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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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營長賀重耘的身量隻比一般的中等身材稍高一點。
看起來,他并不特别的壯實,可也不瘦弱,就那麼全身都勻勻稱稱的,軟裡透硬。
他的動作正好說明他的身心的一緻,有時候很快,有時候很慢,在穩重之中隐藏着機警與敏捷。
他能象農民那樣蹲在牆角,雙手捧着腮,低聲親切地跟老人或小娃娃閑扯。
他本是農家出身。
假若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什麼意外,比如說被兩個敵人包圍住,他就能極快地掏出槍來,掩護住老人或小娃娃,而且解決了敵人。
一張不胖不瘦的不很長的臉,五官都很勻稱,端正。
他愛笑,也愛紅臉。
他笑的非常好看,因為他老笑的那麼真誠。
他不常因為生氣發怒才紅臉,多數的時候是因為他着急,為别人或為自己有什麼落後的地方着急。
臉發紅的時節,他可并不低下頭去;他的臉紅得坦白。
“不行啊,沒文化不行啊!”他的臉紅起來。
緊跟着,他說出:“我沒有文化!”并不止這麼說說而已,他确是下了決心要去學好文化。
他的臉紅,一半是坦白自己的缺欠,一半是激動地表示他要求進步的決心。
他沒法子把心掏出來給别人看看,他隻能紅紅臉。
他的頭發很黑,黑得發亮。
當他臉紅的時候,配上這一頭黑亮的頭發,就非常好看,天真。
二年前,他隻認識自己的姓名,簽個名要費好大的勁。
“筆比沖鋒槍難耍的多!夠嗆!”他有時候說話相當幽默。
現在,他已經認識一千多字,而且都會寫。
在坑道裡,抱着個小菜油燈,他天天跟四方塊的家夥們“拚刺刀”!因為坑道裡的空氣壞,潮濕,不見陽光,他的臉上已沒有什麼血色。
可是,每當向方塊字進攻時,他的臉又紅起來。
不過,他的事情多,不能安心學習文化。
好家夥,坐在“老秃山”前面學習文化,不是鬧着玩的事!他可是堅持了下去,炸彈落在他的洞子上邊,把小油燈撲滅,他就再把燈點上,繼續學習。
“仗在哪裡打,就在哪裡學習!”這是他參軍後聽一位連指導員說的,他永遠不能忘記。
這也就是他能随時進步與發展的訣竅。
他的本領就是這麼學習來的。
他先會打槍,而後才學會扛槍、舉槍等等正規的動作。
當他剛一被派作班長的時候,他不肯幹:“我不會出操,也不會下口令!”可是,慢慢地,他也都學會了。
對于槍械的構造也是如此。
起初,他以為一支槍就是一支槍,一顆手榴彈就是一顆手榴彈;槍若是打不響,手榴彈若是個啞叭,那都活該。
一來二去的,他明白了它們的構造,和其中的一些應用物理。
于是,他感到了掌握武器的歡快,真地作了槍械的主人。
“我拿着你,你不聽話不行!我完全曉得你是怎麼一回事!” 同樣地,他先會指揮,而後經過很長的時間才明白“指揮”這麼個名詞和它的意義。
他有指揮的天才。
在他作班長和排長的時候,每逢作戰他都打的極猛。
可是,他的眼睛能随時發現情況,及時布置,不教自己的人吃虧。
該沖就沖,該包圍就包圍;他能死拚,也用計策。
“我一眼看出來,情況有點不對頭了,所以……”那時候他隻會這麼彙報。
直到作到連長,他才體會到指揮是戰鬥的藝術,而不是随便碰出來的。
他以前所說的“一眼看出來……”原來是可以在事前料到的。
心靈眼快固然可以臨時“一眼看出……”可是,萬一沒看出來,怎麼辦呢?以前,他以為勝利等于勇敢加勇敢;後來,他才明白過來,勝利等于勇敢加戰術。
他越來越穩重了。
及至來到朝鮮,接觸到帝國主義最強暴的軍隊,他就更愛思索了。
他看到遠渡重洋而來的敵兵,遇到向來沒看見過的武器,和一套新的戰術與陣式。
不錯,他和戰士們一樣,都看不起敵兵,特别是美國兵。
可是,他不完全跟戰士們一樣,那就是他經常思索、琢磨敵人的打法——不一定樣樣都好,可确是自成一套。
跟這樣的敵人交戰,他以為,既須分外勇敢,也該多加謹慎。
以一個軍人說,他是更成熟了,曉得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的道理。
他以前的戰鬥經驗已不能再滿足他自己了。
有一天,三連的小司号員,十八歲的郜家寶從小水溝裡撈來兩條一寸多長的小麥穗魚,送給了營長。
