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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來喽,雨來喽,和尚背着鼓來喽。”這是我們家鄉常聽到的一個童謠。平常是在風雨欲來的時候唱的,那個“鼓”就是雷的意思罷。我小的時候就很怕雷,對于這個童謠也就覺得頗有一點兒恐懼的意味。雨是我所歡迎的,我喜歡那狂暴的驟雨,雨後院裡的積水,雨後吹胰子泡,雨後吃鹹豌豆,但是雷就令我困惱。隐隐的遠雷還無傷大雅,怕的是那霹雷,喀喳一聲,不由得不心跳。

    我小時候怕雷的緣故有二。一個是老早就灌輸進來的迷信。有人告訴我說,雷有兩種,看那雷聲之前的電閃就可以知道,如是紅的,那便是殛妖精的,如是白的,那便是殛人的。因此,每逢看見電火是白色的時候,心裡就害怕。殛妖精與我無關,我知道我不是妖精,但是殛人則我亦可能有份。而且據說有許多項罪過都是要天打雷劈的,不孝父母固不必說,瑣細的事如遺落米粒在地上也可能難逃天誅的。被雷打的人,據說是被雷公(尖嘴猴腮的模樣)一把揪到庭院裡,雙膝跪落,背上還要燒出一行黑字,寫明罪狀。我吃飯時有無米粒落地,我是一點兒把握也沒有的。所以每逢電火在頭上盤旋,心裡就打鼓,極力反省吾身,希望未曾有幹天怒。第二個怕雷的緣故是由一點兒粗淺的科學常識。從小學課本更知道雷與電閃是一件東西,是陰陽電在天空中兩朵雲間吸引而中和,如果筆直地從天空戳到地面便要打死觸着它的人或畜,不要立在大樹下。這比迷信的說法還可怕。因為雷公究竟不是瞎眼的,而電火則并無選擇,誰碰上誰倒黴。因此一遇到雷雨,便覺得坐立不安,無所逃于天地之間。後院就有一棵大榆樹,說不定我就許受連累。我頭癢都不敢抓,怕摩擦生電而與雷電接連!

    年事稍長,對于雷電也就司空見慣,而且心想這麼多次打雷都沒有打死我,以後也許不會打死我了。所以膽就漸壯起來,聽到霹靂,頂多打個冷戰,看見電閃來得急猛,頂多用手掌按住耳朵,為保護耳膜起見張開大嘴而已。像小時候想在腦袋頂上裝置避雷針的幼稚念頭,是不再有的了。

    可是我到了四川,可真開了眼,才見到大規模的雷電。這地方的雷比别處的響,也許是山谷回音的緣故,也許是住的地方太高太曠的緣故,打起雷來如連珠炮一般,接連地圍着你的房子轉,窗戶玻璃(假如有的話)都震得響顫,再加上風狂雨驟,雷閃一陣陣地照如白晝,令人無法安心睡覺。有一位膽小的太太,吓得穿上了她的丈夫的兩隻膠鞋,立在屋中央,據說是因為膠鞋不傳電。上床睡的時候,她給四隻床腿穿上了四隻膠鞋,兩隻手還要牽着兩個女傭,這才稍覺放心。我雖覺得她太膽小一點兒,但是我很同情她,因為我自己也是很被那些響雷所困擾的。我現在想起四川的雷,還有餘悸。

    我讀到《讀者文摘》上一篇專談雷的文章,恐怖的心情為之減卻不少。他說:“你不用怕,一個人被雷打死的機會是極少的,比中頭彩還難,那機會大概是一百萬分之一都還不到。”我覺得有理。我彩票買過多少回,從沒有中過頭彩,對于倒黴的事焉見得就那麼好運氣呢?他還有一個更有力的安慰,他說:“雷和電閃既是一件東西,那麼在你看見電火一閃的時候,問題便已經完全解決,該中和的早已中和了,該劈的早已也就劈了,剩下來的雷聲随後被你聽見,并不能為害。如果你中頭彩,雷電直落在你的腦瓜頂上,你根本就來不及看見那電閃,更來不及聽那一聲雷響,所以,你怕什麼?”這話說得很有理。電光一閃,一切完事。那聲音響就讓它響去好了。如果電閃和雷聲之間的距離有一兩秒鐘,那足可證明危險地區離你還有百八十裡地,大可安心。萬一,萬一,一個雷霆正好打在頭上,那也隻好由它了。

    話雖如此,有兩點我仍未能釋然。第一,那喀喳的一聲我還是怵。過年的時候頑皮的小孩子燃起一個小爆仗往我腳下一丢,我也要吓一跳。我自己放煙火,“太平花”還可以放着玩玩,“大麻雷子”我可不敢點,那一聲響我受不了。我是覺得,凡是大聲音都可怕,如果來得急猛則更可怕。原始的民族看見雷電總以為是天神發怒,雖說是迷信,其實那心情不難理解。猛然地天地間發生那樣的巨響,如何能不驚怪?第二,被雷擊是最倒黴的死法。有一次報上登着,夫妻睡在床上,雙雙地被雷劈了。于是人們紛紛議論,都說這兩個人沒幹好事。假使一個人走在街上被汽車撞死,一般人總會寄予同情,認為這是意外橫禍,對于死者之所以緻死必不再多作捉摸,唯獨對于一個被雷擊的人,大家總懷疑他生前的行為必定有點暧昧,死是小事,身死而為天下笑,這未免太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