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二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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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部雜錄二
《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在東垣下,一曰法五行。
《擊壤集·觀物吟》: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
水風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冽。
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雲白。
水雷,火雷虩,土雷連,石雷霹。
《路史·五姓紀》:治在五方,司五類〈注〉五行之象類。
《雲笈七簽》:黃庭遁甲緣身經:五藏六府,各有神主。
精禀金火,氣諧水木。
〈又〉夫膽者,乘陰之氣,秉金之精,故主于殺。
殺則悲,故人之悲者,金生于水,目中堕淚也。
夫心主火,膽主水,火主辛,水主苦。
所以人有疲者,即言辛苦。
故為水火二氣相背,則火得木而煎,陰陽交争,水勝于火,故目淚出。
《太上老君·内觀經》:父母和合,人受其生始:一月為胞,精血凝也;二月為始,形兆胚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動以生也;四月陰靈為七魄,靜鎮形也;五月五行分藏,以安神也。
《老君說五戒》:老君曰:在天為五緯,天道失戒則見災祥;在地為五嶽,地道失戒則百谷不成;在數為五行五數,失戒則水火相薄,金木相傷;在治為五帝,五帝失戒則祚夭身亡;在人為五藏,五藏失戒則性發狂。
〈又〉是五戒于此而順于彼。
故煞戒者,東方木也,受生氣,尚于長養,而人犯煞,則肝受其害。
盜戒者,北方水也,太陰之精主于閉藏,而人為盜,則腎受其殃。
淫戒者,西方金也,少陰之質,男女真固,而人好淫,則肺受其沴。
酒戒者,南方火也,太陰之氣,物以之成,而人好酒,則心受其毒。
妄語戒者,中央土德,而人妄語,則脾受其辱。
五德相資,不可虧缺。
《元氣論》:夫一含五氣:軟氣為水,水數一也;溫氣為火,火數二也;柔氣為木,木數三也;剛氣為金,金數四也;風氣為土,土數五也。
〈又〉至多莫若水,至空莫若土,至華莫若木,至實莫若金,至無莫若火。
〈又〉真人雲:聖人知元氣起于子,生于腎,胞于巳,胎于午。
故存于心,息于火,養于未土,生于申金,沐浴于酉,冠帶于戌土,官榮于亥,帝王于子水,衰于土醜,病于木寅,死于震卯,墓于巽辰。
墓即葬也,葬者,藏也,歸也,終也。
元氣元始于水,歸終于風,藏風于土,是謂歸魂。
是知土藏其風,風藏其土,土藏其水,水藏其土,土藏其火,火藏其土,土藏其木,木藏其土,土藏其金,金藏其土。
木所以墓在未土,金所以墓在醜土,土能藏木金水火,而土亦自歸于土。
故墓亦在辰土,是謂還元返本,歸根複命之道。
〈又〉若一身内外疾病之處,以意存金木水火土,五色相刻相生,以意注之,無不立愈。
《服五方靈氣法》:大指屬土,食指屬火,中指屬水,無名指屬金,小指屬木。
《谷神妙氣訣》:肝為木宮,心為火宮,肺為金宮,腎為水宮,脾為土宮。
〈又〉夫木氣有所生,火氣有所長,金氣有所殺,水氣有所滅。
何以明之,春三月,萬萌皆簇地而生,是故知木氣有所生;夏三月,萬木皆成大,故知火氣有所長;秋三月,萬物皆死,故知金氣有所殺;冬三月,巢蟲蟄蟻動皆飛走,故知水氣有所藏滅。
