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大典卷之二千六百十一 【七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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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百官及命婦入宮帖子例。
舊例百官入朝。
知班一人于宮門受百官。
及命婦入宮帖子。
其止書某官某職某爵。
上用職印。
令執事人受知班。
葢使知其百官。
是日有疾病有故者。
其所告狀為之曹狀。
知班紏彈例。
殿中侍禦史下。
設知班十人。
如百官朝會。
知班四人于四方臨視。
如有失儀堕簡者。
知班向其人前。
問何姓氏。
然後具狀紏彈。
主簿例。
隋大業三年始置。
隋二員。
唐省一員。
掌印绶事。
發辰勾檢稽失。
及管轄台中臣集承诏。
再拜稽首而言曰。
我皇元之始受天命也。
建旗龍漠。
威令赫然。
小大君長。
無有遠迩。
師征所加。
或克或附。
于是因俗以施政。
任地以率賦。
出其豪傑而用之。
禁罔疏闊。
包荒懷柔。
故能以成其大。
制作之事。
葢有待也。
世祖皇帝聖繇天縱。
神武不殺。
智诎羣策。
取善無方。
定天下而一之。
乃考帝王之道。
酌古今之宜。
建國紀元而着令典焉。
立官府。
置郡縣。
各有其職。
而上下相承。
内外相維。
聯屬貫通。
以通功成務。
丞相中書以統之。
上承天子出政令于天下。
較若畫一。
莫敢踰焉。
其或任焉而非人。
令焉而非法。
近焉而弗察。
遠焉而弗達。
交修其非。
以輔其所不逮。
則責諸風憲。
它官雖貴且重不得預。
況乎朝廷百執事郡縣小大之吏。
作奸犯科為不善者乎。
是故使其君子。
安焉以盡心。
使其小人。
懼焉而遷善。
而天下之治成矣。
此其官所以不可一日阙欤。
今上皇帝以武皇之親子。
久勞于外。
入正統緒。
罪人斯得。
功成不居。
克讓大位。
故其觀乎事變之極。
而知患得患失者。
必至于無所不至。
察乎民庶之隐微。
知其蠹弊深刻。
而無所告愬。
故慨然當甯興歎。
而屬意于斯者。
豈偶然哉。
謹按禦史台。
至元五年置秩從二品。
二十一年升正二品。
大德十一年升從一品。
台有大夫一人。
後增一人。
中丞二人。
後又增二人。
随複故侍禦史二人。
治書侍禦史二人。
殿中侍禦史二人。
治朝着之事。
典事二人。
掌莫府文書之事。
後改為都事三人。
後又以都事之長。
蒙古若色目一人為經曆。
檢法二人。
後廢管勾三人。
其一人兼照磨。
監察禦史十二人。
後增至十六人。
皆漢人。
又增蒙古色目人。
如漢人之數。
今三十二人。
至元十四年。
既取宋置南行台。
二十七年專莅江南之地。
号江南諸道。
行禦史台官秩如内台。
而監察禦史。
今二十四人。
西行台初由雲南廉訪司升行台。
大德元年移治陜西。
号陜西諸道。
行禦史台。
莅陜西甘肅四川雲南之地。
延佑間暫廢。
随複其官秩如南台。
而監察禦史今二十人。
至元六年初置各道提刑按察司正三品。
有使副使。
佥事。
察判。
經曆。
知事。
二十八年改肅政廉訪司使。
副使。
佥事。
