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續前。恩格斯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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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曆史來看,似乎已經把各個小地區的民族問題都&ldquo解決了&rdquo。

    可是,甚至在這個國家裡,恩格斯也注意到一個明顯的事實,即民族問題還沒有完全消除,因此他承認建立聯邦制共和國是&ldquo前進一步&rdquo。

    自然,這裡他絲毫沒有放棄批評聯邦制共和國的缺點,絲毫沒有放棄為實現單一制的、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國而最堅決地進行宣傳和鬥争。

     但是,恩格斯絕對不象資産階級思想家和包括無政府主義者在内的小資産階級思想家那樣,從官僚制度的意義上去了解民主集中制。

    在恩格斯看來,集中制絲毫不排斥這樣一種廣泛的地方自治,這種自治在各個市鎮和省自願堅持國家統一的同時,絕對能夠消除任何官僚制度和任何來自上面的&ldquo發号施令&rdquo。

     恩格斯在發揮馬克思主義對于國家問題的綱領性觀點時寫道:&ldquo&hellip&hellip因此,需要單一制的共和國,但并不是象現在法蘭西共和國那樣的共和國,現在的法蘭西共和國同1798年建立的沒有皇帝的帝國沒有什麼不同。

    從1792年到1798年,法國的每個省、每個市鎮,都有美國式的完全的自治權,這是我們也應該有的。

    至于應當怎樣組織自治和怎樣才可以不要官僚制,這已經由美國和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給我們證明了,而現在又有澳大利亞、加拿大以及英國的其他殖民地給我們證明了。

    這種省〈州〉的和市鎮的自治是比例如瑞士的聯邦制更自由得多的制度,在瑞士的聯邦制中,州對Bund〈即對整個聯邦國家〉而言固然有很大的獨立性,但它對專區和市鎮也具有獨立性。

    州政府任命專區區長和市鎮長官,這在講英語的國家裡是絕對沒有的,而我們将來也堅決不要這樣的官吏,就象不要普魯士的Landrat和Regierungsrat〈專員、縣長、省長以及所有由上面任命的官吏〉一樣。

    &rdquo根據這一點,恩格斯建議把黨綱關于自治問題的條文表述如下:&ldquo省〈省或州〉、專區和市鎮通過由普選選出的官吏實行完全的自治。

    取消由國家任命的一切地方的和省的政權機關。

    &rdquo[注: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6&mdash277頁。

    &mdash&mdash編者注] 在被克倫斯基和其他&ldquo社會黨人&rdquo部長的政府封閉的《真理報》27(1917年5月28日第68号)上我已經指出過,在這一點上(自然遠不止這一點),我國所謂革命民主派的所謂社會黨人代表們是如何令人氣憤地背棄民主主義。

    [注:參看《列甯全集》第2版第30卷《一個原則問題(關于民主制的一段&ldquo被忘記的言論&rdquo)》。

    &mdash&mdash編者注]自然,這些通過&ldquo聯合&rdquo而把自己同帝國主義資産階級拴在一起的人,對我指出的這些是充耳不聞的。

     必須特别指出的是,恩格斯用事實和最确切的例子推翻了一種非常流行的、特别是在小資産階級民主派中間非常流行的偏見,即認為聯邦制共和國一定要比集中制共和國自由。

    這種看法是不正确的。

    恩格斯所舉的1792&mdash1798年法蘭西集中制共和國和瑞士聯邦制共和國的事實推翻了這種偏見。

    真正民主的集中制共和國賦予的自由比聯邦制共和國要多。

    換句話說,在曆史上,地方、州等等能夠享有最多自由的是集中制共和國,而不是聯邦制共和國。

     對于這個事實,以及關于聯邦制共和國與集中制共和國和關于地方自治這整個問題,無論過去和現在,我們黨的宣傳鼓動工作都沒有充分注意。

     5.1891年為馬克思的《内戰》所寫的導言 恩格斯在為《法蘭西内戰》第3版寫的導言中(導言注明的日期是1891年3月18日,最初刊載在《新時代》雜志上),除了順便就有關對國家的态度的問題提出一些值得注意的意見,還對公社的教訓作了極其鮮明的概括。

    這個概括,由于考慮到了公社以後20年的全部經驗而作得非常深刻,并且是專門用來反對流行于德國的&ldquo對國家的迷信&rdquo的,完全可以稱為馬克思主義在國家問題上的最高成就。

     恩格斯指出:法國每次革命以後工人總是武裝起來了;&ldquo因此,掌握國家大權的資産者的第一個信條就是解除工人的武裝。

    于是,在每次工人赢得革命以後就産生新的鬥争,其結果總是工人失敗&hellip&hellip&rdquo[注: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18頁。

