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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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印好的,一份是油印的,&mdash&mdash未免可惜。
請停寄一份,以省糜費。
□(原文此處為“□”,下同)□請改寄上海極司非而路49号甲。
還有一件事奉告。
昨讀四月廿二日 貴報附刊的□虹周刊第六期中的小說《燃犀》(原文此處為“□”),其中引有我的詩句,我才知道此書中的人物有我和蔡孑民、林琴南等。
何識時即胡适之,淩近闌即林琴南,來河清即蔡鶴顧,即蔡孑民先生。
我不認得作者“園丁”先生,但我想托先生轉達一點意思。
我隻見了這一期登出的《燃犀》,其中已有許多地方是完全錯誤的。
如: (1)我結婚時,先母尚未死,此書中所說完全錯了。
(2)林琴南并不曾有在路上拾起紅女鞋的事。
我們可以不贊成林先生的思想,但不當誣蔑他的人格。
(3)當陳獨秀先生作北大文科學長時,當蔡先生長北大時,林琴南并不在北大當教員。
(4)他給蔡孑民先生的長信,并不是辭職的信。
(5)作者引我的新婚雜詩,其中多割裂訛誤。
本來這種用活人做材料的小說是很不易做的,做的好也不過成一種閑話的資料(gossip),做的不好便成了造謠言的亂談了。
“園丁”先生有志作文學,似宜向真材料中去努力,不宜用這種不可靠的傳說材料。
質之作者,以為何如? 匆匆道謝,即祝 貴報發達。
胡适 敬上 十七,四,廿五 緻吳敬恒 稚晖先生: 令郎病狀如何?深盼他已見好了。
昨日會議席上,先生曾明對我說,“你就是反革命”。
我不願置辯,因為我并不很懂得“反革命”三個字是什麼樣的罪名。
我是一個糊塗人,到今天還不很明白,今日所謂“革命”是怎樣一回事,所以也就不很明白“反革命”是怎樣一回事。
今天從南京回來,就去尋前幾個月公布的《反革命治罪條例》,想做一點臨時抱佛腳的工夫;不料尋來尋去,這件法令總避不見面。
我沒有法子,隻好來求先生;倘萬一先生有空閑時間,務請先生顧念一點舊交情,指示我犯的是《治罪條例》第幾條,使我好早點準備,免得懵懵懂懂地把吃飯家夥送掉了無法找回來。
這是性命交關的事,故敢麻煩先生,千萬請先生原諒。
胡 适 十七,六,十六 緻蔡元培 孑民先生院長: 大學委員會委員的事,當初我曾向先生堅辭兩次,終以先生苦留,故不敢堅持。
現在我已決心擺脫一切,閉戶讀書著述,故請先生準我辭去大學委員之職。
此意十分堅決,絕無可挽回,千萬望先生允許。
倘先生不允許,我也隻好自己在報紙上登啟事聲明已辭職了。
千萬請先生鑒察并原諒。
胡适敬上 十七,六,十六 緻蔡元培 孑民先生: 發信後收到兩函,謝謝。
緻基金會一函已加封寄去了。
先生不許我辭大學委員會,殊使我失望。
去年我第一次辭此事時,曾說我的脾氣不好,必至破壞院中和平雍穆的空氣。
十五日之會果然證明此言。
當時我已十分忍耐,故雖被稚晖先生直指為“反革命”,亦不與計較。
但日後我決不會再列席這種會,因為列席亦毫無益處,于己于人,都是有損無益。
吳先生口口聲聲說最大危險是蜀洛黨争,然而他說的話無一句不是黨派的話,這豈是消弭意見的辦法嗎?我雖沒有黨派,卻不能不分個是非。
我看不慣這種隻認朋友,不問是非的行為,故決計避去了。
既已決心不出席,留此名義何用?此為最後陳述,亦不勞先生賜複,我也不登報聲明,望先生體諒此意。
前書戆直,不蒙罪責,甚感!甚感! 匆匆,即祝 先生安好 适敬上 十七,六,廿七夜 緻羅家倫 志希兄: (這幾次的暢談,使我很感覺愉快。
稍有餘憾的隻是意氣稍盛,稍欠臨事而懼的态度。
勇氣不可沒有,而客氣卻不可有。
如那回我偶舉《民國日報》的社論來證國民黨今日尚沒有公認的中心思想,你便說《民國日報》不是黨報。
此是以辯勝為貴,非虛心論事的态度。
你說是嗎?) 我有一個小小的建議,要請你盡力主張,但不必說是我的建議。
前天聽說你把泉币司改為錢币司,我很高興。
我因此想,你現在政府裡,何不趁此大改革的機會,提議由政府規定以後一切命令、公文、法令、條約,都須用國語,并須加标點,分段。
此事我等了十年,至今日始有實行的希望。
若今日的革命政府尚不能行此事,若羅志希尚不能提議此事,我就真要失望了。
稚晖、孑民、介石、展堂諸公當能贊助此事,此亦是新國規模之大者,千萬勿以為迂遠而不為。
(1928年) 緻張元濟 菊生先生: 今天第一次得讀先生的白話信,歡喜極了。
我的那一篇文字,承先生贊許,又蒙懇切警告,使我十分感激。
我也很想緘默,但有時終覺有點忍不住,終覺得社會給了我一個說話的地位,若不說點公道話,未免對不住社會。
況且我有一種信仰:“天下無白白地糟塌的努力”,種豆種瓜終有相當的收獲。
不種而獲,則為不可能的事。
自由是争出來的,“邦有道”也在人為,故我們似宜量力作點争人格的事業。
