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平天國之興起
關燈
小
中
大
在皖北者,勢頗張旺,江氏往援,困于廬州,城陷而死。
鄂督來戰,鹹豐四年(一八五四)一月,兵敗而死,太平軍乘勝再陷漢口,分軍而出,一往湖南,曾國藩乃率兵讨賊。
曾氏久官于京師,學問文章,頗稱于時,會以母喪告假在籍,朝廷令其督辦團練,又以友人之勸說,始往長沙練勇,饷糈出自捐輸,大為紳士所惡。
兵又與勇械鬥,迫而移居衡州,一面分兵剿平股匪,訪拿惡棍,不顧殘酷之名,而以嚴刑殺之,一面創辦水師,至是統率一萬七千人,自衡州出發,公布讨賊檄文。
内容則列舉太平軍之罪狀,如搶劫擄人,破壞名教,谕民捐輸,久陷賊中者自拔來降。
檄文雖有誇張曲解之辭,所言之罪狀,要多事實。
湘軍出征 曾國藩統兵出戰,兩次敗退,投水自殺,為從者所救,回歸長沙。
論者謂勇無用,徒廢民财,主張解散,會湘潭大捷之報至,太平軍迫而退守嶽州。
湘軍重行整頓,羅澤南奉命回湘,胡林翼亦督軍助戰。
胡氏官于貴州,奉命募勇,所部黔勇時在湖南,故與曾國藩合作。
六月,大軍二萬人水陸前進,擊敗拒抗之敵軍,不戰而下嶽州,攻陷城陵矶,進至湖北,收複武漢,焚毀敵船千隻,兵勢大振,沿江東下,半壁山之戰尤為激烈,太平軍敗逃。
湘軍進至江西,圍攻九江。
翼王石達開統兵西上,沿長江北岸而進,戰敗防兵,鹹豐五年(一八五五),再陷武漢三鎮。
湘軍方屯于九江城下,撤師不得,乃遣胡林翼羅澤南先後往援,明年,羅氏進攻武昌,重傷而死,胡林翼仍督師圍攻。
及冬,守軍棄城而逃,胡林翼時任巡撫,自此而後,湖北始漸鞏固。
江西則以石達開之回援,城邑多破,曾國藩困于南昌,頗瀕于危。
兩軍之形勢 就上所叙之形勢而言,鹹豐六年(一八五六),北伐軍業已消滅。
上流兩軍戰守互相勝負,太平軍失地較多,要處于不利地位。
江蘇省内,清軍先已收複揚州,方力圍攻鎮江。
江南大營尚在城外,其主将不理内應者之建議,坐失時機,不足有為,然可阻礙交通,妨害糧運,且有利用事機襲入城中之危險,固所謂心腹之患也。
于此情狀之下,天京之糧日少,形勢趨于嚴重,東王楊秀清遣将李秀成率兵往援鎮江,大敗圍兵,乘勝渡江,戰敗江北大營,再陷揚州,顧未分兵防守,棄之而去,回師攻擊高資(鎮江西)守兵,殺巡撫吉爾杭阿,乃攻江南大營。
大營分兵往援鄰縣,兵力單薄,城内又出兵夾攻,勢遂不支,兵卒潰散。
主将向榮退至丹陽,李秀成追之,于是太平軍之勢一振。
内讧 方李秀成之追敗兵也,天國諸王競相殘殺。
初西王、南王戰死,餘有三王,東王楊秀清,機巧善斷,掌握軍政大權,嘗托天父下凡,欲杖天王,又稱天父命其佐治天國,有取而代之之意。
天王則深居宮中,頗有失德,臣下呼為萬歲,東王則稱九千歲,與之相去一階耳。
其共同舉兵之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莫不憚之。
據《天父下凡诏書》,北王在東王府議商政事,尚不敢多言,相見且須請安。
據《李秀成供》,北王翼王惡其專政,謀欲殺之,原意隻殺東王,乃東王死後,北王大殺其異己者。
翼王幾不免難,缒城出逃,率兵來讨,天王殺韋昌輝始已。
翼王入朝,天王忌之,遂統兵外出,行止無定,同于流寇。
