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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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無法讓槍離開被害人。
” “緊貼衣服射擊的話,對兇手有什麼好處?外套上會有燒焦痕迹,還會沾上火藥……” “那倒無所謂。
” “今踢衣服射擊的話,衣服上的貫穿孔,越接近内衣越大嗎?” “對。
” “那麼,離開的話?” “會越小,外套上的洞會變成最大。
如果把槍離開衣服二十公分的話,馬上會變成這樣。
” “所以說……” “但是這樣也沒關系,當時兇手應該想離開一點的,緊貼的話,因為槍支構造不同,沾到火藥的方式也不一樣。
像這個案子,就因此查處兇槍是連發式左輪手槍,所以當然還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離射擊最好,但是兇手卻沒有這麼做。
” “為什麼?” “因為他一保持距離,洞就會變成三個。
” “變成三個不行嗎?” “不行。
”潔說的很笃定。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為什麼不行呢……?” “那就是提示。
你找個安靜的地方,利用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 被潔這麼一說,我苦笑了出來:“我會想想看的。
但我有幾個問題,想問問專家。
我母親很早就過世了,當時,很不可思議的,她身上沒有出現屍斑。
醫生告訴我,醫生告訴我那是因為整個身體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緣故。
但是,兇殺案的屍體,但是兇殺案的屍體,屍斑往往是個關鍵。
這次的案子,也因為在被害人死後才分屍,所以從屍體流出來的血液就變得很重要了。
” “你說的沒錯,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對。
” “病死和突然死亡,會出現這樣的差異。
” “果然不一樣嗎?” “不一樣,病死的話,體内的血會迅速凝固。
但是因為殺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話,血液不容易凝固。
即使凝固了,也會遭到酵素破壞。
” “嗯,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 “因此,兇殺案的屍體會出現屍斑,是因為體内的血液還在凝固的緣故。
” “原來如此。
所以這種狀況下,就算頭被砍了,血還是會流出來?” “會。
” “但是不會噴出來。
” “因為心髒已經停止跳動了。
而且和屍體的擺放姿态也有關。
” 我點點頭說:“但是經過三十分鐘的話,就幾乎不會流出來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壞血液凝固,從被害屍體流出的血液,難道永遠不會凝固嗎?” “沒那回事,還是會凝固的。
”潔說。
“需要多久時間?” “八分鐘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樣。
” “八分鐘,蠻快的嘛。
” “是啊。
” “水和血,哪個快?” “什麼哪個?水通常不會凝固啊!” “幹掉的話?” “血比較快。
”潔回答。
“血比較快幹?嗯,那麼,幹了的話,應該就不會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 “你是說沾到布那一類質料上的血嗎?經過八分鐘後會不會沾到别的布上?那隻能用擦的了。
” “擦?是嗎……” “就像用紅色蠟筆擦過一樣。
” “還有一件事,我剛想起來,就是四十五度的射入角的事。
如果九十度的話,子彈不是會貫穿身體嗎?” 潔點點頭說:“如果極近距離射擊,又恰好避開頭骨的話,應該會。
” “也就是說,兇手之所以把槍放斜的,是為了把子彈留在體内?” 潔搖搖頭:“不對,他在牆上也留了一顆子彈。
就算貫穿身體,子彈也會陷入地闆。
” “對哦。
”我點點頭說:“螺絲也是提示嗎?” 潔聽了立刻點頭:“螺絲當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 “最大的謎團就是最大的提示,對不對?” “完全正确。
頭部裝螺絲,軀幹裝螺帽,然後把頭部旋鎖進頭裡的狀态,應該才是兇手的目的,确保頭和身體相連……” “為什麼那是他的目的?當初不把頭砍斷,死者的頭原來不就已經牢牢的固定在身體了嗎?”我說。