各二人。
大司農奏罷各道勸農司。
以農事歸憲司。
增佥事二人。
經曆知事照磨各一人。
今天下凡二十二道。
始建台時大夫則塔察兒也。
今六十年。
繼居其官者。
名氏拜罷歲月。
則有掌故在。
謹記。
察院題名記。
審官之法既壞。
仕者雜出。
而天下始不治矣。
或因緣時貴以取進。
或多赀以交結。
變易詭詐。
佞媚側辟。
一朝居位臨民。
民烏得償其積貪乎。
世祖皇帝至元五年。
立禦史台。
設監察禦史。
振肅庶民。
紏劾貪邪。
以繩吏積。
以除民瘼。
當是時。
宋尚未納王。
饋饟供。
給羽書四馳。
中原數十百州。
日以飛挽為事。
自漢唐之主觀之。
當以軍府為急矣。
而我世祖皇帝。
憂民方深。
不俾瘝官。
毒我黎庶。
則雖堯舜之明四目。
達四聰者。
豈是過哉。
列聖相承。
成法具在。
天曆皇帝登極。
顧禦史大夫帖木兒不花。
若曰内外非台察。
則官以墨敗者無由而知。
貪何以懼。
奸何以發乎。
汝可以台院。
殿院。
察院。
刻石以題名焉。
嗚呼。
天曆皇帝。
丕承世祖之谟烈。
诏台臣三院題名者。
臣馬祖常。
才雖谫薄。
不識帝王之度。
要非誇以樂人。
必勸之以善。
而懲之以不善也。
名既刻題名記。
後天曆初。
有制命禦史台。
具石題名。
聖言渾灏。
有訓有戒。
天聰民達。
照物知情。
而文字簡易。
蓋堯舜都俞之音也。
夫天地之大。
日月之明。
何德以象之。
臣趙世延既承诏為文。
至順三年九月日。
台臣等謹敷宣德意。
列載如上。
維時長貳曹屬之次。
仍列于下。
後之來者。
尚微于始而繼之也。
且人之善惡鹹在。
是亦懲勸之義而不可廢也。
嗚呼慎哉。
殿中司題名記。
國朝官制禦史台。
立殿中侍禦史。
雖王府大臣奏事。
殿中先相關白大朝會。
則知百官序班于庭。
在台則百官有故。
三日各令曹屬報狀雲。
官獨簡貴。
平居無文書。
出則秉憲節為使一道。
故職是者。
必國人世臣之冑。
必由監察禦史以次進。
他人不與也。
天曆皇帝在位顧台臣。
若曰殿中侍禦史題名。
無刻不宜爾。
可令自今已上。
制官之始鹹刻之。
于其署殿中侍禦史唆南孛羅。
诏侍禦史馬祖常言記。
治書侍禦史二人。
殿中侍禦史二人。
治朝着之事。
典事二人。
掌幕府文書之事。
後改為都事三人。
後以都事之長。
蒙古色目一人為經曆。
檢校二人。
後廢管勾三人。
其一人兼架閣照磨。
監察禦史十二人。
後增至十六人。
皆漢人。
又增蒙古色目人。
如漢人之數。
今三十人。
至元十四年。
既取宋置南行台。
二十七年專莅江南之地。
号江南諸道。
行禦史台官秩如内台。
而監察禦史今二十四人。
西行台初由雲南廉訪司升行台。
大德元年。
移治陜西。
号陜西諸道行禦史台。
莅陜西甘肅四川雲南之地。
延佑間暫廢。
複其官秩如南台。
而監察禦史今二十人。
至元六年。
初置各道提刑按察司正三品。
有使副使。
佥事。
察判。
經曆。
知事。
二十八年改肅政廉訪司使。
副使佥事各二人。
大司農奏罷各道勸農司。
以農事歸憲司。
增佥事二人。
經曆知事照磨各一人。
今天下凡二十二道。
始建台時大夫則塔察兒也。
今六十年。
繼居其官者。
名氏拜罷歲月。
則有掌故者在。
後來者有目為材禦史者。
有否者則為禦史者。
可不慎哉。
臣祖常相曰。
爾為禦史時。
且以爾嘗學古文。
是記爾宜為之是。
