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兵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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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七年,英人要求通商雲南,諭雲貴總督劉長佑議復;長佑復陳通商不便,議遂寢。

    是歲秋九月,長佑以法人志圖越南以窺滇、粵,上疏略雲: 『越南為滇、粵之唇齒,國外之藩籬;法國垂涎越南已久,開市西貢,據其要害。

    同治十一年,復通賊將黃崇英規取越南東京,思渡洪江以侵諒山;又欲割越南、廣西邊界地六十裡,為駐兵之所。

     臣前任廣西巡撫,即命師往援;法人不悅,訐告通商衙門謂臣包藏禍心,有意敗盟。

    頼毅皇帝察臣愚忠,乃得出助勦之師,內外夾擊越南:招用劉永福,以折法將沙酋之鋒;廣西兩軍分擊賊黨,覆其巢穴,殲其渠魁。

    故法人寢謀,不敢遽吞越南者將逾一紀。

     然法人終在必得越南,以窺滇、粵之險而通楚、蜀之路。

    入秋以來,增加越南水師;越南四境,皆有法人之跡。

    柬埔人感法恩德,願以六百萬口獻地歸附;越南危如累卵,勢必不支。

    同治十三年,法軍僅鳴砲示威,西三省已入於法;今復奪其東京,即不圖滅富春,已無能自立。

    法人志吞全越,既得之後必請立領事於蒙自等處,以攘礦山金、錫之利;現已時有法人闌入滇境,以覘形勢。

    倘法覆越南,逆回必導之內寇,逞其反噬之志。

    臣受任邊防,密邇外寇,不敢聞而不告。

    』 奏入,不報。

    十月,駐英、法使臣曾紀澤以越事疊與法廷辨詰,福建巡撫丁日昌亦疏法、越事備告總署。

    總署以聞,諭令與北洋大臣李鴻章籌商辦法,並諭沿邊、沿江、沿海督撫密為籌辦。

     光緒八年二月,法人以兵艦由西貢駛至海陽,將攻取東京;直督張樹聲以聞,諭滇督相機因應。

    三月,移曾國荃督兩廣。

    法人攻越南東京,破之。

    張樹聲令滇、粵防軍守於城外,以「勦辦土匪」為名,藉圖進步;並令廣東兵艦出洋,遙為聲援。

     五月,命滇督劉長佑遣道員沈壽榕帶兵出境,與廣西官軍連絡聲勢,保護越南。

    旋召劉長佑入覲,以岑毓英署滇督。

    長佑奏:法人破東京後,每日增兵,懸萬金購劉永福、十萬金取保勝州。

    劉永福屢請越廷決戰;廣西提督防軍統領黃桂蘭屯諒山,永福自保勝赴越之山西與總督黃佐炎籌禦敵,經諒山,謁桂蘭;言『方分兵赴北寧助守,保勝有所部嚴防,法人當不得逞;惟兵力不足,丐天朝援助』。

