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征錄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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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日,國相令宋使李若水入城,谕勿播遷。
宋遣使至寨哀懇,國相令回奏少帝,速請道宗出城。
曰:“此非臣子所宜言。
”國相怒雲:“爾家太上事事失信,弗親出城,便須出質妻女,此外更無計議。
” 二十七日,宋使濟王栩及李過庭來求哀。
二十八日,宋遣秦桧、李若水求和。
二帥谕須上皇、皇子出質,别差近上官,與已畫定州府、軍、縣長官血屬各一人,往同交割,并将幹戾人童貫、蔡京、蔡攸、王黼、李綱、李彌大、劉□、王安中、馬擴、詹度、陳遘、吳敏、徐處仁、折彥實、折可求、呂紳、張孝純、王禀,及歸朝人滕茂實、範直方、李嗣本、蔡靖、高世由、趙良嗣、折可存、張觀、楊忠敏、張謙、張翼等家屬交出。
二十九日,又遣燕、越、郓、景、濟、祁、莘、徐、沂、和、信十一王來請命,弗納。
宋遣使來求哀,國相雲:“道宗來質,妻女來質,以何為可?”語塞。
繼雲:“當請少帝自來議。
”三十日,宋主出城,使烏淩葛思美館伴于齋宮。
十二月初二日,宋主上降表,禮成,請退兵,願獻世藏珍異,一應女樂。
國相雲:“一人一物何非我有?皇帝且歸候旨。
”令烏淩葛思美等五人送入城,即駐宋宮。
初三日,帥府緻書宋主,令喚回康王;又表達皇帝,廢易宋主。
初四日,二帥遣蕭慶入城,封府庫,駐都堂,承宣号令。
宋使鄧珪嘗稱妃嫔、帝姬之美,二皇子獲蔡京家婢李氏,本宋宮女,媵福金帝姬嫁蔡,刺問益詳,因議和親。
五年正月元旦,宋遣濟王、景王來賀,犒以金銀,二帥遣真珠大王等九人入賀。
[缺四十字]初八日,宋遣何來求減金銀。
國相雲:“前約擇定其一,再容酌議。
”二皇子雲:“從我和親,再容議減。
”雲:“臣不能奏請。
”皇子雲:“須爾皇帝獻來,不煩再議。
”。
初九日,二帥緻書宋主,并遣高慶裔邀令出城面議。
初十日,帝駕再出南薰門,至青城寨。
金使蕭慶令郓王及何、馮澥、曹輔、吳開、莫俦、孫觌、譚世績、汪藻、郭仲荀、李若水十一人侍帝,餘居寨外。
館帝于齋宮端成殿東庑,不俱供帳,鐵索闌門,擊柝然薪,終宵少息。
宋主谒二帥,拒不見。
令蕭慶授意,索貢人、物。
宋臣駁辯良久,吳開、莫俦傳宋主意,允以親王、宰執、宗女各二人,衮冕、車辂及寶器二千具,民女、女樂各五百人入貢,歲币加銀絹二百萬匹兩,以抵河以南地,宗女各一人饋二帥。
十一日,楊天吉、王汭令吳開、莫俦語少主雲:“福金帝姬是幹戾人蔡京媳,理宜發遣,遲則和議不成。
”少主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手诏留守開封府曰:“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議和,不使我民肝腦塗地。
時事至此不獲已,已許帝姬和親,立大河為界。
”為少主設供具,并令手诏城中催送金銀。
十三日,二帥令蕭慶語少帝雲:“道宗須出質,和親須自擇,歲币須一千萬[缺二十字]不允即須力取。
”少帝雲:“禮教所拘,未便奉命。
姑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催犒軍金銀。
”入暮,宗沔歸,道宗不允,城中噪然。
十四日,少帝遣莫俦入城安民,令吳開邀蕭慶同見國相,備述太上出質,人子難忍;妃姬改嫁,臣民所恥。
國相雲:“令太上挈帶北行,臣民庶不恥笑?”餘無他議。
十五日,令少帝及從臣至劉家寺觀燈,真珠大王設也馬、寶山大王爵保率鐵騎夾護至寺。
寺内設燈二萬丸,露台陳教坊樂。
堂上三席,堂下六席[缺十六字]日入放燈,一時許,撤席散歸。
少帝屢顧二帥,欲有所陳,二帥不顧。
司馬樸雲:“皇子謂國相決意廢立,禍恐不測。
” 十七日,蕭慶雲:“二帥俟金銀交足,請帝擊球,宴後,送駕入城,可請催括金銀。
” 二十二日,蕭慶奉二帥命,與宋臣吳開、莫俦等議定事目,令少帝手押為據: 一,準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為質。