為是而知天曆皇帝。
帝王之度也。
守院禦史脫脫王德欣請曰。
石既具矣。
請以爾言為察院題名記。
起自至元五年。
至至順三年。
監察禦史姓氏鹹列于左雲。
元許有壬至正集上都分台題名記。
官署題名。
舊制也。
司馬公記谏院。
其較著者焉。
世祖建禦史台。
劾省院。
百司非違。
谏議言詧實總之。
省若院鼎足立台。
政則省院無與。
其雄峻古所不及。
大駕歲幸上京。
則分台從大夫二。
必大貴近。
不去左右中丞下分員行。
夏莅秋還。
機務常沓至外是未遑也。
分台舊無題名。
至順癸酉始榜堂顔。
元統甲戌大夫銀青公。
既入視事。
謂木不能。
年且積久。
徧廳壁不稱具瞻。
而上京難石。
請于上得陛材砻而畫之。
為十八年地并其陰為三十六年。
徃者茲無從征。
且不勝書。
斷自癸酉托始。
今天子即位年書之繼者貤勤其下。
若稽建台昉至元戊辰。
責大寄重。
有識共知六十七年。
章程具悉。
無庸贅。
及惟先哲言官事如家。
若近寔遠。
今夫齊民構屋作器。
必欲終其身。
及其子孫而勿壞。
政治之瘝。
有官之治。
其事不能如齊民之治其家也。
事去乎。
則已為歲月計者。
且不多得。
況有為世計者乎。
公之心可謂周已推此心也。
一事不如法。
一人不得平。
其肯因循而不恤乎。
繼者又能推公之心。
由三十六年。
至于百千年。
感激率興。
有功風紀。
其可量耶。
而某正某邪。
觀者得以指議知所擇從。
則又司馬公之意也。
斯石也。
其亦有補于風紀者乎。
勅賜重修陜西諸道行禦史台碑。
至正丁亥十一月庚戌日。
南至皇帝燕延春閣。
禦史大夫臣納麟等奏。
陜西行禦史台。
歲久屋弊。
既撤而新。
拟禦史中丞臣有壬文其故于石。
制可。
臣有壬承诏。
謹按其狀。
而筆其槩曰。
台治位。
今奉元城之艮隅。
且五十年。
罅不即填。
桡不即易。
馴玩将不可支。
歲辛巳都事樊執敬言。
行台據雄鎮。
具瞻重威。
廢乃若此。
今不亟修。
後費滋甚。
乃移文中台。
再閱歲始報可。
于是市材。
秦隴得木。
山積瓦甓。
百需靡不具集。
而尋引斧斤。
稽而不用。
乙酉冬十月中丞韓嘉讷。
莅止按視。
儲木暴露。
不衰朽已過半。
慨然率作。
俄複召入。
累遷為禦史中丞。
奉元無良梓人圬者。
以告中台。
中丞為請諸尚方。
擇精其藝者。
乘傳而徃。
侍禦史沙班。
李好文。
都事朱守諒輩。
得以僝其功焉。
丙戌五月庇工。
六月中丞笃思彌。
實治書侍禦史老老。
至九月正堂暨幕署告成。
且辍且作。
中丞趙德壽。
侍禦史慶善。
繼之。
明年四月。
韓嘉讷複來。
為禦史大夫。
八月侍禦史沙剌班至。
後先協恭。
迤逦就緒。
入冬而落焉堂扁至公仍其故也。
袤深五尋有二尺。
廣九尋。
挾以翼舍。
麗以雨廈。
貫以修廊。
屬以圓堂。
東西曹局。
各二十六間過廳前峙照磨所附。
其西位置秩秩察院。
若掌故帑藏。
不易舊貫。
佗悉一新。
庖傳概枥。
各底堅好。
堂北伐土泉湧。
因浚為池。
益以龍首渠水。
構亭其上。
池陰東西。
各為亭基城。
東北作屋以備登覽。
前三其門。
引映峻邃。
先是出入委巷。
狹隘迂折。
民居直其沖者。
願輸為道。
倍直酬之。
辟為通衢。
如砥如矢。
是役台官總于上。
僚屬奉于下。
舉盡恪恭。
毫厘之費。
皆出台儲。
以故工不知勞。
民不知擾。
考室度功。
