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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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泉人。

    祖海、父守忠,葬于三峰子地方亂山中,山勢險惡,林木叢雜,氣概雄偉;募府檄米脂令邊大绶掘之,以洩殺氣。

    先破海冢,骨黑如墨,頭額生白毛六、七寸。

    次至守忠冢,中蟠白蛇,長一尺二寸,頭角嶄然;見人昂首張口,無所畏。

    衆擊殺之。

    守忠骨節間色如銅綠,生黃毛五、六寸。

    其餘環繞數冢,骨皆血潤,亦有生毛者(大绶有記名「虎口餘生錄」,載之甚詳且悉)。

    闖賊限三月十八日抵燕都,既而如期破京師。

    先是,移檄遠近,中有句雲:『主非甚暗,孤立而炀蔽恒多;臣盡行私,比黨而公忠絕少』;逆臣周锺筆也。

    聞者無不扼腕。

    锺複獻下江南之策;賊敗,潛歸南都,戮于市。

     乙酉三月,大兵入儀封,破睢、歸,進逼江北,直下淮、颍。

    四月,左良玉以擴清君側為名,提兵下九江;遣靖南伯黃得功禦之,上遊空虛。

    五月初九,大兵渡江,福王走黃得功營,得功戰死,檻車北轅。

     順治二年五月初八日,大兵抵江浒。

    九日昧爽,煙霧蔽江,乃縛刍置木筏上,順江而下,以绐京口兵,而大軍潛由龍潭竹哨渡。

    十日,馬士英猶有長江天塹之對。

    十一日,都城陷矣。

     順治二年乙酉六月乙卯,王師至蘇州。

    豫王既定金陵,傳檄各郡,征版籍,募能檄行蘇州者。

    吳縣周荃,時在金陵,劄禦船通判。

    或薦崇明人前鴻胪少卿黃家鼒為安撫正使,而以荃副之。

    甫抵郡,适明監軍蘇松巡撫楊文骢潰兵至,執家鼒,殺之覓渡橋下,荃逸去,僇其家人張留并執荃友太學生顧凝遠号青霞者。

    凝遠子諸生樂胥聞父被執,倉皇赴難,願代死父,得亡命。

    樂胥解軍前,得釋。

    越三日,都督李延齡、總兵土國寶露刃南下,文骢兵遁。

    大兵至,士民各書「順民」二字于門,争持羊酒迎候。

    迨薙發令下,時有福山副總魯之嶼者字瑟若,首先倡拒,鄉兵四起,頭纏白布。

    諸生陸世鑰,聚衆千餘,屯陳湖中。

    有十将官者,亦屯千餘人于左近,繞城而呼,民間柴斧、婦女裙幅皆為幹戈旗幟而猖狂于道。

    又有太湖盜赤腳張三,負嵎劫掠富民,從而和之。

    土國寶出榜曉谕,無如愚民之不從也。

    已而湖寇所部有被獲下獄者,陳湖之師伏力士劫之,焚城樓,城内士民應之。

    閏六月十三日,突入葑門,一時洶洶,焚撫按府長吳五署,巡撫避入瑞光寺浮屠。

    官兵奮勇殺出;之嶼衆潰,全軍殲焉。

    有韋志斌者,亦同時死。

    六門堅閉,城中人死無算。

    未幾,都督李公至,土國寶必欲屠城,李知西北民居稠密,與土國寶分阄,二阄俱寫東南,土國寶拈得東南,遂由盤門屠至飲馬橋。

    橋畔有關公像,民舁至橋上,冀兵畏神像而止。

    及至兵到,忽見關公立馬橋上,人馬俱跪而止;神誠護國佑民哉!李公遂封刃不殺。

    吳人立祠于虎邱山塘,建「德崇宇宙」坊以志不朽。

    先是,王師駐于南園,營中需水草,而民皆逃避一空。

    有長洲人葉茂華者,素醇謹,好為諸善事,故未去城,因與其兄茂才、兄子汝輯率先薙發,為郡民之倡;遂輸刍納茭,馬賴飽騰。

    無何,寇至,茂華、茂才、汝輯遂遇害。

    督撫懸示招安,周荃每左右之,全活城中人無數。

    諸生張悌,乘亂上揭,得委署府通判事;修怨肆螫,故多以叛黨立誅,人皆德荃而恨悌。

    土公廉知悌惡,系之獄,自以剪斷喉舌死。

    黃家鼒以死事錫蔭,而茂華等為順民之倡,例得優恤。

    荃至京,授開封府知府。