營長把小魚放在坑道裡所能找到的最漂亮的小碗裡,和小司号員看着它們遊來遊去,很象在公園裡看金魚的兩
看起來,他并不特别的壯實,可也不瘦弱,就那麼全身都勻勻稱稱的,軟裡透硬。
他的動作正好說明他的身心的一緻,有時候很快,有時候很慢,在穩重之中隐藏着機警與敏捷。
他能象農民那樣蹲在牆角,雙手捧着腮,低聲親切地跟老人或小娃娃閑扯。
他本是農家出身。
假若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什麼意外,比如說被兩個敵人包圍住,他就能極快地掏出槍來,掩護住老人或小娃娃,而且解決了敵人。
一張不胖不瘦的不很長的臉,五官都很勻稱,端正。
他愛笑,也愛紅臉。
他笑的非常好看,因為他老笑的那麼真誠。
他不常因為生氣發怒才紅臉,多數的時候是因為他着急,為别人或為自己有什麼落後的地方着急。
臉發紅的時節,他可并不低下頭去;他的臉紅得坦白。
“不行啊,沒文化不行啊!”他的臉紅起來。
緊跟着,他說出:“我沒有文化!”并不止這麼說說而已,他确是下了決心要去學好文化。
他的臉紅,一半是坦白自己的缺欠,一半是激動地表示他要求進步的決心。
他沒法子把心掏出來給别人看看,他隻能紅紅臉。
他的頭發很黑,黑得發亮。
當他臉紅的時候,配上這一頭黑亮的頭發,就非常好看,天真。
二年前,他隻認識自己的姓名,簽個名要費好大的勁。
“筆比沖鋒槍難耍的多!夠嗆!”他有時候說話相當幽默。
現在,他已經認識一千多字,而且都會寫。
在坑道裡,抱着個小菜油燈,他天天跟四方塊的家夥們“拚刺刀”!因為坑道裡的空氣壞,潮濕,不見陽光,他的臉上已沒有什麼血色。
可是,每當向方塊字進攻時,他的臉又紅起來。
不過,他的事情多,不能安心學習文化。
好家夥,坐在“老秃山”前面學習文化,不是鬧着玩的事!他可是堅持了下去,炸彈落在他的洞子上邊,把小油燈撲滅,他就再把燈點上,繼續學習。
“仗在哪裡打,就在哪裡學習!”這是他參軍後聽一位連指導員說的,他永遠不能忘記。
這也就是他能随時進步與發展的訣竅。
他的本領就是這麼學習來的。
他先會打槍,而後才學會扛槍、舉槍等等正規的動作。
當他剛一被派作班長的時候,他不肯幹:“我不會出操,也不會下口令!”可是,慢慢地,他也都學會了。
對于槍械的構造也是如此。
起初,他以為一支槍就是一支槍,一顆手榴彈就是一顆手榴彈;槍若是打不響,手榴彈若是個啞叭,那都活該。
一來二去的,他明白了它們的構造,和其中的一些應用物理。
于是,他感到了掌握武器的歡快,真地作了槍械的主人。
“我拿着你,你不聽話不行!我完全曉得你是怎麼一回事!” 同樣地,他先會指揮,而後經過很長的時間才明白“指揮”這麼個名詞和它的意義。
他有指揮的天才。
在他作班長和排長的時候,每逢作戰他都打的極猛。
可是,他的眼睛能随時發現情況,及時布置,不教自己的人吃虧。
該沖就沖,該包圍就包圍;他能死拚,也用計策。
“我一眼看出來,情況有點不對頭了,所以……”那時候他隻會這麼彙報。
直到作到連長,他才體會到指揮是戰鬥的藝術,而不是随便碰出來的。
他以前所說的“一眼看出來……”原來是可以在事前料到的。
心靈眼快固然可以臨時“一眼看出……”可是,萬一沒看出來,怎麼辦呢?以前,他以為勝利等于勇敢加勇敢;後來,他才明白過來,勝利等于勇敢加戰術。
他越來越穩重了。
及至來到朝鮮,接觸到帝國主義最強暴的軍隊,他就更愛思索了。
他看到遠渡重洋而來的敵兵,遇到向來沒看見過的武器,和一套新的戰術與陣式。
不錯,他和戰士們一樣,都看不起敵兵,特别是美國兵。
可是,他不完全跟戰士們一樣,那就是他經常思索、琢磨敵人的打法——不一定樣樣都好,可确是自成一套。
跟這樣的敵人交戰,他以為,既須分外勇敢,也該多加謹慎。
以一個軍人說,他是更成熟了,曉得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的道理。
他以前的戰鬥經驗已不能再滿足他自己了。
有一天,三連的小司号員,十八歲的郜家寶從小水溝裡撈來兩條一寸多長的小麥穗魚,送給了營長。
營長把小魚放在坑道裡所能找到的最漂亮的小碗裡,和小司号員看着它們遊來遊去,很象在公園裡看金魚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