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鴉片戰争及善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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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牛鑒先逃,提督陳化成戰死,乘勝進至上海。

    樸鼎查率援兵至,于是共有軍艦二十五隻,汽船十四,大炮七百餘門,運輸船猶不計焉。

    作戰兵士約七千人,五月末上駛,未遇抗拒,直抵鎮江,六月十三日(七月二十),戰敗守兵,攻陷縣城,船再上駛,七月初,直抵南京,乃訂和約。

     和約之成立 宣宗于浙東敗後,意始轉變,及英船駛入長江,始命耆英議和。

    耆英為帝親信,奉命入粵,及至浙江,奏請議和,故有此命。

    會鎮江失守,命其便宜行事,且曰:“但期有成,朕亦不為遙制。

    ”其主和之原因,固由于戰敗,而國内情狀之不安,匪徒乘機作亂,亦促成之也。

    耆英伊裡布疊函英使請和,英使複稱全權大臣來商條約,即可罷兵。

    耆英複稱欽差與全權大臣無異,和議開始進行,由布政使黃恩彤等往議。

    樸鼎查提出條件,争執有三,一、福州開放,二、行商廢除,三、外人挈眷同住。

    英使不肯讓步,終許其請。

    七月二十四日(八月二十九),條約于英船上簽字,是為《南京條約》,共十三條,其要款如下:一、開放廣州、廈門、福州、甯波、上海為通商港口,許英商貿易,眷屬居住,并準其設置領事。

    二、割讓香港。

    三、賠償煙費六百萬元,商欠三百萬元,軍費一千二百萬元。

    四、廢除行商。

    五、往來文書,概用平等款式。

     條約之重要 綜觀戰争之始末,中英之沖突已久,其根本原因,則為中外禮教之不同,又無适當解決困難之機關與途徑,誤會益多,煙禁直其導火線耳。

    雖然,條約為煙商索煙價,論者謂為鴉片戰争,亦有所見。

    自戰鬥力而言,中國遠不及英,決無勝理,奈時人不知英國狀況何?戰敗結果,訂成《南京條約》。

    其重要則解決一部分之争執,為中國開關之起始,漸而與列國發生尋常之國際關系。

    不幸當戰敗之後,喪失主權之條約,次第成立,言者謂為不平等條約之開始。

    要而言之,固改變中國國際關系之重要條約也。

    條約成後,其有待于解決之問題尚多,茲分述之于下。

     善後事宜 一、善後條約&mdash&mdash通商章程說定于廣東再議,明年議成,二國又訂《虎門條約》。

    美法聞知中國開港,各遣使來粵。

    道光二十四年(一八四四)春,美使顧盛(Cushing)抵粵,與耆英會商,夏間訂成《望廈條約》。

    俄而法使亦至,締結《黃埔條約》。

    中國準許小國享受商業上之權利,間有許與訂約者。

    條約之中,以《望廈》為最重要,損失亦最大。

    外人享受之權利,以最惠國條款之故,可謂相同。

    其他主要條款凡四:(一)領事裁判權;(二)關稅協定;(三)兵艦駐于商港;(四)十二年後修改條款。

    其未載入約中而關系至巨者,則應法使之請,旨許免拿中國習教之人也。

    雖此禁從前并未實行,而明令弛廢教禁則始于此時。

     二、五口開放&mdash&mdash廣州為議商稅則之地,首先采用新稅率,粵人不許外人入城,造成嚴重之局勢(其詳見後)。

    其他商港以上海開放為最早,地方官許外人于城内租屋,後則劃定其居住區域,是為租界之起始,更以内亂喪失管理之主權。

    甯波福州廈門商業均不發達,外商至者甚少。

     三、香港與澳門&mdash&mdash香港割讓于英,中國尚未喪失管理往來船隻之權,不幸粵官置而不問,喪失主權。

    澳門初為外人唯一居住之地,至是,香港與之競争,香港為自由商港。

    澳門有華官征稅,乃處于不利地位,葡官提出要求,朝廷不許,終遂驅逐華官吏,封鎖海關,不交地租。

     四、鴉片&mdash&mdash煙禁促成戰禍,戰後禁令如舊,而官吏視為具文,煙商公然販賣于廣州上海,道光三十年(一八五○),增達四萬二千餘箱。

    英屬印度政府視煙為大宗收入,樸鼎查等力勸欽差奏請弛禁,奏上,宣宗皆不之許。

    煙禁弛廢之實狀,帝蓋不知。

     廣州入城問題 自訂約開港後,外人來華者益多,時值英國工業發達時期,二國有輪船往來,恢複閉關狀态,斷不可能,而朝臣疆吏從不認識環境之劇變。

    宣宗之批準條約,則受群下之恐吓,以為兵力不能戰勝外國耳。

    士夫清議,更始終反對和議,而亦别無良策,唯造訛言诋毀主和之大臣而已。

    于此期内,中外争執自不能免,其最嚴重者,當推廣州入城問題。

    南京條約未有入城之文,而上海等地許外人住于城内,粵人氣甚壯,力反對外人入城。

    耆英布告開放廣州,市民起而暴動。

    英國考慮後,允許緩期入城,要求中國不割讓舟山群島于他國,耆英許之,問題暫告解決,然與粵人争執疊起。

    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英采積極政策,兵艦突入黃埔,耆英屈服,許其要求,廣州于二年後開放。

    後徐廣缙代為總督,不肯如約開放廣州,鄉勇團練駐守要害,嚴防英人入城。

    英國以為粵人反英之氣盛,強迫入城,終無所得,未有舉動。

    徐廣缙奏稱勝利,宣宗诏賞官紳,報至英國,外相訓令英官提出嚴重警告。

    文自上海白河投遞,終無結果,雙方之誤會益多,更以其他事故,造成二次戰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