天王于此變後,不信臣下,重用其親,其親毫無才能,朝政日壞,識者知其将不能久,有解散之意,而官軍不肯赦免老賊。
粵人唯有死鬥,戰争延長而已。
軍紀之比較 自洪秀全起兵,迄于諸王内讧,時約六年,戰争或滋擾區域凡十數省,兩軍攻守城邑者,先焚城外民房,以免敵兵利用掩避,武昌、南昌等城均有其例,且強城中壯丁助守。
大軍經過之地,搶掠拉夫自不能免,官軍紀律廢弛,擾民之甚,初遠過于太平軍。
潮州勇丁入湘,無惡不作,湘人惡之之深,追念太平軍之不擾民,曾國藩作文糾正紳士之觀念,則其證也。
又如湖北官軍所過之城鎮,商民辄相率罷市,太平軍至,貧民有迎之者。
《賊情彙編》稱為悖逆,而不為之稍諱,蓋當太平軍初起之時,各縣倉有積谷,農民安耕,中等之家亦有餘糧,沿途掠糧尚不苛求,并常以其剩餘分給貧民,拉夫雖亦為之,然行一二日程,許其還鄉,财貨則多取之于官紳富戶。
軍中遵行天律,嚴禁奸淫,故不為貧民所惡。
及後戰事延長,人民無力進貢,搶劫至為慘酷。
此乃形勢變遷,非搜劫罄盡,難以維持軍食也。
宗教思想 洪秀全起兵之初,頗借宗教迷信之力,鼓舞戰士,自稱天父次子,耶稣之弟,天父天兄常接其上天,萬事由其作主。
楊秀清詐為天父下凡附于其身,指言人私有若神明,蕭朝貴則稱天兄下凡附身,激勵将士作戰。
其刊行之《天父下凡诏書》及《三字經》等莫不牽強附會,以宗教為号召,求達政治目的。
其立國也曰真天命太平天國,及奠都南京,稱為天京,法曰天法,律曰天律,曆曰天曆,軍曰天軍,民曰天民。
朝廷之上,楊秀清稱天父下凡,數天王失德,并欲杖之,朝臣哀求,天父不許,天王伏而受杖,天父始許免杖。
太平軍每至一地,常搭高台,講演道理。
其所謂道理,一指天
鄂督來戰,鹹豐四年(一八五四)一月,兵敗而死,太平軍乘勝再陷漢口,分軍而出,一往湖南,曾國藩乃率兵讨賊。
曾氏久官于京師,學問文章,頗稱于時,會以母喪告假在籍,朝廷令其督辦團練,又以友人之勸說,始往長沙練勇,饷糈出自捐輸,大為紳士所惡。
兵又與勇械鬥,迫而移居衡州,一面分兵剿平股匪,訪拿惡棍,不顧殘酷之名,而以嚴刑殺之,一面創辦水師,至是統率一萬七千人,自衡州出發,公布讨賊檄文。
内容則列舉太平軍之罪狀,如搶劫擄人,破壞名教,谕民捐輸,久陷賊中者自拔來降。
檄文雖有誇張曲解之辭,所言之罪狀,要多事實。
湘軍出征 曾國藩統兵出戰,兩次敗退,投水自殺,為從者所救,回歸長沙。
論者謂勇無用,徒廢民财,主張解散,會湘潭大捷之報至,太平軍迫而退守嶽州。
湘軍重行整頓,羅澤南奉命回湘,胡林翼亦督軍助戰。
胡氏官于貴州,奉命募勇,所部黔勇時在湖南,故與曾國藩合作。
六月,大軍二萬人水陸前進,擊敗拒抗之敵軍,不戰而下嶽州,攻陷城陵矶,進至湖北,收複武漢,焚毀敵船千隻,兵勢大振,沿江東下,半壁山之戰尤為激烈,太平軍敗逃。
湘軍進至江西,圍攻九江。
翼王石達開統兵西上,沿長江北岸而進,戰敗防兵,鹹豐五年(一八五五),再陷武漢三鎮。
湘軍方屯于九江城下,撤師不得,乃遣胡林翼羅澤南先後往援,明年,羅氏進攻武昌,重傷而死,胡林翼仍督師圍攻。
及冬,守軍棄城而逃,胡林翼時任巡撫,自此而後,湖北始漸鞏固。
江西則以石達開之回援,城邑多破,曾國藩困于南昌,頗瀕于危。
兩軍之形勢 就上所叙之形勢而言,鹹豐六年(一八五六),北伐軍業已消滅。