名雖曰修。
而實則剏矣。
我世祖皇帝。
至元戊辰。
建禦史台。
以清風俗。
以正百司。
而政之布報。
地之逖迩。
有不齊焉。
丙子平宋。
明年立南行台總十道。
以按三省。
雲南則提刑按察司治之。
尋升行台。
以按邊徼。
邊徼既甯。
相地之宜。
以大德丁酉四月。
移治京兆。
是為陜西諸道行禦史台。
按陜西。
甘肅。
四川。
雲南四省。
總陜西。
河西。
西蜀。
雲南。
四道廉訪司而節制于中台焉。
關中東控中夏。
西南北極邊陲。
樹之行台。
俯制部屬。
崇嚴之勢立。
則敬畏之心生。
敬畏之心生。
茲用不犯矣。
此其小者爾。
若夫消奸邪于未萌。
軋豪猾不敢喘氣。
使山川失險。
裡巷不驚。
台與地亦重矣哉。
臣有壬考其歲月。
因有以觀政焉。
廨弊已久。
始有修葺之議。
又七年始有成其不至傾圯幾希。
今也堅足以待歲月。
密足以庇風雨。
崇足以詟部屬。
為政之道。
豈外是哉。
建台雜務。
公廨廚庫。
檢督令史奴婢。
配勳散官職事。
每食則執黃卷。
書其譴罰。
五使例。
謂廊下使。
入閣監食使。
監香使。
掌國忌行香二使。
臨時充。
乃謂之五使。
三京留司禦史台。
元和十三年後。
但以侍禦史殿中。
侍禦史。
監察禦史。
共主留務。
三院禦史。
亦不常備焉。
宋朝西京于分司官内。
差一員權阙。
即差官權掌南京。
止令留守通判權掌。
後北京置台專差官。
天禧四年以翰林學士承旨。
兵部侍郎知制诰。
晁逈為工部尚書。
集賢院學士。
判西京留司禦史台。
他官止雲權。
而逈雲判者。
以三品故也。
中書堂事紀舊日監察所行。
差監察例。
本台且以三人為率。
本台備具本官腳色。
作奏日進呈。
禦筆點差。
假如首先一人。
是台家注意者。
禦筆或點卻次者第三者。
無故入禦史台杖六十。
撾皷者先杖八十。
台谏檢院皷院。
台既六。
餘皆合行。
皷院在掖門東。
檢院在掖門之西。
舊來監察照刷。
止是徹卷看讀。
但有稽遲。
即有杖罪。
如違錯等事。
更不消說。
監系取招訖。
送法斷定。
然後決罰。
據勾當限次。
如瘡未愈。
勾當瘡已愈不出。
又是罪及照閱朱銷簿。
金國省院台為三省。
舊有六台六院。
上下台大夫。
中丞為上台。
侍禦史以下為下台。
治書侍禦史。
乃是台奏事官為制。
一台事也。
報午時省即起。
然後台起。
六部視台起。
然後部起。
按察兼運使。
其意已為按察中間。
一切欺隐不公事。
則不敢犯。
早辰先與書史判按察司事。
次乃與同知副使判運司事。
舊日監察如某吏行止不修。
及贓濫者。
監察于本人門。
或帖子。
或粉壁書雲。
某人行止如此。
身事便索廢卻。
台有三台。
上台。
下台。
外台。
舊日監察出使。
帶牌起驿馬。
監察有急事至撒。
合門納帖子。
無問早晚。
自宮中傳入。
奉禦傳于門娘。
轉于承禦。
承禦聞奏。
上如熟寝。
承禦直夜者。
不敢聲言。
擊所懸之玉。
為之襲聲。
既寤。
進讀某人奏到帖子如此等事。
若上即裁決。
令承禦批送省部台上。
用小方玉印印之。
所司得旨。
登時勾當明日朝奏對。
舊日監察外路。
有體究公事。
差部官一員。
并部令史。
事得其實官。
台吏人杖一百已下皆決之。
若有大叚公事。
台司覆察得實。
關所該部。
分差部官。
與監察一同緻勘。
如所察不實。
監察所得罪。