    劉永福者,廣西上思州人。

    鹹豐間,粵西亂,永福率三百人出鎮南關;時粵人何均昌據保勝,永福逐而去之,遂據保勝。

    所部皆黑旗,號「黑旗軍」。

    同治十二年,法人破河內,法將安鄴勾結賊首黃崇英謀占全越;黃崇英擁眾數萬,號「黃旗」,勢張甚。

    越南使諭永福歸誠,永福率所部越宣光大嶺繞馳河內,一戰而斬安鄴;越命議和三大臣適至,法人囚之舟中,督師黃佐炎亟檄永福罷兵。

    旋就和,而授永福三宣副提督;黃崇英餘黨,為廣西提督馮子材所滅。

    永福屢自備饟械勦匪,黃佐炎不上聞,越臣多忌之;永福積怨於佐炎。

    佐炎為越南駙馬、大學士、督師,督、撫均受節制,若清初之年羹堯也。

    馮子材為廣西提督時,佐炎以事來見,子材坐將台,令以三跪九叩見;佐炎銜之次骨。

    越難已深,國王阮福時憤極決戰,責令佐炎督永福出師,六調不至;法軍忌永福,故越王始終思用之。

    時法人佔東京後,焚而去;以兵艦東下海陽,分駛廣南、西貢。

    劉長佑奏謂:『山西有失,則法人西入三江口,不獨保勝無障蔽,而滇省自河底江以下皆須步步設防。

    非滇、粵併力以圖,不足以救越南之殘局;非水陸並進,不足以阻法人之貪謀』。

    廷諭長佑密為布置,長佑命藩司唐炯率舊部屯保勝。

    曾國荃至粵,命提督黃得勝統兵防欽州、提督吳全美率兵輪八艘防北海,廣西防軍提督黃桂蘭、道員趙沃相繼出關。

    法人要中國會議越事,諭滇、粵籌畫備議。

    法使寶海至天津,命北洋大臣會商越南通商分界事宜。

    吏部主事唐景崧自請赴越南招撫劉永福,中旨發雲南交岑毓英差遣。

    景崧乃假道越南入滇,先至粵謁曾國荃;甚韙其議,資之入越。

    見永福,為陳三策。

    上策言越為法逼,亡在旦夕;誠因保勝傳檄而定諸省,請命中國假以名號,事成則王:此上策也。

    次則提全師擊河內、驅法人,中國必能助餉;此中策也。

    如坐守保勝,事敗而投中國,恐不受;此下策也。

    永福曰:『微力不足當上策;中策勉之』。

     〔光緒九年〕三月,法軍破南定,諭廣西布政使徐延旭出關會商黃桂蘭、趙沃籌防。

    李鴻章丁憂,奪情回北洋大臣任,鴻章懇辭;命鴻章赴廣東督辦越南事宜,粵、滇、桂三省防軍均歸節制。

    鴻章奏:擬赴上海暫駐,統籌全局。

    法使臣寶海商界事久不協,奉調回國;以參贊謝滿祿代理。

    劉永福與法人戰於河內之紙橋,大破法軍,斬法將李威利;越王封永福一等男。

    徐延旭奏留唐景崧防營效用,並陳永福戰跡;朝旨促李鴻章回北洋大臣任,並詢法使脫利古至滬狀,令鴻章定期會議。

    脫利古詢鴻章:中國是否助越?鴻章仍以邊界勦匪為詞。

    法國新簡使臣德理就任,法兵攻克順化,迫越南議約。

    鴻章與法使議不就,法兵聲言犯粵;廣東戒嚴。

    總署緻法使書,言越南久列藩封,歷經中國用兵剿匪,力為保護;今法人侵陵無已,豈能受此蔑視!倘竟侵我軍駐地,惟有開仗,不能坐視。

    朝旨令徐延旭飭劉永福相機規復河內;法軍如犯北寧,即令接戰。

    命滇督增兵防邊,唐炯迅赴前敵備戰,並濟永福軍餉;旋命岑毓英出關督師。

     法兵破越之山西省,將犯瓊州;以彭玉麟為欽差不臣,督粵師。

    彭玉麟奏:『法人逼越南立約,欲中國不預紅河南界之地及許在雲南蒙自縣通商;顯係圖我滇疆,冀專五金之利。

    不特滇、粵邊境不能解嚴,即廣東、天津亦須嚴備;彼以虛聲,我以實應,疲於奔命,必至財力俱窮。

    據候補道王之春言:有鄭官應者,幼從海舶,偏曆越南、暹羅;暹王粵人鄭姓,其掌兵政者皆粵人,與官應談法、越戰事,皆引為切膚之痛。

    伊國與越之西貢毗連,嘗欲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由暹羅潛師以襲西貢,先覆法酋之老巢。