上流兩軍戰守互相勝負,太平軍失地較多,要處于不利地位。
江蘇省内,清軍先已收複揚州,方力圍攻鎮江。
江南大營尚在城外,其主将不理内應者之建議,坐失時機,不足有為,然可阻礙交通,妨害糧運,且有利用事機襲入城中之危險,固所謂心腹之患也。
于此情狀之下,天京之糧日少,形勢趨于嚴重,東王楊秀清遣将李秀成率兵往援鎮江,大敗圍兵,乘勝渡江,戰敗江北大營,再陷揚州,顧未分兵防守,棄之而去,回師攻擊高資(鎮江西)守兵,殺巡撫吉爾杭阿,乃攻江南大營。
大營分兵往援鄰縣,兵力單薄,城内又出兵夾攻,勢遂不支,兵卒潰散。
主将向榮退至丹陽,李秀成追之,于是太平軍之勢一振。
内讧 方李秀成之追敗兵也,天國諸王競相殘殺。
初西王、南王戰死,餘有三王,東王楊秀清,機巧善斷,掌握軍政大權,嘗托天父下凡,欲杖天王,又稱天父命其佐治天國,有取而代之之意。
天王則深居宮中,頗有失德,臣下呼為萬歲,東王則稱九千歲,與之相去一階耳。
其共同舉兵之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莫不憚之。
據《天父下凡诏書》,北王在東王府議商政事,尚不敢多言,相見且須請安。
據《李秀成供》,北王翼王惡其專政,謀欲殺之,原意隻殺東王,乃東王死後,北王大殺其異己者。
翼王幾不免難,缒城出逃,率兵來讨,天王殺韋昌輝始已。
翼王入朝,天王忌之,遂統兵外出,行止無定,同于流寇。
天王于此變後,不信臣下,重用其親,其親毫無才能,朝政日壞,識者知其将不能久,有解散之意,而官軍不肯赦免老賊。
粵人唯有死鬥,戰争延長而已。
軍紀之比較 自洪秀全起兵,迄于諸王内讧,時約六年,戰争或滋擾區域凡十數省,兩軍攻守城邑者,先焚城外民房,以免敵兵利用掩避,武昌、南昌等城均有其例,且強城中壯丁助守。
大軍經過之地,搶掠拉夫自不能免,官軍紀律廢弛,擾民之甚,初遠過于太平軍。
潮州勇丁入湘,無惡不作,湘人惡之之深,追念太平軍之不擾民,曾國藩作文糾正紳士之觀念,則其證也。
又如湖北官軍所過之城鎮,商民辄相率罷市,太平軍至,貧民有迎之者。
《賊情彙編》稱為悖逆,而不為之稍諱,蓋當太平軍初起之時,各縣倉有積谷,農民安耕,中等之家亦有餘糧,沿途掠糧尚不苛求,并常以其剩餘分給貧民,拉夫雖亦為之,然行一二日程,許其還鄉,财貨則多取之于官紳富戶。
軍中遵行天律,嚴禁奸淫,故不為貧民所惡。
及後戰事延長,人民無力進貢,搶劫至為慘酷。
此乃形勢變遷,非搜劫罄盡,難以維持軍食也。
宗教思想 洪秀全起兵之初,頗借宗教迷信之力,鼓舞戰士,自稱天父次子,耶稣之弟,天父天兄常接其上天,萬事由其作主。
楊秀清詐為天父下凡附于其身,指言人私有若神明,蕭朝貴則稱天兄下凡附身,激勵将士作戰。
其刊行之《天父下凡诏書》及《三字經》等莫不牽強附會,以宗教為号召,求達政治目的。
其立國也曰真天命太平天國,及奠都南京,稱為天京,法曰天法,律曰天律,曆曰天曆,軍曰天軍,民曰天民。
朝廷之上,楊秀清稱天父下凡,數天王失德,并欲杖之,朝臣哀求,天父不許,天王伏而受杖,天父始許免杖。
太平軍每至一地,常搭高台,講演道理。
其所謂道理,一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