止是罰俸贖銅。
舊日三品已上官有罪。
監察體究得。
申台呈省聞奏。
若宣勘本官。
不問虛實。
即便承伏。
如中間實有寃枉。
令家屬告登聞。
檢院不理。
然後檛皷以聞。
永樂大典卷之二千六百十一
舊例百官入朝。
知班一人于宮門受百官。
及命婦入宮帖子。
其止書某官某職某爵。
上用職印。
令執事人受知班。
葢使知其百官。
是日有疾病有故者。
其所告狀為之曹狀。
知班紏彈例。
殿中侍禦史下。
設知班十人。
如百官朝會。
知班四人于四方臨視。
如有失儀堕簡者。
知班向其人前。
問何姓氏。
然後具狀紏彈。
主簿例。
隋大業三年始置。
隋二員。
唐省一員。
掌印绶事。
發辰勾檢稽失。
及管轄台中臣集承诏。
再拜稽首而言曰。
我皇元之始受天命也。
建旗龍漠。
威令赫然。
小大君長。
無有遠迩。
師征所加。
或克或附。
于是因俗以施政。
任地以率賦。
出其豪傑而用之。
禁罔疏闊。
包荒懷柔。
故能以成其大。
制作之事。
葢有待也。
世祖皇帝聖繇天縱。
神武不殺。
智诎羣策。
取善無方。
定天下而一之。
乃考帝王之道。
酌古今之宜。
建國紀元而着令典焉。
立官府。
置郡縣。
各有其職。
而上下相承。
内外相維。
聯屬貫通。
以通功成務。
丞相中書以統之。
上承天子出政令于天下。
較若畫一。
莫敢踰焉。
其或任焉而非人。
令焉而非法。
近焉而弗察。
遠焉而弗達。
交修其非。
以輔其所不逮。
則責諸風憲。
它官雖貴且重不得預。
況乎朝廷百執事郡縣小大之吏。
作奸犯科為不善者乎。
是故使其君子。
安焉以盡心。
使其小人。
懼焉而遷善。
而天下之治成矣。
此其官所以不可一日阙欤。
今上皇帝以武皇之親子。
久勞于外。
入正統緒。
罪人斯得。
功成不居。
克讓大位。
故其觀乎事變之極。
而知患得患失者。
必至于無所不至。
察乎民庶之隐微。
知其蠹弊深刻。
而無所告愬。
故慨然當甯興歎。
而屬意于斯者。
豈偶然哉。
謹按禦史台。
至元五年置秩從二品。
二十一年升正二品。
大德十一年升從一品。
台有大夫一人。
後增一人。
中丞二人。
後又增二人。
随複故侍禦史二人。
治書侍禦史二人。
殿中侍禦史二人。
治朝着之事。
典事二人。
掌莫府文書之事。
後改為都事三人。
後又以都事之長。
蒙古若色目一人為經曆。
檢法二人。
後廢管勾三人。
其一人兼照磨。
監察禦史十二人。
後增至十六人。
皆漢人。
又增蒙古色目人。
如漢人之數。
今三十二人。
至元十四年。
既取宋置南行台。
二十七年專莅江南之地。
号江南諸道。
行禦史台官秩如内台。
而監察禦史。
今二十四人。
西行台初由雲南廉訪司升行台。
大德元年移治陜西。
号陜西諸道。
行禦史台。
莅陜西甘肅四川雲南之地。
延佑間暫廢。
随複其官秩如南台。
而監察禦史今二十人。
至元六年初置各道提刑按察司正三品。
有使副使。
佥事。
察判。
經曆。
知事。
二十八年改肅政廉訪司使。
副使。
佥事。
各二人。
大司農奏罷各道勸農司。
以農事歸憲司。
增佥事二人。
經曆知事照磨各一人。
今天下凡二十二道。
始建台時大夫則塔察兒也。
今六十年。
繼居其官者。
名氏拜罷歲月。
則有掌故在。
謹記。
察院題名記。
審官之法既壞。
仕者雜出。
而天下始不治矣。
或因緣時貴以取進。
或多赀以交結。
