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義和團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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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教士之原因 朝廷大臣恨惡外人,而無如之何,民間則以宗教迷信,反對外人。
慈禧于拳匪亂後,尚信教士挖眼取心之傳說,知識淺陋之士大夫,亦信之不疑。
教士之在内地傳教也,勸人不拜偶像,教民不肯入祠祀祖,以及出錢修廟,唱戲謝神,又以婚姻引起争執,民間兒女婚嫁,均由父母作主,甚者指腹為婚。
天主教徒家人皆須信教,不願與教外人成婚,已訂婚者遂成問題,教士往往予以協助,幹涉訴訟。
尤有進者,教士廣收信徒,無賴亦得加入,乃時欺壓良民,訴之于官,竟因幹涉不能得直,仇恨轉深。
官吏多視教民為莠民,不能切實保護,釀成教案者。
凡此誤會,迄未設法除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禍根依然存在。
會黨之勢力 平民一如散沙,未有組織團體暴動之企圖。
乃予秘密會活動之機會。
北方舊有教匪,清代中葉,疊起為亂,清廷平亂,并未改變人民之理想,其潛伏之勢力甚大。
南方則有哥老會、三合會等。
太平天國領袖利用會徒,成為大亂。
平亂之官軍,亦多會黨投入。
解散歸農之湘軍,不願耕種,加入會黨者尤衆。
顧其宗教或迷信色彩遠不能及北方,蓋南北生活不同,而知識觀念亦各有别也。
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安徽、江蘇北部大刀會作亂,其領袖殆白蓮教餘黨,地方官用兵剿平,山東亦有滋擾,延及直隸南部。
直隸總督裕祿遣軍彈壓,捕其首要,解散脅從,而亂終未平定,明年,闖入開州為亂,官軍殺其首要,團體迄未解散,又明年,利用時機,造成大亂。
興辦團練 太後自再聽政,诏廢新政,恢複舊制,為所欲為,其不能如意者,一則康有為逃出,一則不能廢立,二者均與外國有關,恨惡外人,而力無如之何,乃亟亟籌饷練兵,更辦保甲團練。
其辦團練則欲更番訓練人民,使皆知兵,足為緩急之恃也。
大刀會究為團練,抑為土匪,解釋各省不同,故處置方法亦有輕重之别,诏旨實有認為團練之意。
山東巡撫毓賢且提倡之,山東遂為義和團發難之地。
其徒深信神道,練習拳棍,手常持刀,故亦稱大刀會,拳則舊稱義和拳,及朝廷诏辦團練,因稱義和團焉。
自言神附其身,不畏槍炮,并以扶中朝滅洋教為号召,及其勢成,強迫教民燒香敬神,或劫掠其财物,教民不敢家居。
禍亂之醞釀 山東不靖,地方官平亂者,毓賢反而将其免職,對于外人遣兵保護,但不許其開槍,義和團之勢益盛。
教士大為不安,報告公使。
美使疊向總署警告,後請罷免毓賢,太後召之入京,袁世凱代為巡撫。
會英教士蔔克斯被殺,朝廷懲兇道歉,并出款建築紀念教堂。
英使尚不滿意,美使則以未罰毓賢為憾。
太後應外使請求,十二月,诏谕地方官辨别良莠。
其辭曰:“會亦有别,彼不逞之徒,結黨聯盟,恃衆滋事,固屬法所難宥。
若安分良民,或習技藝以自衛身家,或聯村衆以互保闾裡,是乃守望相助之事。
”诏中未列義和團及大刀會其人屬于何者,殆不可知。
外使要求嚴禁義和團、大刀會,交涉不如其意,明年,竟以軍艦示威,乃由裕祿出示禁止,然亦不過具文。
直隸拳民之活動 袁世凱官于山東,刊印反對義和團之文字,勸導紳士,境内日漸安甯。
直隸則河間、深冀各屬義和團之勢日張,裕祿鑒于朝議之傾向,不肯将其剿平,反而信之,天津保定通州遂為其活動之中心。
其首領曰老師祖,教以焚香習拳之法,謂神附體,不畏槍炮,其咒繁多,皆不可解,敬奉之神有孫悟空、豬八戒等。
團中尚有女子,紅燈照即其例也。
二十六年(一九○○)五月,直隸滋擾益甚,教民有被殺害者,乃多逃而避難。
其數多者,據寨自衛,顧此多在鄉村,城邑亦有義和團暴動,涿州即一明證。
太後遣大臣往查,其報告反有利于義和團,公使得報告,要求嚴辦匪徒。
總署許之,而教堂鐵路被毀之報告疊至,公使電召外兵入京保衛,至者四百八十餘人。
戰争之開始 方外兵之将至也,義和團焚毀電杆,拆壞鐵路,戕殺武官,谕旨饬拿匪首,而親貴大臣信其神迹,以為天助之扶清滅洋也。
诏旨迄未奉行,形勢趨于嚴重。
五月十三日(六月九日),英使急電海軍大将西摩即日入援,西摩統率援軍二千餘人出發,途中被阻。
義和團入京,火焚教堂商店,搜殺二毛子(教徒)。
太後再谕認真辦理,且曰:“遇有持械喊殺之犯,立即拿獲,送交提督衙門即行正法,&hellip&hellip城内設立壇棚,盡行拆去。
