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與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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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中,德意志之哲學界有二大偉人焉:曰叔本華(Schopenhauer),曰尼采(Nietzsche)。
二人者,以曠世之文才,鼓吹其學說也同;其說之風靡一世,而毀譽各半也同。
就其學說言之,則其以意志為人性之根本也同,然一則以意志之滅絕,為其倫理學上之理想,一則反是,一則由意志同一之假說。
而唱絕對之博愛主義,一則唱絕對之個人主義。
夫尼采之學說,本自叔本華出,曷為而其終乃反對若是?豈尼采之背師,固若是其甚欤,抑叔本華之學說中,自有以啟之者欤?自吾人觀之,尼采之學說全本于叔氏:其第一期之說,即美術時代之說,其全負于叔氏,固可勿論;第二期之說,亦不過發揮叔氏之直觀主義;其末期之說,雖若與叔氏相反對,然要之不外以叔氏之美學上之天才論,應用于倫理學而已。
茲比較二人之說,好學之君子以覽觀焉。
叔本華由銳利之直觀與深邃之研究,而證吾人之本質為意志,而其倫理學上之理想,則又在意志之寂滅。
然意志之寂滅之可能與否,一不可解之疑問也(其批評見《紅樓夢評論》第四章)。
尼采亦以意志為人之本質,而獨疑叔氏倫理學之寂滅說,謂欲寂滅此意志者亦一意志也,于是由叔氏之倫理學出!而趨于其反對之方向;又幸而于叔氏之倫理學上所不滿足者,于其美學中發見其可模仿之點,即其天才論與知力的貴族主義,實可為超人說之标本者也。
要之,尼采之說,乃徹頭徹尾發展其美學上之見解,而應用之于倫理學,猶赫爾德曼之無意識哲學發展其倫理學之見解者也。
叔氏謂吾人之知識,無不從充足理由之原則者,獨美術之知識不然,其言曰: 一切科學,無不從充足理由原則之某形式者。
科學之題目但現象耳,現象之變化及關系耳。
今有一物焉,超乎一切變化關系之外,而為現象之内容,無以名之,名之曰實念。
問此實念之知識為何?曰:美術是巳。
夫美術者,實以靜觀中所得之實念,寓諸一物焉而再現之。
由其所寓之物之區别,而或謂之雕刻,或謂之繪畫,或謂之詩歌、音樂。
然其惟一之淵源,則存于實念之知識,而又以傳播此知識為其惟一之目的也。
一切科學,皆從充足理由之形式。
當其得一結論之理由也,此理由又不可無他物以為之理由,他理由亦然。
譬諸混混長流,永無淬潴之日;譬諸旅行者,數周地球,而曾不得見天之有涯、地之有角。
美術則不然,固無往而不得其息肩之所也。
彼由理由結論之長流中,拾其靜觀之對象,而使之孤立于吾前。
而此特别之對象,其在科學中也,則藐然全體之一部分耳;而在美術中,則遽而代表其物之種族之全體,空間時間之形式對此而失其效,關系之法則至此而窮于用。
故此時之對象,非個物而但其實念也。
吾人于是得下美術之定義曰:美術者,離充足理由之原則而觀物之道也。
此正與由此原則觀物者相反對。
後者如地平線,前者如垂直線。
後者之延長雖無限,而前者得于某點割之。
後者合理之方法也,惟應用于生活及科學;前者天才之方法也,惟應用于美術。
後者雅裡大德勒之方法,前者柏拉圖之方法也。
後者如終風暴雨,震撼萬物,而無始終、無目的;前者如朝日漏于陰雲之罅,金光直射,而不為風雨所搖。
後者如瀑布之水,瞬息變易而不舍晝夜;前者如澗畔之虹,立于鞯鞺澎湃之中,而不改其色彩。
(英譯《意志及觀念之世界》第一百三十八頁至一百四十頁) 夫充足理由之原則,吾人知力最普遍之形式也。
而天才之觀美也,乃不沾沾于此。
此說雖本于希爾列爾(Schiller)之遊戲沖動說,然其為叔氏美學上重要之思想,無可疑也。
尼采乃推之于實踐上,而以道德律之于超人,與充足理由原則之于天才,一也。
由叔本華之說,則充足理由之原則非徒無益于天才,其所以為天才者,正在離之而觀物耳。
由尼采之說,則道德律非徒無益于超人,超道德而行動,超人之特質也。
由叔本華之說,最大之知識在超絕知識之法則。
由尼采之說,最大之道德,在超絕道德之法則。
天才存于知之無所限制,而超人存于意之無所限制。
而限制吾人之知力者,充足理由之原則;限制吾人之意志者,道德律也。