夫木氣有所生,木榮有華而死者,何。
自妻來女歸,春三月木王,甲召乙歸得金,故亦有所遊。
夏三月有所長,土有所生麥中死者,何。
辛為丙妻,金氣出辛,為有所殺。
椹所以先青後赤,至熟其黑者,何。
生故先青後黑,火生其氣赤熟。
黑者何。
丁為壬妻,丙召丁歸,得水氣,故令黑。
棗先白,至熟而赤者,何。
始入七月被金,故白;熟赤者,辛為丙妻,為庚召,辛歸,得火氣,故令赤。
金氣有所殺,至秋八月,荠菱而生者,何。
乙為庚妻,以得木氣,故有所生。
乙為庚妻,以青入白為缥夫;五行更為夫妻者,何。
皆有威制,故土欲東遊,木往克之,故戊嫁己為甲妻;木欲西遊,金往伐之,故甲嫁乙為庚妻;金欲南遊,火往殺之,故庚嫁辛為丙妻;火欲北遊,水灌而滅之,故丙嫁丁為壬妻;水欲南遊,土往遏之,故壬嫁癸為戊妻矣。
夫五行有相刑滅毀或死者,何。
木之穿,土不毀;火之燒,金不滅。
木火者,仁,陽氣,好生不殺;金之伐,木死;水灌火死。
皆陰氣,好貪,故所刑皆死。
《大還丹秘契圖》:夫五行者,水生木,水銀也,非世間水銀;木生火,朱砂也,非世間朱砂;火生土,神氣化生,非世間土;土生金,白金也,非世間金;金生水,黑水也,非世間水。
《道生旨》:神之靈,是謂氣為母,神為子。
道幹既育,萬物成體。
子母既長,不可同處,須放其子之造化,成其窟宅,然母亦安矣。
神又須物引而離其母,乃借水之兩點氣,如腎之數神,以陽光守而凝之。
然又慮水之盛,兼五行不足,無以成物,而假土來克其水。
慮土克其水盡,又假木來克其土。
慮木克其土盡,又假金來克其木。
慮金克其木盡,又假火來克其金。
火若克其金盡,即内以水救之。
是謂轉相生轉,相制成物。
是謂人之眼,眼者與天地合體,五行足矣。
所以眼當中,黑水也。
次黃土也。
次青木也。
次白金也。
次赤火也。
其視明也,五色既成,陽神乃寄光于其上,是謂神光焉。
眼之位屬肝者,緣光明如日,日出東方,肝在東方而屬木,故肝藏得而管之。
《夢溪筆談》:信州鉛山縣,有苦泉流以為澗。
挹其水熬之,則成膽礬。
烹膽礬則成銅。
熬膽礬,鐵釜久之,亦化為銅。
水能為銅,物之變化固不可測。
按黃帝素問,有天五行、地五行。
土之氣,在天為濕。
土能生金石,濕亦能生金石,此其驗也。
又石穴中,水所滴皆為鐘乳殷孽;春秋分時,汲井泉則結石花;大鹵之下,則生陰精石。
皆濕之所化也。
如木之氣,在天為風。
木能生火,風亦能生火。
蓋五行之性也。
〈又〉世之言五行消長者,止是知一歲之間。
如冬至後,日行盈度為陽;夏至後,日行縮度為陰;二分行平度。
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長。
望前月行盈度為陽,望後月行縮度為陰,兩弦行平度,至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
不止月中,一日之中亦然。
《素問》雲:疾在肝,寅卯患,申酉劇;病在心,巳午患,子亥劇。
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時也。
安知一刻一分、一刹那之中,無四時耶。
又安知十年百年、一紀一會、一元之間,又豈無大四時耶。
又如春為木,九十日間,當亹亹消長。
不可雲三月三十日亥時屬木,明日子時頓屬火也。
《論語拾遺》:性之必仁,如水之必清,火之必明。
然方土之未去也,水必有泥;方薪之未盡也,火必有煙。
土去則水無不清,薪盡則火無不明矣。
人而至于不仁,則物有以害之也。
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非不違仁也,外物之害既盡,心一而不雜,未嘗不仁也。
《晁氏客話》:水土二行,各兼信智。
