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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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

    自此出廠西門,書肆盡矣。

    」今去南澗時甫百年,而記中所列各家,乃無一存焉者,求如陳思蔡益所之流,益不可得矣。

    《南澗集》在潘氏功順堂叢書中,今印本亦漸稀,爰撮其要于此,以饷後之修城坊記者。

     ○燕郊廢寺之金爐台 燕郊鎮在京師東,屬通州,東陵往來孔道也,曩時曾宿其地。

    去鎮數裡許,道旁一廢寺。

    土人為言寺建于明中葉。

    入國朝百餘年,殿宇頹圮無存者,唯一香爐兩燭台在焉。

    爐高八尺,台丈餘,熔鐵為之,重莫能舉,故棄置荒煙蔓草中,久無人過問者。

    乾隆四十二年,純廟谒陵,跸路經此,忽遇暴雨,乃入寺暫避。

    偶以鞭扣爐,曰:「此非鐵聲也。

    」令侍衛椎破之,皆精金鑄成,外塗火漆,更察兩燭台,亦如之,遂命移入内庫。

    寺之緣起,州志不詳。

    後土人于牆陰掘得一碑,乃明嘉靖中太監李玙家廟也。

    世宗約束内監極嚴,李玙名不見史冊,似非當時權貴,而豪富已如是,彼王振、劉瑾、汪直、魏忠賢輩,其奢汰當更何如?史冊所傳,正恐未盡其什一耳。

    嗚呼!民力安得不日蹙也? ○雲南銅廠 國家二百餘年,用銅專仰雲南。

    而銅廠之弊,亦遂不可勝言。

    鹹同間有錢唐吳仲雲者,官滇久,有《廠述詩》四首,言之最詳,足備掌故。

    其詩雲:「華楹具百戲,雕俎羅八珍。

    指使諸童仆,佩服麗且新。

    問官所職掌,曰銅鐵錫銀。

    朝上一紙書,暮領十萬缗。

    會計足課額,可以娛嘉賓。

    勿謂官豪華,視昔官已貧。

    頗聞有某某,憑陵居要津。

    積金北鬥高,歌舞難具論。

    歌舞豈不歡?世事如轉輪。

    朝廷固寬大,國法亦以伸。

    事過三十年,殘魄含酸辛。

    官今當黾勉,富貴天所親。

    鸩卮與漏脯,智者終逡巡。

    哀哉銅山下,乃有餓死人!」「滇廠四十八,寶路區瘠肥。

    媪神豈愛寶?苗脈有盛衰。

    攻采矧雲久,造物亦告疲。

    甯台與湯丹,今亦非曩時。

    小廠益衰竭,征課檄若馳。

    何從獲硬硖?間或得草皮,雞窩不滿萬,餓鞘亦何為?餓鞘無礦苗。

    長茭入龍窟,水洩費不赀。

