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賢達”考
關燈
小
中
大
會在乎,他不為仕宦,又上終南山去則甚?編《舊唐書》的史官,也太過糊塗了,似乎他以為盧藏用在作“随駕隐士”時頗有貞儉之操,到作了官才變壞,其實并不然。
反之,“趦趄詭佞,專事權貴,奢靡淫縱”,才是他的本性。
在山中的“貞儉”是無可奈何的,試問在山中他不貞儉,能囤積松木、泉水不成?而且,如不貞儉,又如何能得社會賢達之名,鑽得進朝堂去? 從這一曆史故事看,“社會賢達”一詞和“終南捷徑”正是半斤八兩,铢兩悉稱。
盧藏用這一着靈了,到宋朝種放也照樣來一套。
《宋史》卷四五七《種放傳》:“種放名逸,河南洛陽人也。
每往來嵩華間,慨然有山林意。
與母俱隐終南豹林谷之東明峰,結草為廬,僅庇風雨。
以講習為業,從學者衆,得束脩以養母。
母亦樂道,薄滋味&hellip&hellip糧糗乏絕,止食芋粟&hellip&hellip自豹林抵州郭七十裡,徒步與樵人往返。
”可見他原來是窮苦人家。
可是到了隐居成名,又作大官,又兼隐士的差的時候,便完全不同了。
“太宗嘉其節,诏京兆賜以缗錢,使養母不奪其志,有司歲時存問。
鹹平元年(西元998)母卒,诏賜錢三萬,帛三十匹,米三十斛以助其喪。
四年&hellip&hellip赍裝錢(旅費)五萬&hellip&hellip賜帛百匹,錢十萬。
又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
還山後仍特給月奉。
”錢多了,立刻成大地主,《宋史》說他:“&hellip&hellip晚節頗飾輿服,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博。
亦有強市者,遂至争訟。
門人族屬,依倚恣橫。
徙居嵩山,猶往來終南,按視田畝,每行必給驿乘,在道或親诟驿吏,規算糧具之直。
”簡直是個土豪劣紳了。
種放之移居嵩山,是被當地地方官王嗣宗趕走的。
《宋史》卷二百八十七《王嗣宗傳》:“嗣宗知永興軍府(長安)。
時種放得告歸山,嗣宗逆于傳舍,禮之甚厚。
放既醉,稍倨。
嗣宗怒,以語譏放。
放曰,君以手博得狀元耳,何足道也!初嗣宗就試講武殿,搏趙昌言帽擢首科,故放及之。
嗣宗愧恨,因上疏言,所部兼并之家,侵漁衆民,淩暴孤寡,凡十餘族,而放為之首。
放弟侄無賴,據林麓樵采,周回二百餘裡,奪編氓厚利。
願以臣疏下放。
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
疏辭極于诟辱,至目放為魑魅。
真宗方厚待放,令徙居嵩陽避之。
”嗣宗極為高興,把他生平所作的事&mdash&mdash掘邠州狐穴,發鎮州邊肅奸賊,和徙種放為除三害。
種放比盧藏用高明的地方,是又作大官,又保留隐士的身份。
他的老朋友陳堯叟在朝執政,陳家是大族,腳力硬,想作官時求陳堯叟向皇帝說一聲,來一套征召大典,風風光光去作官。
過一陣子又說不願作官了,還是回山當隐士。
于是皇帝又大擺送行宴,送盤纏服裝。
到山後,地方官還奉命按時請安,威風之至。
再過一陣子,官瘾又發了,又回朝,隔一晌又還山。
反正照樣拿薪水,并不折本。
而且,還山一次再回朝,官就高一次,又何樂而不為!湊上宋真宗也是喜歡這一套,弄個把隐士來點綴盛世。
一唱一和,大家都當戲作,這中間隻害了老實人王嗣宗,白發一頓脾氣。
從這一曆史故實看,作官和作隐士并不沖突,而且相得益彰。
當今的社會賢達,已經上了戲台的和正在打算上戲台彩排的,何妨熟讀此傳,隔天下台了,還可以死抱住“社會賢達”的本錢不放,哇拉拉大喊,一為社會賢達,生死以之,海可枯,石可爛,此名不可改。
