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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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洞就愈大,這是極近距離射擊的特征,所以槍口是抵住外套射擊的。
但是如果是這樣就很奇怪。
要讓槍口及近距離射擊的話,應該是針對倒地無法抵抗的對手,或從背後射擊。
這樣的話,要讓槍口緊貼對方衣服也比較容易。
隻是這種情況,子彈射入體内的角度一般會變成接近九十度。
” “弗蘭哥是從前面遭到射擊,子彈是從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擊進去的。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卻是極近距離的射擊。
如果兇手以站姿,對着跪在地上的對手胸部射擊的話,也會變成從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這種情況,就很難進行極近距離射擊。
因為槍身接近對方,被殺的另一方會抵抗。
因此,槍口離衣服數寸的距離不叫自然。
” 前刑警沒有說話。
“當然也不能說絕對不可能,隻是會相當困難,然而兇手卻迅速又自然的這樣做了。
接着又把槍口抵在倒地的弗蘭哥胸口,這次兩槍,連續擊發。
” “嗯,沒錯。
” “于是這次的角度,自然會接近九十度。
對兇手而言,最自然的射擊姿勢所呈現的彈孔,射入角度不會是四十五度,所以這是有點故意作為的結果。
換句話說,如果采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殺,外套的洞不會有焦痕買衣服的貫穿孔會越往下越小。
如果外套有焦痕、貫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話,射入角度應該是九十度。
這麼看來,這是矛盾的。
” “嗯,這樣的想法應該也沒錯。
隻是槍殺屍體各種情況都有,不見得都合理。
” “沒有讓這一切順理成章的方法嗎?也就是說,我認為應該有一種犯案手法,可以把這些疑點都當成是基于某種理由所産生的結果。
這個手法,可以透過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交叉比對找出來。
” “所謂的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是什麼?” “太多了。
弗蘭哥屍體的脖子被切斷、塞入螺絲襯衫被血染紅,但是靠近脖子切斷面的領子很幹淨;還有西裝襯裡沒有沾到血迹。
” “不是沒沾到。
” “像擦過一樣。
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議的是……” “是什麼?” “勞洛.李吉爾發現弗蘭哥的屍體、搖晃死者上半身造成頭部掉到地上,這一連串的事情,居然沒有目擊者。
” “沒有目擊者?這是……醫生,你說這是最不可思議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 “我不懂你的意思,為什麼這是不可思議的事?” “拉莫斯先生,這麼奇怪難解的案子,居然這麼快就破案了,為什麼?” 拉莫斯沒有回答。
潔似乎想等他回答,卻接着說:“那是因為芮娜絲開槍射擊洛貝特,對不對?而且是用殺死弗蘭哥的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
” “嗯。
”拉莫斯說。
沉默了一下,然後又說:“是的。
”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會到弗蘭哥的辦公室裡去搜查,但芮娜絲卻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裡。
如果她呆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應該要花很多時間。
當時她手上拿着殺死弗蘭哥的兇槍,還用那把槍射擊警官。
” “嗯。
” “而且那把槍上隻有芮娜絲的指紋。
” “對。
” “隻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項,以後的發展就會完全不同。
請你試着假設沒有這些事,情況會怎樣?” “沒有這些事?” “因為兇手應該也是這樣想的。
也就是說,芮娜絲在場、向警官開槍等對他有利的發展,應該不是兇手所期待的。
” “你是說那些事,對真兇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對,那些應該都是意外。
如果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後再做考慮,也就是說芮娜絲沒有開槍的情況。
來吧,拉莫斯先生,結果會變成怎樣?” “我們這些無能的警察沒辦法抓到兇手,案件會陷入迷宮……” “怎麼會!不要這麼說。
隻是少了芮娜絲這個兇手,案情的進展确實會變的非常棘手。
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又犯下這個案子呢?” “嗯。
” “這麼想之後,你們應該會立刻展開例行的搜查,不是嗎?” “對,确實如此。
” “這個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動。
因為兇手很快就出現,而且毫無預警的被逮捕歸案。
案子就像脫臼了一樣,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結案。
” “嗯……” “兇手應該預料到警方會開始搜查。
所以現在開始,請你想象一下你們當初可能會做的搜查。
面對這麼不可思議的案子,你們首先會做什麼?” “去弗蘭哥的辦公室……” “你們确實去了。
在弗蘭哥辦公室裡,出現了奇怪的東西。
”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們什麼都沒發現。
” “義手。
” “義手?你說我們發現了義手?” “對。
” “那是席皮特拿着的。
” “因為席皮特先發現了它。
如果你們早一步到,應該是你們先找到的。
” “是這樣嗎?” “是的。
還有呢?” “還有什麼?” “手槍。
也許你們會在那裡發現手槍。
” “你是說殺死弗蘭哥的手槍放在那裡?” “芮娜絲對警官開槍是意外……” “等一下。
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準射擊的。