老虎亂撲人,不甚可怕;所苦者,十年來為爛紙堆的生活所誘,已深入迷陣,不易擺脫,心挂兩頭,既想争自由,又舍不得鑽故紙,真是憾事。
素知先生富于積極精神,故敢發狂論,千萬請鑒察。
胡适敬上 十八,六,二 緻李璜、常燕生 幼椿、燕生先生: &hellip&hellip國家主義所出報章,《醒獅》、《長風》都是很有身分的。
但其餘的小雜記,如《探海燈》,如《黑旋風》,&hellip&hellip等,态度實在不好,風格實在不高。
這種态度并不足以作戰,隻足以養成一種卑污的心理習慣:凡足以污辱反對黨的,便不必考問證據,不必揣度情理,皆信以為真,皆樂為宣傳。
更下一步,則必至于故意捏造故實了。
如《探海燈》詩中說蔡孑民“多金”便是輕信無稽之言;如說“蔣蔡聯宗”,便是捏造故實了。
我以為,這種懶惰下流不思想的心理習慣,我們應該認為最大敵人。
甯可寬恕幾個政治上的敵人,萬不可容縱這個思想上的敵人。
因為在這種惡劣根性之上,決不會有好政治出來,決不會有高文明起來。
&hellip&hellip 十八,七,一 緻劉公任 公任同學: 謝謝你的兩信,你的卷子很好,我很高興。
你的失望,我很能了解,但我要對你說,愛情不過是人生的一件事,同其他生活有同樣的命運:有成功,也有失敗。
我們要當得起成功,更要耐得住失敗;凡耐不住失敗的,什麼大事都不能做。
你隻有兩條路,一是繼續愛她,被棄而不怒,被騙而不怨。
本不求報,何怨?何怒?愛情豈是做買賣嗎?一是不再愛她,朋友仍是朋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
若宣布于世,以謀報複,那是悻悻小人之所為,不是君子做的事。
何況你這一次戀愛的人,依你所說是不值得你的愛情的。
若果如此,則你的失敗,隻是盲目的愛的失敗,失敗正是幸福。
況且你既然尊重女子的人格,便應該承認她的自由。
她自有自由,自有不愛你的自由,&mdash&mdash無論你如何愛她。
真愛情是不一定求報答的。
她不愛你,你不能勉強她,不應該勉強她。
你最好走開去玩玩,跑十天八天的山水,再回來努力做一件有趣味的工作,叫工作趕跑你的煩悶。
回來之時,請來尋我談談。
近來最荒謬的言論,是說戀愛是人生第一大事。
戀愛隻是生活的一件事,同吃飯,睡覺,做學問等事比起來,戀愛是不很重要的事,人不可以不吃飯,但不一定要有戀愛。
學問欲強的人,更不必要有戀愛。
孔德(Comte)有戀愛,适足為他一生之累。
康德(Kant)終身無戀愛,于他有何損傷? 适 之 十八,八,八夜 緻周作人 啟明兄: 謝謝你的長信。
更謝謝你的厚意。
我此時不想到北京來,有幾層原因:一是因為怕“搬窮”,我此刻的經濟狀況,真禁不起再搬家了。
二是因為二年以來住慣了物質設備較高的上海,回看北京的塵土有點畏懼。
三是因為黨部有人攻擊我,我不願連累北大做反革命的逋逃薮。
前幾天百年兄來邀我回北京去,正是上海市黨部二次決議要嚴辦我的議案發表的一天,我請他看,說明此時不願回去的理由,他也能諒解。
俟将來局面稍稍安定,我大概總還是回來的。
至于愛說閑話,愛管閑事,你批評的十分對。
受病之源在于一個“熱”字。
任公早年有“飲冰”之号,也正是一個熱病者。
我對于名利,自信毫無沾戀。
但有時候總有點看不過,忍不住。
王仲任所謂“心濆湧,筆手擾”,最足寫此心境。
自恨“養氣不到家”,但實在也沒有法子制止自己。
近來因為一班朋友的勸告&mdash&mdash大緻和你的忠告相同&mdash&mdash我也有悔意,很想發憤理故業。
如果能如尊論所料,“不會有什麼”,我也可以卷旗息鼓,重做故紙生涯了。
但事實上也許不能如此樂觀,若到逼人太甚的時候,我也許會被“逼上梁山”的,那就更糟了。
但我一定時時翻讀你的來信,常記着Rabelais[拉伯雷]的名言,也許免得下油鍋的危險。
你信上提起“交淺言深”的話,使我有點感觸。
生平對于君家昆弟,隻有最誠意的敬愛,種種疏隔和人事變遷,此意始終不減分毫。
相去雖遠,相期至深。
此次來書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願望,歡喜之至,至于悲酸。
此是真情,想能見信。
你的“老朽”之感,我也很有同情。
向來自負少年,以為十年著一部書,算不得遲緩。
去年去赴任公的大斂,忽然堕淚,深覺人生隻有這幾個十年,不可不趁精力未衰時做點能做而又愛做的事。
這一學年,已決計謝絕一切酬應及一切教課,專力把《哲學史》做起來。
秋後北來,或可報告一點成績。
匆匆即祝珍重,并問 各位老朋友安好。
适 十八,九,四 緻任鴻隽 叔永兄: 我看了滄白先生的信,很感謝他的指教。
這個問題,誠如你說的,有兩個要點須先決定:第一是“此瓶是否康熙瓶?”第二是,“瓶上畫的是否《紅樓夢》的故事?”滄白先生已力辨此瓶是康熙瓶無疑;我和你都是外行,隻能承認他的判斷。
但第二點實尚可讨論。
