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書契考釋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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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所出龜甲獸骨,皆刻商代蔔辭,文字奇古,比彜器古文尤為難讀。
光緒季年,丹徒劉氏拓印所藏甲骨為《鐵雲藏龜》,于是世始知有此物,瑞安孫仲容徵君诒讓為之《劄記》。
宣統元年,上虞羅叔言參事作《殷商貞蔔文字考》,蔔辭文字始有條理可尋。
參事東渡後,複拓印所藏甲骨為《殷虛書契前編》八卷、《殷虛書契菁華》一卷。
去年歲杪,其《殷虛書契考釋》始成,于是蔔辭文字可讀者,十得五六。
蓋近世之言古文者,以此書為最善矣。
參事《自序》曰:宣統壬子冬,餘既編印《殷虛書契》,欲繼是而為考釋。
人事乖午,因循不克就者,歲将再周,感莊生“吾生有涯”之言,乃發憤鍵戶者四十餘日,遂成《考釋》六萬餘言。
既竟,爰書其端曰:予讀《詩》《書》及周秦之間諸子、太史公書,其記述殷事者,蓋寥寥焉。
孔子學二代之禮,而曰“杞宋不足徵”,殷商文獻之無徵,二千餘年前則已然矣。
吾侪生三千年後,乃欲根據遺文補苴往籍,譬若觀海,茫無津涯。
從事稍久,乃知此事實有三難:史公最錄商事,本諸《詩》《書》,旁攬《系本》。
顧考父所校,僅存五篇;書序所錄,亡者逾半。
《系本》一書,今又久佚。
欲稽前古,津逮莫由。
其難一也。
蔔辭文至簡質,篇恒十餘言,短者半之。
又字多假借,誼益難知。
其難二也。
古文因物賦形,繁簡任意,一字異文,每至數十,書寫之法,時有淩獵。
或數語之中,倒寫者一二;兩字之名,合書者七八。
體例未明,易生炫惑。
其難三也。
今欲祛此三難,勉希一得,乃先考索文字以為之階。
由小篆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窺書契,窮其蕃變,漸得指歸,可識之文,遂幾五百。
循是考求典制,稽證舊聞,途徑漸啟,局鎬為開,稽其所得,則有六端: 一曰帝系。
商自武湯,逮于受辛,史公所錄,為世三十。
見于蔔辭者,二十有三。
史稱“大丁未立”,而蔔辭所載祀禮,俨同于帝王。
又大乙、羊甲、蔔丙、蔔壬,較以前史,并與此異。
而庚丁之作康祖丁,武乙之稱武祖乙,文丁之稱文武丁,則言商系者所未知。
此足資考訂者一也。
二曰京邑。
商之遷都,前八後五。
盤庚以前,具見《書序》。
而小辛以降,衆說多違。
洹水故墟,舊稱亶甲,今證之蔔辭,則是徙于武乙,去于帝乙。
又史稱盤庚以後,商改稱殷,而遍搜蔔辭,既不見“殷”字,又屢言“入商”。
田遊所至,曰往曰出,商獨言入。
可知文丁、帝乙之世,國尚号商。
《書》曰“戎殷”,乃稱邑而非稱國。
此可資考訂者二也。
三曰祀典。
商之祀禮,複異周京,名稱實繁,義多難曉。
人鬼之祭,亦用崇煑。
牢鬯之數,亦依蔔定。
王賓之語,為《洛诰》所基;辟剛之薦,非鎬京所瓶。
此可資考訂者三也。
四曰蔔法。
商人蔔祀,十幹之日,各依祖名。
其有爽者,則依爽名。
又大事貞龜,小事骨蔔。
凡斯異例,先儒未聞。
此可資考訂者四也。
五曰官制。
卿事之名,同于雅頌。
大史之職,亦具《春官》。
爰及近臣,并符周制。