“對,你說的沒錯,海利西。
”潔想了又想,然後說:“所以,當初根本就沒有鎖緊,而是故意把它裝成馬上就可以轉開的狀态。
換句話說,裝上螺絲,而且把它插到容易松開的程度,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圖。
為什麼要刻意做這種事呢?” “嗯。
” “要給誰看麼?不過看到的人隻有勞洛而已,頂多再加上辦案的刑警。
” “也對。
” “如果為了給刑警看,原因是什麼?為了陷害誰麼?罪名最後落在芮娜絲身上。
所以說,在弗蘭哥的脖子上裝螺絲,就能讓芮娜絲入罪?” “大概沒辦法,”我說:“如果芮娜絲不是在制鞋廠工作,而是在螺絲工廠或機械工廠工作的話,那有另當别論。
” “還是說,其他有什麼人可以嫁禍麼?不,不會這麼做的,因為毫無意義嘛!這是不合理的勞力工作,這樣的勞動一點意義也沒有。
”潔說。
“确實如此。
為什麼兇手卻做了這種事?” “嗯。
” “是精神異常嗎?是深深被螺絲這種形态吸引的人……” “嗯,一般人大概都會這樣解讀。
” “兇手也許在精神上受到‘裝上螺絲的屍體’壓迫,不管清醒貨睡着,都被這個影像糾纏,怎麼樣都擺脫不了。
” “說道芮娜絲,她也很奇怪,為什麼她會出現在弗蘭哥的辦公室?又為什麼要對警察開槍?這也讓人覺得沒意義,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她是因為襲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則警方應該也毫無頭緒。
這種粗重的工作她做的來嗎?又是在那裡做的?是獨力犯案的嗎?工具和材料呢?動機呢?她不隻是個女人,還是個獨臂的女人哦。
” “也對。
” “她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法官到底是怎麼處理?認定她是獨力犯案的嗎?真有意思。
總之,裡柯是這麼說的:馬卡蒂刑警的槍傷雖然複元了,隻可惜他已經過世。
不過聽說拉莫斯還活着,裡柯應該會把拉莫斯的地址和電話号碼用電子郵件寄給我。
” “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電話,這個案子的資料就會增加。
目前資料還不夠。
馬卡特先生也是,現在連他的影子也沒見到。
案發當時他到底在哪裡?謎團太多了,海利西。
這種情形下,什麼都很難說。
等我跟裘裘.拉莫斯通過電話後,再跟你說我的想法吧。
”潔說。
” “緊貼衣服射擊的話,對兇手有什麼好處?外套上會有燒焦痕迹,還會沾上火藥……” “那倒無所謂。
” “今踢衣服射擊的話,衣服上的貫穿孔,越接近内衣越大嗎?” “對。
” “那麼,離開的話?” “會越小,外套上的洞會變成最大。
如果把槍離開衣服二十公分的話,馬上會變成這樣。
” “所以說……” “但是這樣也沒關系,當時兇手應該想離開一點的,緊貼的話,因為槍支構造不同,沾到火藥的方式也不一樣。
像這個案子,就因此查處兇槍是連發式左輪手槍,所以當然還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離射擊最好,但是兇手卻沒有這麼做。
” “為什麼?” “因為他一保持距離,洞就會變成三個。
” “變成三個不行嗎?” “不行。
”潔說的很笃定。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為什麼不行呢……?” “那就是提示。
你找個安靜的地方,利用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 被潔這麼一說,我苦笑了出來:“我會想想看的。
但我有幾個問題,想問問專家。
我母親很早就過世了,當時,很不可思議的,她身上沒有出現屍斑。
醫生告訴我,醫生告訴我那是因為整個身體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緣故。
但是,兇殺案的屍體,但是兇殺案的屍體,屍斑往往是個關鍵。
這次的案子,也因為在被害人死後才分屍,所以從屍體流出來的血液就變得很重要了。
” “你說的沒錯,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對。
” “病死和突然死亡,會出現這樣的差異。
” “果然不一樣嗎?” “不一樣,病死的話,體内的血會迅速凝固。
但是因為殺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話,血液不容易凝固。
即使凝固了,也會遭到酵素破壞。