“金钗十二”并不始于《紅樓夢》,此瓶既無題詠,何能驟定為《紅樓夢》中之十二金钗? 滄白先生似未見我前年發現脂硯齋鈔本《石頭記》以後所作文字。
他也未見俞平伯的《紅樓夢辨》。
滄白先生誤信程偉元序,以為《石頭記》早已有全本。
脂硯齋與雪芹很親密,批本中明說“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又明說雪芹死于壬午除夕。
(1929年) 緻張元濟 菊生先生: 承贈高大立《績溪雜感詩》,感謝之至。
此書五六年前,我曾得一本,但遠不如此本之精印。
此中諸詩頗能寫實,饒有曆史價值。
原注六,“七八都西接大會山,土沃民勤,稍稱繁庶。
”八都即是敝族所在,詩中所寫新嶺,即是我們家門口所望見的嶺。
詩中說,“宣、歙多商賈,獨憐此間民所恃惟稼穑,地狹苦粟少,人滿堪心恻,”可見其時績溪人尚不重商業。
近百年來,亦多經商者,家有二子,必送一子出門習商。
高君詩所記,“俗更好為僧”,今日也沒有此俗了。
胡适道謝 十九,一,廿六 汪氏注語太略,其實音韻不須注,而地理風俗不可不注也。
緻白薇 白薇女士: 你四月十三日的信頗使我失望。
我對于你的四條質問,答複如下: (一) 學校不希望有教授私人“激迫”其他教授辭職的事。
私人的激迫,即有其事,也決無效。
但以我所知,你的辭職是時時提出的;四月六日一品香席後,你已說辭職,丁、淩諸君都堅留你,後來我知道了,也勸丁、淩諸君留你,在此次以前,你也辭過許多次。
也許侃如信你辭職是真為了現代書局的事,故他屢次留你的。
此次不曾堅決留你則有之;若說侃如夫婦“激迫”你辭職,則未免太離奇了。
(二) 教授不應“用授課時間,造謠毀壞其他教授的名譽”。
但上星期學校已經堅決挽留你之後,你卻用上課時間對學生說你如何受“激迫”而要辭職。
學生代表來對我說你在課堂上說的事,我聽了真如讀一部離奇小說。
無論此事有無(這是另一問題),至少是你先在授課時間說一件關于兩個教授名譽的事。
這一點我認為大錯。
如真有此事,你應該對學校負責任的人說,不應該先煽動學生,以至于學生開會幾乎決議要請學校趕走兩個教授(這是學生代表姚殘石君對我和丁先生說的)。
你已訴之于學生了,卻不許被訴的人有一個答辯的機會,這也不算平允。
(三) 陸先生對學生說的什麼話,我還未得到學生代表正式報告。
現在我知道的隻有(1)學生代表說你報告陸先生怎樣“激迫”你辭職的事,(2)丁先生報告你對他說的話,(3)你報告陸先生“真該地殺天誅”的話,(4)陸先生絕對否認有激迫你的事,并且正式來信說,無論你怎樣誤會,“我(他)是始終希望她(你)教下去的”。
(四) 我的前信并不是“講和”,隻是報告我聽了學生代表的報告的時候對于此事的觀察和我對于中國文學一門的主張。
我極希望我的朋友同事都能從黑暗中出來,做光明的人。
最後我要說一句我個人的信仰。
我常說:“做學問要于不疑處有疑;待人要于有疑處不疑。
”若不如此,必緻視朋友為仇雠,視世界為荊天棘地。
你以為如何? 胡 适 十九,四,十四 緻楊杏佛 杏佛兄: 昨日孑民先生交來吾兄手示,謝謝。
記得五六年前曾與周豫才先生兄弟閑談,我說,《西遊記》的“八十一難”,最不能令人滿意,應該這樣改作:唐僧取了經回到通天河邊,夢見黃風大王等等妖魔向他索命,唐僧醒來,叫三個徒弟駕雲把經卷送回唐土去訖,他自己卻念動真言,把當日想吃唐僧一塊肉延壽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請來,他自己動手,把身上的肉割下來布施給他們吃,一切冤魂吃了唐僧的肉,都得超生極樂世界,唐僧的肉布施完了,他也成了正果。
如此結束,最合佛教精神。
我受了十餘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
有時他們罵的不中肯,我反替他們着急。
有時他們罵的太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
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願挨罵。
如果有人說,吃胡适一塊肉可以延壽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願自己割下來送給他,并且祝福他。
此是說明我對于此等事的态度。
至于朋友的指摘,更是我所歡迎。
報紙記載講演,非有訓練,每多謬誤;我也常是此中的一個犧牲者,故決不會因此介意于你。
适 十九,四,三十 緻夏蘊蘭 蘊蘭女士: 謝謝你的信。
你問的問題都是很大的,我無法回答。
如“人格的修養”豈是一封短信所能解答的?如“學術的選擇”也不是别人所能代答,大要需以“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者”(章實齋語)為選擇的标準。
