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暫露頭角
關燈
小
中
大
“唯一能夠投寄這兩封恐吓信的人,”他說,“就是知道詹姆士·諾克斯藏有贓畫這一事實,誰還知道這一事實呢?兩個人知道,一個,是格林肖的同黨,知道全部始末,另一個人呢,當然就是諾克斯本人了,兩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張期票打字而成、這個事實充分證明了寫信人就是謀殺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兇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
“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吓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麼呢?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鳴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
而這‘雷鳴頓’牌打字機是諾克斯先生的。
“我們知道,自從諾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後,他謝絕一切賓客,這就意味着:能夠使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諾克斯本人、布菜特小姐、諾克斯家的傭仆。
還有,由于兩封信都是寫在半張期票上的——而期票又隻可能為兇手所有——所以這又意味着:上述這些人中的某一個,就是兇手。
” “我們先考慮最後一批人。
寫信人會不會是傭仆中的一個呢?不會;因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階段,這些傭中沒有一個曾經到過過卡吉士家。
“會不會是布萊特小姐呢?不會,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過,她是維多利亞博物館的私人偵探。
” 既然布萊特小姐和幾個傭仆都被排除在疑點之處了,那末,剩下的隻有諾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和殺人兇手。
“怎樣核實呢?諾克斯充分體現出兇手特征:首先,在針對卡吉士而制造假線索的那段日子裡,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
其次,就在諾克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無第三者在場的假象之後,他為什麼又主動跑來自稱是第三個人,以破壞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因為布菜特小姐已經當着他的面講清了茶杯的情況,他在史洛安問題上也是有來龍脈的:他可能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館去的那個人,從而得悉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
于是他就寫匿名信給我們,作為構陷史洛安的一種暗示;再說,他既是兇手,從卡吉士棺材内拿到了遺囑,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複制一把鑰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潤煙盒内;最後,他作為兇手,握有格林肖的表,當他在卡吉士收藏品總庫幹掉了史洛安之後,他就把表放在史洛安的的保險箱内。
“那末,他為什麼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史洛安自殺之說已經公開被推翻了,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
況且他正受到壓力,要他歸還利奧納多的作品。
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不論兇手是誰,至少不是他諾克斯,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掉,他事先把自己家裡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時報大廈空手而回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已被偷。
這就免除了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
” “至于談到那幅畫。
不外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還有一種可能是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吉士那兒買來的那幅。
如果他僅有一幅,那末,他所說被偷就是撤謊。
他看見被我查獲了,就心急慌忙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一直傭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複制本,原本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開始就有兩幅畫,那末,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利奧納多作品,或者是複制本,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的。
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說它已被外人偷走了。
總而言之,“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
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而布置假線索。
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吓信的作者。
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
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隻有幾名傭仆、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
但是傭仆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除,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剩下來隻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條件,所以兇手非他莫屬。
”
“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吓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麼呢?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鳴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
而這‘雷鳴頓’牌打字機是諾克斯先生的。
“我們知道,自從諾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後,他謝絕一切賓客,這就意味着:能夠使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諾克斯本人、布菜特小姐、諾克斯家的傭仆。
還有,由于兩封信都是寫在半張期票上的——而期票又隻可能為兇手所有——所以這又意味着:上述這些人中的某一個,就是兇手。
” “我們先考慮最後一批人。
寫信人會不會是傭仆中的一個呢?不會;因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階段,這些傭中沒有一個曾經到過過卡吉士家。
“會不會是布萊特小姐呢?不會,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過,她是維多利亞博物館的私人偵探。
” 既然布萊特小姐和幾個傭仆都被排除在疑點之處了,那末,剩下的隻有諾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和殺人兇手。
“怎樣核實呢?諾克斯充分體現出兇手特征:首先,在針對卡吉士而制造假線索的那段日子裡,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
其次,就在諾克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無第三者在場的假象之後,他為什麼又主動跑來自稱是第三個人,以破壞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因為布菜特小姐已經當着他的面講清了茶杯的情況,他在史洛安問題上也是有來龍脈的:他可能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館去的那個人,從而得悉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
于是他就寫匿名信給我們,作為構陷史洛安的一種暗示;再說,他既是兇手,從卡吉士棺材内拿到了遺囑,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複制一把鑰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潤煙盒内;最後,他作為兇手,握有格林肖的表,當他在卡吉士收藏品總庫幹掉了史洛安之後,他就把表放在史洛安的的保險箱内。
“那末,他為什麼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史洛安自殺之說已經公開被推翻了,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
況且他正受到壓力,要他歸還利奧納多的作品。
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不論兇手是誰,至少不是他諾克斯,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掉,他事先把自己家裡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時報大廈空手而回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已被偷。
這就免除了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
” “至于談到那幅畫。
不外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還有一種可能是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吉士那兒買來的那幅。
如果他僅有一幅,那末,他所說被偷就是撤謊。
他看見被我查獲了,就心急慌忙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一直傭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複制本,原本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開始就有兩幅畫,那末,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利奧納多作品,或者是複制本,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的。
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說它已被外人偷走了。
總而言之,“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
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而布置假線索。
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吓信的作者。
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
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隻有幾名傭仆、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
但是傭仆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除,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剩下來隻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條件,所以兇手非他莫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