《貴耳集》:鄭裨竈曰:妃以五。
成注雲:陳,颛顼之後,故為水屬。
火畏水,故為之妃。
火,心星也。
水得妃而興,陳則楚相妃合也。
五行各相配合,得五而成五。
及鹑火,火盛水衰。
鼠璞桃者,五行之精,壓伏邪氣,制百鬼。
《扪虱新話》:李長吉
《擊壤集·觀物吟》: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
水風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冽。
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雲白。
水雷,火雷虩,土雷連,石雷霹。
《路史·五姓紀》:治在五方,司五類〈注〉五行之象類。
《雲笈七簽》:黃庭遁甲緣身經:五藏六府,各有神主。
精禀金火,氣諧水木。
〈又〉夫膽者,乘陰之氣,秉金之精,故主于殺。
殺則悲,故人之悲者,金生于水,目中堕淚也。
夫心主火,膽主水,火主辛,水主苦。
所以人有疲者,即言辛苦。
故為水火二氣相背,則火得木而煎,陰陽交争,水勝于火,故目淚出。
《太上老君·内觀經》:父母和合,人受其生始:一月為胞,精血凝也;二月為始,形兆胚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動以生也;四月陰靈為七魄,靜鎮形也;五月五行分藏,以安神也。
《老君說五戒》:老君曰:在天為五緯,天道失戒則見災祥;在地為五嶽,地道失戒則百谷不成;在數為五行五數,失戒則水火相薄,金木相傷;在治為五帝,五帝失戒則祚夭身亡;在人為五藏,五藏失戒則性發狂。
〈又〉是五戒于此而順于彼。
故煞戒者,東方木也,受生氣,尚于長養,而人犯煞,則肝受其害。
盜戒者,北方水也,太陰之精主于閉藏,而人為盜,則腎受其殃。
淫戒者,西方金也,少陰之質,男女真固,而人好淫,則肺受其沴。
酒戒者,南方火也,太陰之氣,物以之成,而人好酒,則心受其毒。
妄語戒者,中央土德,而人妄語,則脾受其辱。
五德相資,不可虧缺。
《元氣論》:夫一含五氣:軟氣為水,水數一也;溫氣為火,火數二也;柔氣為木,木數三也;剛氣為金,金數四也;風氣為土,土數五也。
〈又〉至多莫若水,至空莫若土,至華莫若木,至實莫若金,至無莫若火。
〈又〉真人雲:聖人知元氣起于子,生于腎,胞于巳,胎于午。
故存于心,息于火,養于未土,生于申金,沐浴于酉,冠帶于戌土,官榮于亥,帝王于子水,衰于土醜,病于木寅,死于震卯,墓于巽辰。
墓即葬也,葬者,藏也,歸也,終也。
元氣元始于水,歸終于風,藏風于土,是謂歸魂。
是知土藏其風,風藏其土,土藏其水,水藏其土,土藏其火,火藏其土,土藏其木,木藏其土,土藏其金,金藏其土。
木所以墓在未土,金所以墓在醜土,土能藏木金水火,而土亦自歸于土。
故墓亦在辰土,是謂還元返本,歸根複命之道。
〈又〉若一身内外疾病之處,以意存金木水火土,五色相刻相生,以意注之,無不立愈。
《服五方靈氣法》:大指屬土,食指屬火,中指屬水,無名指屬金,小指屬木。
《谷神妙氣訣》:肝為木宮,心為火宮,肺為金宮,腎為水宮,脾為土宮。
〈又〉夫木氣有所生,火氣有所長,金氣有所殺,水氣有所滅。
何以明之,春三月,萬萌皆簇地而生,是故知木氣有所生;夏三月,萬木皆成大,故知火氣有所長;秋三月,萬物皆死,故知金氣有所殺;冬三月,巢蟲蟄蟻動皆飛走,故知水氣有所藏滅。
夫木氣有所生,木榮有華而死者,何。
自妻來女歸,春三月木王,甲召乙歸得金,故亦有所遊。
夏三月有所長,土有所生麥中死者,何。
辛為丙妻,金氣出辛,為有所殺。
椹所以先青後赤,至熟其黑者,何。
生故先青後黑,火生其氣赤熟。
黑者何。
丁為壬妻,丙召丁歸,得水氣,故令黑。
棗先白,至熟而赤者,何。