但“性之所近”也不易發現,當先充分發展各種興趣。
如向不習科學者,當多學科學,然後可知究竟性情是否近于科學。
“力之所能勉”,也不是指眼前的能力,當充分培養自己的能力;今日所不能,明年也許能夠做了。
故人在青年時代,當盡力做“增加求學的能力”和“發展向來不曾發現的興趣”兩項工作。
能力增加了,興趣博大濃厚了,再加上良好習慣的養成,這便是人格的養成,不僅僅是知識上的進境而已。
你信上似乎輕視英文的工課,這是錯的。
我勸你借這機會努力學一種外國文,要學到看書作文全有樂無苦的境界。
這便是打開一條求知識學問的生路。
故紙堆裡翻觔鬥,乃是死路,不是少年人應該走的。
胡 适 十九,九,廿六 緻胡漢民 展堂先生: 在十一月廿二日的上海《民國日報》上,我見着先生在立法院紀念周的講演,題目是《談所謂言論自由》。
其中有一段說: 最近見到中國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謂哲學博士在《倫敦泰晤士報》上發表一篇長長的論文,認為廢除不平等條約不是中國急切的要求。
&hellip&hellip在他個人無論是想借此取得帝國主義者的贊助和榮寵,或發揮他“遇見溥儀稱皇上”的自由,然而影響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險惡,行為之卑劣,真可以“不與共中國”了。
這一段文字很象是暗指着我說的。
我知道先生自己不會看《泰晤士報》,必定有人對先生這樣說。
我盼望先生請這個人指出我在那一天的倫敦《泰晤士報》上發表過何種長長的文章或短短的文章,其中有這樣一句“居心險惡,行為卑劣”的話。
倘蒙這個人把原來的報紙剪下寄給我看看,我格外感謝。
我本月廿八日搭津浦快車搬家到北平居住,倘蒙先生賜答,請寄北平後門内米糧庫四号。
匆匆過南京,不能入城一談,甚怅怅。
胡 适 十九,十一,廿五 緻錢玄同 玄同兄: 你可考倒我了。
我這幾年壓根兒就沒有想過《春秋》的性質的問題,所以對于你的質問,我幾乎要交白卷。
但你的信卻使我不能不想想這個問題,想想的結果,略如下雲,寫出請你指教。
第一,孟轲說:“晉之乘,楚之梼杌,魯之春秋,一也。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
孔子曰,&lsquo其義則丘竊取之矣&rsquo。
”我想,“其文則史”一句似乎是說,以文字體裁而論,《春秋》是一部史,與别國的史正是“一也”。
試看齊國史官記“崔杼弑其君”,晉國史官記“趙盾弑其君”,其文字體裁正與《春秋》相同。
況且“其義則丘竊取之矣”一句,從文法上嚴格說來,應譯作,“至于這裡面的意義,可是我偷了他們的了。
”舊注以“竊取”為謙辭,我卻不肯放過這句話。
我以為董狐、齊史,都在孔子之前;史官的威權已經成立了,故孔子自認竊取史官“書法”的意義,而建立正名的思想。
第二,所謂“孔子作《春秋》”者,至多不過是說,孔子始開私家學者作曆史的風氣。
創業不易,故孔子的《春秋》(即使不全是今所傳本)也不見得比“斷爛朝報”高明多少。
但私家可以記史事,确有可以使跋扈權臣擔憂之處。
故有“亂臣賊子懼”的話。
此事正不須有什麼“微言大義”,隻要敢說老實話,敢記真實事,便可使人注意(懼)了。
今之爛污報館,尚且有大官貴人肯出大捧銀子去收買,何況那位有點傻氣的孔二先生呢?我的英國朋友佗音比(ArnoldToynbec)每年編一冊《國際關系調查》,頗能據事直書。
這幾年中,每年都有列國外交當局對他的記事表示很關切的注意。
這便是“懼”字的“今誼”了。
(崔浩修史的故事更可借來印證。
) 第三,孔門的後人不能繼續孔子以私家學者作史的遺風,卻去向那部比斷爛朝報高明不多的《春秋》裡尋求他老人家的微言大義。
于是越鑽越有可怪的議論發現。
其實都是象禅宗和尚說的“某甲隻将花插香爐上,是和尚自疑别有什麼事。
”(作《左氏春秋》的那位先生似是例外。
) 第四,我們在今日無法可以證實或否證今本《春秋》是孔子作的;也不能證明此書是否荀子一派人作的。
因為簡短,故頗象“斷爛”;其實我們看慣了殷虛蔔辭更見了董狐、齊史所記,似可以假定今本《春秋》不是晚出的書,也許真是孔子仿古史書法而作的。
我從前(《哲學史》一〇三)曾疑《春秋》有“後來被權門幹涉,方才改了的。
”現在看來,在那種時代,私家記載不能不有所忌諱,也是很平常的事。
即使胡适之、錢玄同在今日秉筆作國史,能真正鐵面不避忌嗎? 毛子水兄恰好在我家中,見了你的原書和我的答書的前半,他寫出了三條意見,如下: (1)《春秋》的底子可以是孔子以前史官所記錄的。
(a)書法是可有的事。
(b)斷爛朝報的性質是古初的著作體裁使然,詳細的必是口傳而非文字。
(2)孔子可以得到這樣的紀錄,并且利用他。
(3)孔子也許公布古代史官的紀錄,并接續記載當時的事。
子水的意見和我相差不遠。