    年年告缺額,呵斥安敢辭?我聞古銅官,坊治各有司。

    今令吏事繁,難理如亂絲。

    況複畀廠政,殿最較铢镏。

    既耕複使織,誰能劑盈虧?上瞻九府供,下給家室私。

    官私兩不病,治術其庶幾。

    」「受事平其争,厥長凡有七。

    錘手與砂丁,是皆長所師。

    有犯則抶之,晝夜戒無逸。

    帕首縛口登,行若緣縫虱。

    仰攻亦俯鑽,但懼引線失。

    風穴竅谽呀,廂木駕疏密。

    龍驚地軸裂,一入不複出。

    悲哉幹虮子,枯臘黑于漆。

    更聞扯火勤,爐罩難畢述。

    争尖與奪鏪,刀劍鬥狂獝。

    一朝鳥獸散,探肢入民室。

    索之籍無名,山箐費窮诘。

    持此問長官,鎮撫用何術。

    」「廠主半客籍,逐利來入邊。

    入官報試采,自竭私家錢。

    欣然大堂獲,繼以半火煎。

    抽課得羨餘,陶朱不足賢。

    百貨日麇集,優倡肆嬌姘。

    荒荒蠻瘴中,聚若都市阗。

    聞者饞涎垂,擾擾蟻集膻。

    叩囊出黃金,一擲虛牝填。

    所願倘不嘗,家室成蕭然。

    妻孥難存活,伴侶空相憐。

    不如扶犁好,猶得耕薄田。

    」 ○嘉禾圖 乾隆二十八年七月杪,松江府境,暴風三日夜不息,禾盡偃,稻花全落。

    諸縣田有一粒不收者,有畝收鬥許者。

    有及半者,則慶大有年矣。

    吳士盧元昌有詩紀之曰:「困窮甘儉食,垂老遇奇荒。

    百歲人稀遘,三吳事可傷。

    探丸竟白日,劃箧到黃堂。

    我粟無升鬥,開門亦不妨。

    」如此奇災,乃巡撫洪之傑,不唯諱災不告,反取句容縣境青苗一束,繪《嘉禾圖》上獻。

    诏書嘉獎,宣示中外,吳人銜次骨。

    嗚呼!天下妄狠人,獨洪之傑也欤? ○知不足齋日記鈔本 叢書之刻,至國朝而始精。

    若歙之鮑,吳之黃,金山之錢,張南皮所謂五百年中,決不泯滅者也。

    然士禮居專重景宋,秘岌無多。

    守山閣專取四庫未刻之本,猶嫌其經說及考據書太多,而唐宋說部及前人遺集獨少,唯知不足齋三十二集,于四部無所不收,而雜史小說兩種,所收尤夥,皆據精本足本付刊,絕無明人專擅删改之弊。

    且巾箱小冊,最便流通,其有功文獻者,更在黃錢上矣。

    南海潘峄琴學士衍洞,嘗言曾在揚州書肆,見有《知不足齋日記》鈔本數帙,密行細字,是渌飲老人真迹,皆記所得古書始末,及與幹嘉諸老往還商榷之語,于古刻之優劣、鑒别之方法、收藏家傳授之源流,皆言之綦詳。

