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悼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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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我的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點神聖的曆史材料,來說明志摩決心離婚時的心理。
民國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議離婚,他告訴她,他們不應該繼續他們的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結婚生活了,他提議“自由之償還自由”,他認為這是“彼此重見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
他說: 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問事矣。
……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這信裡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單純的理想主義,他覺得那沒有愛又沒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毀他們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決心,要把自由償還自由,要從自由求得他們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戀愛。
後來他回國了,婚是離了,而家庭和社會都不能諒解他。
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離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
社會上的人更不明白了。
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愛護的學生,所以民國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寫一封很懇切的信去勸他。
在這信裡,任公提出兩點: 其一,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
弟之此舉,其于弟将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已于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
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
……茲事蓋可遇而不可求。
……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滿足得甯帖也極難。
所夢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
任公又說: 嗚呼志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當知吾侪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态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
……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盡矣,郁邑侘傺以死,死為無名。
死猶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複能自拔。
嗚呼志摩,可無懼耶!可無懼耶!(十二年一月二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為是追求一種“夢想的神聖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幾次挫折,就會死,就會堕落。
所以他以老師的資格警告他:“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 但這種反理想主義是志摩所不能承認的。
他答複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認他是把他人的苦痛來換自己的快樂。
他說: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鬥者,非特求免兇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人格之确立,求靈魂之救度耳。
人誰不求庸德?人誰不安現成?人誰不畏艱險?然且有突圍而出者,夫豈得已而然哉? 第二,他也承認戀愛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
他說: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創造培養出來的。
他對任公說: 嗟夫吾師!我嘗奮我靈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熱滿之心血,朗照我深奧之靈府。
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靈魂,搗碎其理想,殺滅其希望,污毀其純潔!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幾亦微矣! 我今天發表這三封不曾發表過的信,因為這幾封信最能表現那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徐志摩。
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須有愛,必須有自由,必須有美;他深信這種三位一體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純潔的心血培養出來的。
——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觀察志摩的一生,他這十年中的一切行為就全可以了解了。
我還可以說,隻有從這個觀點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為;我們必須先認清了他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方才認得清志摩的為人。
志摩最近幾年的生活,他承認是失敗。
他有一首《生活》的詩,詩裡暗慘的可怕: 陰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民國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議離婚,他告訴她,他們不應該繼續他們的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結婚生活了,他提議“自由之償還自由”,他認為這是“彼此重見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
他說: 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問事矣。
……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這信裡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單純的理想主義,他覺得那沒有愛又沒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毀他們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決心,要把自由償還自由,要從自由求得他們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戀愛。
後來他回國了,婚是離了,而家庭和社會都不能諒解他。
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離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
社會上的人更不明白了。
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愛護的學生,所以民國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寫一封很懇切的信去勸他。
在這信裡,任公提出兩點: 其一,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
弟之此舉,其于弟将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已于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
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
……茲事蓋可遇而不可求。
……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滿足得甯帖也極難。
所夢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
任公又說: 嗚呼志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當知吾侪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态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
……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盡矣,郁邑侘傺以死,死為無名。
死猶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複能自拔。
嗚呼志摩,可無懼耶!可無懼耶!(十二年一月二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為是追求一種“夢想的神聖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幾次挫折,就會死,就會堕落。
所以他以老師的資格警告他:“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 但這種反理想主義是志摩所不能承認的。
他答複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認他是把他人的苦痛來換自己的快樂。
他說: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鬥者,非特求免兇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人格之确立,求靈魂之救度耳。
人誰不求庸德?人誰不安現成?人誰不畏艱險?然且有突圍而出者,夫豈得已而然哉? 第二,他也承認戀愛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
他說: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創造培養出來的。
他對任公說: 嗟夫吾師!我嘗奮我靈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熱滿之心血,朗照我深奧之靈府。
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靈魂,搗碎其理想,殺滅其希望,污毀其純潔!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幾亦微矣! 我今天發表這三封不曾發表過的信,因為這幾封信最能表現那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徐志摩。
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須有愛,必須有自由,必須有美;他深信這種三位一體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純潔的心血培養出來的。
——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觀察志摩的一生,他這十年中的一切行為就全可以了解了。
我還可以說,隻有從這個觀點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為;我們必須先認清了他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方才認得清志摩的為人。
志摩最近幾年的生活,他承認是失敗。
他有一首《生活》的詩,詩裡暗慘的可怕: 陰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