以上所說,不知能算是交卷了嗎? 謝謝你為我的生日費了那麼多的工夫寫那篇長文。
裱成時,還要請你簽字蓋章,使千百年後人可以省去考證的工夫。
适 之 十九,十二,廿
請停寄一份,以省糜費。
□(原文此處為“□”,下同)□請改寄上海極司非而路49号甲。
還有一件事奉告。
昨讀四月廿二日 貴報附刊的□虹周刊第六期中的小說《燃犀》(原文此處為“□”),其中引有我的詩句,我才知道此書中的人物有我和蔡孑民、林琴南等。
何識時即胡适之,淩近闌即林琴南,來河清即蔡鶴顧,即蔡孑民先生。
我不認得作者“園丁”先生,但我想托先生轉達一點意思。
我隻見了這一期登出的《燃犀》,其中已有許多地方是完全錯誤的。
如: (1)我結婚時,先母尚未死,此書中所說完全錯了。
(2)林琴南并不曾有在路上拾起紅女鞋的事。
我們可以不贊成林先生的思想,但不當誣蔑他的人格。
(3)當陳獨秀先生作北大文科學長時,當蔡先生長北大時,林琴南并不在北大當教員。
(4)他給蔡孑民先生的長信,并不是辭職的信。
(5)作者引我的新婚雜詩,其中多割裂訛誤。
本來這種用活人做材料的小說是很不易做的,做的好也不過成一種閑話的資料(gossip),做的不好便成了造謠言的亂談了。
“園丁”先生有志作文學,似宜向真材料中去努力,不宜用這種不可靠的傳說材料。
質之作者,以為何如? 匆匆道謝,即祝 貴報發達。
胡适 敬上 十七,四,廿五 緻吳敬恒 稚晖先生: 令郎病狀如何?深盼他已見好了。
昨日會議席上,先生曾明對我說,“你就是反革命”。
我不願置辯,因為我并不很懂得“反革命”三個字是什麼樣的罪名。
我是一個糊塗人,到今天還不很明白,今日所謂“革命”是怎樣一回事,所以也就不很明白“反革命”是怎樣一回事。
今天從南京回來,就去尋前幾個月公布的《反革命治罪條例》,想做一點臨時抱佛腳的工夫;不料尋來尋去,這件法令總避不見面。
我沒有法子,隻好來求先生;倘萬一先生有空閑時間,務請先生顧念一點舊交情,指示我犯的是《治罪條例》第幾條,使我好早點準備,免得懵懵懂懂地把吃飯家夥送掉了無法找回來。
這是性命交關的事,故敢麻煩先生,千萬請先生原諒。
胡 适 十七,六,十六 緻蔡元培 孑民先生院長: 大學委員會委員的事,當初我曾向先生堅辭兩次,終以先生苦留,故不敢堅持。
現在我已決心擺脫一切,閉戶讀書著述,故請先生準我辭去大學委員之職。
此意十分堅決,絕無可挽回,千萬望先生允許。
倘先生不允許,我也隻好自己在報紙上登啟事聲明已辭職了。
千萬請先生鑒察并原諒。
胡适敬上 十七,六,十六 緻蔡元培 孑民先生: 發信後收到兩函,謝謝。
緻基金會一函已加封寄去了。
先生不許我辭大學委員會,殊使我失望。
去年我第一次辭此事時,曾說我的脾氣不好,必至破壞院中和平雍穆的空氣。
十五日之會果然證明此言。
當時我已十分忍耐,故雖被稚晖先生直指為“反革命”,亦不與計較。
但日後我決不會再列席這種會,因為列席亦毫無益處,于己于人,都是有損無益。
吳先生口口聲聲說最大危險是蜀洛黨争,然而他說的話無一句不是黨派的話,這豈是消弭意見的辦法嗎?我雖沒有黨派,卻不能不分個是非。
我看不慣這種隻認朋友,不問是非的行為,故決計避去了。
既已決心不出席,留此名義何用?此為最後陳述,亦不勞先生賜複,我也不登報聲明,望先生體諒此意。
前書戆直,不蒙罪責,甚感!甚感! 匆匆,即祝 先生安好 适敬上 十七,六,廿七夜 緻羅家倫 志希兄: (這幾次的暢談,使我很感覺愉快。
稍有餘憾的隻是意氣稍盛,稍欠臨事而懼的态度。
勇氣不可沒有,而客氣卻不可有。
如那回我偶舉《民國日報》的社論來證國民黨今日尚沒有公認的中心思想,你便說《民國日報》不是黨報。
此是以辯勝為貴,非虛心論事的态度。
你說是嗎?) 我有一個小小的建議,要請你盡力主張,但不必說是我的建議。
前天聽說你把泉币司改為錢币司,我很高興。
我因此想,你現在政府裡,何不趁此大改革的機會,提議由政府規定以後一切命令、公文、法令、條約,都須用國語,并須加标點,分段。
此事我等了十年,至今日始有實行的希望。
若今日的革命政府尚不能行此事,若羅志希尚不能提議此事,我就真要失望了。
稚晖、孑民、介石、展堂諸公當能贊助此事,此亦是新國規模之大者,千萬勿以為迂遠而不為。
(1928年) 緻張元濟 菊生先生: 今天第一次得讀先生的白話信,歡喜極了。
我的那一篇文字,承先生贊許,又蒙懇切警告,使我十分感激。
我也很想緘默,但有時終覺有點忍不住,終覺得社會給了我一個說話的地位,若不說點公道話,未免對不住社會。
況且我有一種信仰:“天下無白白地糟塌的努力”,種豆種瓜終有相當的收獲。
不種而獲,則為不可能的事。
自由是争出來的,“邦有道”也在人為,故我們似宜量力作點争人格的事業。
老虎亂撲人,不甚可怕;所苦者,十年來為爛紙堆的生活所誘,已深入迷陣,不易擺脫,心挂兩頭,既想争自由,又舍不得鑽故紙,真是憾事。
素知先生富于積極精神,故敢發狂論,千萬請鑒察。