于是尼采由知之無限制說,轉而唱意之無限制說,其《察拉圖斯德拉》第一篇中之首章,述靈魂三變之說曰: 察拉圖斯德拉說法于五色牛之村曰:吾為汝等說靈魂之三變。
靈魂如何而變為駱駝,又由駱駝而變為獅,由獅而變為赤子乎?于
二人者,以曠世之文才,鼓吹其學說也同;其說之風靡一世,而毀譽各半也同。
就其學說言之,則其以意志為人性之根本也同,然一則以意志之滅絕,為其倫理學上之理想,一則反是,一則由意志同一之假說。
而唱絕對之博愛主義,一則唱絕對之個人主義。
夫尼采之學說,本自叔本華出,曷為而其終乃反對若是?豈尼采之背師,固若是其甚欤,抑叔本華之學說中,自有以啟之者欤?自吾人觀之,尼采之學說全本于叔氏:其第一期之說,即美術時代之說,其全負于叔氏,固可勿論;第二期之說,亦不過發揮叔氏之直觀主義;其末期之說,雖若與叔氏相反對,然要之不外以叔氏之美學上之天才論,應用于倫理學而已。
茲比較二人之說,好學之君子以覽觀焉。
叔本華由銳利之直觀與深邃之研究,而證吾人之本質為意志,而其倫理學上之理想,則又在意志之寂滅。
然意志之寂滅之可能與否,一不可解之疑問也(其批評見《紅樓夢評論》第四章)。
尼采亦以意志為人之本質,而獨疑叔氏倫理學之寂滅說,謂欲寂滅此意志者亦一意志也,于是由叔氏之倫理學出!而趨于其反對之方向;又幸而于叔氏之倫理學上所不滿足者,于其美學中發見其可模仿之點,即其天才論與知力的貴族主義,實可為超人說之标本者也。
要之,尼采之說,乃徹頭徹尾發展其美學上之見解,而應用之于倫理學,猶赫爾德曼之無意識哲學發展其倫理學之見解者也。
叔氏謂吾人之知識,無不從充足理由之原則者,獨美術之知識不然,其言曰: 一切科學,無不從充足理由原則之某形式者。
科學之題目但現象耳,現象之變化及關系耳。
今有一物焉,超乎一切變化關系之外,而為現象之内容,無以名之,名之曰實念。
問此實念之知識為何?曰:美術是巳。
夫美術者,實以靜觀中所得之實念,寓諸一物焉而再現之。
由其所寓之物之區别,而或謂之雕刻,或謂之繪畫,或謂之詩歌、音樂。
然其惟一之淵源,則存于實念之知識,而又以傳播此知識為其惟一之目的也。
一切科學,皆從充足理由之形式。
當其得一結論之理由也,此理由又不可無他物以為之理由,他理由亦然。
譬諸混混長流,永無淬潴之日;譬諸旅行者,數周地球,而曾不得見天之有涯、地之有角。
美術則不然,固無往而不得其息肩之所也。
彼由理由結論之長流中,拾其靜觀之對象,而使之孤立于吾前。
而此特别之對象,其在科學中也,則藐然全體之一部分耳;而在美術中,則遽而代表其物之種族之全體,空間時間之形式對此而失其效,關系之法則至此而窮于用。
故此時之對象,非個物而但其實念也。
吾人于是得下美術之定義曰:美術者,離充足理由之原則而觀物之道也。
此正與由此原則觀物者相反對。
後者如地平線,前者如垂直線。
後者之延長雖無限,而前者得于某點割之。
後者合理之方法也,惟應用于生活及科學;前者天才之方法也,惟應用于美術。
後者雅裡大德勒之方法,前者柏拉圖之方法也。
後者如終風暴雨,震撼萬物,而無始終、無目的;前者如朝日漏于陰雲之罅,金光直射,而不為風雨所搖。
後者如瀑布之水,瞬息變易而不舍晝夜;前者如澗畔之虹,立于鞯鞺澎湃之中,而不改其色彩。
(英譯《意志及觀念之世界》第一百三十八頁至一百四十頁) 夫充足理由之原則,吾人知力最普遍之形式也。
而天才之觀美也,乃不沾沾于此。
此說雖本于希爾列爾(Schiller)之遊戲沖動說,然其為叔氏美學上重要之思想,無可疑也。
尼采乃推之于實踐上,而以道德律之于超人,與充足理由原則之于天才,一也。
由叔本華之說,則充足理由之原則非徒無益于天才,其所以為天才者,正在離之而觀物耳。
由尼采之說,則道德律非徒無益于超人,超道德而行動,超人之特質也。
由叔本華之說,最大之知識在超絕知識之法則。
由尼采之說,最大之道德,在超絕道德之法則。
天才存于知之無所限制,而超人存于意之無所限制。
而限制吾人之知力者,充足理由之原則;限制吾人之意志者,道德律也。
于是尼采由知之無限制說,轉而唱意之無限制說,其《察拉圖斯德拉》第一篇中之首章,述靈魂三變之說曰: 察拉圖斯德拉說法于五色牛之村曰:吾為汝等說靈魂之三變。
靈魂如何而變為駱駝,又由駱駝而變為獅,由獅而變為赤子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