    &mdash&mdash編者注] 對各次資産階級革命的經驗作出的這個總結,真是又簡短,又明了。

    這裡正好抓住了問題的實質,也是國家問題的實質(被壓迫階級有沒有武裝?)。

    正是這個實質卻是那些受資産階級思想影響的教授以及小資産階級民主派常常避而不談的。

    在1917年的俄國革命中,洩露資産階級革命的這個秘密的榮幸(卡芬雅克式的榮幸28)落到了&ldquo孟什維克&rdquo、&ldquo也是馬克思主義者&rdquo的策列鐵裡身上。

    他在6月11日的&ldquo具有曆史意義的&rdquo演說29中,脫口說出了資産階級要解除彼得格勒工人武裝的決定,當然,他把這個決定既說成是他自己的決定,又說成這就是&ldquo國家的&rdquo需要! 策列鐵裡在6月11日發表的具有曆史意義的演說,當然會成為每一個研究1917年革命的曆史學家都要援引的一個最明顯的例證,證明策列鐵裡先生所率領的社會革命黨人同孟什維克的聯盟如何轉到資産階級方面來反對革命的無産階級。

     恩格斯順便提出的另外一個也是有關國家問題的意見是談宗教的。

    大家知道,德國社會民主黨随着它的日益腐化而愈來愈機會主義化,愈來愈對&ldquo宣布宗教為私人的事情&rdquo這個有名的公式進行庸俗的歪曲。

    就是說,把這個公式歪曲成似乎宗教問題對于革命無産階級政黨也是私人的事情!!恩格斯起來反對的就是這種對無産階級革命綱領的完全背叛,但恩格斯在1891年還隻看到自己黨内機會主義的最小的萌芽,因此他說得很謹慎: &ldquo因為參加公社的差不多都是工人或公認的工人代表,所以它所通過的決議也就完全是無産階級性質的。

    有些決議把共和派資産階級隻是由于怯懦才不肯實行的、然而是工人階級自由活動的必要基礎的那些改革以法令形式确定下來,例如實行宗教對國家來說僅僅是私人事情的原則。

    有些決議則直接有利于工人階級,并且在某種程度上深深刺入了舊社會制度的内髒。

    &hellip&hellip&rdquo[注: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23頁。

    &mdash&mdash編者注] 恩格斯故意強調&ldquo對國家來說&rdquo這幾個字,目的是要擊中德國機會主義的要害,因為德國機會主義宣布宗教對黨來說是私人的事情,這樣也就把革命無産階級政黨降低到最庸俗的&ldquo自由思想派&rdquo那班市儈的水平,這種市儈可以容許不信宗教,但是拒絕執行對麻醉人民的宗教鴉片進行黨的鬥争的任務。

     将來研究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曆史學家在探讨該黨1914年遭到可恥的破産的根源時,會找到許多關于這個問題的有趣的材料:從該黨思想領袖考茨基的論文中為機會主義打開大門的暧昧言論起,直到黨對1913年的與教會分離的運動30的态度止。

     現在我們來看一看恩格斯在公社以後20年是怎樣為鬥争的無産階級總結公社教訓的。

     下面就是恩格斯認為最重要的教訓: &ldquo&hellip&hellip正是軍隊、政治警察、官僚這種舊的中央集權政府的壓迫權力,即由拿破侖在1798年建立,以後一直被每屆新政府當作合意的工具接收并利用來反對自己的敵人的權力,&mdash&mdash正是這種權力應該在全國各地覆沒,正如它已在巴黎覆沒一樣。

     公社一開始就得承認,工人階級在獲得統治時,不能繼續運用舊的國家機器來進行管理;工人階級為了不緻失去剛剛争得的統治,一方面應當鏟除全部舊的、一直被利用來反對它的壓迫機器,另一方面應當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無例外地可以随時撤換,來保證自己有可能防範他們。

    &hellip&hellip&rdquo[注: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26&mdash227頁。

    &mdash&mdash編者注] 恩格斯一再着重指出,不僅在君主國,而且在民主共和國,國家依然是國家,也就是說仍然保留着它的基本特征:把公職人員,&ldquo社會公仆&rdquo,社會機關,變為社會的主人。

     &ldquo&hellip&hellip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mdash&mdash這種現象在至今所有的國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mdash&mdash公社采取了兩個正确的辦法。

    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随時撤換被選舉者。

    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隻付給跟其他工人同樣的工資。

    公社所曾付過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