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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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自己的錯誤,對老警官來說面子很挂不住。
沉默良久之後,前刑警歎了一口氣說:“如果沒有兇手的話,的确會變成你說的那樣。
” “發現屍體,搖晃後頭掉下來,接着發生地震,雖然想要馬上打電話報警,但電話因地震不通。
這些都隻是勞洛的片面之詞,沒有人可以為她證實。
不過後來逮捕了芮娜絲;要是當初沒有抓到兇手,勞洛毫無疑問一定會被懷疑。
你們一定會質疑他,是你開槍的吧?是你把頭砍掉的吧?” 又是一陣沉默。
老人大概在思考潔所說的話。
“到底怎麼回事?醫生,勞洛他……” “如果他在案發後還很冷靜的話,案發當時表示他身邊有目擊者。
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兇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擊者了。
” “你說不需要了?醫生,目擊者可以被這麼輕易的創造出來;沒必要的時候又讓他消失嗎?”老人說。
“對啊,當然是這樣,拉莫斯先生。
目擊者之所以消失不見,并不是勞洛用他的意志去讓他不見的,而是因為兇手被捕,所以勞洛不必勉強把他找出來。
我是這個意思。
” “嗯,好像有點不太懂……所以醫生,你是說,本案還有其他目擊者?” “有。
” “喔,你這麼肯定?” “很肯定,還有目擊者。
” 我也大吃一驚,邊聽邊心跳加速。
“我不這麼認為。
醫生,話說得這麼滿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賭,賭什麼都可以。
我很肯定,否則邏輯就說不通了,這是邏輯推演得結論。
” “這種事真是前所未聞。
萬一你錯了的話,怎麼辦?”前刑警有些挑釁地說。
“這個嘛……”潔得眼鏡望向遠方,想了一下,然後說:“我就買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進浴缸,然後一頭栽進去,一口氣把就喝光給你看。
” 我歎了一口氣。
老人發出沙啞得笑聲說:“這真是了不起得壯舉。
萬一我輸了的話呢?” “那就請你答應我一個請求好嗎?一個小小的請求,我隻想請你讓我和某一個人用電話交談。
” “你還滿大方嘛。
” “這條線索,到這裡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後還會再讨論,我們會到原來的調查結果吧,就是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射出兩個貫穿彈孔的事。
要探讨這個問題,必須以剛剛說的推論作為前提。
” “哦,我洗耳恭聽。
” “點三八口徑的子彈,隻用來奪走弗蘭哥?塞拉諾的命,正确的說是破壞他的心髒,除此之外沒有别的目的,對吧?” “對。
” “而且不管哪顆子彈,都确實破壞了弗蘭哥的心髒,是嗎?” “對。
” “那麼,一槍應該就夠了。
開一槍,弗蘭哥就已經死了,沒錯吧?” “嗯,沒錯。
” “那麼,對兇手而言,這一槍就應該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麼騷動的年代,多門嘈雜的地區,兇手應該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槍響才對。
” “嗯。
” “弗蘭格明明已經死了,但是這個兇手卻又開了兩槍。
這樣的話,兇手就有無論如何都有必須再開槍,而且是兩槍的需要。
我隻能這麼想,拉莫斯先生,你認為呢?” “你說他必須開槍?而且是兩槍?” “也就是說,必須再把兩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打進弗蘭哥的身體裡。
這樣可以嗎?” “是嗎……你是這麼想的嗎?” “我覺得不是。
不是這樣,而是兇手有必要在屍體再開兩個洞。
” “再開兩個洞……?但是開在屍體上的洞,總共就是兩個。
” “沒錯。
但是留在體内的子彈卻有三顆,這表示兇手開了三槍,但是留下來的洞卻是兩個。
這樣的話,兇手三次射擊中的兩次,正确地擊中相同的位置。
而且,為了達到如此精密射擊的目的,兇手甘冒危險做了極近距離的射擊。
” “嗯,怎麼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