胡适敬上 十八,六,二 緻李璜、常燕生 幼椿、燕生先生: &hellip&hellip國家主義所出報章,《醒獅》、《長風》都是很有身分的。
但其餘的小雜記,如《探海燈》,如《黑旋風》,&hellip&hellip等,态度實在不好,風格實在不高。
這種态度并不足以作戰,隻足以養成一種卑污的心理習慣:凡足以污辱反對黨的,便不必考問證據,不必揣度情理,皆信以為真,皆樂為宣傳。
更下一步,則必至于故意捏造故實了。
如《探海燈》詩中說蔡孑民“多金”便是輕信無稽之言;如說“蔣蔡聯宗”,便是捏造故實了。
我以為,這種懶惰下流不思想的心理習慣,我們應該認為最大敵人。
甯可寬恕幾個政治上的敵人,萬不可容縱這個思想上的敵人。
因為在這種惡劣根性之上,決不會有好政治出來,決不會有高文明起來。
&hellip&hellip 十八,七,一 緻劉公任 公任同學: 謝謝你的兩信,你的卷子很好,我很高興。
你的失望,我很能了解,但我要對你說,愛情不過是人生的一件事,同其他生活有同樣的命運:有成功,也有失敗。
我們要當得起成功,更要耐得住失敗;凡耐不住失敗的,什麼大事都不能做。
你隻有兩條路,一是繼續愛她,被棄而不怒,被騙而不怨。
本不求報,何怨?何怒?愛情豈是做買賣嗎?一是不再愛她,朋友仍是朋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
若宣布于世,以謀報複,那是悻悻小人之所為,不是君子做的事。
何況你這一次戀愛的人,依你所說是不值得你的愛情的。
若果如此,則你的失敗,隻是盲目的愛的失敗,失敗正是幸福。
況且你既然尊重女子的人格,便應該承認她的自由。
她自有自由,自有不愛你的自由,&mdash&mdash無論你如何愛她。
真愛情是不一定求報答的。
她不愛你,你不能勉強她,不應該勉強她。
你最好走開去玩玩,跑十天八天的山水,再回來努力做一件有趣味的工作,叫工作趕跑你的煩悶。
回來之時,請來尋我談談。
近來最荒謬的言論,是說戀愛是人生第一大事。
戀愛隻是生活的一件事,同吃飯,睡覺,做學問等事比起來,戀愛是不很重要的事,人不可以不吃飯,但不一定要有戀愛。
學問欲強的人,更不必要有戀愛。
孔德(Comte)有戀愛,适足為他一生之累。
康德(Kant)終身無戀愛,于他有何損傷? 适 之 十八,八,八夜 緻周作人 啟明兄: 謝謝你的長信。
更謝謝你的厚意。
我此時不想到北京來,有幾層原因:一是因為怕“搬窮”,我此刻的經濟狀況,真禁不起再搬家了。
二是因為二年以來住慣了物質設備較高的上海,回看北京的塵土有點畏懼。
三是因為黨部有人攻擊我,我不願連累北大做反革命的逋逃薮。
前幾天百年兄來邀我回北京去,正是上海市黨部二次決議要嚴辦我的議案發表的一天,我請他看,說明此時不願回去的理由,他也能諒解。
俟将來局面稍稍安定,我大概總還是回來的。
至于愛說閑話,愛管閑事,你批評的十分對。
受病之源在于一個“熱”字。
任公早年有“飲冰”之号,也正是一個熱病者。
我對于名利,自信毫無沾戀。
但有時候總有點看不過,忍不住。
王仲任所謂“心濆湧,筆手擾”,最足寫此心境。
自恨“養氣不到家”,但實在也沒有法子制止自己。
近來因為一班朋友的勸告&mdash&mdash大緻和你的忠告相同&mdash&mdash我也有悔意,很想發憤理故業。
如果能如尊論所料,“不會有什麼”,我也可以卷旗息鼓,重做故紙生涯了。
但事實上也許不能如此樂觀,若到逼人太甚的時候,我也許會被“逼上梁山”的,那就更糟了。
但我一定時時翻讀你的來信,常記着Rabelais[拉伯雷]的名言,也許免得下油鍋的危險。
你信上提起“交淺言深”的話,使我有點感觸。
生平對于君家昆弟,隻有最誠意的敬愛,種種疏隔和人事變遷,此意始終不減分毫。
相去雖遠,相期至深。
此次來書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願望,歡喜之至,至于悲酸。
此是真情,想能見信。
你的“老朽”之感,我也很有同情。
向來自負少年,以為十年著一部書,算不得遲緩。
去年去赴任公的大斂,忽然堕淚,深覺人生隻有這幾個十年,不可不趁精力未衰時做點能做而又愛做的事。
這一學年,已決計謝絕一切酬應及一切教課,專力把《哲學史》做起來。
秋後北來,或可報告一點成績。
匆匆即祝珍重,并問 各位老朋友安好。
适 十八,九,四 緻任鴻隽 叔永兄: 我看了滄白先生的信,很感謝他的指教。
這個問題,誠如你說的,有兩個要點須先決定:第一是“此瓶是否康熙瓶?”第二是,“瓶上畫的是否《紅樓夢》的故事?”滄白先生已力辨此瓶是康熙瓶無疑;我和你都是外行,隻能承認他的判斷。
但第二點實尚可讨論。
“金钗十二”并不始于《紅樓夢》,此瓶既無題詠,何能驟定為《紅樓夢》中之十二金钗? 滄白先生似未見我前年發現脂硯齋鈔本《石頭記》以後所作文字。
他也未見俞平伯的《紅樓夢辨》。
滄白先生誤信程偉元序,以為《石頭記》早已有全本。