    次日往購,則已為他人取去矣。

    此書未經劫火,當仍在世間。

    海内好事家,倘為之刻布傳流,其聲價當在百宋一廛賦之上也。

     ○三進士出身之奇 本朝進士出身,最奇者三人,皆在國初。

    一杞縣任暄猷,明末團練鄉勇,禦流寇有功,後仕福王,為後軍都督。

    王師下南京,投誠隸旗下,中順治壬辰進士,以磨勘被黜,後再中乙未進士。

    一邵陽吳芳,崇祯己卯舉人,永曆中官至左都禦史。

    歸命後,願以科第進,中康熙甲辰進士。

    一五河錢世熹,明末官縣令。

    鼎革後,削發為浮屠。

    久之,複還俗為諸生,康熙庚戌進士,年已七十餘。

     ○奏疏纰缪 國朝滿州入仕之途甚寬,各部院筆帖式,目不識丁者,殆居多數。

    循資比俸,亦可至員外郎中。

    然不能得京察一等,無外補之望,乃以保送禦史為出路。

    朝廷視滿禦史甚輕,但保送即記名,不必考試也。

    故滿禦史多不能執筆作書,間或上疏言事,然亦他人為之捉刀。

    光緒甲午冬,東事正亟時,一日早期,福山王文敏,在午門外與同列論及軍事,太息曰:「事急矣,非起檀道濟為大将不可。

    」蓋指董福祥也。

    一滿禦史在旁,聞之,殷殷問檀道濟三字如何寫,或書以示之,次日即上奏,請起用檀道濟。

    又有一禦史,上疏力保孫開華,不知開華已死數年矣。

    又某京堂上奏,言日本之東北,有兩大國,曰緬甸,曰交趾,壤地大于日本數倍,日本畏之如虎。

    請遣一善辯之大臣,前往該兩國,與訂約,共擊日本,必可得志雲雲。

    聞德宗閱此疏,甚為震怒,将降旨斥革。

    恭忠王在側,言如此将使滿州大臣,益為天下所輕,乃止。

    昔康熙時一老侍衛,值幹清門數十年,清寒甚。

    聖主見而憐之,因授為荊州将軍。

    诏下,妻子皆狂喜,而某獨不樂。

    戚友來賀者,辄對之痛哭,駭問其故,則曰:「荊州要地,東吳之所必争,以關瑪法之智勇,尚不能守,何況于我,此去必死于東吳之手矣。

    」衆知其不可理喻,鹹匿笑而已,然此人猶能讀《三國演義》,猶自知才力之不勝,在今日飛鷹走狗之徒上萬萬矣。

     ○文牍謬誤 光緒年相傳有兩事,絕可笑。

    某生者,夙以善書名,為義州李子和制府(鶴年)司折奏十餘年。

    義州後緣案革職,某生轉入合肥李筱泉制府(瀚章)幕中。

    時合肥方督兩湖,一日奏事至京,上發視之,則湖廣總督其官,而李鶴年其名也。

    合肥因此大被申斥,并交部議處。

    不知當時幕中人,何以都漫不省視耶?一為魏午莊制府(光焘)官平慶泾固道時,駐軍固原,部下有逃卒數人,大索不可得,乃通劄各府及直隸州,饬所屬嚴緝。

    此本照例文牍,向無人措意,吏胥不通掌故,以奉天府雜入各府中,徑行劄饬,且呼其官曰奉天府知府。

    是時官留尹者,為松侍郎林,得劄大恚,即行文往詢其故。

    魏乃大窘,浼某貴人為之緩頰,饋松萬金,自稱門生,事乃已。

    次年松複緻書魏,托購玄狐猞猁孫等珍裘數十襲,為價又以萬金計,時人稱此劄直二萬金雲。

    然自官制改革以來,奉天尹竟改為知府矣。

     ○明季兩烈婦 甯藩下永甯王世子妃彭氏,奉賢人,生有國色,足極纖,江西人以彭小腳稱之。

    而骁勇多智,力敵萬夫。

    江西破,永甯父子皆殉國。

    妃乃率家丁數十人入閩,寓汀州,結義軍将範繼辰等,聚衆數千,克甯化、歸化等十餘州縣,勢張甚,大清兵極畏之。

    值歲饑,衆稍散,遂以順治五年,為叛将王夢煜所敗,被執不屈,絞殺于汀州之靈龜廟前。

