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回 劫法場瓊玉脫網 匡朝政九齡辱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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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國進賢良為國寶,朝登奸佞是朝哀。

     興衰用舍機關轉,天命無常德可栽。

     再說禁子竊聽高角要反監打劫之言,驚吓不小,隻得回步呼曰:“大王不可劫獄,某自有妙謀,待慢慢調停。

    ”高角一見禁子回步言此,亦一駭,誠恐他洩漏了,即拔出腰刀要殺之。

     禁子曰:“大王休得動手!吾非洩漏汝計謀,然不可劫獄,隻恐難殺出城門,且又累及于某也。

    汝雖有兵來接應,但是有限的,不過一二千,怎對敵得一省郡之衆數十萬人,若一經關閉城門,插翅也難飛,是寡不敵衆。

    如此,不若劫法場為上策。

    某聞知府與各文武員酌議,要請皇令于本月十八日押殺梁瓊玉,然後申詳拜本。

    汝若在法場劫之,是在城外,易于動手後殺出城去。

    某原是一身,并無父母妻兒,又見令親梁瓊玉平日是善良少年,曾記前兩載饑馑之年,多出糧米濟活人不少,故一心感惜之。

    無辜受此毒害,是出于救拔之心,非妄哄于汝的。

    ” 高角聞言,喜曰:“如此足見禁子兄用情義俠也。

    如今你我同心,隻不可少洩一人得知。

    吾今去了。

    ”禁子允諾。

    高角又對瓊玉曰:“且待十八日期,吾與白兄長同伏兵丁,預先來法場等候。

    ”瓊玉允從,言:“二位哥哥,隻要小心。

    ” 高角此日出獄去訖,尋覓着雲龍,又喜得回鞭、馬,暗埋于附近荒郊山野。

    又料集齊四城頭目管的喽羅,每隊五十人,各扮商賈、僧道、乞丐不等,共二百餘人。

    候至十八日期,天初明亮,一同分往北城外法場地遠遠埋伏,商民僧道不等四邊遊邏等候。

     是日,總兵奉請皇令,押出瓊玉于法場。

    繼後千總官員數名、兵丁數百人排開。

    雲龍弟兄眼一瞧,二百喽羅一齊殺入。

    雲龍跳入先将瓊玉用刀割去綁索,遞過雙鞭。

    押犯刀斧手大喝:“可惱!敢救犯人!”雙刀砍去。

    雲龍大刀揮去,人頭落地,一連殺死十餘兵。

    高角長槍搶入,總兵大驚,提斧來迎敵。

    法場大亂喧嘩。

     瓊玉左手擋總兵大斧,右手提鞭飛中總兵手腕,大喊痛聲,倒于地下,複一鞭,已是頭裂不語了。

    及參将千總上前,又被高角長槍所傷,衆兵慌亂。

     雲龍引兵大殺一陣,死者二三百,紛紛走散。

    單有衙役早将柳知府背回逃走。

     瓊玉等不敢久戰,一同殺出北城而去,奔走回山。

     有各文武員未到法場者,聞報皆驚,閉城不及,被賊人先已走脫。

    計點場中傷去兵丁三百十一人,總兵被殺,遊擊将軍重傷、千總被打壞。

    知府隻得據實詳移文書,上達節度使,以待修本進朝。

    不表。

     再說瓊玉弟兄三人帶兵日夜急走,抄小徑回山,防着官兵追逐。

    此日,到了二龍山,梁任見少主得脫回山,不勝喜悅。

    瓊玉三人下坐,即命老奴進内安慰師娘。

    顔氏方知行險劫法場救出的,愁懷放下。

     當日,瓊玉拜謝兩兄長高義,入險地搭救方得性命。

    白、高曰:“手足之間,患難共之。

    三弟患此殺身之禍,豈有坐視不救之理?”是日,不免排上酒筵,三人共叙,暢飲開懷。

    又談論劫法場傷了官員并軍兵數百,隻預備朝廷發兵來征剿,打點早定計謀以得進退。

    且住表二龍山弟兄商議。

     再說朝中,唐明皇接位之初,錄用賢臣,政治可觀,百姓富庶;滅武韋二黨、中興複唐,亦算令主,及至開元二十五年之末,賢臣宋璟辭官緻仕,歸于東都。

    張九齡仍居相位,李林甫進吏部天官。

    按史,九齡乃廣東省韶州府曲江縣人。

    李林甫乃唐之宗室,但為人外莊柔順而内心險狡兇狠,勾結宦官内侍妃嫔以察帝意,以為耳目。

    故所奏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