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政治
關燈
小
中
大
一、大屠殺
洪武廿八年(1395年)正式頒布《皇明祖訓》。
這一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
在這一年之前,桀骜不馴的元功宿将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順眼的地主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無人敢出一口大氣了。
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志,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
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僞,無不涉曆。
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
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
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诰》,并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
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 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淩遲。
凡是淩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
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床上,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
有枭令,用鐵鈎鈎住脊骨,橫挂在竿上。
有稱竿,犯人縛在竿上。
另一頭挂石頭對稱。
有抽腸,也是挂在竿上,用鐵鈎鈎入谷門把腸子鈎出。
有剝皮,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抖。
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遊種種名目。
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剁指,并具五刑的。
據說在上朝時,老皇帝的脾氣好壞很容易看岀來,要是這一天他的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大概脾氣好,殺人不會多。
要是揿玉帶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風雨來了,滿朝的官員都吓得臉無人色,個個發抖,準有大批人應這劫數。
這些朝官,照規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門以前,和妻子訣别,吩咐後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大小互相慶賀,算是又多活一天了。
四十年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續編》、《大诰三編》和《大诰武臣》的統計,所列淩遲、枭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
《三編》所定算是最寬容的了。
“進士監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見奸貪,終不從命,三犯四犯而至殺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謗殺身者又三人,姑容戴斬、絞、徙流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徙流罪辦事者三百二十八人。
”有禦史戴死罪,戴着腳鐐,坐堂審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門作官的。
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案株連被殺的四萬人,後兩案合計有七八萬人。
所殺的人,從開國元勳到列侯裨将、部院大臣、諸司官吏到州縣胥役、進士監生、經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親侄兒、親外甥,無人不殺,無人不可殺,一個個地殺,一家家地殺,有罪的殺,無罪的也殺,“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控訴,說是殺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
到洪武九年,單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谪戍到鳳陽屯田的便有一萬多人。
十八年九月在給蕭安石子孫符上也自己承認:“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期擢用之時,并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
以至内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
”郭桓案發後,他又說:“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
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發、文身,罪之甚者欤?” 政權的維持建立在流血屠殺、酷刑暴行的基礎上,這個時代,這種政治,确确實實是名副其實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發于洪武十三年,藍玉案發于洪武二十六年,前後相隔十四年。
主犯雖然是兩個,其實是一個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領和州時的帥府舊僚。
和李善長同鄉,又結了親。
因李善長的舉薦,逐漸發達,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拜右丞相。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專決的權力,統率百官,隻對皇帝負責。
這制度對一個平庸的、唯唯否否、阿附取容的“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對手是一個隻顧嬉遊逸樂、不理國事的皇帝,也許不會引起嚴重的沖突。
或者一個性情謙和容忍,一個剛決果斷,柔剛互濟倒也不緻壞事。
但是胡惟庸幹練有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書省年代久了,大權在手,威福随心,兼之十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也隐隐結成一個龐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靠胡惟庸作核心的。
拿慣了權的人,怎麼也不肯放下。
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業,苦戰了幾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權,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麼能甘心!困難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職權,從來不曾有過清楚的界限,理論上丞相是輔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權是皇權的代表,兩者是二而一的,不應該有沖突。
事實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處分,皇帝沒事做,隻能簽字畫可,高拱無為。
反之,如皇帝躬親庶務,大小事情一概過問,那麼,這個宰相除了伴食畫諾以外,又有什麼可做?這兩個人性格相同,都剛愎,都固執,都喜歡獨裁,好攬權,誰都不肯相讓。
