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寫作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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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藝術是比寫作藝術的本身或寫作技巧的藝術更廣泛的。

    事實上,如果你能告訴一個希望成為作家的初學者,第一步不要過分關心寫作的技巧,叫他不要在這種膚淺的問題上空費工夫,勸他表露他的靈魂的深處,以冀創造一個為作家基礎的真正的文學性格;如果你這樣做,你對他将有很大的幫助。

    當那個基礎的适當地建立起來的時候,當一個真正的文學性格創造起來的時候,風格自然而然地成形了,而技巧的小問題便也可以迎刃而解。

     如果他對于修辭或文法的問題有點困惑不解,那老實說也沒有什麼關系,隻要他寫得出好東西就得了。

    出版書籍的機關總有一些識業的閱稿人,他們便會去校正那些逗點、半支點、和分離不定法等等。

    在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忽略了文學性格的修養,無論在文法或文藝的洗煉上用多少工夫,都不能使他成為作家。

    蒲豐(Buffon)說“風格就是人。

    ”風格并不是一種寫作的方法,也不是一種寫作的規程,甚至也不是一種寫作的裝飾;風格不過是讀者對于作家的心思的性質,他的深刻或膚淺,他的有見識或無見識,以及其他的質素如機智、幽默、尖刻的諷刺、同情的了解、親切、理解的靈敏、懲摯的憤世嫉俗态度或憤世嫉俗的懇摯态度。

    精明、實用的常識,和對事物的一般态度等等的整個印象。

    世間并沒有一本可以創造“幽默的技巧”,或“憤世嫉俗的懇摯态度的三小時課程”,或“實用常識規則十五條”和“感覺靈敏規則十一條”的手冊,這是顯而易見的。

     我們必須談到比寫作的藝術更深刻的事情;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發見寫作藝術的問題包括了文學、思想、見解、情感、閱讀,和寫作的全部問題。

    我在中國曾事倡複興性靈派的文章和創造一種較活潑較個人化的散文筆調;在我這個文學運動中,我曾為了事實上的需要,寫了一些文章,以發表我對于一般文學的見解,尤其是對于寫作藝術的見解。

    我也曾以“煙屑”(見林氏創刊的“宇宙風”雜志——編者)為總題,試寫一些文藝方面的警句。

    這裡就是一些煙屑: 一、技巧與個性墊師以筆法談作文,如匠人以規矩談美術。

    書生以時文評古文,如木工以營造法尺量泰山。

     世間無怕謂筆法。

    吾心目中認為有價值之一切中國優秀作家,皆排斥筆法之說。

     笑法之于文學,有如教條之于教會——瑣碎人之瑣粹事也。

     初學文學的人聽見技巧之讨論——學說之技巧、戲劇之技巧、音樂之技巧、舞台表演之技巧——目眩耳亂,莫測高深,那知道文章之技巧與作家之産生無關,表演之技巧與偉大演員之産生亦無關。

    他且不知世間有個性,為藝術上文學上一切成功之基矗 二、文學之欣賞一人讀幾個作家之作品,覺得第一個的人物描寫得親切,第二個的情節來得迫真自然,第三個的豐韻特别柔媚動人,第四個的意思特别巧妙多姿,第五個的文章讀來如飲威士忌,第六個的文章讀來如飲醇酒。

    他若覺得好,盡管說他好,隻要他的欣賞是真實的就得。

    積許多這種讀書欣賞的經驗,清淡、醇厚、宕拔、雄奇、辛辣、溫柔、細膩,都已嘗過,便真正知道甚麼是文學,甚麼不是文學,無須讀手冊也。

     論文字,最要知味。

    平淡最醇最可愛,而最難。

    何以故?平淡去膚淺無味隻有毫厘之差。

     作家若元氣不足,素養學問思想不足以充實之,則味同嚼蠟。

    故鮮魚腐魚皆可紅燒,而獨魚可以清蒸,否則人口本味之甘惡立見。

     好作家如楊貴妃之妹妹,雖不塗脂抹粉,亦可與皇帝見面。

    宮中其他美人要見皇帝皆非塗脂抹粉不可。

    作家敢以簡樸之文字寫文章這麼少,原因在此。

     三、筆調與思想 文章之好壞乃以有無魔力及味道為标準。

    此魔力之産生并無一定規則。

     魔力生自文章中,如煙發自煙鬥,或白雲起于山巅,不知将何所之。

    最佳之筆調為“行雲流水”之筆調,如蘇東坡之散文。

     筆調為文字、思想、及個性之混合物。

    有、些筆調完全以文字造成。

     吾人不覺見清晰的思想包藏于不清晰的文字中,卻常看見不清晰的思想表現得淋漓盡緻。

    此種筆調顯然是不清晰的。

     清晰的思想以不清晰的文字表現出來,乃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