應以宋宮廷器物充貢。
一,準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宮女一千五百人,女樂
宋遣使至寨哀懇,國相令回奏少帝,速請道宗出城。
曰:“此非臣子所宜言。
”國相怒雲:“爾家太上事事失信,弗親出城,便須出質妻女,此外更無計議。
” 二十七日,宋使濟王栩及李過庭來求哀。
二十八日,宋遣秦桧、李若水求和。
二帥谕須上皇、皇子出質,别差近上官,與已畫定州府、軍、縣長官血屬各一人,往同交割,并将幹戾人童貫、蔡京、蔡攸、王黼、李綱、李彌大、劉□、王安中、馬擴、詹度、陳遘、吳敏、徐處仁、折彥實、折可求、呂紳、張孝純、王禀,及歸朝人滕茂實、範直方、李嗣本、蔡靖、高世由、趙良嗣、折可存、張觀、楊忠敏、張謙、張翼等家屬交出。
二十九日,又遣燕、越、郓、景、濟、祁、莘、徐、沂、和、信十一王來請命,弗納。
宋遣使來求哀,國相雲:“道宗來質,妻女來質,以何為可?”語塞。
繼雲:“當請少帝自來議。
”三十日,宋主出城,使烏淩葛思美館伴于齋宮。
十二月初二日,宋主上降表,禮成,請退兵,願獻世藏珍異,一應女樂。
國相雲:“一人一物何非我有?皇帝且歸候旨。
”令烏淩葛思美等五人送入城,即駐宋宮。
初三日,帥府緻書宋主,令喚回康王;又表達皇帝,廢易宋主。
初四日,二帥遣蕭慶入城,封府庫,駐都堂,承宣号令。
宋使鄧珪嘗稱妃嫔、帝姬之美,二皇子獲蔡京家婢李氏,本宋宮女,媵福金帝姬嫁蔡,刺問益詳,因議和親。
五年正月元旦,宋遣濟王、景王來賀,犒以金銀,二帥遣真珠大王等九人入賀。
[缺四十字]初八日,宋遣何來求減金銀。
國相雲:“前約擇定其一,再容酌議。
”二皇子雲:“從我和親,再容議減。
”雲:“臣不能奏請。
”皇子雲:“須爾皇帝獻來,不煩再議。
”。
初九日,二帥緻書宋主,并遣高慶裔邀令出城面議。
初十日,帝駕再出南薰門,至青城寨。
金使蕭慶令郓王及何、馮澥、曹輔、吳開、莫俦、孫觌、譚世績、汪藻、郭仲荀、李若水十一人侍帝,餘居寨外。
館帝于齋宮端成殿東庑,不俱供帳,鐵索闌門,擊柝然薪,終宵少息。
宋主谒二帥,拒不見。
令蕭慶授意,索貢人、物。
宋臣駁辯良久,吳開、莫俦傳宋主意,允以親王、宰執、宗女各二人,衮冕、車辂及寶器二千具,民女、女樂各五百人入貢,歲币加銀絹二百萬匹兩,以抵河以南地,宗女各一人饋二帥。
十一日,楊天吉、王汭令吳開、莫俦語少主雲:“福金帝姬是幹戾人蔡京媳,理宜發遣,遲則和議不成。
”少主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手诏留守開封府曰:“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議和,不使我民肝腦塗地。
時事至此不獲已,已許帝姬和親,立大河為界。
”為少主設供具,并令手诏城中催送金銀。
十三日,二帥令蕭慶語少帝雲:“道宗須出質,和親須自擇,歲币須一千萬[缺二十字]不允即須力取。
”少帝雲:“禮教所拘,未便奉命。
姑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催犒軍金銀。
”入暮,宗沔歸,道宗不允,城中噪然。
十四日,少帝遣莫俦入城安民,令吳開邀蕭慶同見國相,備述太上出質,人子難忍;妃姬改嫁,臣民所恥。
國相雲:“令太上挈帶北行,臣民庶不恥笑?”餘無他議。
十五日,令少帝及從臣至劉家寺觀燈,真珠大王設也馬、寶山大王爵保率鐵騎夾護至寺。
寺内設燈二萬丸,露台陳教坊樂。
堂上三席,堂下六席[缺十六字]日入放燈,一時許,撤席散歸。
少帝屢顧二帥,欲有所陳,二帥不顧。
司馬樸雲:“皇子謂國相決意廢立,禍恐不測。
” 十七日,蕭慶雲:“二帥俟金銀交足,請帝擊球,宴後,送駕入城,可請催括金銀。
” 二十二日,蕭慶奉二帥命,與宋臣吳開、莫俦等議定事目,令少帝手押為據: 一,準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為質。
應以宋宮廷器物充貢。
一,準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宮女一千五百人,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