許多年的争執、摩擦,相權和皇權相對立,最後,沖突表面化了。
朱元璋有軍隊,有特務,失敗的當然是文官。
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長小心怕事,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沖突還不太明顯嚴重(劉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剛,一定合作不了,堅決不幹)。
接着是汪廣洋,碰上幾次大釘子,末了還是賜死。
中書官有權的如楊憲,也是被殺的。
胡惟庸是任期最長,沖突最厲害的一個。
被殺後,索性取消中書省,由皇帝兼行相權,皇權和相權合而為一。
洪武二十八年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颉颃,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這裡所說的“事皆朝廷總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
胡惟庸被殺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義,是治權的變質,也就是從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階段,轉變為官僚成奴才,皇帝獨裁的階段。
胡惟庸之死隻是這件大屠殺案的一個引子,公布的罪狀是擅權枉法。
以後朱元璋要殺不順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作底子,随時加進新罪狀,把它放大、發展。
一放為私通日本,再放為私通蒙古。
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虜”,是當時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
三放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逆,最後成為藍玉謀逆案。
罪狀愈多,牽連的罪人也更多。
由甲連到乙,乙攀到丙,轉彎抹角像瓜蔓一樣四處伸出去,一網打盡,名為株連。
被殺的都以家族作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
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禦史大夫陳甯,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荥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宜德侯金朝興,靖甯侯葉升,申國公鄧鎮,濟甯侯顧敬,臨江侯陳镛,營陽侯楊通,淮安侯華中,高級軍官毛骧、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
宋濂也被牽連,貶死茂州。
坐藍黨死的除大将涼國公藍玉以外,有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舻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甯侯曹泰,會甯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玙,東平侯韓勳,全甯侯孫恪,沈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辂、湯泉等。
胡案有《昭示奸黨錄》,藍案有《逆臣錄》,把口供和判案詳細記錄公布,讓全國人都知道這些“奸黨”的“罪狀”。
被殺公侯中,東莞伯何榮是何真的兒子,何真死于洪武二十一年,被帳下舊校捏告生前黨胡惟庸,勒索二千兩銀子,何家子弟到禦前分析,朱元璋大怒說:“我的法,這厮把作買賣!”把舊校綁來處死。
到二十三年,何榮弟崇祖回廣東時: 兄把袂連聲:弟弟,今居官禍福頃刻,汝歸難料再會日。
到家達知伯叔兄弟,勿犯違法事,保護祖宗,是所願望! 可是,逃過了胡黨,還是逃不過藍黨。
何家是嶺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際保障過一方秩序,威望極高,如何放得過?據何崇祖自述: 洪武二十六年,族誅涼國公藍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藍黨,無有分别。
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幾萬戶。
長兄四兄宏維暨老幼鹹喪。
三月二十日夜雞鳴時,家人彭康壽叩門,吾床中聞知禍事,出問故雲:“昨晚申時,内官數員帶官軍到衛,城門皆閉。
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員頭山何族,因此奔回。
”&hellip&hellip軍來甚衆,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
崇祖一房從此山居島宿,潛形匿迹,一直到三十一年新帝登極大赦,才敢回家安居。
李善長死時已經七十七歲了。
帥府元僚,開國首相,替主子辦了三十九年事,兒子作驸馬,本身封國公,富極貴極,到末了卻落得全家誅戮。
一年後,有人上疏喊冤說: 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
借今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
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
人情愛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善長弟存義子佑是胡惟庸的從女婿);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幸萬一之富貴。
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于陛下則親子女也。
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甯複有加于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齑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胡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
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芥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
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
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将來耳。
說得句句有理,字字是理,朱元璋無話可駁,也就算了。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還有謀殺小明王的兇手德慶侯廖永忠,洪武八年以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于十三年被鞭死,臨川侯胡美于十七年犯禁伏誅,江夏侯周德興于二十五年以帷薄不修,暧昧的罪狀被殺;二十七年,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颍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殺宋國公馮勝。
周德興是朱元璋兒時放牛的夥伴,傅友德馮勝功最高,突然被殺,根本不說有什麼罪過,正合着古人說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話。
不但列将以次誅夷,甚至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造成鄱陽湖大捷,奠定王業的功臣,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
義子親甥李文忠,十幾歲便在軍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
