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回 焦贊怒殺謝金吾 八王智救楊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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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焦贊抹過東牆,見不甚高,遂攀援而登,踴身跳于後花園内,密進廚下。

    家人俱各在堂上伏侍謝金吾,隻有小使女在竈前燒火。

    焦贊于皮靴中取出利刀,先将使女殺了。

    提着死人頭,走向堂上。

    隻見謝金吾當席而飲,樂工歌童列于庭側,徑将人頭對面擲去。

    謝金吾吃着一驚,滿面是血,即喊:“有賊!衆人何在?”焦贊踏進前罵曰:“弄權奸佞!今日認得焦贊麼?”言罷,一刀從項下而過,謝金吾頭已落地。

    衆人看見,四散逃走。

    焦贊殺得手活,搶入房中,不分老幼,盡皆屠戮。

    可憐謝金吾一家,并遭焦贊所害。

    後人有詩為證: 起意陷人終自陷,且看今日謝金吾。

     誰憐恃富當朝相?老幼全家被所屠。

     将近三更,焦贊取筵中美味恣【恣(zi,音自)——放縱,沒有拘束。

    】食一餐。

    臨行自思曰:“謝金吾一家,被我殺死。

    他是朝廷顯官,若知此事,豈不連累地方?不如留下數字,使人知是我殺,庶不禍及他人也。

    ”即蘸鮮血,大書二行于門曰:“天上有六丁六甲,地下有金神七煞。

    若問殺者是誰?來尋焦七焦八。

    ”題罷,複越牆,打從後牆門而出。

    待尋二軍校,不知走往何處。

    因在城坳邊躲過一夜。

    次日侵早,逃歸楊府去了。

     卻說巡更捕卒,夜來聞說謝副使府中被劫,亟報王欽。

    欽即進謝府視之,隻見殺死一家老幼共一十三口,屍橫散地,血污庭階。

    檢驗官錄得門上寫的殺人兇身名目呈奏。

    時鬧動汴京軍民。

    真宗得奏大驚,下令着王欽體察此事。

    王欽奏曰:“臣緝問殺死謝金吾一家者,乃楊六郎新招将焦贊。

    ”真宗曰:“楊六使鎮守三關,何得有部将入城殺人?”王欽曰:“前日私下三關,帶得焦贊同來,有違國法。

    乞陛下提處其罪。

    ”真宗允奏,敕禁軍捕捉楊六郎與兇身焦贊。

    旨令既下,禁軍四十人領命而行。

     是時,楊六使在府中,與令婆計議天波樓之事。

    忽報:“咋夜焦贊越牆入府,殺死謝金吾老幼一家,共計一十三口。

    今朝廷差禁軍來捉。

    ”六使大驚曰:“狂奴當敗吾事!”道未罷,禁軍一齊搶進,捉住楊六使。

    時焦贊在外聽得,手執利刀,一直殺入。

    禁軍見其猛惡,無人敢近前。

    六使喝聲曰:“汝生出如此大禍,尚敢來拒捕朝廷乎?好好自縛,同去請罪。

    ”焦贊曰:“我平生殺了幾多人,希罕一十三個!我與本官回佳山寨去,看他如何擺布我?”六使越怒曰:“若不依吾言,今日先斬汝頭去獻。

    ”焦贊乃放下利刀,唯唯而退。

    禁軍正待來捉,六使曰:“不要動手,見天子自有分辯。

    ”六使乃随禁軍朝見真宗。

     真宗問曰:“朕無聖旨召卿,何得私下三關?又帶部将殺死謝副使一家,當得何罪?”六使奏曰:“臣該萬死!乞陛下寬一時之戮,容陳冤苦。

    臣父子有幸,蒙朝廷厚恩,雖九泉亦恩補報。

    近因主命有拆毀天波樓之诏,臣母憂慮成疾,隻得下關省視即回。

    部将焦贊兇頑之徒,不知幾時進城。

    今殺死謝金吾一家,豈必是臣主使哉?乞聖明體究,如果是的,當就藁街之誅,以正朝廷法令也。

    ”真宗聞奏,半晌未答。

    王欽進奏曰:“殺人者确是焦贊無疑,當日本家侍從及樂工親目所睹,且臨去又留下筆迹。

    乞陛下将六郎、焦贊押赴市曹處斬,庶警後人。

    ”真宗遲疑不決。

    八王力奏曰:“楊六使罪責本有,其情可原,果然部将殺人,念彼有鎮三關功績,從輕發落。

    ”真宗允奏,敕法司衙門拟定楊六使等罪來奏。

    六使既退,王欽密遣人于法司官處。

    矚付發配六使等于遠惡地方居住。

    時掌刑名官黃玉,最與王欽相得,依其言語,以六使得私下三關之罪,發配在汝州做工,遞年進造官酒二百埕【埕(cheng,音成)——酒甕。

    】,三年功滿則回。

    焦贊以把邊之績,寬其死罪,發問鄧州充軍。

    即日起行。

    黃玉拟議已定,申奏真宗。

    真宗依拟下敕,并命收殓謝金吾等屍首以葬。

    近臣領旨宣示不題。

     隻說楊六使聞此消息,不勝悲悼,來辭母親令婆與柴太郡。

    令婆曰:“此我家大不幸也,使老身倚靠何人?”六使曰:“母親勿憂,多則二三年,便可回來,母子複相見矣。

    且兒犯罪發配,八殿下必周全天波樓一事。

    今焦贊殺了謝金吾,亦為朝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