請你再具體一點說明。
” “我來做具體說明。
這個說明的前提是,假設先前局的條件全部都成立。
” “嗯。
” “就像我說過的,如果要瞄準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擊的話,這是極近距離的射擊,很危險。
萬一被害人抵抗,就無法準确命中心髒,所以兇手應該宅在離死者遠一點的地方開槍。
因此,這樣的射擊,不僅能順利穿透心髒,外套上也不會有焦痕和煙灰。
而且貫通孔越往下面的襯衫、再下面的内衣,應該也會越來越小。
” “嗯。
” “這時候,弗蘭哥的手也還在西裝的口袋裡,握着槍。
他沒料到有人會對他開槍,但是他早已做好開槍的準備,所以立即還擊。
隻是他沒打中兇手,打到牆上的小提琴了。
弗蘭哥右手指的硝煙反應 “沒有,當初沒有檢測。
” “因為現場沒有槍,所以你們沒想到死者也開了槍對吧。
” “對。
” “死者弗蘭哥倒在地上。
于是兇手把槍口瞄準自己第一槍開出的洞,再開第二槍。
然後再把槍口往旁邊挪一點點,抵住外套,又開了第三槍。
再來就是開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數量、開在衣服上的貫穿孔的數量,我就接着說明。
因為兩個洞都是極近距離的射擊,所以連個都有焦痕、也有煙灰,而且兩個貫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
洞有兩個,體内的子彈有三顆。
” 短暫沉默後,拉莫斯說:“是啊,如果兇手這麼做的話,确實會導緻屍體所呈現的情形。
但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必須說明清楚這一點才行,不能光是誤打誤撞的推測出符合現狀的犯案手法。
” “你說的沒錯,而這也是關鍵。
兇手不是因為好玩才這麼做的。
他雖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槍聲會引人注意的危險,他還是非這麼做不可,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隻有一個。
因為外套的洞,和身體的洞錯開了。
” 前刑警和我聽了都吓得說不出話來,整個場面陷入沉默。
很明顯的,潔的這句話直擊事情核心,所以我們想不出任何反駁的話。
“洞錯開了。
” 老人好不容易開
沉默良久之後,前刑警歎了一口氣說:“如果沒有兇手的話,的确會變成你說的那樣。
” “發現屍體,搖晃後頭掉下來,接着發生地震,雖然想要馬上打電話報警,但電話因地震不通。
這些都隻是勞洛的片面之詞,沒有人可以為她證實。
不過後來逮捕了芮娜絲;要是當初沒有抓到兇手,勞洛毫無疑問一定會被懷疑。
你們一定會質疑他,是你開槍的吧?是你把頭砍掉的吧?” 又是一陣沉默。
老人大概在思考潔所說的話。
“到底怎麼回事?醫生,勞洛他……” “如果他在案發後還很冷靜的話,案發當時表示他身邊有目擊者。
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兇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擊者了。
” “你說不需要了?醫生,目擊者可以被這麼輕易的創造出來;沒必要的時候又讓他消失嗎?”老人說。
“對啊,當然是這樣,拉莫斯先生。
目擊者之所以消失不見,并不是勞洛用他的意志去讓他不見的,而是因為兇手被捕,所以勞洛不必勉強把他找出來。
我是這個意思。
” “嗯,好像有點不太懂……所以醫生,你是說,本案還有其他目擊者?” “有。
” “喔,你這麼肯定?” “很肯定,還有目擊者。
” 我也大吃一驚,邊聽邊心跳加速。
“我不這麼認為。
醫生,話說得這麼滿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賭,賭什麼都可以。
我很肯定,否則邏輯就說不通了,這是邏輯推演得結論。
” “這種事真是前所未聞。
萬一你錯了的話,怎麼辦?”前刑警有些挑釁地說。
“這個嘛……”潔得眼鏡望向遠方,想了一下,然後說:“我就買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進浴缸,然後一頭栽進去,一口氣把就喝光給你看。
” 我歎了一口氣。
老人發出沙啞得笑聲說:“這真是了不起得壯舉。
萬一我輸了的話呢?” “那就請你答應我一個請求好嗎?一個小小的請求,我隻想請你讓我和某一個人用電話交談。
” “你還滿大方嘛。