劉基是幕府智囊,運謀決策,不止有定天下的大功,并且是奠定帝國規模時主要人物,因為主意多,看很準,看得遠,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便被休緻回家,又怕隔得太遠會出事,硬拉回南京,終于被毒死。
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小心謹慎,也逃不過。
洪武十八年病了,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皇帝卻特賜蒸鵝,沒辦法,流着眼淚當着使臣的面吃,不多日就死了。
這兩個元勳的特别被注意,被防閑,滿朝文武全知道,給事中陳汶輝曾經上疏公開指出:“今勳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 武臣之外,文官被殺的也着實不少。
有記載可考的有宋思顔、夏煜、高見賢、淩說、孔克仁,這幾人都是初起事時的幕府僚屬。
宋思顔在幕府裡的地位僅次于李善長。
夏煜是詩人,和高見賢、楊憲、淩說一夥,專替朱元璋“伺察搏擊”,盡鷹犬的任務,告密栽贓,什麼事全幹,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後送了命。
朝官中有禮部侍郎朱同、張衡,戶部尚書趙勉,吏部尚書餘,工部尚書薛祥、秦逵,刑部尚書李質、開濟,戶部尚書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許存仁,左都禦史楊靖,大理寺卿李仕魯,少卿陳汶輝,禦史王樸,紀善白信蹈等。
外官有蘇州知府魏觀,濟甯知府方克勤,番禺知縣道同,訓導葉伯巨,晉王府左相陶凱等。
茹太素是個剛性人,愛說老實話,幾次為了話不投機被廷杖,降官,甚至鐐足治事。
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詩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
”太素磕了頭,續韻吟道:“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元璋聽了倒也很感動。
不多時還是被殺。
李仕魯是朱熹學派的學者,勸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學韓文公辟佛,來發揚朱學。
料想着朱熹和皇帝是本家,這着棋準下得不錯,不料皇帝竟不買朱夫子的賬,全不理會。
仕魯急了,鬧起迂脾氣,當面交還朝笏,要告休回家。
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掼死在階下。
陶凱是禦用文人,一時诏令封冊歌頌碑志多出其手,作過禮部尚書,制定軍禮和科舉制度,隻為了起一個别号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諱被殺。
員外郎張來碩谏止取已許配的少女作宮人,說“于理未當,被碎肉而死。
參議李飲冰被割乳而死。
葉伯巨在洪武九年以星變上書,論用刑太苛說: 臣觀曆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于此&hellip&hellip議者曰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緻亡滅。
主上痛懲其儆,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
臣又以為不然。
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國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
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
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志,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删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
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
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
故必有
這一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
在這一年之前,桀骜不馴的元功宿将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順眼的地主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無人敢出一口大氣了。
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志,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
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僞,無不涉曆。
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
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
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诰》,并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
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 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淩遲。
凡是淩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
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床上,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
有枭令,用鐵鈎鈎住脊骨,橫挂在竿上。
有稱竿,犯人縛在竿上。
另一頭挂石頭對稱。
有抽腸,也是挂在竿上,用鐵鈎鈎入谷門把腸子鈎出。
有剝皮,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抖。
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遊種種名目。
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剁指,并具五刑的。
據說在上朝時,老皇帝的脾氣好壞很容易看岀來,要是這一天他的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大概脾氣好,殺人不會多。
要是揿玉帶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風雨來了,滿朝的官員都吓得臉無人色,個個發抖,準有大批人應這劫數。
這些朝官,照規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門以前,和妻子訣别,吩咐後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大小互相慶賀,算是又多活一天了。
四十年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續編》、《大诰三編》和《大诰武臣》的統計,所列淩遲、枭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
《三編》所定算是最寬容的了。
“進士監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見奸貪,終不從命,三犯四犯而至殺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謗殺身者又三人,姑容戴斬、絞、徙流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徙流罪辦事者三百二十八人。
”有禦史戴死罪,戴着腳鐐,坐堂審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門作官的。
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案株連被殺的四萬人,後兩案合計有七八萬人。