    是時,吳江進士吳易踞擾白蕩、狼山總兵王佐才等撄城拒守,次第平定。

     順治二年,長興劇盜赤腳張三揭竿肆擾,入太湖,掠橫山,又掠木渎。

    至康熙初,湖路梗塞,未能弋獲,當道莫可如何。

    有朱允恭,洞庭山人,富而有才,家有園亭聲妓之奉。

    時,允恭效力于巡撫轅門,中丞韓世世琦詢以湖盜事宜,欲發兵剿之。

    允恭堅持不可,曰:赤腳張三,非他可比也。

    渠矯健絕倫,人不敢近。

    然好聲色,可圖也。

    請給假五十日,得便宜行事,當縛之轅門以獻。

    韓公許之。

    允恭訪得其黨,好言說之曰:張君誠豪傑人也,我欲與之交歡。

    人以千金為壽,欲保我桑梓。

    賊黨攜金緻詞,張大悅,約日到山謝,允恭乃盛設合樂以饷之。

    越宿,備陳女妓。

    陰遣勇士雜優伶中,酒酣,即席擒之,釘其手足,馳解撫轅正法,餘黨悉散。

    太湖中自此安谧也。

    允恭之功,豈淺鮮哉! 順治二年,王師下江南,楊維鬥先生(廷樞)屏居鄧尉山中。

    是時,太湖有盜,鹹以白布纏頭,勝國紳衿士庶亡命者悉托為逋逃薮;以倡義為名,招公共事。

    楊曰:倡義固出忠心,但糧從何辦?湖寇曰:取之于民,不患無糧。

    楊曰:若此,則為盜矣。

    何義之有!誓不從。

    當事者恐楊之終入湖為患,遂執之見巡撫土國寶。

    将軍巴曰:汝欲反乎?楊曰:我非反也。

    為人臣者,國亡則與之俱亡,國存則與之俱存;今國既亡矣,吾不死何為?土國寶勸之再三,終不屈。

    将軍怒,命斬之。

    臨刑,仰天歎曰:吾得死所矣。

    立而受刑,死于吳江之蘆墟。

     順治二年乙酉六月二十六日,破城。

    二十一日,有鄉民十餘舟出城,至南湖,天尚未明,見磷火青青,散漫水波,漲千亘萬,衆懼,揮之不去;抑兵死,生魂豫遊波上耶!二十三日,城外見城内天星亂落如雨。

    ──甲申六月初六日,北來難民嚴泰等報稱大清兵于五月初一日追賊至京,出示曉谕曰:大清國攝政王令旨,谕南朝官紳軍民人等知悉。

    曩者我國欲與爾明和好,永享太平;屢緻書通問不答,以緻四次深入,期爾朝悔悟耳。

    豈意爾君臣堅執不從。

    今被流寇所滅,事屬既往,不必論也。

    且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軍民者,非一人之軍民,有德者主之。

    我今居此,為爾朝雪君父之仇。

    破釜沈舟,一賊不滅,誓不返轍。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發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

    如有抗拒不遵,王師一到,玉石不分,盡行屠戮。

    有志之士,正幹功名立業之秋。

    如有失信,将何以服天下乎?特此通谕知之。

     順治二年乙酉六月初九日,大清兵抵嘉興。

    時,馬士英在杭,命督府陳洪範與大清議和。

    過嘉興,舟旗書「奉使清朝」。

    兵巡道吳克孝聞之,投水;左右救之,遁去。

    同知朱議濱、推官孫昌祖、知縣某等棄職遁去,知府锺鼎臣以城降,居民争粘「順民」二字于門。

    具勒王禮營演武場,先遣數騎進城,揭安民榜。

    士民有到營獻策者,即承制給劄,授銜随征,遇缺委補,謂之南選。

    住三日,拔營;進北門,出南門。

    騎兵由草蕩陸行,步兵舟從漕河行軍;秋毫不犯,市肆安堵。

    明潞王常淓同世子、官民開門迎降,随委縣官署事。

    秀水縣胡之臣,先在天甯寺前賣藥,人素輕賤之;因籍軍需,嚴威脅,民怨之切骨,更委投降總兵陳梧至郡鎮守。

    時,各官尚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