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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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成語,有可由《詩》、《書》本文比校知之者。
如高郵王氏之釋《書》“獻裕”、《詩》“靡監”,瑞安孫氏之釋《書)裴忱”、“裴彜”、《詩》“不殄”、“不瑕”,皆是也。
今尚有可說者,如《書·康诰》雲汝陳時臬司。
”孔傳讀“司”字下屬。
案下文雲“汝陳時臬事”,古“司”、“事”二字通用(《詩·小雅》“擇三有事”,毛公鼎雲“粵三有覯”),則“臬司”即“臬事”。
孔讀失之。
又雲我時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
”傳說未了。
案《詩·大雅》王配于京,世德作求。
”“求”者,“仇”之假借字。
仇,匹也。
“作求”,猶《書》言“作匹”、“作配”,《詩》言“作對”也。
《康诰》言與殷先王之德能安治民者為仇匹,《大雅》言與先世之有德者為仇匹,故同用此語。
鄭箋訓“求”為“終”者,亦失之。
《酒诰》雲:惟天降命,肇我民。
”“天降命”正與下文“天降威”相對為文,《多方》雲“天大降顯休命于成湯”是也。
傳以為“天下教令”者失之。
天降命于君,謂付以天下。
君降命于民,則謂全其生命。
《多士》雲“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
《多方》雲:“予惟大降爾命,爾罔不知。
”又雲:“我惟大降爾四國民命。
”又雲:“乃有不用我降爾命,我乃其大罰殛之。
”蓋四國之民與武庚為亂,成王不殺而遷之,是重予以性命也。
傳以“民命”為四國君,以“降”為殺,大失經旨矣。
《酒诰》雲:“汝劼毖殷獻臣。
”“劼毖”義不可通。
案上文“厥诰毖庶邦、庶士”,“劫遂”殆“诰毖”之僞。
又雲:汝典聽朕毖。
”亦與上“其爾典聽朕教”文例正同。
貝r毖”與“诰”、“教”同義。
傳釋“劼”為“固”,釋“毖”為“慎”,亦大失經旨矣。
《梓材》雲:“庶邦享作,作兄弟方來。
”“兄弟方”與《易》之“不甯方”、《詩》之“不庭方”,皆三字為句。
“方”猶“國”也。
《傳》于“兄弟”句絕,又以“方”為萬方,亦失經旨。
此皆可由《詩》、《書》比校知之者也。
其餘《詩》、《書》中語,不經見于本書而旁見彜器者,亦得比校而定其意義,如《書·金縢》雲:敷佑四方。
”傳雲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
”案盂鼎雲:匍有四方。
”知“佑”為“有”之假借,非“佑助”之謂矣。
《多方》雲:“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爾罔不克臬。
”“胥伯”,《尚書大傳》作“胥賦”。
案毛公鼎雲:“執小大楚賦。
”“楚”、“胥”皆以疋為聲,是《大傳》作“胥賦”為長。
而“小大多正”,當亦指布縷、粟米、力役諸征,非孔傳“伯長、正官”之謂矣。
《詩·鄭風·羔裘》雲:舍命不渝。
”箋雲:是子處命不變,謂守死善道,見危授命之等。
”案克鼎雲:“王使善夫克舍命于成周。
”毛公鼎雲:“厥非先告父厝,父厝舍命,毋有敢蠢,夷命于外。
”是“舍命”與“蒡命”同意。
“舍命不渝”謂如晉解揚之緻其君命,非“處命”之謂也。
《小雅·楚茨》雲:
如高郵王氏之釋《書》“獻裕”、《詩》“靡監”,瑞安孫氏之釋《書)裴忱”、“裴彜”、《詩》“不殄”、“不瑕”,皆是也。
今尚有可說者,如《書·康诰》雲汝陳時臬司。
”孔傳讀“司”字下屬。
案下文雲“汝陳時臬事”,古“司”、“事”二字通用(《詩·小雅》“擇三有事”,毛公鼎雲“粵三有覯”),則“臬司”即“臬事”。
孔讀失之。
又雲我時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
”傳說未了。
案《詩·大雅》王配于京,世德作求。
”“求”者,“仇”之假借字。
仇,匹也。
“作求”,猶《書》言“作匹”、“作配”,《詩》言“作對”也。
《康诰》言與殷先王之德能安治民者為仇匹,《大雅》言與先世之有德者為仇匹,故同用此語。
鄭箋訓“求”為“終”者,亦失之。
《酒诰》雲:惟天降命,肇我民。
”“天降命”正與下文“天降威”相對為文,《多方》雲“天大降顯休命于成湯”是也。
傳以為“天下教令”者失之。
天降命于君,謂付以天下。
君降命于民,則謂全其生命。
《多士》雲“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
《多方》雲:“予惟大降爾命,爾罔不知。
”又雲:“我惟大降爾四國民命。
”又雲:“乃有不用我降爾命,我乃其大罰殛之。
”蓋四國之民與武庚為亂,成王不殺而遷之,是重予以性命也。
傳以“民命”為四國君,以“降”為殺,大失經旨矣。
《酒诰》雲:“汝劼毖殷獻臣。
”“劼毖”義不可通。
案上文“厥诰毖庶邦、庶士”,“劫遂”殆“诰毖”之僞。
又雲:汝典聽朕毖。
”亦與上“其爾典聽朕教”文例正同。
貝r毖”與“诰”、“教”同義。
傳釋“劼”為“固”,釋“毖”為“慎”,亦大失經旨矣。
《梓材》雲:“庶邦享作,作兄弟方來。
”“兄弟方”與《易》之“不甯方”、《詩》之“不庭方”,皆三字為句。
“方”猶“國”也。
《傳》于“兄弟”句絕,又以“方”為萬方,亦失經旨。
此皆可由《詩》、《書》比校知之者也。
其餘《詩》、《書》中語,不經見于本書而旁見彜器者,亦得比校而定其意義,如《書·金縢》雲:敷佑四方。
”傳雲布其德教,以佑助四方。
”案盂鼎雲:匍有四方。
”知“佑”為“有”之假借,非“佑助”之謂矣。
《多方》雲:“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爾罔不克臬。
”“胥伯”,《尚書大傳》作“胥賦”。
案毛公鼎雲:“執小大楚賦。
”“楚”、“胥”皆以疋為聲,是《大傳》作“胥賦”為長。
而“小大多正”,當亦指布縷、粟米、力役諸征,非孔傳“伯長、正官”之謂矣。
《詩·鄭風·羔裘》雲:舍命不渝。
”箋雲:是子處命不變,謂守死善道,見危授命之等。
”案克鼎雲:“王使善夫克舍命于成周。
”毛公鼎雲:“厥非先告父厝,父厝舍命,毋有敢蠢,夷命于外。
”是“舍命”與“蒡命”同意。
“舍命不渝”謂如晉解揚之緻其君命,非“處命”之謂也。
《小雅·楚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