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郭注《方言》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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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一書,經戴東原、盧抱經、劉瑞臨三先生校訂!又段懋堂先生《說文注》、王懷祖先生《廣雅疏證》亦時訂其i化鐘。
丙辰冬,餘讀《方言》,複取諸古書,用戴氏《疏證》例校之,即書于戴本上。
戊午冬,複檢前校,見有足訂正本文及注者,得十六事。
聊書于後。
其本文之顯然誤者,如卷一慎、濟、愁、溼桓,憂也。
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志而不得,欲而不獲,高而有墜,得而中亡,謂之,溼,。
”注溼者,失意、潛沮之名。
”案《原本玉篇》、《荀子·修身篇》注,均引“溼”作“濕”。
《玉篇》又引注“潛沮作,慘怛1。
“濕”,古人皆讀他合反。
今人于“志而不得,欲而不獲,高而有墜,得而中亡”時,猶皆讀之如他合反之“濕”。
以此一音,表彼四義,當是秦、晉舊語。
自以作“濕”為長。
卷三膠、谲,詐也。
涼州西南之間曰,膠,。
自關而東西或曰,谲%或曰,膠,。
”案《原本玉篇》、《爾雅序》、《釋文》、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慧琳《音義》卷六、卷七、卷三十八并引“謬,詐也”。
疑“膠”乃“謬”之僞。
《說文》谲”字注益梁曰,謬,。
欺天下曰,谲V,即本之《方言》。
“益、梁”即所謂“涼州西南之間”,“天下”所謂“自關而東西”也。
是《方言》本作“涼州西南之間曰,謬,。
”又《原本玉篇》引“自關而引東西或曰,謬,。
”是末“膠”字亦本作“謬”。
《廣雅》“謬、詐、膠,欺也”,上三字與《方言》次序同,當本之《方言》。
“膠”字或取諸他書,或後人據僞本《方言》羼人也。
卷六台既,失也。
宋、魯之間曰,台,。
既、隐、據,定也。
”今本分二節,上十字為一節,下五字為一節。
案《廣雅》“隐、據,定也。
”無“既”字。
是張稚讓讀“宋、魯之間曰台、既”為句,義較今本分節為長。
又“纰、繹、督、雉,理也。
秦、晉之間曰,纰,。
凡物曰,督之,,絲曰,繹之,。
”《原本玉篇》引“纰,理也。
秦、晉之間曰,雉,。
宋、鄭曰,纰1。
是今本奪“曰雉宋鄭”四字。
于是宋、鄭語誤為秦、晉語。
而“雉”之為何語.亦不可知矣。
又“撊、剿.續也。
秦、晉續折謂之,撋繩索謂之,剿,。
擘.楚謂之,紉,”。
今本自“擘”以下五字自為一節。
案《原本玉篇》引“集J.續也.楚謂之,紉,”。
洪興祖《楚辭補注》亦引“續.楚謂之,紉1。
是此二節本是一節,又衍“擘”字。
王逸《楚辭注》紉,索也。
”正本之《方言》。
郭注雲:“今亦以線貫針為,紉?,義亦與“擘”無涉,而與“續”及“繩索”之義相近。
今本蓋誤。
卷十三:“扶,護也。
”注:“扶挾将護。
”案《原本玉篇》引“扶,護也。
郭璞曰:“挾持,護之也,。
”玄應《音義》卷一、卷十并引“挾,護也”。
《廣雅》語同。
是本文“扶”當作“挾”,涉注“扶”字而僞。
又無升謂之,習鬥,。
”戴雲:“無升,二字應有訛舛。
”案《淮南·齊俗訓》“炮格生乎熱升”,《北堂書鈔》一三五、《太平禦覽》七一二并引“熱升”作“熱鬥”。
說者以為“尉鬥”。