(原載北京地下刊物《社會賢達考》專号,1947年6月12日)
反之,“趦趄詭佞,專事權貴,奢靡淫縱”,才是他的本性。
在山中的“貞儉”是無可奈何的,試問在山中他不貞儉,能囤積松木、泉水不成?而且,如不貞儉,又如何能得社會賢達之名,鑽得進朝堂去? 從這一曆史故事看,“社會賢達”一詞和“終南捷徑”正是半斤八兩,铢兩悉稱。
盧藏用這一着靈了,到宋朝種放也照樣來一套。
《宋史》卷四五七《種放傳》:“種放名逸,河南洛陽人也。
每往來嵩華間,慨然有山林意。
與母俱隐終南豹林谷之東明峰,結草為廬,僅庇風雨。
以講習為業,從學者衆,得束脩以養母。
母亦樂道,薄滋味&hellip&hellip糧糗乏絕,止食芋粟&hellip&hellip自豹林抵州郭七十裡,徒步與樵人往返。
”可見他原來是窮苦人家。
可是到了隐居成名,又作大官,又兼隐士的差的時候,便完全不同了。
“太宗嘉其節,诏京兆賜以缗錢,使養母不奪其志,有司歲時存問。
鹹平元年(西元998)母卒,诏賜錢三萬,帛三十匹,米三十斛以助其喪。
四年&hellip&hellip赍裝錢(旅費)五萬&hellip&hellip賜帛百匹,錢十萬。
又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
還山後仍特給月奉。
”錢多了,立刻成大地主,《宋史》說他:“&hellip&hellip晚節頗飾輿服,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博。
亦有強市者,遂至争訟。
門人族屬,依倚恣橫。
徙居嵩山,猶往來終南,按視田畝,每行必給驿乘,在道或親诟驿吏,規算糧具之直。
”簡直是個土豪劣紳了。
種放之移居嵩山,是被當地地方官王嗣宗趕走的。
《宋史》卷二百八十七《王嗣宗傳》:“嗣宗知永興軍府(長安)。
時種放得告歸山,嗣宗逆于傳舍,禮之甚厚。
放既醉,稍倨。
嗣宗怒,以語譏放。
放曰,君以手博得狀元耳,何足道也!初嗣宗就試講武殿,搏趙昌言帽擢首科,故放及之。
嗣宗愧恨,因上疏言,所部兼并之家,侵漁衆民,淩暴孤寡,凡十餘族,而放為之首。
放弟侄無賴,據林麓樵采,周回二百餘裡,奪編氓厚利。
願以臣疏下放。
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
疏辭極于诟辱,至目放為魑魅。
真宗方厚待放,令徙居嵩陽避之。
”嗣宗極為高興,把他生平所作的事&mdash&mdash掘邠州狐穴,發鎮州邊肅奸賊,和徙種放為除三害。
種放比盧藏用高明的地方,是又作大官,又保留隐士的身份。
他的老朋友陳堯叟在朝執政,陳家是大族,腳力硬,想作官時求陳堯叟向皇帝說一聲,來一套征召大典,風風光光去作官。
過一陣子又說不願作官了,還是回山當隐士。
于是皇帝又大擺送行宴,送盤纏服裝。
到山後,地方官還奉命按時請安,威風之至。
再過一陣子,官瘾又發了,又回朝,隔一晌又還山。
反正照樣拿薪水,并不折本。
而且,還山一次再回朝,官就高一次,又何樂而不為!湊上宋真宗也是喜歡這一套,弄個把隐士來點綴盛世。
一唱一和,大家都當戲作,這中間隻害了老實人王嗣宗,白發一頓脾氣。
從這一曆史故實看,作官和作隐士并不沖突,而且相得益彰。
當今的社會賢達,已經上了戲台的和正在打算上戲台彩排的,何妨熟讀此傳,隔天下台了,還可以死抱住“社會賢達”的本錢不放,哇拉拉大喊,一為社會賢達,生死以之,海可枯,石可爛,此名不可改。
(原載北京地下刊物《社會賢達考》專号,194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