變易詭詐。
佞媚側辟。
一朝居位臨民。
民烏得償其積貪乎。
世祖皇帝至元五年。
立禦史台。
設監察禦史。
振肅庶民。
紏劾貪邪。
以繩吏積。
以除民瘼。
當是時。
宋尚未納王。
饋饟供。
給羽書四馳。
中原數十百州。
日以飛挽為事。
自漢唐之主觀之。
當以軍府為急矣。
而我世祖皇帝。
憂民方深。
不俾瘝官。
毒我黎庶。
則雖堯舜之明四目。
達四聰者。
豈是過哉。
列聖相承。
成法具在。
天曆皇帝登極。
顧禦史大夫帖木兒不花。
若曰内外非台察。
則官以墨敗者無由而知。
貪何以懼。
奸何以發乎。
汝可以台院。
殿院。
察院。
刻石以題名焉。
嗚呼。
天曆皇帝。
丕承世祖之谟烈。
诏台臣三院題名者。
臣馬祖常。
才雖谫薄。
不識帝王之度。
要非誇以樂人。
必勸之以善。
而懲之以不善也。
名既刻題名記。
後天曆初。
有制命禦史台。
具石題名。
聖言渾灏。
有訓有戒。
天聰民達。
照物知情。
而文字簡易。
蓋堯舜都俞之音也。
夫天地之大。
日月之明。
何德以象之。
臣趙世延既承诏為文。
至順三年九月日。
台臣等謹敷宣德意。
列載如上。
維時長貳曹屬之次。
仍列于下。
後之來者。
尚微于始而繼之也。
且人之善惡鹹在。
是亦懲勸之義而不可廢也。
嗚呼慎哉。
殿中司題名記。
國朝官制禦史台。
立殿中侍禦史。
雖王府大臣奏事。
殿中先相關白大朝會。
則知百官序班于庭。
在台則百官有故。
三日各令曹屬報狀雲。
官獨簡貴。
平居無文書。
出則秉憲節為使一道。
故職是者。
必國人世臣之冑。
必由監察禦史以次進。
他人不與也。
天曆皇帝在位顧台臣。
若曰殿中侍禦史題名。
無刻不宜爾。
可令自今已上。
制官之始鹹刻之。
于其署殿中侍禦史唆南孛羅。
诏侍禦史馬祖常言記。
治書侍禦史二人。
殿中侍禦史二人。
治朝着之事。
典事二人。
掌幕府文書之事。
後改為都事三人。
後以都事之長。
蒙古色目一人為經曆。
檢校二人。
後廢管勾三人。
其一人兼架閣照磨。
監察禦史十二人。
後增至十六人。
皆漢人。
又增蒙古色目人。
如漢人之數。
今三十人。
至元十四年。
既取宋置南行台。
二十七年專莅江南之地。
号江南諸道。
行禦史台官秩如内台。
而監察禦史今二十四人。
西行台初由雲南廉訪司升行台。
大德元年。
移治陜西。
号陜西諸道行禦史台。
莅陜西甘肅四川雲南之地。
延佑間暫廢。
複其官秩如南台。
而監察禦史今二十人。
至元六年。
初置各道提刑按察司正三品。
有使副使。
佥事。
察判。
經曆。
知事。
二十八年改肅政廉訪司使。
副使佥事各二人。
大司農奏罷各道勸農司。
以農事歸憲司。
增佥事二人。
經曆知事照磨各一人。
今天下凡二十二道。
始建台時大夫則塔察兒也。
今六十年。
繼居其官者。
名氏拜罷歲月。
則有掌故者在。
後來者有目為材禦史者。
有否者則為禦史者。
可不慎哉。
臣祖常相曰。
爾為禦史時。
且以爾嘗學古文。
是記爾宜為之是。
為是而知天曆皇帝。
帝王之度也。
守院禦史脫脫王德欣請曰。
石既具矣。
請以爾言為察院題名記。
起自至元五年。
至至順三年。
監察禦史姓氏鹹列于左雲。
元許有壬至正集上都分台題名記。
官署題名。
舊制也。
司馬公記谏院。
其較著者焉。
世祖建禦史台。
劾省院。
百司非違。