漢尉鬥之狀,與刁鬥同。
今傳世漢器.其銘皆作“镳鬥”。
“無升”、“熱升”、“镳鬥”.字形皆相近.當雲“樵鬥謂之,刁鬥猶《爾雅》雲“荏菽謂之,戎菽,矣”(“荏”、“戎”、“樵”、“刁”.音均相近)。
又“铒謂之
丙辰冬,餘讀《方言》,複取諸古書,用戴氏《疏證》例校之,即書于戴本上。
戊午冬,複檢前校,見有足訂正本文及注者,得十六事。
聊書于後。
其本文之顯然誤者,如卷一慎、濟、愁、溼桓,憂也。
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志而不得,欲而不獲,高而有墜,得而中亡,謂之,溼,。
”注溼者,失意、潛沮之名。
”案《原本玉篇》、《荀子·修身篇》注,均引“溼”作“濕”。
《玉篇》又引注“潛沮作,慘怛1。
“濕”,古人皆讀他合反。
今人于“志而不得,欲而不獲,高而有墜,得而中亡”時,猶皆讀之如他合反之“濕”。
以此一音,表彼四義,當是秦、晉舊語。
自以作“濕”為長。
卷三膠、谲,詐也。
涼州西南之間曰,膠,。
自關而東西或曰,谲%或曰,膠,。
”案《原本玉篇》、《爾雅序》、《釋文》、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慧琳《音義》卷六、卷七、卷三十八并引“謬,詐也”。
疑“膠”乃“謬”之僞。
《說文》谲”字注益梁曰,謬,。
欺天下曰,谲V,即本之《方言》。
“益、梁”即所謂“涼州西南之間”,“天下”所謂“自關而東西”也。
是《方言》本作“涼州西南之間曰,謬,。
”又《原本玉篇》引“自關而引東西或曰,謬,。
”是末“膠”字亦本作“謬”。
《廣雅》“謬、詐、膠,欺也”,上三字與《方言》次序同,當本之《方言》。
“膠”字或取諸他書,或後人據僞本《方言》羼人也。
卷六台既,失也。
宋、魯之間曰,台,。
既、隐、據,定也。
”今本分二節,上十字為一節,下五字為一節。
案《廣雅》“隐、據,定也。
”無“既”字。
是張稚讓讀“宋、魯之間曰台、既”為句,義較今本分節為長。
又“纰、繹、督、雉,理也。
秦、晉之間曰,纰,。
凡物曰,督之,,絲曰,繹之,。
”《原本玉篇》引“纰,理也。
秦、晉之間曰,雉,。
宋、鄭曰,纰1。
是今本奪“曰雉宋鄭”四字。
于是宋、鄭語誤為秦、晉語。
而“雉”之為何語.亦不可知矣。
又“撊、剿.續也。
秦、晉續折謂之,撋繩索謂之,剿,。
擘.楚謂之,紉,”。
今本自“擘”以下五字自為一節。
案《原本玉篇》引“集J.續也.楚謂之,紉,”。
洪興祖《楚辭補注》亦引“續.楚謂之,紉1。
是此二節本是一節,又衍“擘”字。
王逸《楚辭注》紉,索也。
”正本之《方言》。
郭注雲:“今亦以線貫針為,紉?,義亦與“擘”無涉,而與“續”及“繩索”之義相近。
今本蓋誤。
卷十三:“扶,護也。
”注:“扶挾将護。
”案《原本玉篇》引“扶,護也。
郭璞曰:“挾持,護之也,。
”玄應《音義》卷一、卷十并引“挾,護也”。
《廣雅》語同。
是本文“扶”當作“挾”,涉注“扶”字而僞。
又無升謂之,習鬥,。
”戴雲:“無升,二字應有訛舛。
”案《淮南·齊俗訓》“炮格生乎熱升”,《北堂書鈔》一三五、《太平禦覽》七一二并引“熱升”作“熱鬥”。
說者以為“尉鬥”。
漢尉鬥之狀,與刁鬥同。
今傳世漢器.其銘皆作“镳鬥”。
“無升”、“熱升”、“镳鬥”.字形皆相近.當雲“樵鬥謂之,刁鬥猶《爾雅》雲“荏菽謂之,戎菽,矣”(“荏”、“戎”、“樵”、“刁”.音均相近)。
又“铒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