脂硯齋與雪芹很親密,批本中明說“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又明說雪芹死于壬午除夕。
(1929年) 緻張元濟 菊生先生: 承贈高大立《績溪雜感詩》,感謝之至。
此書五六年前,我曾得一本,但遠不如此本之精印。
此中諸詩頗能寫實,饒有曆史價值。
原注六,“七八都西接大會山,土沃民勤,稍稱繁庶。
”八都即是敝族所在,詩中所寫新嶺,即是我們家門口所望見的嶺。
詩中說,“宣、歙多商賈,獨憐此間民所恃惟稼穑,地狹苦粟少,人滿堪心恻,”可見其時績溪人尚不重商業。
近百年來,亦多經商者,家有二子,必送一子出門習商。
高君詩所記,“俗更好為僧”,今日也沒有此俗了。
胡适道謝 十九,一,廿六 汪氏注語太略,其實音韻不須注,而地理風俗不可不注也。
緻白薇 白薇女士: 你四月十三日的信頗使我失望。
我對于你的四條質問,答複如下: (一) 學校不希望有教授私人“激迫”其他教授辭職的事。
私人的激迫,即有其事,也決無效。
但以我所知,你的辭職是時時提出的;四月六日一品香席後,你已說辭職,丁、淩諸君都堅留你,後來我知道了,也勸丁、淩諸君留你,在此次以前,你也辭過許多次。
也許侃如信你辭職是真為了現代書局的事,故他屢次留你的。
此次不曾堅決留你則有之;若說侃如夫婦“激迫”你辭職,則未免太離奇了。
(二) 教授不應“用授課時間,造謠毀壞其他教授的名譽”。
但上星期學校已經堅決挽留你之後,你卻用上課時間對學生說你如何受“激迫”而要辭職。
學生代表來對我說你在課堂上說的事,我聽了真如讀一部離奇小說。
無論此事有無(這是另一問題),至少是你先在授課時間說一件關于兩個教授名譽的事。
這一點我認為大錯。
如真有此事,你應該對學校負責任的人說,不應該先煽動學生,以至于學生開會幾乎決議要請學校趕走兩個教授(這是學生代表姚殘石君對我和丁先生說的)。
你已訴之于學生了,卻不許被訴的人有一個答辯的機會,這也不算平允。
(三) 陸先生對學生說的什麼話,我還未得到學生代表正式報告。
現在我知道的隻有(1)學生代表說你報告陸先生怎樣“激迫”你辭職的事,(2)丁先生報告你對他說的話,(3)你報告陸先生“真該地殺天誅”的話,(4)陸先生絕對否認有激迫你的事,并且正式來信說,無論你怎樣誤會,“我(他)是始終希望她(你)教下去的”。
(四) 我的前信并不是“講和”,隻是報告我聽了學生代表的報告的時候對于此事的觀察和我對于中國文學一門的主張。
我極希望我的朋友同事都能從黑暗中出來,做光明的人。
最後我要說一句我個人的信仰。
我常說:“做學問要于不疑處有疑;待人要于有疑處不疑。
”若不如此,必緻視朋友為仇雠,視世界為荊天棘地。
你以為如何? 胡 适 十九,四,十四 緻楊杏佛 杏佛兄: 昨日孑民先生交來吾兄手示,謝謝。
記得五六年前曾與周豫才先生兄弟閑談,我說,《西遊記》的“八十一難”,最不能令人滿意,應該這樣改作:唐僧取了經回到通天河邊,夢見黃風大王等等妖魔向他索命,唐僧醒來,叫三個徒弟駕雲把經卷送回唐土去訖,他自己卻念動真言,把當日想吃唐僧一塊肉延壽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請來,他自己動手,把身上的肉割下來布施給他們吃,一切冤魂吃了唐僧的肉,都得超生極樂世界,唐僧的肉布施完了,他也成了正果。
如此結束,最合佛教精神。
我受了十餘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
有時他們罵的不中肯,我反替他們着急。
有時他們罵的太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
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願挨罵。
如果有人說,吃胡适一塊肉可以延壽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願自己割下來送給他,并且祝福他。
此是說明我對于此等事的态度。
至于朋友的指摘,更是我所歡迎。
報紙記載講演,非有訓練,每多謬誤;我也常是此中的一個犧牲者,故決不會因此介意于你。
适 十九,四,三十 緻夏蘊蘭 蘊蘭女士: 謝謝你的信。
你問的問題都是很大的,我無法回答。
如“人格的修養”豈是一封短信所能解答的?如“學術的選擇”也不是别人所能代答,大要需以“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者”(章實齋語)為選擇的标準。
但“性之所近”也不易發現,當先充分發展各種興趣。
如向不習科學者,當多學科學,然後可知究竟性情是否近于科學。
“力之所能勉”,也不是指眼前的能力,當充分培養自己的能力;今日所不能,明年也許能夠做了。
