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九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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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大。
呼城上舉燎應之。
嵩因鼓而奔其陳,賊驚,亂奔走。
《禮儀志》:先臘一日大傩,謂之逐疫。
方相與十二獸舞,嚾呼周遍,前後省三過,持炬火送疫出端門。
門外驺騎傳炬出宮,司馬阙門外五營騎士傳火,棄雒水中。
《桂陽列仙傳》:成武丁,後漢時為臨武小吏。
邑令遣至州。
太守元日宴郡官,使之司酒。
忽取酒含而噀之,衆怪問。
答曰:适見臨武失火,所以噀酒救之。
《三國吳志·孫靜傳》:靜字幼台,堅季弟也。
堅始舉事,進攻會稽。
太守王朗拒策于固陵。
策數度水戰,不能克。
靜說策曰:朗負阻城守,難可卒拔。
查渎南去此數十裡,而道之要徑也。
宜從彼據其内。
所謂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者也。
吾當自帥衆為軍前隊,破之必矣。
策曰:善。
乃詐令軍中曰:頃連雨,水濁。
兵飲之多腹痛,令促具罂缶數百口澄水。
至昏暮,四維然火诳朗,便分軍夜投查渎,道襲高遷屯。
《張昭傳》:權以公孫淵稱藩,遣張彌許宴至遼東,拜淵為燕王。
昭谏曰:淵背魏懼讨,遠來求援,非本志也。
若兩使不反,不亦取笑于天下乎。
權卒遣彌宴往。
昭忿言之不用,稱疾不朝。
權恨之。
土塞其門,昭又于内以土封之。
淵果殺彌宴。
權數慰謝昭,固不起。
權因出過其門。
呼昭,昭辭病笃。
權燒其門,欲以恐之。
昭更閉戶。
權使人滅火住門良久,昭諸子共扶昭起。
權載以還宮。
深自克責,昭不得已,然後朝會。
《三國魏志·武帝本紀》: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漢太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反。
攻許,燒丞相長史王必營。
〈注〉王聞王必死,盛怒。
召漢百官詣邺。
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
衆人以為救火者必無罪,皆附左。
王以為不救火者,非助亂。
救火乃實賊也,皆殺之。
《抱樸子·内篇》:左慈趙明于茅屋上燃火煮食,食熟而茅屋不燋。
《吳志·周瑜傳》:劉備為曹公所破。
權遣瑜及程普等與備并力逆曹公于赤壁。
瑜部将黃蓋取蒙沖??艦數十艘,實以薪草膏油灌其中,裹以帷幕,上建牙旗,又豫備走舸。
各系大船後。
因引次俱前,蓋放諸船,同時發火。
時風盛猛,悉延燒岸上營落。
煙炎漲天,人馬燒溺死者甚衆,軍遂敗。
《魏志·周宣傳》:文帝問宣曰:吾昨夢見刍狗,其占何也。
宣答曰:君家欲失火,當善護之。
俄遂火起。
《管甯傳》:文帝即位,徵甯,遂将家屬浮海還郡。
〈注〉甯在遼東,積三十七年乃歸。
甯之歸也,海中遇暴風,船皆沒。
唯甯乘船自若,時夜風晦冥,船人莫知所泊。
望見有火光,趣之,得島。
島無居人,又無火燼。
行人鹹異焉。
《齊王芳本紀》:景初三年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诏大将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
《搜神記》:昆崙之墟,地首也。
是惟帝之下都。
故其外絕以弱水之深,又環以炎火之山。
山上有鳥獸草木,皆生育滋長于炎火之中。
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
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久絕。
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