    其從婢二人,一名金保,一名魏真,年皆未及笄,而俱有勇力,善騎射。

    妃既死,保自刭,真竄山谷間十數日,兵退乃出,竊妃與保屍葬之,遂去為尼,不知所終。

    此事明季諸野史俱未記載,惟見施鴻保所著《閩雜紀》中,亟表而出之。

     霍山黃鼎者,諸生也。

    鼎革時起義,後降洪承疇,授總兵,使駐江南。

    其妻獨不肯降,擁兵數萬人,據濠泗山谷中,與王師抗,數有斬獲。

    總督馬國柱乃召鼎至,謂之曰:「汝獨不能招汝妻使降乎?」對曰:「不能,然有子在此,使之往,或可動也。

    」乃命其子往。

    妻曰:「大廈已傾,一木夫何能為?然志士不屈其志,吾必得總督親來廬州一面,約吾解衆,喻令剃發,然吾雖解兵,當仍居山中,不能如吾夫聽調遣也。

    」國柱許之,即自至廬,婦率衆出見,兜鍪貫甲,凜凜如偉丈夫。

    執總兵見督府禮,以兵饷簿籍授國柱,即上馬馳還山中,終不與夫一見。

    此婦真有烈丈夫風,而姓字阒如,惜哉!明之未造,豫中阮太沖,憤兵驕将惰,乃着女雲台以譏之,雜取古女子婦人建議滅賊事,多至數十百人,一時傳之。

    嗚呼!若彭妃黃婦者,又豈讓古人哉? ○李奉貞 勝國末造,奇女子最多。

    其能執幹戈以衛社稷者,秦良玉最烜赫外,若沈雲英、劉淑英、畢着輩,皆見諸名家集中,為之碑版歌詩,功雖不成,而名足以不朽矣。

    獨國朝閨閣之知兵者,不少概見。

    鹹豐朝唐縣李武愍公孟群,有從妹,名奉貞者,知書,工騎射,六韬孫吳風角占驗之書,靡不精究,而奉母不字。

    武愍以知府,奉胡文忠檄,督師讨賊,召奉貞同往。

    奉貞即戎裝從行,在軍中畫策決勝,往往建奇功。

    武愍由郡守,數年間擢至藩司,幫辦軍務,半奉貞力也。

    武愍一日以輕兵追賊,失利,被圍十餘重。

    他将悉束手,不敢救。

    奉貞獨率所部馳赴之,槍林彈雨中,突圍而入,手斬勁賊數十級,賊衆披靡,卒護武愍歸,甲裳均赤,萬衆駭視,驚為天神。

    後文忠以大軍攻漢陽,寇堅守,久不能克。

    奉貞與方伯謀夜襲之,孤軍深入,中賊伏,援兵不至,遂血戰死,年才二十餘。

    奉貞死,武愍軍氣驟熸,未幾亦戰死矣。

    往時見某說部,紀奉貞事,獨深緻不滿,亦可謂不成人美者矣。

    武愍擢幫辦時,年亦甫二十七。

    商城周文勤時長軍機,與李氏世煙。

    上一日從容語及武愍,因垂詢曰:「李孟群相貌,不知如何英偉,卿當識之。

    」文勤故與武愍父子不協,即奏曰:「李孟群固勇于任事,但惜其年太少耳。

    」上聞之,怫然曰:「如卿言,少年人皆不能辦事耶?」文勤亟皇恐謝罪出。

    蓋文宗嗣服之初,春秋鼎盛,銳欲有為,文勤之言,适中上所忌也。

    未幾,文勤即緣事罷軍機大臣。

     ○女子絕技 閨秀能詩詞書畫者多,而以它美術顯者絕少。

    國初梁千秋之侍兒韓約素字钿閣者,善镌印章,周栎園載之《印人傳》中。

    有以數寸大石章求镌者,約素辄颦蹙曰:「欲侬斫山骨耶?」康熙中,吳門顧二娘以制硯著稱,此則真可謂斫山骨者矣。

    聞顧生平所制硯,不及百方,非端溪老坑佳石,不肯奏刀。

    傳其以鞋尖點石,即能辨别瑜瑕,亦奇技也。

    乾隆末,杭州何春巢,得一硯于金陵市上,背镌劉慈一絕雲:「一寸幹将切紫泥,專諸門巷日初西。

    如何軋軋鳴機手,割遍端州十裡溪?」跋曰:「吳門顧二娘為制斯硯,贈之以詩,顧家于專諸故裡,故雲。

    」時康熙戊戌秋日,詩絕超逸,慈不知何人也。