” “嗯,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 “因此,兇殺案的屍體會出現屍斑,是因為體内的血液還在凝固的緣故。
” “原來如此。
所以這種狀況下,就算頭被砍了,血還是會流出來?” “會。
” “但是不會噴出來。
” “因為心髒已經停止跳動了。
而且和屍體的擺放姿态也有關。
” 我點點頭說:“但是經過三十分鐘的話,就幾乎不會流出來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壞血液凝固,從被害屍體流出的血液,難道永遠不會凝固嗎?” “沒那回事,還是會凝固的。
”潔說。
“需要多久時間?” “八分鐘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樣。
” “八分鐘,蠻快的嘛。
” “是啊。
” “水和血,哪個快?” “什麼哪個?水通常不會凝固啊!” “幹掉的話?” “血比較快。
”潔回答。
“血比較快幹?嗯,那麼,幹了的話,應該就不會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 “你是說沾到布那一類質料上的血嗎?經過八分鐘後會不會沾到别的布上?那隻能用擦的了。
” “擦?是嗎……” “就像用紅色蠟筆擦過一樣。
” “還有一件事,我剛想起來,就是四十五度的射入角的事。
如果九十度的話,子彈不是會貫穿身體嗎?” 潔點點頭說:“如果極近距離射擊,又恰好避開頭骨的話,應該會。
” “也就是說,兇手之所以把槍放斜的,是為了把子彈留在體内?” 潔搖搖頭:“不對,他在牆上也留了一顆子彈。
就算貫穿身體,子彈也會陷入地闆。
” “對哦。
”我點點頭說:“螺絲也是提示嗎?” 潔聽了立刻點頭:“螺絲當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 “最大的謎團就是最大的提示,對不對?” “完全正确。
頭部裝螺絲,軀幹裝螺帽,然後把頭部旋鎖進頭裡的狀态,應該才是兇手的目的,确保頭和身體相連……” “為什麼那是他的目的?當初不把頭砍斷,死者的頭原來不就已經牢牢的固定在身體了嗎?”我說。
“對,你說的沒錯,海利西。
”潔想了又想,然後說:“所以,當初根本就沒有鎖緊,而是故意把它裝成馬上就可以轉開的狀态。
換句話說,裝上螺絲,而且把它插到容易松開的程度,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圖。
為什麼要刻意做這種事呢?” “嗯。
” “要給誰看麼?不過看到的人隻有勞洛而已,頂多再加上辦案的刑警。
” “也對。
” “如果為了給刑警看,原因是什麼?為了陷害誰麼?罪名最後落在芮娜絲身上。
所以說,在弗蘭哥的脖子上裝螺絲,就能讓芮娜絲入罪?” “大概沒辦法,”我說:“如果芮娜絲不是在制鞋廠工作,而是在螺絲工廠或機械工廠工作的話,那有另當别論。
” “還是說,其他有什麼人可以嫁禍麼?不,不會這麼做的,因為毫無意義嘛!這是不合理的勞力工作,這樣的勞動一點意義也沒有。
”潔說。
“确實如此。
為什麼兇手卻做了這種事?” “嗯。
” “是精神異常嗎?是深深被螺絲這種形态吸引的人……” “嗯,一般人大概都會這樣解讀。
” “兇手也許在精神上受到‘裝上螺絲的屍體’壓迫,不管清醒貨睡着,都被這個影像糾纏,怎麼樣都擺脫不了。
” “說道芮娜絲,她也很奇怪,為什麼她會出現在弗蘭哥的辦公室?又為什麼要對警察開槍?這也讓人覺得沒意義,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她是因為襲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則警方應該也毫無頭緒。
這種粗重的工作她做的來嗎?又是在那裡做的?是獨力犯案的嗎?工具和材料呢?動機呢?她不隻是個女人,還是個獨臂的女人哦。
” “也對。
” “她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法官到底是怎麼處理?認定她是獨力犯案的嗎?真有意思。
總之,裡柯是這麼說的:馬卡蒂刑警的槍傷雖然複元了,隻可惜他已經過世。
不過聽說拉莫斯還活着,裡柯應該會把拉莫斯的地址和電話号碼用電子郵件寄給我。
” “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電話,這個案子的資料就會增加。
目前資料還不夠。
馬卡特先生也是,現在連他的影子也沒見到。
案發當時他到底在哪裡?謎團太多了,海利西。
這種情形下,什麼都很難說。
等我跟裘裘.拉莫斯通過電話後,再跟你說我的想法吧。
”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