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
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
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
其刊石于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并以永示來世。
至是西域使人獻火浣布袈裟,于是刊滅此論。
而天下笑之。
《異苑》:蜀郡臨邛縣有火井,漢室之隆則炎赫彌熾。
暨桓靈之際,火勢漸微。
諸葛亮一瞰而更盛。
至景曜元年,人以燭投即滅。
其後蜀并于魏。
《魏志·大秦國傳》:其俗多奇幻。
口中出火,自縛自解,跳十二丸,巧妙絕倫。
《述征記》:北征有張母墓,舊說張母是王氏妻。
王家葬,經有年後開墓,而香火猶燃。
其家奉之,稱清火道。
《晉書·杜預傳》:帝密有滅吳之計,唯預、羊祜、張華與帝意合。
及祜卒,拜鎮南大将軍,都督荊州諸軍事。
太康元年正月,陳兵于江陵。
旬日之間,累剋城邑。
又遣牙門管定周旨伍巢等率奇兵八百,泛舟夜渡,以襲樂鄉。
多張旗幟,起火巴山,出于要害之地。
以奪賊心,吳都督孫歆震恐,男女降者萬馀口。
《拾遺記》:晉太康元年,有羽山之民獻火浣布萬匹。
其國人稱羽山之山有文石,生火煙,色以随四時而見,名為淨火。
有不潔之衣,投于火石之上,雖滞漬,涅皆如新浣。
當虞舜時,其國獻黃布,漢末獻赤布,梁冀制為衣,謂之丹衣。
《晉書·陸雲傳》:雲嘗行逗宿故人家。
夜暗迷路,莫知所從。
忽望草中有火光,于是趣之。
至一家便寄宿,見一年少美風姿,共談老子,辭緻深遠。
向曉辭去,行十許裡,至故人家。
雲此數十裡中無人居。
雲意始悟。
卻尋昨宿處,乃王弼冢。
雲本無元學,自此談老殊進。
《憫懷太子遹傳》:宮中嘗夜失火,武帝登樓望之。
太子時年五歲,牽帝裾入闇中。
帝問其故。
太子曰:暮夜倉卒,宜備非常。
不宜令照見人君也。
《鄧攸傳》:攸為河東太守。
永嘉末,沒于石勒。
勒召至幕下,與語悅之。
以為參軍,給車馬。
勒每東西,置攸車營中。
勒夜禁火,犯之者死。
攸與胡鄰毂。
胡夜失火,燒車。
吏按問,胡乃誣攸。
攸度不可與争,遂對以弟婦散發溫酒為辭。
勒赦之。
既而胡人深感,自縛詣勒,以明攸。
而陰遺攸馬驢。
諸胡莫不歎息,宗敬之。
《十六國春秋·後秦錄》:法智白衣時,獨行大澤中。
忽遇猛火四起,走路已絕。
便禮誦觀世音。
俄而火過一澤之草,無有遺莖。
惟智所容身處不燒。
《晉書·周顗傳》:顗性寬裕而友愛過人。
弟嵩嘗因酒瞋目,謂顗曰:君才不及弟,乃橫得重名。
以所燃蠟燭投之顗。
神色無忤。
徐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
《周訪傳》:訪平江州,帝以訪為振武将軍,與諸軍共征杜韬。
韬将張彥陷豫章,王敦遣缪蕤李恒受訪節度,共擊彥。
彥軍退走,訪追彥,破之。
及暮訪與賊隔水,賊衆數倍,自知力不能敵。
乃密遣人如樵采者而出。
于是結陣鳴鼓而來,大呼左軍至。
士卒皆稱萬歲。
至夜令軍中多布火而食。
賊謂官軍益至,未曉而退。
《趙書》:石勒造庭燎于橦末,高十丈。
上盤置燎,下盤安人。
以待燎縆繳上下。
《建康實錄》:元帝渡江,有王離妻季氏者,洛陽人。
将洛陽舊火南渡,自言受道于祖母王氏,傳此火并有遺書二十七卷。
臨終使行此火,勿令斷絕。
火色甚赤,異于馀火。
有靈驗,四方病者将此火煮藥及灸諸病,皆愈。
轉相妖惑,官司禁不能止。
及季氏卒,火亦經時而滅。
人号其所居為聖火巷。
《晉起居注》:成帝鹹和八年十二月,有司奏庭燎在公車門外,今更集議,舊在端門内。
施诏曰:尚書奏,九年庭燎,當在端門内。
元、明帝時,在公車門内,可依舊安。
司徒錄公命當率由舊章,宜在端門内。
《杭州府志》:晉嚴氏,馀杭人。
夫孝明,失其姓。
嚴事舅以孝聞。
鹹康五年火,時孝明父喪,在家未葬。
孝明适出,嚴仰天号哭,火為之滅。
《邺中記》:石虎正會殿庭中,端門外阊阖前設庭燎。
皆二合,六處皆六丈。
《晉書·毛璩傳》:海陵縣界,地名青蒲。
四面湖澤,皆是菰葑。
逃亡所聚,威令不能及。