    又英國屬地曰新嘉坡,極富庶;粵人居此者十餘萬。

    擬懸重賞,密約兩處壯士:俟暹國兵到時,舉兵內應,先奪其兵船、焚其軍火。

    此二端較有把握,擬密飭鄭官應潛往結約。

    該國素稱忠順,鄉誼素敦;倘另出奇軍,西貢必可潛師而得。

    擬再派王之春改裝易服,同往密籌;屆時催在越各軍同時並舉。

    西貢失,則河內、海防無根,法人皆可驅除;越南可保』。

    奏入,諭言:『暹羅國勢本弱,自新嘉坡、孟加拉等為英所據,受其挾制,朝貢不通;豈能更出偏師,自挑強敵?鄭官應雖與其國君臣有鄉人之誼,恐難以口舌遊說,趣令興師!且西貢、新嘉坡皆貿易之場,商賈者流必無固志。

    懸賞募勇需款尤鉅,亦慮接濟難籌。

    法人於西貢經營二十餘年,根柢甚固;中國無堅輪巨砲,未能渡海出師,搗其巢穴。

    即使暹羅出力而無援兵以繼其後,法人回救,勢必不支。

    況英、法跡雖相忌,實則相資;彼見暹羅助我用兵,則猜刻之心益萌、併吞之計益急,恐西貢未能集事,而越南先已危亡。

    該尚書所奏,多采近人魏源成說,移其所以制英者轉而圖法。

    兵事百變,未可徇臆度之空談,啟無窮之邊釁。

    倘機事不密,先傳播新聞紙中,為害尤鉅。

    該尚書所稱「言易行難」者,諒亦見及於此』。

     越南王阮福時薨,無子,以堂弟嗣立。

    法人乘越新喪,以兵輪至富春攻順化海口,占之;入據都城。

    越嗣君不賢,在位一月,輔政阮說啟太妃廢之,改立阮福昇。

    至是,乞降於法;與立約二十七條。

    其第一條,即言中國不得幹預越事;此外,政權、利權均歸法人。

    越王諭諸將退兵,重在逐劉團也。

    滇撫唐炯屢促永福退兵,永福欲退保勝,黑旗軍士皆扼腕憤痛;副將黃守忠言:『公可退保勝,請以全軍付末將守山西;有功公居之,罪歸未將』。

    永福乃不復言退。

    徐延旭奏曰:『越人倉卒議和,有謂因故君未葬,權顧目前者;有謂因廢立之嫌,廷臣植黨搆禍者。

    疊接越臣黃佐炎等鈔寄和約,越誠無以保社稷,中國又何以固藩籬?越臣輒以「俟葬故君,即須翻案」為詞,請無撤兵。

    劉永福仍駐守山西,法人擬添兵往攻。

    越王阮福昇嗣位,具稟告哀,並懇準其遣使航海詣闕乞封。

    越國人心渙散,能否自立?尚未可知』。

    並將法、越和約二十七款及越臣黃佐炎來稟,錄送樞府。

    大學士左宗棠出為兩江總督,嚴備長江防務;粵督張樹聲自請出關,得旨「命帶兵輪赴富春」。

    樹聲奏:「廣東無鉅艦可出大洋」;乃不果行。

    左宗棠請飭前藩司王德榜募勇赴桂邊扼紮,得旨「歸徐延旭節制」。

     十一月,法人破興安省,拘巡撫、布政、按察至河內槍斃之。

    進攻山西,破之;劉團潰,永福退守興化城,雲軍統領總兵丁槐來撫潰師。

    十一月,越嗣王阮福昇暴卒,或雲畏法偪自裁、或雲奸黨進毒;國人立前王阮福時第三繼子為王--輔政阮說之子也。

    徐延旭奏報山西失守,北寧斷無他虞;廷旨責其誇張。

     光緒十年正月,江督左宗棠以病乞免,命裕祿署江督。

    李鴻章奏:『越南山西之戰,滇軍與劉永福所部憑城固守,殺傷相當;卒至退舍,非鏖戰之不力,實器械之未精。

    近年北洋所購新式槍,皆精堅適用;淮練各軍,皆改習洋操。

    而滇、粵、閩、浙防軍器械缺乏,操法尚未講求;臣已分購德、美新式槍砲,咨商滇、粵、閩、浙各督撫,先令分撥之數照原價領撥。

    各省誠能嚴督練習,庶折衝制勝稍有把握』。

    得旨報可。

    唐景崧在保勝上樞府書,言『滇、桂兩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