    何工倚聲,因賦《一翦梅》镌其旁雲:「玉指金蓮為底忙,昔贈劉郎,今遇何郎,墨花猶帶粉花香。

    自制蘭房,佐我文房。

    片石摩挲古色蒼,顧也茫茫,劉也茫茫,何時攜取過吳阊?喚起情郎,吊爾秋娘。

    」此條見《袁随園詩話》,喜其韻絕,攫以實吾書。

    戊戌為康熙七年,距今才二百三十年耳。

    然問諸吳人,已無能舉其姓字者矣。

     ○君杏農侍禦 桃源君杏農侍禦,為鹹豐朝直臣。

    戊午英艦抵天津,舉朝搶攘,無所為計。

    侍禦獨疏陳戰守機宜,先後八九上,樞臣主和議,卒格不行。

    最後疏上,奉命随同王大臣會議,鄭親王端華,厲聲诘責,侍禦抗辯不少诎,由是直聲震天下。

    而權貴益側目,卒藉科場案去之。

    同治時再起,治軍河南,官河陝汝道。

    民懷其德,殁後入禮名宦,治績宣付國史館,列《循吏傳》中。

    所著有《心白日齋詩文集》,集中警句,如「元佑一朝遺老盡,永和三月酒人稀。

    」「時來将相都論命,老去英雄隻著書。

    「煙花不為哀鴻減,林木空餘社燕歸。

    」皆俯仰盛衰,欷歔欲絕,入之主客圖中,洵無愧色。

     ○陳子莊明府之外交 同治丁卯九月,海昌陳子莊明府令南彙。

    時有英商,以夾闆船載煤運滬。

    駛大洋中,膠于沙,沉其舟,煤皆散浮海面。

    海濱居民,紛紛往撈,取藏諸家,固不知有洋船也,但識為洋煤而已。

    未幾,一英人偕通事來縣,言船為南彙民所焚,煤盡被掠,索償五萬金。

    陳以其語狂誕,拒之去。

    徐思洋人必不肯遽已,不先查還其煤,必且肇釁,一經聞諸總署,則所傷實多,是不賠而賠矣。

    且烏知總署不饬令賠償者,乃親自赴鄉查勘。

    沿海地袤延百餘裡,一時不及周悉,而英領事已照會滬道,委員暨英翻譯官偕洋商來矣。

    且海面時有兵艦,往來鳴炮,南彙民大震。

    陳力與争曰:「吾民果掠爾船,自應治罪,今你船自擱淺沉沒,百姓隻撈取水面之煤,何罪之有?藉曰百姓不應取爾之煤,而乞我代為查還,我體兩國交好之誼,自當竭力查辦。

    爾所失者煤,并非失銀,安得賠銀?今言賠銀,是訛詐也。

    訛詐安有交情?我官可去,銀不可得。

    」委員亦以大義責之,英商始氣沮。

    陳因與約,煤船既擱沉,必不能複得全數,将來查得若幹,即以若幹還之,英商亦首肯。

    陳次日即赴鄉,召集各村之民,老幼男女,來者數萬人,先以此案始末告之,又以拚一官保衛百姓之意,反複申喻數千言。

    鄉民皆感激泣下曰:「實不知有此許多道理,幾累我公。

    」于是均願以所撈者送還之。

    數日間,繳煤十八萬斤,事遂已。

     同時又有美船交涉一事。

    美商運貨來滬,遭風滞于沙,不能動,乃至滬,雇民船為轉運。

    适有魚舟數艘,在海捕魚,即雇之往,言定每人日給銀兩圓,往返十餘日,始竣事,迨向索工資,則盡縛其十六人送滬道,謂系海賊搶劫者。

    道發上海縣研訊,俱不承。

    十六人者,中有南彙人七,因請發南彙。

    陳詢悉其始末,且訪諸七人之鄉裡,莫不言其冤,乃具禀昭雪。

    美領事執不肯,則複提滬訊,仍不承,則再移還南江,而七人中已死其一矣。

    陳知滬道不足與言也,則直陳其事本末,徑禀蘇撫。

    時撫蘇使者,為豐順丁雨生中丞,得禀,震怒,亟下劄發斥滬道,命立釋此十五人。

    滬道始悚息受命,而美領事亦不複過問矣。

    蓋洋商不過圖賴工赀,初不靳地,方官之辦案,有司為積威所劫,不敢不格外讨好耳。

    此兩事,恨不令今之為吏者知之。