”無如太後實袒護拳民,大員多其首領,從未執行命令,京中紛擾如故。
西摩援軍進至廊房,不能前進,退回天津。
義和團于十八日入天津城。
外軍以二十日,要求交出大沽炮台,夜發炮互擊,
慈禧于拳匪亂後,尚信教士挖眼取心之傳說,知識淺陋之士大夫,亦信之不疑。
教士之在内地傳教也,勸人不拜偶像,教民不肯入祠祀祖,以及出錢修廟,唱戲謝神,又以婚姻引起争執,民間兒女婚嫁,均由父母作主,甚者指腹為婚。
天主教徒家人皆須信教,不願與教外人成婚,已訂婚者遂成問題,教士往往予以協助,幹涉訴訟。
尤有進者,教士廣收信徒,無賴亦得加入,乃時欺壓良民,訴之于官,竟因幹涉不能得直,仇恨轉深。
官吏多視教民為莠民,不能切實保護,釀成教案者。
凡此誤會,迄未設法除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禍根依然存在。
會黨之勢力 平民一如散沙,未有組織團體暴動之企圖。
乃予秘密會活動之機會。
北方舊有教匪,清代中葉,疊起為亂,清廷平亂,并未改變人民之理想,其潛伏之勢力甚大。
南方則有哥老會、三合會等。
太平天國領袖利用會徒,成為大亂。
平亂之官軍,亦多會黨投入。
解散歸農之湘軍,不願耕種,加入會黨者尤衆。
顧其宗教或迷信色彩遠不能及北方,蓋南北生活不同,而知識觀念亦各有别也。
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安徽、江蘇北部大刀會作亂,其領袖殆白蓮教餘黨,地方官用兵剿平,山東亦有滋擾,延及直隸南部。
直隸總督裕祿遣軍彈壓,捕其首要,解散脅從,而亂終未平定,明年,闖入開州為亂,官軍殺其首要,團體迄未解散,又明年,利用時機,造成大亂。
興辦團練 太後自再聽政,诏廢新政,恢複舊制,為所欲為,其不能如意者,一則康有為逃出,一則不能廢立,二者均與外國有關,恨惡外人,而力無如之何,乃亟亟籌饷練兵,更辦保甲團練。
其辦團練則欲更番訓練人民,使皆知兵,足為緩急之恃也。
大刀會究為團練,抑為土匪,解釋各省不同,故處置方法亦有輕重之别,诏旨實有認為團練之意。
山東巡撫毓賢且提倡之,山東遂為義和團發難之地。
其徒深信神道,練習拳棍,手常持刀,故亦稱大刀會,拳則舊稱義和拳,及朝廷诏辦團練,因稱義和團焉。
自言神附其身,不畏槍炮,并以扶中朝滅洋教為号召,及其勢成,強迫教民燒香敬神,或劫掠其财物,教民不敢家居。
禍亂之醞釀 山東不靖,地方官平亂者,毓賢反而将其免職,對于外人遣兵保護,但不許其開槍,義和團之勢益盛。
教士大為不安,報告公使。
美使疊向總署警告,後請罷免毓賢,太後召之入京,袁世凱代為巡撫。
會英教士蔔克斯被殺,朝廷懲兇道歉,并出款建築紀念教堂。
英使尚不滿意,美使則以未罰毓賢為憾。
太後應外使請求,十二月,诏谕地方官辨别良莠。
其辭曰:“會亦有别,彼不逞之徒,結黨聯盟,恃衆滋事,固屬法所難宥。
若安分良民,或習技藝以自衛身家,或聯村衆以互保闾裡,是乃守望相助之事。
”诏中未列義和團及大刀會其人屬于何者,殆不可知。
外使要求嚴禁義和團、大刀會,交涉不如其意,明年,竟以軍艦示威,乃由裕祿出示禁止,然亦不過具文。
直隸拳民之活動 袁世凱官于山東,刊印反對義和團之文字,勸導紳士,境内日漸安甯。
直隸則河間、深冀各屬義和團之勢日張,裕祿鑒于朝議之傾向,不肯将其剿平,反而信之,天津保定通州遂為其活動之中心。
其首領曰老師祖,教以焚香習拳之法,謂神附體,不畏槍炮,其咒繁多,皆不可解,敬奉之神有孫悟空、豬八戒等。
團中尚有女子,紅燈照即其例也。
二十六年(一九○○)五月,直隸滋擾益甚,教民有被殺害者,乃多逃而避難。
其數多者,據寨自衛,顧此多在鄉村,城邑亦有義和團暴動,涿州即一明證。
太後遣大臣往查,其報告反有利于義和團,公使得報告,要求嚴辦匪徒。
總署許之,而教堂鐵路被毀之報告疊至,公使電召外兵入京保衛,至者四百八十餘人。
戰争之開始 方外兵之将至也,義和團焚毀電杆,拆壞鐵路,戕殺武官,谕旨饬拿匪首,而親貴大臣信其神迹,以為天助之扶清滅洋也。
诏旨迄未奉行,形勢趨于嚴重。
五月十三日(六月九日),英使急電海軍大将西摩即日入援,西摩統率援軍二千餘人出發,途中被阻。
義和團入京,火焚教堂商店,搜殺二毛子(教徒)。
太後再谕認真辦理,且曰:“遇有持械喊殺之犯,立即拿獲,送交提督衙門即行正法,&hellip&hellip城内設立壇棚,盡行拆去。
”無如太後實袒護拳民,大員多其首領,從未執行命令,京中紛擾如故。
西摩援軍進至廊房,不能前進,退回天津。
義和團于十八日入天津城。
外軍以二十日,要求交出大沽炮台,夜發炮互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