所殺的人,從開國元勳到列侯裨将、部院大臣、諸司官吏到州縣胥役、進士監生、經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親侄兒、親外甥,無人不殺,無人不可殺,一個個地殺,一家家地殺,有罪的殺,無罪的也殺,“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控訴,說是殺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
到洪武九年,單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谪戍到鳳陽屯田的便有一萬多人。
十八年九月在給蕭安石子孫符上也自己承認:“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期擢用之時,并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
以至内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
”郭桓案發後,他又說:“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
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發、文身,罪之甚者欤?” 政權的維持建立在流血屠殺、酷刑暴行的基礎上,這個時代,這種政治,确确實實是名副其實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發于洪武十三年,藍玉案發于洪武二十六年,前後相隔十四年。
主犯雖然是兩個,其實是一個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領和州時的帥府舊僚。
和李善長同鄉,又結了親。
因李善長的舉薦,逐漸發達,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拜右丞相。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專決的權力,統率百官,隻對皇帝負責。
這制度對一個平庸的、唯唯否否、阿附取容的“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對手是一個隻顧嬉遊逸樂、不理國事的皇帝,也許不會引起嚴重的沖突。
或者一個性情謙和容忍,一個剛決果斷,柔剛互濟倒也不緻壞事。
但是胡惟庸幹練有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書省年代久了,大權在手,威福随心,兼之十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也隐隐結成一個龐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靠胡惟庸作核心的。
拿慣了權的人,怎麼也不肯放下。
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業,苦戰了幾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權,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麼能甘心!困難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職權,從來不曾有過清楚的界限,理論上丞相是輔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權是皇權的代表,兩者是二而一的,不應該有沖突。
事實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處分,皇帝沒事做,隻能簽字畫可,高拱無為。
反之,如皇帝躬親庶務,大小事情一概過問,那麼,這個宰相除了伴食畫諾以外,又有什麼可做?這兩個人性格相同,都剛愎,都固執,都喜歡獨裁,好攬權,誰都不肯相讓。
許多年的争執、摩擦,相權和皇權相對立,最後,沖突表面化了。
朱元璋有軍隊,有特務,失敗的當然是文官。
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長小心怕事,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沖突還不太明顯嚴重(劉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剛,一定合作不了,堅決不幹)。
接着是汪廣洋,碰上幾次大釘子,末了還是賜死。
中書官有權的如楊憲,也是被殺的。
胡惟庸是任期最長,沖突最厲害的一個。
被殺後,索性取消中書省,由皇帝兼行相權,皇權和相權合而為一。
洪武二十八年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颉颃,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這裡所說的“事皆朝廷總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
胡惟庸被殺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義,是治權的變質,也就是從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階段,轉變為官僚成奴才,皇帝獨裁的階段。
胡惟庸之死隻是這件大屠殺案的一個引子,公布的罪狀是擅權枉法。
以後朱元璋要殺不順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作底子,随時加進新罪狀,把它放大、發展。
一放為私通日本,再放為私通蒙古。
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虜”,是當時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
三放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逆,最後成為藍玉謀逆案。
罪狀愈多,牽連的罪人也更多。
由甲連到乙,乙攀到丙,轉彎抹角像瓜蔓一樣四處伸出去,一網打盡,名為株連。
被殺的都以家族作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
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禦史大夫陳甯,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荥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宜德侯金朝興,靖甯侯葉升,申國公鄧鎮,濟甯侯顧敬,臨江侯陳镛,營陽侯楊通,淮安侯華中,高級軍官毛骧、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
宋濂也被牽連,貶死茂州。
坐藍黨死的除大将涼國公藍玉以外,有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舻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甯侯曹泰,會甯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玙,東平侯韓勳,全甯侯孫恪,沈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辂、湯泉等。
胡案有《昭示奸黨錄》,藍案有《逆臣錄》,把口供和判案詳細記錄公布,讓全國人都知道這些“奸黨”的“罪狀”。
被殺公侯中,東莞伯何榮是何真的兒子,何真死于洪武二十一年,被帳下舊校捏告生前黨胡惟庸,勒索二千兩銀子,何家子弟到禦前分析,朱元璋大怒說:“我的法,這厮把作買賣!”把舊校綁來處死。
到二十三年,何榮弟崇祖回廣東時: 兄把袂連聲:弟弟,今居官禍福頃刻,汝歸難料再會日。
到家達知伯叔兄弟,勿犯違法事,保護祖宗,是所願望! 可是,逃過了胡黨,還是逃不過藍黨。
何家是嶺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際保障過一方秩序,威望極高,如何放得過?據何崇祖自述: 洪武二十六年,族誅涼國公藍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藍黨,無有分别。