乃知姬旦六典,多本殷商。
此可資考訂者五也。
六曰文字。
召公之名,是爽非奭。
鳥鳴之字,從雞非鳥。
佳、鳥不分,子殊用。
“牝”“牡”等字,牛羊任安。
“牢”“牧”諸文,亦同斯例。
又藉知大小二
光緒季年,丹徒劉氏拓印所藏甲骨為《鐵雲藏龜》,于是世始知有此物,瑞安孫仲容徵君诒讓為之《劄記》。
宣統元年,上虞羅叔言參事作《殷商貞蔔文字考》,蔔辭文字始有條理可尋。
參事東渡後,複拓印所藏甲骨為《殷虛書契前編》八卷、《殷虛書契菁華》一卷。
去年歲杪,其《殷虛書契考釋》始成,于是蔔辭文字可讀者,十得五六。
蓋近世之言古文者,以此書為最善矣。
參事《自序》曰:宣統壬子冬,餘既編印《殷虛書契》,欲繼是而為考釋。
人事乖午,因循不克就者,歲将再周,感莊生“吾生有涯”之言,乃發憤鍵戶者四十餘日,遂成《考釋》六萬餘言。
既竟,爰書其端曰:予讀《詩》《書》及周秦之間諸子、太史公書,其記述殷事者,蓋寥寥焉。
孔子學二代之禮,而曰“杞宋不足徵”,殷商文獻之無徵,二千餘年前則已然矣。
吾侪生三千年後,乃欲根據遺文補苴往籍,譬若觀海,茫無津涯。
從事稍久,乃知此事實有三難:史公最錄商事,本諸《詩》《書》,旁攬《系本》。
顧考父所校,僅存五篇;書序所錄,亡者逾半。
《系本》一書,今又久佚。
欲稽前古,津逮莫由。
其難一也。
蔔辭文至簡質,篇恒十餘言,短者半之。
又字多假借,誼益難知。
其難二也。
古文因物賦形,繁簡任意,一字異文,每至數十,書寫之法,時有淩獵。
或數語之中,倒寫者一二;兩字之名,合書者七八。
體例未明,易生炫惑。
其難三也。
今欲祛此三難,勉希一得,乃先考索文字以為之階。
由小篆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窺書契,窮其蕃變,漸得指歸,可識之文,遂幾五百。
循是考求典制,稽證舊聞,途徑漸啟,局鎬為開,稽其所得,則有六端: 一曰帝系。
商自武湯,逮于受辛,史公所錄,為世三十。
見于蔔辭者,二十有三。
史稱“大丁未立”,而蔔辭所載祀禮,俨同于帝王。
又大乙、羊甲、蔔丙、蔔壬,較以前史,并與此異。
而庚丁之作康祖丁,武乙之稱武祖乙,文丁之稱文武丁,則言商系者所未知。
此足資考訂者一也。
二曰京邑。
商之遷都,前八後五。
盤庚以前,具見《書序》。
而小辛以降,衆說多違。
洹水故墟,舊稱亶甲,今證之蔔辭,則是徙于武乙,去于帝乙。
又史稱盤庚以後,商改稱殷,而遍搜蔔辭,既不見“殷”字,又屢言“入商”。
田遊所至,曰往曰出,商獨言入。
可知文丁、帝乙之世,國尚号商。
《書》曰“戎殷”,乃稱邑而非稱國。
此可資考訂者二也。
三曰祀典。
商之祀禮,複異周京,名稱實繁,義多難曉。
人鬼之祭,亦用崇煑。
牢鬯之數,亦依蔔定。
王賓之語,為《洛诰》所基;辟剛之薦,非鎬京所瓶。
此可資考訂者三也。
四曰蔔法。
商人蔔祀,十幹之日,各依祖名。
其有爽者,則依爽名。
又大事貞龜,小事骨蔔。
凡斯異例,先儒未聞。
此可資考訂者四也。
五曰官制。
卿事之名,同于雅頌。
大史之職,亦具《春官》。
爰及近臣,并符周制。
乃知姬旦六典,多本殷商。
此可資考訂者五也。
六曰文字。
召公之名,是爽非奭。
鳥鳴之字,從雞非鳥。
佳、鳥不分,子殊用。
“牝”“牡”等字,牛羊任安。
“牢”“牧”諸文,亦同斯例。
又藉知大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