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婦人——在北京女子師範學校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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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四)美國不嫁的女子,在社會上,在家庭中,并沒有什麼不便,也不緻損失什麼權利。
他一樣的享受财産權,一樣的在社會上往來,一樣的替社會盡力。
他既不怕人家笑他白頭“老處女”(Oldmaiduens),也不用慮着死後無人祭祀! (五)美國的女子,平均看來,大概不大喜歡做當家生活。
他并不是不會做:我所見許多已嫁的女子,都是很會當家的。
有一位心理掌大家HugoMuensterberg說得好:“受過大學教育的美國女子,管理家務何嘗不周到,但他總覺得甯可到病院裡去看護病人!” (六)最重要的原因,還是我上文所說那種“自立”的精神,那種“超于良妻賢母”的人生觀。
有許多女子,早已選定一種終身的事業,或是著作,或是“貧民區域居留地”,或是學音樂,或是學畫,都可用全副精神全副才力去做。
若要嫁了丈夫,便不能繼續去做了;若要生下兒女,更沒有作這種“終身事業”的希望了。
所以這些女子,甯可做白頭的老處女,不情願抛棄他們的“終身事業”。
以上六種都是不婚不嫁的原因。
第二,離婚的原因。
我們常聽見人說美國離婚的案怎樣多,便推想到美國的風俗怎樣不好。
其實錯了。
第一,美國的離婚人數,約當男人全數千分之三,女子全數千分之四。
這并不算過多。
第二,須知離婚有幾等幾樣的離婚,不可一筆抹煞。
如中國近年的新進官僚,休了無過犯的妻子,好去娶國務總理的女兒:這種離婚,是該罵的。
又如近來的留學生,吸了一點文明空氣,回國後第一件事便是離婚,卻不想想自己的文明空氣是機會送來的,是多少金錢買來的;他的妻子要是有了這種好機會,也會吸點文明空氣,不緻于受他的奚落了!這種不近人情的離婚,也是該罵的。
美國的離婚,雖然也有些該罵的,但大多數都有可以原諒的理由。
因為美國的結婚,總算是自由結婚;而自由結婚的根本觀念就是要夫婦相敬相愛,先有精神上的契合,然後可以有形體上的結婚。
不料結婚之後,方才發現從前的錯誤,方才知道他兩人決不能有精神上的愛情。
既不能有精神上的愛情,若還依舊同居,不但違背自由結婚的原理,并且必至于堕落各人的人格,決沒有良好的結果,更沒有家庭幸福可說了。
所以離婚案之多,未必全由于風俗的敗壞,也未必不由于個人人格的尊貴。
我們觀風問俗的人,不可把我們的眼光,胡亂批評别國禮俗。
我所聞所見的美國女子之中,很有許多不嫁的女子。
那些鼎鼎大名的JaneAddams,LilianWald一流人,自不用說了。
有的終身做老處女,在家享受安閑自由的清福。
有的終身做教育事業,覺得個個男女小學生都是他的兒女一般,比那小小的家庭好得多了。
如今單舉一個女朋友作例。
這位女士是一個有名的大學教授的女兒,學問很好,到了二十幾歲上,忽然把頭發都剪短了,把從前許多的華麗衣裙都不要了。
從此以後,他隻穿極樸素的衣裳,披着一頭短發,離了家鄉,去到紐約專學美術。
他的母親是很守舊的,勸了他幾年,終勸不回頭。
他抛棄了世家的家庭清福,專心研究一種新畫法;又不肯多用家中的錢,所以每日自己備餐,自己掃地。
他那種新畫法,研究了多少年,起初很少人賞識,前年他的新畫在一處展覽,居然有人出重價買去。
将來他那種畫法,或者竟能自成一家也未可知。
但是無論如何,他這種人格,真可算得“自立”兩個字的具體的榜樣了。
這是說不嫁的女子。
如今且說幾種已嫁的婦女的家庭。
第一種是同具高等學問,相敬相愛,極圓滿的家庭。
如大哲學家JohnDeway的夫人,幫助他丈夫辦一個“實驗學校”,把他丈夫的教育學說實地試驗了十年,後來他們的大女兒也研究教育學,替他父親去考察各地的新教育運動。
又如生物學家Comstock的夫人,也是生物學名家,夫婦同在大學教授,各人著的書都極有價值。
又如經濟學家AlvinJohnson的夫人,是一個哲學家,專門研究nstotle的學說很有成績。
這種學問平等的夫婦,圓滿的家庭,便在美國也就不可多得了。
第二種是平常中等人家,夫妻同艱苦,同安樂的家庭。
我在Ithaca時,有一天晚上在一位大學教授家吃晚飯。
我先向主人主婦說明,我因有一處演說,所以飯後怕不能多坐。
主人問我演什麼題目,我說是“中國的婚姻制度”。
主人說,“今晚沒有他客,你何不就在這裡先試演一次?”我便取出演說稿,挑出幾段,讀給他們聽。