故人在青年時代,當盡力做“增加求學的能力”和“發展向來不曾發現的興趣”兩項工作。
能力增加了,興趣博大濃厚了,再加上良好習慣的養成,這便是人格的養成,不僅僅是知識上的進境而已。
你信上似乎輕視英文的工課,這是錯的。
我勸你借這機會努力學一種外國文,要學到看書作文全有樂無苦的境界。
這便是打開一條求知識學問的生路。
故紙堆裡翻觔鬥,乃是死路,不是少年人應該走的。
胡 适 十九,九,廿六 緻胡漢民 展堂先生: 在十一月廿二日的上海《民國日報》上,我見着先生在立法院紀念周的講演,題目是《談所謂言論自由》。
其中有一段說: 最近見到中國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謂哲學博士在《倫敦泰晤士報》上發表一篇長長的論文,認為廢除不平等條約不是中國急切的要求。
&hellip&hellip在他個人無論是想借此取得帝國主義者的贊助和榮寵,或發揮他“遇見溥儀稱皇上”的自由,然而影響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險惡,行為之卑劣,真可以“不與共中國”了。
這一段文字很象是暗指着我說的。
我知道先生自己不會看《泰晤士報》,必定有人對先生這樣說。
我盼望先生請這個人指出我在那一天的倫敦《泰晤士報》上發表過何種長長的文章或短短的文章,其中有這樣一句“居心險惡,行為卑劣”的話。
倘蒙這個人把原來的報紙剪下寄給我看看,我格外感謝。
我本月廿八日搭津浦快車搬家到北平居住,倘蒙先生賜答,請寄北平後門内米糧庫四号。
匆匆過南京,不能入城一談,甚怅怅。
胡 适 十九,十一,廿五 緻錢玄同 玄同兄: 你可考倒我了。
我這幾年壓根兒就沒有想過《春秋》的性質的問題,所以對于你的質問,我幾乎要交白卷。
但你的信卻使我不能不想想這個問題,想想的結果,略如下雲,寫出請你指教。
第一,孟轲說:“晉之乘,楚之梼杌,魯之春秋,一也。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
孔子曰,&lsquo其義則丘竊取之矣&rsquo。
”我想,“其文則史”一句似乎是說,以文字體裁而論,《春秋》是一部史,與别國的史正是“一也”。
試看齊國史官記“崔杼弑其君”,晉國史官記“趙盾弑其君”,其文字體裁正與《春秋》相同。
況且“其義則丘竊取之矣”一句,從文法上嚴格說來,應譯作,“至于這裡面的意義,可是我偷了他們的了。
”舊注以“竊取”為謙辭,我卻不肯放過這句話。
我以為董狐、齊史,都在孔子之前;史官的威權已經成立了,故孔子自認竊取史官“書法”的意義,而建立正名的思想。
第二,所謂“孔子作《春秋》”者,至多不過是說,孔子始開私家學者作曆史的風氣。
創業不易,故孔子的《春秋》(即使不全是今所傳本)也不見得比“斷爛朝報”高明多少。
但私家可以記史事,确有可以使跋扈權臣擔憂之處。
故有“亂臣賊子懼”的話。
此事正不須有什麼“微言大義”,隻要敢說老實話,敢記真實事,便可使人注意(懼)了。
今之爛污報館,尚且有大官貴人肯出大捧銀子去收買,何況那位有點傻氣的孔二先生呢?我的英國朋友佗音比(ArnoldToynbec)每年編一冊《國際關系調查》,頗能據事直書。
這幾年中,每年都有列國外交當局對他的記事表示很關切的注意。
這便是“懼”字的“今誼”了。
(崔浩修史的故事更可借來印證。
) 第三,孔門的後人不能繼續孔子以私家學者作史的遺風,卻去向那部比斷爛朝報高明不多的《春秋》裡尋求他老人家的微言大義。
于是越鑽越有可怪的議論發現。
其實都是象禅宗和尚說的“某甲隻将花插香爐上,是和尚自疑别有什麼事。
”(作《左氏春秋》的那位先生似是例外。
) 第四,我們在今日無法可以證實或否證今本《春秋》是孔子作的;也不能證明此書是否荀子一派人作的。
因為簡短,故頗象“斷爛”;其實我們看慣了殷虛蔔辭更見了董狐、齊史所記,似可以假定今本《春秋》不是晚出的書,也許真是孔子仿古史書法而作的。
我從前(《哲學史》一〇三)曾疑《春秋》有“後來被權門幹涉,方才改了的。
”現在看來,在那種時代,私家記載不能不有所忌諱,也是很平常的事。
即使胡适之、錢玄同在今日秉筆作國史,能真正鐵面不避忌嗎? 毛子水兄恰好在我家中,見了你的原書和我的答書的前半,他寫出了三條意見,如下: (1)《春秋》的底子可以是孔子以前史官所記錄的。
(a)書法是可有的事。
(b)斷爛朝報的性質是古初的著作體裁使然,詳細的必是口傳而非文字。
(2)孔子可以得到這樣的紀錄,并且利用他。
(3)孔子也許公布古代史官的紀錄,并接續記載當時的事。
子水的意見和我相差不遠。
以上所說,不知能算是交卷了嗎? 謝謝你為我的生日費了那麼多的工夫寫那篇長文。
裱成時,還要請你簽字蓋章,使千百年後人可以省去考證的工夫。
适 之 十九,十二,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