璩建議率千人讨之。
時大旱,璩因放火,菰葑盡然。
亡戶窘迫,悉出詣璩自首。
近有萬戶,皆以補兵,朝廷嘉之。
《苻堅載記》:車騎将軍桓沖,率衆十萬伐堅。
堅遣其子睿
呼城上舉燎應之。
嵩因鼓而奔其陳,賊驚,亂奔走。
《禮儀志》:先臘一日大傩,謂之逐疫。
方相與十二獸舞,嚾呼周遍,前後省三過,持炬火送疫出端門。
門外驺騎傳炬出宮,司馬阙門外五營騎士傳火,棄雒水中。
《桂陽列仙傳》:成武丁,後漢時為臨武小吏。
邑令遣至州。
太守元日宴郡官,使之司酒。
忽取酒含而噀之,衆怪問。
答曰:适見臨武失火,所以噀酒救之。
《三國吳志·孫靜傳》:靜字幼台,堅季弟也。
堅始舉事,進攻會稽。
太守王朗拒策于固陵。
策數度水戰,不能克。
靜說策曰:朗負阻城守,難可卒拔。
查渎南去此數十裡,而道之要徑也。
宜從彼據其内。
所謂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者也。
吾當自帥衆為軍前隊,破之必矣。
策曰:善。
乃詐令軍中曰:頃連雨,水濁。
兵飲之多腹痛,令促具罂缶數百口澄水。
至昏暮,四維然火诳朗,便分軍夜投查渎,道襲高遷屯。
《張昭傳》:權以公孫淵稱藩,遣張彌許宴至遼東,拜淵為燕王。
昭谏曰:淵背魏懼讨,遠來求援,非本志也。
若兩使不反,不亦取笑于天下乎。
權卒遣彌宴往。
昭忿言之不用,稱疾不朝。
權恨之。
土塞其門,昭又于内以土封之。
淵果殺彌宴。
權數慰謝昭,固不起。
權因出過其門。
呼昭,昭辭病笃。
權燒其門,欲以恐之。
昭更閉戶。
權使人滅火住門良久,昭諸子共扶昭起。
權載以還宮。
深自克責,昭不得已,然後朝會。
《三國魏志·武帝本紀》: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漢太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反。
攻許,燒丞相長史王必營。
〈注〉王聞王必死,盛怒。
召漢百官詣邺。
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
衆人以為救火者必無罪,皆附左。
王以為不救火者,非助亂。
救火乃實賊也,皆殺之。
《抱樸子·内篇》:左慈趙明于茅屋上燃火煮食,食熟而茅屋不燋。
《吳志·周瑜傳》:劉備為曹公所破。
權遣瑜及程普等與備并力逆曹公于赤壁。
瑜部将黃蓋取蒙沖??艦數十艘,實以薪草膏油灌其中,裹以帷幕,上建牙旗,又豫備走舸。
各系大船後。
因引次俱前,蓋放諸船,同時發火。
時風盛猛,悉延燒岸上營落。
煙炎漲天,人馬燒溺死者甚衆,軍遂敗。
《魏志·周宣傳》:文帝問宣曰:吾昨夢見刍狗,其占何也。
宣答曰:君家欲失火,當善護之。
俄遂火起。
《管甯傳》:文帝即位,徵甯,遂将家屬浮海還郡。
〈注〉甯在遼東,積三十七年乃歸。
甯之歸也,海中遇暴風,船皆沒。
唯甯乘船自若,時夜風晦冥,船人莫知所泊。
望見有火光,趣之,得島。
島無居人,又無火燼。
行人鹹異焉。
《齊王芳本紀》:景初三年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诏大将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
《搜神記》:昆崙之墟,地首也。
是惟帝之下都。
故其外絕以弱水之深,又環以炎火之山。
山上有鳥獸草木,皆生育滋長于炎火之中。
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
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久絕。
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
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
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
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