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幾萬戶。
長兄四兄宏維暨老幼鹹喪。
三月二十日夜雞鳴時,家人彭康壽叩門,吾床中聞知禍事,出問故雲:“昨晚申時,内官數員帶官軍到衛,城門皆閉。
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員頭山何族,因此奔回。
”&hellip&hellip軍來甚衆,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
崇祖一房從此山居島宿,潛形匿迹,一直到三十一年新帝登極大赦,才敢回家安居。
李善長死時已經七十七歲了。
帥府元僚,開國首相,替主子辦了三十九年事,兒子作驸馬,本身封國公,富極貴極,到末了卻落得全家誅戮。
一年後,有人上疏喊冤說: 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
借今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
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
人情愛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善長弟存義子佑是胡惟庸的從女婿);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幸萬一之富貴。
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于陛下則親子女也。
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甯複有加于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齑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胡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
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芥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
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
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将來耳。
說得句句有理,字字是理,朱元璋無話可駁,也就算了。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還有謀殺小明王的兇手德慶侯廖永忠,洪武八年以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于十三年被鞭死,臨川侯胡美于十七年犯禁伏誅,江夏侯周德興于二十五年以帷薄不修,暧昧的罪狀被殺;二十七年,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颍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殺宋國公馮勝。
周德興是朱元璋兒時放牛的夥伴,傅友德馮勝功最高,突然被殺,根本不說有什麼罪過,正合着古人說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話。
不但列将以次誅夷,甚至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造成鄱陽湖大捷,奠定王業的功臣,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
義子親甥李文忠,十幾歲便在軍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
劉基是幕府智囊,運謀決策,不止有定天下的大功,并且是奠定帝國規模時主要人物,因為主意多,看很準,看得遠,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便被休緻回家,又怕隔得太遠會出事,硬拉回南京,終于被毒死。
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小心謹慎,也逃不過。
洪武十八年病了,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皇帝卻特賜蒸鵝,沒辦法,流着眼淚當着使臣的面吃,不多日就死了。
這兩個元勳的特别被注意,被防閑,滿朝文武全知道,給事中陳汶輝曾經上疏公開指出:“今勳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 武臣之外,文官被殺的也着實不少。
有記載可考的有宋思顔、夏煜、高見賢、淩說、孔克仁,這幾人都是初起事時的幕府僚屬。
宋思顔在幕府裡的地位僅次于李善長。
夏煜是詩人,和高見賢、楊憲、淩說一夥,專替朱元璋“伺察搏擊”,盡鷹犬的任務,告密栽贓,什麼事全幹,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後送了命。
朝官中有禮部侍郎朱同、張衡,戶部尚書趙勉,吏部尚書餘,工部尚書薛祥、秦逵,刑部尚書李質、開濟,戶部尚書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許存仁,左都禦史楊靖,大理寺卿李仕魯,少卿陳汶輝,禦史王樸,紀善白信蹈等。
外官有蘇州知府魏觀,濟甯知府方克勤,番禺知縣道同,訓導葉伯巨,晉王府左相陶凱等。
茹太素是個剛性人,愛說老實話,幾次為了話不投機被廷杖,降官,甚至鐐足治事。
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詩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
”太素磕了頭,續韻吟道:“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元璋聽了倒也很感動。
不多時還是被殺。
李仕魯是朱熹學派的學者,勸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學韓文公辟佛,來發揚朱學。
料想着朱熹和皇帝是本家,這着棋準下得不錯,不料皇帝竟不買朱夫子的賬,全不理會。
仕魯急了,鬧起迂脾氣,當面交還朝笏,要告休回家。
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掼死在階下。
陶凱是禦用文人,一時诏令封冊歌頌碑志多出其手,作過禮部尚書,制定軍禮和科舉制度,隻為了起一個别号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諱被殺。
員外郎張來碩谏止取已許配的少女作宮人,說“于理未當,被碎肉而死。
參議李飲冰被割乳而死。
葉伯巨在洪武九年以星變上書,論用刑太苛說: 臣觀曆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于此&hellip&hellip議者曰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緻亡滅。
主上痛懲其儆,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
臣又以為不然。
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國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
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
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志,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删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
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
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
故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