内中有一節講中國夫妻,結婚之前,雖然沒有愛情,但是成了夫婦之後,有了共同的生活,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種同艱苦的生活也未嘗不可發生一種濃厚的愛情。
我說到這裡,看見主人擡起頭來望着主婦,兩人似乎都很為感動。
(四)美國不嫁的女子,在社會上,在家庭中,并沒有什麼不便,也不緻損失什麼權利。
他一樣的享受财産權,一樣的在社會上往來,一樣的替社會盡力。
他既不怕人家笑他白頭“老處女”(Oldmaiduens),也不用慮着死後無人祭祀! (五)美國的女子,平均看來,大概不大喜歡做當家生活。
他并不是不會做:我所見許多已嫁的女子,都是很會當家的。
有一位心理掌大家HugoMuensterberg說得好:“受過大學教育的美國女子,管理家務何嘗不周到,但他總覺得甯可到病院裡去看護病人!” (六)最重要的原因,還是我上文所說那種“自立”的精神,那種“超于良妻賢母”的人生觀。
有許多女子,早已選定一種終身的事業,或是著作,或是“貧民區域居留地”,或是學音樂,或是學畫,都可用全副精神全副才力去做。
若要嫁了丈夫,便不能繼續去做了;若要生下兒女,更沒有作這種“終身事業”的希望了。
所以這些女子,甯可做白頭的老處女,不情願抛棄他們的“終身事業”。
以上六種都是不婚不嫁的原因。
第二,離婚的原因。
我們常聽見人說美國離婚的案怎樣多,便推想到美國的風俗怎樣不好。
其實錯了。
第一,美國的離婚人數,約當男人全數千分之三,女子全數千分之四。
這并不算過多。
第二,須知離婚有幾等幾樣的離婚,不可一筆抹煞。
如中國近年的新進官僚,休了無過犯的妻子,好去娶國務總理的女兒:這種離婚,是該罵的。
又如近來的留學生,吸了一點文明空氣,回國後第一件事便是離婚,卻不想想自己的文明空氣是機會送來的,是多少金錢買來的;他的妻子要是有了這種好機會,也會吸點文明空氣,不緻于受他的奚落了!這種不近人情的離婚,也是該罵的。
美國的離婚,雖然也有些該罵的,但大多數都有可以原諒的理由。
因為美國的結婚,總算是自由結婚;而自由結婚的根本觀念就是要夫婦相敬相愛,先有精神上的契合,然後可以有形體上的結婚。
不料結婚之後,方才發現從前的錯誤,方才知道他兩人決不能有精神上的愛情。
既不能有精神上的愛情,若還依舊同居,不但違背自由結婚的原理,并且必至于堕落各人的人格,決沒有良好的結果,更沒有家庭幸福可說了。
所以離婚案之多,未必全由于風俗的敗壞,也未必不由于個人人格的尊貴。
我們觀風問俗的人,不可把我們的眼光,胡亂批評别國禮俗。
我所聞所見的美國女子之中,很有許多不嫁的女子。
那些鼎鼎大名的JaneAddams,LilianWald一流人,自不用說了。
有的終身做老處女,在家享受安閑自由的清福。
有的終身做教育事業,覺得個個男女小學生都是他的兒女一般,比那小小的家庭好得多了。
如今單舉一個女朋友作例。
這位女士是一個有名的大學教授的女兒,學問很好,到了二十幾歲上,忽然把頭發都剪短了,把從前許多的華麗衣裙都不要了。
從此以後,他隻穿極樸素的衣裳,披着一頭短發,離了家鄉,去到紐約專學美術。
他的母親是很守舊的,勸了他幾年,終勸不回頭。
他抛棄了世家的家庭清福,專心研究一種新畫法;又不肯多用家中的錢,所以每日自己備餐,自己掃地。
他那種新畫法,研究了多少年,起初很少人賞識,前年他的新畫在一處展覽,居然有人出重價買去。
将來他那種畫法,或者竟能自成一家也未可知。
但是無論如何,他這種人格,真可算得“自立”兩個字的具體的榜樣了。
這是說不嫁的女子。
如今且說幾種已嫁的婦女的家庭。
第一種是同具高等學問,相敬相愛,極圓滿的家庭。
如大哲學家JohnDeway的夫人,幫助他丈夫辦一個“實驗學校”,把他丈夫的教育學說實地試驗了十年,後來他們的大女兒也研究教育學,替他父親去考察各地的新教育運動。
又如生物學家Comstock的夫人,也是生物學名家,夫婦同在大學教授,各人著的書都極有價值。
又如經濟學家AlvinJohnson的夫人,是一個哲學家,專門研究nstotle的學說很有成績。
這種學問平等的夫婦,圓滿的家庭,便在美國也就不可多得了。
第二種是平常中等人家,夫妻同艱苦,同安樂的家庭。
我在Ithaca時,有一天晚上在一位大學教授家吃晚飯。
我先向主人主婦說明,我因有一處演說,所以飯後怕不能多坐。
主人問我演什麼題目,我說是“中國的婚姻制度”。
主人說,“今晚沒有他客,你何不就在這裡先試演一次?”我便取出演說稿,挑出幾段,讀給他們聽。
内中有一節講中國夫妻,結婚之前,雖然沒有愛情,但是成了夫婦之後,有了共同的生活,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種同艱苦的生活也未嘗不可發生一種濃厚的愛情。
我說到這裡,看見主人擡起頭來望着主婦,兩人似乎都很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