     ○王文靖遺文 宛平王文靖強,為康熙初名相。

    生平頗挾智任數,回翔于諸滿大臣之間,而能得其歡心,以保祿位。

    世頗有疑《石頭記》之王熙鳳,即指文靖者,其人固極相類也。

    遺集不傳于世,其遺文惟有為陳默公焯征刻遺書一啟。

    亟錄之,以見古人風義之笃。

    「蓋國天佑斯文,自産千秋之宗主,人肩大道,甯耽一代之浮榮。

    故賢聖惟發憤而詩乃成,即後儒必學成而書可着。

    春夏須羽翼,邱明之雙目難存;史記待昭垂,司馬之全角忽廢。

    他如張文昌以乍盲而工樂府,盧照鄰緣久疢而擅吟壇,若斯之徒,殆猶小技,矧夫守先待後,析天人性命之微言;述往思來,備今古興亡之準鑒,非邀休暇,豈獲專勤?桐城陳默公,九液蘊靈,六匡誕秀,七歲遍通經傳,箋研百氏以無遺;十齡辄庀史材,身任三長而不讓。

    衡文吳下,張揚願撤臯比;正雅雲間,陳李齊投缟帶。

    入興朝而膺恩拔,在廷争睜光儀;甫鄉薦而掌秘書,政府鹹資手筆。

    雖大魁中沮,至今猶歎為真狀元;迨釋褐南歸,舉世仍呼為好才子。

    是以熙父任祭酒時之贈詩曰:『注殘經史年猶少,曆盡艱虞氣更新。

    』大冢宰靜海高公之贈句曰:『無雙經學黃江夏,第五科名杜紫薇。

    』期待各已如斯,通顯奚難立緻?乃造物巧為成就,奪去子野之聰;令儒術大振今時,悉倚離婁之目。

    寸陰必惜,日斯邁而月斯征;萬卷堪娛,冬不爐而夏不扇。

    書成廿種,載可盈車。

    抉六籍之奧義于二經,功約而倍;寓一朝之褒譏于四部,指隐而彰。

    掃山陰餘姚之禅唾,門庭斷自程失;溯嘉隆宏正之詩源,流品分從趙宋。

    西京以下,未償無賦,賦會出而世識真騷;八家之後,敢曰無文,文會行而人裁僞體。

    若不共襄剞劂,何以仰答聖賢?熙等職在清曹,分應獨任。

    但略計镂闆之費,動須數千;勢必賴大雅之流,各資涓滴。

    與其結佛緣以沾利益,何如種文福以厚箕裘。

    縣默公官僅數旬,居無五備,彼于頔亦人耳,能将百萬為高士買山,即卻超小夫乎?屢費千金為故人治宅。

    今陳子既以詩書為生活,則吾黨亦用梨棗代田廬。

    伏乞諸老年台先生,随分樂捐,聲施不朽,噫嘻!杜微失聽,猶來君相之求;徐積病聾,實賴蘇黃為友。

    況有功于孔孟,讵止笃夫情親?諒切同心,敢申虔懇。

    」 默公蓋以聾廢者。

    故啟中以杜微、徐積為比。

    今其諸書傳世者,惟《宋元詩會》一種耳,啟所謂詩源趙宋者,即指此書也。

     ○宰白鴨 折獄之吏,能使民無冤,固已難能而可貴矣。

    乃有一獄之起,有司明知其冤,而卒無術以平反之者,其慘痛更何如耶?憶某勸善書中,紀福建一獄,至今讀之,猶為酸鼻。

    漳泉兩府,頂兇之案極多。

    富戶殺人,辄以多金買貧者,代之抵死,沿以成俗,毫不為怪,所謂宰白鴨也。

    某大令官于閩,襄事福州谳局,嘗訊一鬥殺案。

    正兇年甫十六,而死者則偉丈夫也。

    檢屍格,鱗傷十餘處,必非一人所能為。

    且其人尪瘠弱小,亦必非能殺人者。

    提案覆訊,則背誦供招,滔滔汩汩,與詳文無一字差。

    令異之,再令覆述,仍一字不誤,蓋讀之已成誦矣,知其必為白鴨也。

    加之駁诘,矢口不移。

    再四開導,始涕泣稱冤,乃駁回其縣更訊。

    未幾,縣又頂詳,仍照前供。

    再提犯鞫之,則斷斷不肯翻供矣。

    令猶旁皇不忍斷,他委員共嗤其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