其刊石于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并以永示來世。
至是西域使人獻火浣布袈裟,于是刊滅此論。
而天下笑之。
《異苑》:蜀郡臨邛縣有火井,漢室之隆則炎赫彌熾。
暨桓靈之際,火勢漸微。
諸葛亮一瞰而更盛。
至景曜元年,人以燭投即滅。
其後蜀并于魏。
《魏志·大秦國傳》:其俗多奇幻。
口中出火,自縛自解,跳十二丸,巧妙絕倫。
《述征記》:北征有張母墓,舊說張母是王氏妻。
王家葬,經有年後開墓,而香火猶燃。
其家奉之,稱清火道。
《晉書·杜預傳》:帝密有滅吳之計,唯預、羊祜、張華與帝意合。
及祜卒,拜鎮南大将軍,都督荊州諸軍事。
太康元年正月,陳兵于江陵。
旬日之間,累剋城邑。
又遣牙門管定周旨伍巢等率奇兵八百,泛舟夜渡,以襲樂鄉。
多張旗幟,起火巴山,出于要害之地。
以奪賊心,吳都督孫歆震恐,男女降者萬馀口。
《拾遺記》:晉太康元年,有羽山之民獻火浣布萬匹。
其國人稱羽山之山有文石,生火煙,色以随四時而見,名為淨火。
有不潔之衣,投于火石之上,雖滞漬,涅皆如新浣。
當虞舜時,其國獻黃布,漢末獻赤布,梁冀制為衣,謂之丹衣。
《晉書·陸雲傳》:雲嘗行逗宿故人家。
夜暗迷路,莫知所從。
忽望草中有火光,于是趣之。
至一家便寄宿,見一年少美風姿,共談老子,辭緻深遠。
向曉辭去,行十許裡,至故人家。
雲此數十裡中無人居。
雲意始悟。
卻尋昨宿處,乃王弼冢。
雲本無元學,自此談老殊進。
《憫懷太子遹傳》:宮中嘗夜失火,武帝登樓望之。
太子時年五歲,牽帝裾入闇中。
帝問其故。
太子曰:暮夜倉卒,宜備非常。
不宜令照見人君也。
《鄧攸傳》:攸為河東太守。
永嘉末,沒于石勒。
勒召至幕下,與語悅之。
以為參軍,給車馬。
勒每東西,置攸車營中。
勒夜禁火,犯之者死。
攸與胡鄰毂。
胡夜失火,燒車。
吏按問,胡乃誣攸。
攸度不可與争,遂對以弟婦散發溫酒為辭。
勒赦之。
既而胡人深感,自縛詣勒,以明攸。
而陰遺攸馬驢。
諸胡莫不歎息,宗敬之。
《十六國春秋·後秦錄》:法智白衣時,獨行大澤中。
忽遇猛火四起,走路已絕。
便禮誦觀世音。
俄而火過一澤之草,無有遺莖。
惟智所容身處不燒。
《晉書·周顗傳》:顗性寬裕而友愛過人。
弟嵩嘗因酒瞋目,謂顗曰:君才不及弟,乃橫得重名。
以所燃蠟燭投之顗。
神色無忤。
徐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
《周訪傳》:訪平江州,帝以訪為振武将軍,與諸軍共征杜韬。
韬将張彥陷豫章,王敦遣缪蕤李恒受訪節度,共擊彥。
彥軍退走,訪追彥,破之。
及暮訪與賊隔水,賊衆數倍,自知力不能敵。
乃密遣人如樵采者而出。
于是結陣鳴鼓而來,大呼左軍至。
士卒皆稱萬歲。
至夜令軍中多布火而食。
賊謂官軍益至,未曉而退。
《趙書》:石勒造庭燎于橦末,高十丈。
上盤置燎,下盤安人。
以待燎縆繳上下。
《建康實錄》:元帝渡江,有王離妻季氏者,洛陽人。
将洛陽舊火南渡,自言受道于祖母王氏,傳此火并有遺書二十七卷。
臨終使行此火,勿令斷絕。
火色甚赤,異于馀火。
有靈驗,四方病者将此火煮藥及灸諸病,皆愈。
轉相妖惑,官司禁不能止。
及季氏卒,火亦經時而滅。
人号其所居為聖火巷。
《晉起居注》:成帝鹹和八年十二月,有司奏庭燎在公車門外,今更集議,舊在端門内。
施诏曰:尚書奏,九年庭燎,當在端門内。
元、明帝時,在公車門内,可依舊安。
司徒錄公命當率由舊章,宜在端門内。
《杭州府志》:晉嚴氏,馀杭人。
夫孝明,失其姓。
嚴事舅以孝聞。
鹹康五年火,時孝明父喪,在家未葬。
孝明适出,嚴仰天号哭,火為之滅。
《邺中記》:石虎正會殿庭中,端門外阊阖前設庭燎。
皆二合,六處皆六丈。
《晉書·毛璩傳》:海陵縣界,地名青蒲。
四面湖澤,皆是菰葑。
逃亡所聚,威令不能及。
璩建議率千人讨之。
時大旱,璩因放火,菰葑盡然。
亡戶窘迫,悉出詣璩自首。
近有萬戶,皆以補兵,朝廷嘉之。
《苻堅載記》:車騎将軍桓沖,率衆十萬伐堅。
堅遣其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