谏議言詧實總之。
省若院鼎足立台。
政則省院無與。
其雄峻古所不及。
大駕歲幸上京。
則分台從大夫二。
必大貴近。
不去左右中丞下分員行。
夏莅秋還。
機務常沓至外是未遑也。
分台舊無題名。
至順癸酉始榜堂顔。
元統甲戌大夫銀青公。
既入視事。
謂木不能。
年且積久。
徧廳壁不稱具瞻。
而上京難石。
請于上得陛材砻而畫之。
為十八年地并其陰為三十六年。
徃者茲無從征。
且不勝書。
斷自癸酉托始。
今天子即位年書之繼者貤勤其下。
若稽建台昉至元戊辰。
責大寄重。
有識共知六十七年。
章程具悉。
無庸贅。
及惟先哲言官事如家。
若近寔遠。
今夫齊民構屋作器。
必欲終其身。
及其子孫而勿壞。
政治之瘝。
有官之治。
其事不能如齊民之治其家也。
事去乎。
則已為歲月計者。
且不多得。
況有為世計者乎。
公之心可謂周已推此心也。
一事不如法。
一人不得平。
其肯因循而不恤乎。
繼者又能推公之心。
由三十六年。
至于百千年。
感激率興。
有功風紀。
其可量耶。
而某正某邪。
觀者得以指議知所擇從。
則又司馬公之意也。
斯石也。
其亦有補于風紀者乎。
勅賜重修陜西諸道行禦史台碑。
至正丁亥十一月庚戌日。
南至皇帝燕延春閣。
禦史大夫臣納麟等奏。
陜西行禦史台。
歲久屋弊。
既撤而新。
拟禦史中丞臣有壬文其故于石。
制可。
臣有壬承诏。
謹按其狀。
而筆其槩曰。
台治位。
今奉元城之艮隅。
且五十年。
罅不即填。
桡不即易。
馴玩将不可支。
歲辛巳都事樊執敬言。
行台據雄鎮。
具瞻重威。
廢乃若此。
今不亟修。
後費滋甚。
乃移文中台。
再閱歲始報可。
于是市材。
秦隴得木。
山積瓦甓。
百需靡不具集。
而尋引斧斤。
稽而不用。
乙酉冬十月中丞韓嘉讷。
莅止按視。
儲木暴露。
不衰朽已過半。
慨然率作。
俄複召入。
累遷為禦史中丞。
奉元無良梓人圬者。
以告中台。
中丞為請諸尚方。
擇精其藝者。
乘傳而徃。
侍禦史沙班。
李好文。
都事朱守諒輩。
得以僝其功焉。
丙戌五月庇工。
六月中丞笃思彌。
實治書侍禦史老老。
至九月正堂暨幕署告成。
且辍且作。
中丞趙德壽。
侍禦史慶善。
繼之。
明年四月。
韓嘉讷複來。
為禦史大夫。
八月侍禦史沙剌班至。
後先協恭。
迤逦就緒。
入冬而落焉堂扁至公仍其故也。
袤深五尋有二尺。
廣九尋。
挾以翼舍。
麗以雨廈。
貫以修廊。
屬以圓堂。
東西曹局。
各二十六間過廳前峙照磨所附。
其西位置秩秩察院。
若掌故帑藏。
不易舊貫。
佗悉一新。
庖傳概枥。
各底堅好。
堂北伐土泉湧。
因浚為池。
益以龍首渠水。
構亭其上。
池陰東西。
各為亭基城。
東北作屋以備登覽。
前三其門。
引映峻邃。
先是出入委巷。
狹隘迂折。
民居直其沖者。
願輸為道。
倍直酬之。
辟為通衢。
如砥如矢。
是役台官總于上。
僚屬奉于下。
舉盡恪恭。
毫厘之費。
皆出台儲。
以故工不知勞。
民不知擾。
考室度功。
名雖曰修。
而實則剏矣。
我世祖皇帝。
至元戊辰。
建禦史台。
以清風俗。
以正百司。
而政之布報。
地之逖迩。
有不齊焉。
丙子平宋。
明年立南行台總十道。
以按三省。
雲南則提刑按察司治之。
尋升行台。
以按邊徼。
邊徼既甯。
相地之宜。
以大德丁酉四月。
移治京兆。
