升布置防範。
均能妥協。
系該省得力之員。
未便更易生手。
所陳自系實在情形。
着樂斌即于甘肅各營内。
另行調派得力副将一員。
前赴陝防。
聽候崇實調遣。
哈連升着仍留潼關協副将之任。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浙江缙雲、宣平、遂昌、松陽、各縣城被賊竄陷。
旋即收複。
免知縣馮格、何仁傑、鄭逢昌罪。
仍革職留任。
何衍宗革職查辦。
○以玩誤軍令。
革京口協領鹿鳴職。
永不叙用。
○以浙江采買米石。
免商船經過江蘇各關厘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