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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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周作人先生所譯的日本人謝野晶子的《貞操論》(《新青年》四卷五号),我讀了很有感觸。

    這個問題,在世界上受了幾千年的無意識的迷信,到近幾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學者正式讨論這問題的真意義。

    文學家如易蔔生的《群鬼》和ThomasHardy的《苔史》(Tess),都帶着讨論這個問題。

    如今家庭專制最利害的日本居然也有這樣大膽的議論!這是東方文明史上一件極可賀的事。

     當周先生翻譯這篇文字的時候,北京一家很有價值的報紙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

    這篇文章是海甯朱爾邁的《會葬唐烈婦記》(七月二十三四北京《中華新報》)。

    上半篇寫唐烈婦之死如下: 唐烈婦之死,所閱灰水,錢鹵,投河,雉經者五,前後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則其親試于殺人之方者凡九。

    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

    夫以九死之慘毒,又曆九十八日之長,非所稱百挫于折有進而無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節”的事來替唐烈婦作陪襯: 女年十九,受海鹽張氏聘,未于歸,夫夭,女即絕食七日;家人勸之力,始進糜曰,“吾即生,必至張氏,甯服喪三年,然後歸報地下。

    ” 最妙的是朱爾邁的論斷: 嗟乎,俞氏女蓋聞烈婦之風而興起者平?……俞氏女果能死于絕食七日之内豈不甚幸?乃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為己任,餘正恐三年之間,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婦之九十八日也。

    且絕食之後,其家人防之者百端,……雖有死之志,而無死之間,可奈何?烈婦倘能陰相之以成其節,風化所關,猗欤甚矣! 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

    俞氏女還不曾出嫁,不過因為信了那種荒謬的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絕食尋死,想做烈女。

    這位朱先生要維持風化,所以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烈婦的英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這種議論可算得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

    《儒林外史》裡面的王玉輝看他女兒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輝的女兒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

    王玉輝自己“生這女兒為倫紀生色”,他看他女兒死了反覺高興,已不在情理之中了。

    至于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兒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說出那種“猗欤盛哉”的全無心肝的話,可不是貞操迷信的極端代表嗎? 貞操問題之中,第一無道理的,便是這個替未婚夫守節和殉烈的風俗。

    在文明國裡,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戀愛,訂了婚約,有時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個因為生時愛情太深,故情願不再婚嫁。

    這是合情理的事。

    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國,男女訂婚以後,女的還不知男的面長面短,有何情愛可言?不料竟有一種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來鼓勵無知女兒做烈女,“為倫紀生色”,“風化所關,猗欤盛矣!”我以為我們今日若要作具體的貞操論,第一步就該反對這種忍心害理的烈女論,要漸漸養成一種輿論,不但永不把這種行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揚的事,還要公認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惡;還要公認勸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殺人。

     這不過是貞操問題的一方面。

    這個問題的真相,已經與謝野晶子說得很明白了。

    她提出幾個疑問,内中有一條是:“貞操是否單是女子必要的道德,還是男女都必要的呢?”這個疑問,在中國更為重要。

    中國的男子要他們的妻子替他們守貞守節,他們自己卻公然嫖妓,公然納妾,公然“吊膀子”。

    再嫁的婦人在社會上幾乎沒有社交的資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卻一毫不損失他們的身分。

    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嗎?怪不得古人要請“周婆制禮”來補救“周公制禮”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說,因為男子嫖妓,女子便該偷漢;也不是說,因為老爺有姨太太,太太便該有姨老爺。

    我說的是,男子嫖妓,與婦人偷漢,犯的是同等的罪惡;老爺納妾,與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惡。

     為什麼呢?因為貞操不是個人的事,乃是人對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雙方面的事。

    女子尊重男子的愛情,心思專一,不肯再愛别人,這就是貞操。

    貞操是一個“人”對别一個“人”的一種态度。

    因為如此,男子對于女子,也該有同等的态度。

    若男子不能照樣還敬,他就是不配受這種貞操的待遇。

    這并不是外國進口的妖言,這乃是孔丘說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孔丘說: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倫之中,隻說了四倫,未免有點欠缺。

    他理該加上一句道: 所求乎吾婦,先施之,未能也。

     這才是大公無私的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