始入七月被金,故白;熟赤者,辛為丙妻,為庚召,辛歸,得火氣,故令赤。
金氣有所殺,至秋八月,荠菱而生者,何。
乙為庚妻,以得木氣,故有所生。
乙為庚妻,以青入白為缥夫;五行更為夫妻者,何。
皆有威制,故土欲東遊,木往克之,故戊嫁己為甲妻;木欲西遊,金往伐之,故甲嫁乙為庚妻;金欲南遊,火往殺之,故庚嫁辛為丙妻;火欲北遊,水灌而滅之,故丙嫁丁為壬妻;水欲南遊,土往遏之,故壬嫁癸為戊妻矣。
夫五行有相刑滅毀或死者,何。
木之穿,土不毀;火之燒,金不滅。
木火者,仁,陽氣,好生不殺;金之伐,木死;水灌火死。
皆陰氣,好貪,故所刑皆死。
《大還丹秘契圖》:夫五行者,水生木,水銀也,非世間水銀;木生火,朱砂也,非世間朱砂;火生土,神氣化生,非世間土;土生金,白金也,非世間金;金生水,黑水也,非世間水。
《道生旨》:神之靈,是謂氣為母,神為子。
道幹既育,萬物成體。
子母既長,不可同處,須放其子之造化,成其窟宅,然母亦安矣。
神又須物引而離其母,乃借水之兩點氣,如腎之數神,以陽光守而凝之。
然又慮水之盛,兼五行不足,無以成物,而假土來克其水。
慮土克其水盡,又假木來克其土。
慮木克其土盡,又假金來克其木。
慮金克其木盡,又假火來克其金。
火若克其金盡,即内以水救之。
是謂轉相生轉,相制成物。
是謂人之眼,眼者與天地合體,五行足矣。
所以眼當中,黑水也。
次黃土也。
次青木也。
次白金也。
次赤火也。
其視明也,五色既成,陽神乃寄光于其上,是謂神光焉。
眼之位屬肝者,緣光明如日,日出東方,肝在東方而屬木,故肝藏得而管之。
《夢溪筆談》:信州鉛山縣,有苦泉流以為澗。
挹其水熬之,則成膽礬。
烹膽礬則成銅。
熬膽礬,鐵釜久之,亦化為銅。
水能為銅,物之變化固不可測。
按黃帝素問,有天五行、地五行。
土之氣,在天為濕。
土能生金石,濕亦能生金石,此其驗也。
又石穴中,水所滴皆為鐘乳殷孽;春秋分時,汲井泉則結石花;大鹵之下,則生陰精石。
皆濕之所化也。
如木之氣,在天為風。
木能生火,風亦能生火。
蓋五行之性也。
〈又〉世之言五行消長者,止是知一歲之間。
如冬至後,日行盈度為陽;夏至後,日行縮度為陰;二分行平度。
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長。
望前月行盈度為陽,望後月行縮度為陰,兩弦行平度,至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
不止月中,一日之中亦然。
《素問》雲:疾在肝,寅卯患,申酉劇;病在心,巳午患,子亥劇。
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時也。
安知一刻一分、一刹那之中,無四時耶。
又安知十年百年、一紀一會、一元之間,又豈無大四時耶。
又如春為木,九十日間,當亹亹消長。
不可雲三月三十日亥時屬木,明日子時頓屬火也。
《論語拾遺》:性之必仁,如水之必清,火之必明。
然方土之未去也,水必有泥;方薪之未盡也,火必有煙。
土去則水無不清,薪盡則火無不明矣。
人而至于不仁,則物有以害之也。
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非不違仁也,外物之害既盡,心一而不雜,未嘗不仁也。
《晁氏客話》:水土二行,各兼信智。
《貴耳集》:鄭裨竈曰:妃以五。
成注雲:陳,颛顼之後,故為水屬。
火畏水,故為之妃。
火,心星也。
水得妃而興,陳則楚相妃合也。
五行各相配合,得五而成五。
及鹑火,火盛水衰。
鼠璞桃者,五行之精,壓伏邪氣,制百鬼。
《扪虱新話》:李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