” “這條線索,到這裡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後還會再讨論,我們會到原來的調查結果吧,就是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射出兩個貫穿彈孔的事。
要探讨這個問題,必須以剛剛說的推論作為前提。
” “哦,我洗耳恭聽。
” “點三八口徑的子彈,隻用來奪走弗蘭哥?塞拉諾的命,正确的說是破壞他的心髒,除此之外沒有别的目的,對吧?” “對。
” “而且不管哪顆子彈,都确實破壞了弗蘭哥的心髒,是嗎?” “對。
” “那麼,一槍應該就夠了。
開一槍,弗蘭哥就已經死了,沒錯吧?” “嗯,沒錯。
” “那麼,對兇手而言,這一槍就應該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麼騷動的年代,多門嘈雜的地區,兇手應該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槍響才對。
” “嗯。
” “弗蘭格明明已經死了,但是這個兇手卻又開了兩槍。
這樣的話,兇手就有無論如何都有必須再開槍,而且是兩槍的需要。
我隻能這麼想,拉莫斯先生,你認為呢?” “你說他必須開槍?而且是兩槍?” “也就是說,必須再把兩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打進弗蘭哥的身體裡。
這樣可以嗎?” “是嗎……你是這麼想的嗎?” “我覺得不是。
不是這樣,而是兇手有必要在屍體再開兩個洞。
” “再開兩個洞……?但是開在屍體上的洞,總共就是兩個。
” “沒錯。
但是留在體内的子彈卻有三顆,這表示兇手開了三槍,但是留下來的洞卻是兩個。
這樣的話,兇手三次射擊中的兩次,正确地擊中相同的位置。
而且,為了達到如此精密射擊的目的,兇手甘冒危險做了極近距離的射擊。
” “嗯,怎麼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
請你再具體一點說明。
” “我來做具體說明。
這個說明的前提是,假設先前局的條件全部都成立。
” “嗯。
” “就像我說過的,如果要瞄準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擊的話,這是極近距離的射擊,很危險。
萬一被害人抵抗,就無法準确命中心髒,所以兇手應該宅在離死者遠一點的地方開槍。
因此,這樣的射擊,不僅能順利穿透心髒,外套上也不會有焦痕和煙灰。
而且貫通孔越往下面的襯衫、再下面的内衣,應該也會越來越小。
” “嗯。
” “這時候,弗蘭哥的手也還在西裝的口袋裡,握着槍。
他沒料到有人會對他開槍,但是他早已做好開槍的準備,所以立即還擊。
隻是他沒打中兇手,打到牆上的小提琴了。
弗蘭哥右手指的硝煙反應 “沒有,當初沒有檢測。
” “因為現場沒有槍,所以你們沒想到死者也開了槍對吧。
” “對。
” “死者弗蘭哥倒在地上。
于是兇手把槍口瞄準自己第一槍開出的洞,再開第二槍。
然後再把槍口往旁邊挪一點點,抵住外套,又開了第三槍。
再來就是開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數量、開在衣服上的貫穿孔的數量,我就接着說明。
因為兩個洞都是極近距離的射擊,所以連個都有焦痕、也有煙灰,而且兩個貫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
洞有兩個,體内的子彈有三顆。
” 短暫沉默後,拉莫斯說:“是啊,如果兇手這麼做的話,确實會導緻屍體所呈現的情形。
但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必須說明清楚這一點才行,不能光是誤打誤撞的推測出符合現狀的犯案手法。
” “你說的沒錯,而這也是關鍵。
兇手不是因為好玩才這麼做的。
他雖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槍聲會引人注意的危險,他還是非這麼做不可,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隻有一個。
因為外套的洞,和身體的洞錯開了。
” 前刑警和我聽了都吓得說不出話來,整個場面陷入沉默。
很明顯的,潔的這句話直擊事情核心,所以我們想不出任何反駁的話。
“洞錯開了。
” 老人好不容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