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婦人——在北京女子師範學校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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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很使美國婦女失望。

    然而那些明達的婦女卻不因此便起反對威爾遜的心。

    這便可見他們政治知識的程度了。

     美國婦女所做最重要的公衆活動,大概屬于社會改良的一方面居多。

    現在美國實行社會改良的事業,最重要的要算“貧民區域居留地”(SocialSettlements)。

    這種運動的大旨,要在下等社會的區域内,設立模範的居宅,興辦演說,遊戲,音樂,補習課程,醫藥,看護等事,要使那些下等貧民有些榜樣的生活,有用的知識,正當的娛樂。

    這些“居留地”的運動起于英國,現在美國的各地都有這種“居留地”。

    提倡和辦理的人,大概都是大學畢業的男女學生。

    其中婦女更多,更熱心。

    美國有兩處這樣的“居留地”,是天下聞名的。

    一處在Chicago,名叫HullHouse,創辦的人就是上文所說的JaneAddams。

    這位女士辦這“居留地”,辦了三十多年,也不知道造就了幾多貧民子女,救濟了幾多下等貧家。

    前幾年有一個《獨立周報》,發起一種選舉,請讀那報的人投票公舉美國十大偉人。

    選出的十大偉人之中,有一個便是這位JaneAddams女士。

    這也可想見那位女士的聲價了。

    還有那一處“居留地”,在紐約省,名叫HenryStreetSettlement,是一位LilianWald女士辦的。

    這所“居留地”初起的宗旨,在于派出許多看護婦,親到那些極貧苦的下等人家,做那些不要錢的看病,施藥,接生等事。

    後來範圍漸漸擴充,如今這“居留地”裡面,有學堂,有會場,有小戲園,有遊戲場。

    那條亨利街本是極下等的貧民區域,自從有了這所“居留地”,真像地獄裡有了一座天堂了。

    以上所說兩所“居留地”,不過是兩個最著名的榜樣,略可表見美國婦女所做改良社會的實行事業。

    我在美國常看見有許多富家的女子,抛棄了種種貴婦人的快活生涯,到那些“居留地”去居住。

    那種精神,不由人不贊歎崇拜。

     以上所說各種活動中的美國婦女,固然也有許多是沽名釣譽的人,但是其中大多數婦女的目的隻是上文所說“自立”兩個字。

    他們的意思,似乎可分三層。

    第一,他們以為難道婦女便不配做這種有用的事業嗎?第二,他們以為正因他們是婦女,所以最該做這種需要細心耐性的事業。

    第三,他們以為做這種實心實力的好事,是擡高女子地位聲望的唯一妙法:即如上文所舉那位JaneAddams,做了三十年的社會事業,便被國人公認為十大偉人之一;這種榮譽豈是沈佩貞一流人那種舉動所能得到的嗎?所以我們可說美國婦女的社會事業不但可以表示個人的“自立”精神,并且可以表示美國女界擴張女權的實行方法。

     以上所說,不過略舉幾項美國婦女家庭以外的活動。

    如今且說他們家庭以内的生活。

     美國男女結婚,都由男女自己擇配。

    但在一定年限以下,若無父母的允許,婚約即無法律的效力。

    今将美國四十八邦法律所規定不須父母允許之結婚年限如下: (男子可自由結婚年限)(女子可自由結婚年限) 三十九邦規定二十一歲三十四邦規定十八歲 五邦規定十八歲八邦規定二十一歲 一邦規定十四歲二邦規定十六歲 三邦無法定的年限一邦規定十二歲 三邦無法定的年限 自由結婚第一重要的條件,在于男女都須要有點處世的閱曆,選擇的眼光,方才可以不至受人欺騙,或受感情的欺騙,以緻陷入痛苦的境遇,種下終身酌悔恨。

    所以須要有法律規定的年限,以保護少年的男女。

     據1910年的統計,有下列的現象(此表單指白種人而言): 已婚的男子有16,196,452人已婚的女子有15,791,087人 未婚的男子有11,291,985人未婚的女子有8,070,918人 離婚的男子有138,832人離婚的女子有151,116人 這表中,有兩件事須要說明。

    第一是不婚不嫁的男女何以這樣多?第二是離婚的夫妻何以這樣多? 第一,不婚不嫁的原因約有幾種: (一)生計一方面,美國男子非到了可以養家的地位,決不肯娶妻。

    但是個人謀生還不難;要籌一家的衣食,要預備兒女的教育,便不容易了。

    因此有家室的便少了。

     (二)知識一方面,女子的程度高了,往往瞧不起平常的男子;若要尋恰好相當的智識上的伴侶,卻又“可遇而不可求”。

    所以有許多女子往往甯可終身不嫁,不情願嫁平常的丈夫。

     (三)從男子一方面設想,他覺得那些知識程度太高的女子,隻配在大學裡當教授,未必很配在家庭裡做夫人;所以有許多人決意不敢娶那些“博士派”(“Ph.D.Type")的女子做妻子。

    這雖是男子的謬見,卻也是女子不嫁一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