她是故意開槍的,她想逃離現場。
” “不,我不是那個意思,她應該是刻意開那一槍。
我的意思是,她人在
但是如果是這樣就很奇怪。
要讓槍口及近距離射擊的話,應該是針對倒地無法抵抗的對手,或從背後射擊。
這樣的話,要讓槍口緊貼對方衣服也比較容易。
隻是這種情況,子彈射入體内的角度一般會變成接近九十度。
” “弗蘭哥是從前面遭到射擊,子彈是從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擊進去的。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卻是極近距離的射擊。
如果兇手以站姿,對着跪在地上的對手胸部射擊的話,也會變成從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這種情況,就很難進行極近距離射擊。
因為槍身接近對方,被殺的另一方會抵抗。
因此,槍口離衣服數寸的距離不叫自然。
” 前刑警沒有說話。
“當然也不能說絕對不可能,隻是會相當困難,然而兇手卻迅速又自然的這樣做了。
接着又把槍口抵在倒地的弗蘭哥胸口,這次兩槍,連續擊發。
” “嗯,沒錯。
” “于是這次的角度,自然會接近九十度。
對兇手而言,最自然的射擊姿勢所呈現的彈孔,射入角度不會是四十五度,所以這是有點故意作為的結果。
換句話說,如果采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殺,外套的洞不會有焦痕買衣服的貫穿孔會越往下越小。
如果外套有焦痕、貫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話,射入角度應該是九十度。
這麼看來,這是矛盾的。
” “嗯,這樣的想法應該也沒錯。
隻是槍殺屍體各種情況都有,不見得都合理。
” “沒有讓這一切順理成章的方法嗎?也就是說,我認為應該有一種犯案手法,可以把這些疑點都當成是基于某種理由所産生的結果。
這個手法,可以透過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交叉比對找出來。
” “所謂的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是什麼?” “太多了。
弗蘭哥屍體的脖子被切斷、塞入螺絲襯衫被血染紅,但是靠近脖子切斷面的領子很幹淨;還有西裝襯裡沒有沾到血迹。
” “不是沒沾到。
” “像擦過一樣。
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議的是……” “是什麼?” “勞洛.李吉爾發現弗蘭哥的屍體、搖晃死者上半身造成頭部掉到地上,這一連串的事情,居然沒有目擊者。
” “沒有目擊者?這是……醫生,你說這是最不可思議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 “我不懂你的意思,為什麼這是不可思議的事?” “拉莫斯先生,這麼奇怪難解的案子,居然這麼快就破案了,為什麼?” 拉莫斯沒有回答。
潔似乎想等他回答,卻接着說:“那是因為芮娜絲開槍射擊洛貝特,對不對?而且是用殺死弗蘭哥的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
” “嗯。
”拉莫斯說。
沉默了一下,然後又說:“是的。
”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會到弗蘭哥的辦公室裡去搜查,但芮娜絲卻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裡。
如果她呆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應該要花很多時間。
當時她手上拿着殺死弗蘭哥的兇槍,還用那把槍射擊警官。
” “嗯。
” “而且那把槍上隻有芮娜絲的指紋。
” “對。
” “隻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項,以後的發展就會完全不同。
請你試着假設沒有這些事,情況會怎樣?” “沒有這些事?” “因為兇手應該也是這樣想的。
也就是說,芮娜絲在場、向警官開槍等對他有利的發展,應該不是兇手所期待的。
” “你是說那些事,對真兇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對,那些應該都是意外。
如果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後再做考慮,也就是說芮娜絲沒有開槍的情況。
來吧,拉莫斯先生,結果會變成怎樣?” “我們這些無能的警察沒辦法抓到兇手,案件會陷入迷宮……” “怎麼會!不要這麼說。
隻是少了芮娜絲這個兇手,案情的進展确實會變的非常棘手。
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又犯下這個案子呢?” “嗯。
” “這麼想之後,你們應該會立刻展開例行的搜查,不是嗎?” “對,确實如此。
” “這個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動。
因為兇手很快就出現,而且毫無預警的被逮捕歸案。
案子就像脫臼了一樣,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結案。
” “嗯……” “兇手應該預料到警方會開始搜查。
所以現在開始,請你想象一下你們當初可能會做的搜查。
面對這麼不可思議的案子,你們首先會做什麼?” “去弗蘭哥的辦公室……” “你們确實去了。
在弗蘭哥辦公室裡,出現了奇怪的東西。
”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們什麼都沒發現。
” “義手。
” “義手?你說我們發現了義手?” “對。
” “那是席皮特拿着的。
” “因為席皮特先發現了它。
如果你們早一步到,應該是你們先找到的。
” “是這樣嗎?” “是的。
還有呢?” “還有什麼?” “手槍。
也許你們會在那裡發現手槍。
” “你是說殺死弗蘭哥的手槍放在那裡?” “芮娜絲對警官開槍是意外……” “等一下。
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準射擊的。
她是故意開槍的,她想逃離現場。
” “不,我不是那個意思,她應該是刻意開那一槍。
我的意思是,她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