是為陜西諸道行禦史台。
按陜西。
甘肅。
四川。
雲南四省。
總陜西。
河西。
西蜀。
雲南。
四道廉訪司而節制于中台焉。
關中東控中夏。
西南北極邊陲。
樹之行台。
俯制部屬。
崇嚴之勢立。
則敬畏之心生。
敬畏之心生。
茲用不犯矣。
此其小者爾。
若夫消奸邪于未萌。
軋豪猾不敢喘氣。
使山川失險。
裡巷不驚。
台與地亦重矣哉。
臣有壬考其歲月。
因有以觀政焉。
廨弊已久。
始有修葺之議。
又七年始有成其不至傾圯幾希。
今也堅足以待歲月。
密足以庇風雨。
崇足以詟部屬。
為政之道。
豈外是哉。
建台雜務。
公廨廚庫。
檢督令史奴婢。
配勳散官職事。
每食則執黃卷。
書其譴罰。
五使例。
謂廊下使。
入閣監食使。
監香使。
掌國忌行香二使。
臨時充。
乃謂之五使。
三京留司禦史台。
元和十三年後。
但以侍禦史殿中。
侍禦史。
監察禦史。
共主留務。
三院禦史。
亦不常備焉。
宋朝西京于分司官内。
差一員權阙。
即差官權掌南京。
止令留守通判權掌。
後北京置台專差官。
天禧四年以翰林學士承旨。
兵部侍郎知制诰。
晁逈為工部尚書。
集賢院學士。
判西京留司禦史台。
他官止雲權。
而逈雲判者。
以三品故也。
中書堂事紀舊日監察所行。
差監察例。
本台且以三人為率。
本台備具本官腳色。
作奏日進呈。
禦筆點差。
假如首先一人。
是台家注意者。
禦筆或點卻次者第三者。
無故入禦史台杖六十。
撾皷者先杖八十。
台谏檢院皷院。
台既六。
餘皆合行。
皷院在掖門東。
檢院在掖門之西。
舊來監察照刷。
止是徹卷看讀。
但有稽遲。
即有杖罪。
如違錯等事。
更不消說。
監系取招訖。
送法斷定。
然後決罰。
據勾當限次。
如瘡未愈。
勾當瘡已愈不出。
又是罪及照閱朱銷簿。
金國省院台為三省。
舊有六台六院。
上下台大夫。
中丞為上台。
侍禦史以下為下台。
治書侍禦史。
乃是台奏事官為制。
一台事也。
報午時省即起。
然後台起。
六部視台起。
然後部起。
按察兼運使。
其意已為按察中間。
一切欺隐不公事。
則不敢犯。
早辰先與書史判按察司事。
次乃與同知副使判運司事。
舊日監察如某吏行止不修。
及贓濫者。
監察于本人門。
或帖子。
或粉壁書雲。
某人行止如此。
身事便索廢卻。
台有三台。
上台。
下台。
外台。
舊日監察出使。
帶牌起驿馬。
監察有急事至撒。
合門納帖子。
無問早晚。
自宮中傳入。
奉禦傳于門娘。
轉于承禦。
承禦聞奏。
上如熟寝。
承禦直夜者。
不敢聲言。
擊所懸之玉。
為之襲聲。
既寤。
進讀某人奏到帖子如此等事。
若上即裁決。
令承禦批送省部台上。
用小方玉印印之。
所司得旨。
登時勾當明日朝奏對。
舊日監察外路。
有體究公事。
差部官一員。
并部令史。
事得其實官。
台吏人杖一百已下皆決之。
若有大叚公事。
台司覆察得實。
關所該部。
分差部官。
與監察一同緻勘。
如所察不實。
監察所得罪。
止是罰俸贖銅。
舊日三品已上官有罪。
監察體究得。
申台呈省聞奏。
若宣勘本官。
不問虛實。
即便承伏。
如中間實有寃枉。
令家屬告登聞。
檢院不理。
然後檛皷以聞。
永樂大典卷之二千六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