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最初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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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服輸了。

    他抱怨身上多處有傷病,明顯地蔫了,上醫院的次數越來越多&hellip&hellip&ldquo他總算是服輸了!&rdquo囚犯們暗自說道。

     他在那個帶着小提琴的可惡的小波蘭人的陪伴下闖進了夥房,這個小波蘭人時常受雇于飲酒作樂的人們奏樂湊趣。

    卡津站在夥房中央,默默地凝神環視所有在場的人。

    大家都不吭聲了。

    最後,看到我和我的同伴,他兇狠而嘲弄地看了看我們,自鳴得意地微微一笑,仿佛在暗自琢磨着什麼,于是大搖大擺地來到我們的桌子跟前。

     &ldquo請問,&rdquo他說(他說的是俄語),&ldquo你們憑什麼收入能在這裡品茶?&rdquo 我和我的同伴互相使了個眼色,明白最好是保持沉默,不去答理他。

    一言不合他就會大發雷霆。

     &ldquo這麼說,你們都是有錢的人喽?&rdquo他繼續盤問道,&ldquo這麼說,你們的錢很多哇,啊?難道你們進監獄就是要來品茶的?你們是來品茶的嗎?你們倒是說話呀,該死的東西!&hellip&hellip&rdquo 可是看到我們決心保持沉默,不予理睬,他氣得發抖,臉色血紅。

    在他身旁的角落裡有一個大木盤(托盤),為囚犯們供應午飯或晚飯而切好的面包全都堆放在裡面。

    它是那麼巨大,裝得下監獄裡半數囚犯食用的面包。

    此刻是空着的。

    他雙手抓住它,突然舉到我們的頭頂上。

    頃刻之間他就會砸爛我們的腦袋。

    盡管殺人或企圖殺人會給整個監獄招來大麻煩:開始偵查、盤問、加強管理,因此囚犯們都竭力不讓自己陷入這種共同的絕境&mdash&mdash盡管如此,現在大家都鴉雀無聲地冷眼旁觀。

    沒有人為我們說一句話!沒有人向卡津呵斥一聲!&mdash&mdash他們對我們的憎恨竟如此強烈!看來他們因為我們身處險境而高興&hellip&hellip幸而結局是圓滿的:就在他要把木盤砸下來的瞬間,有人在穿堂裡大叫:&ldquo卡津!有人偷酒啦!&hellip&hellip&rdquo 他砰的一聲把木盤摔在地下,像瘋子一樣從夥房裡沖了出去。

     &ldquo嘿,上帝救了他們!&rdquo囚犯們在彼此之間這樣議論,此後很久他們還在這樣說。

     我後來也沒有搞清楚,這有人偷酒的消息是真事兒還是為了救我們而臨時瞎編的。

     傍晚,我在牢房上鎖前的昏暗的暮色中沿着圍牆的立柱徘徊,沉重的憂傷壓在我的心頭。

    在我以後的全部監獄生活中從未有過如此憂傷的感受。

    囚禁的第一天是難以忍受的,無論在哪裡:在監獄也好,在單人囚室也好,在勞役中也好&hellip&hellip不過,我記得,有一個問題最吸引我的注意,這個問題在我以後的牢獄生活中始終萦回腦際,揮之不去&mdash&mdash這個問題在某種程度上是無法解決的,對我來說,它至今仍然無法解決:這就是罪行相同而懲罰卻不平等的問題。

    誠然,罪行也無法相互比較,即使要做一個大緻的比較也不行。

    例如,兩個人都殺了人,掂量了兩個案子的全部案情,而對兩個案子的判決卻幾乎相同,然而請看一看吧,這兩個人的案子有多麼重大的區别啊。

    例如,一個人不為什麼,隻是為了一個蔥頭,就随便把人殺了:他走到大路上,殺了一個路過的莊稼漢,而他的全部所有隻是一個蔥頭。

    &ldquo這是什麼事呀,爹!你叫我去找油水:瞧,我殺了一個莊稼漢,隻找到了這麼個蔥頭。

    &rdquo&ldquo蠢材!一個蔥頭是一個戈比,一百個人就是一百個蔥頭,你一個盧布就到手了!&rdquo(監獄裡的傳說。

    )而另一個人是為了保護未婚妻、姐妹或女兒不受淫棍的蹂躏而殺人。

    一個人在流浪中陷入大批暗探的包圍,往往在即将死于饑餓的時候,為了保衛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殺人;而另一個人切割年幼孩子的肌體,隻是因為他喜歡殺戮,喜歡用自己的雙手感受孩子們溫暖的鮮血,欣賞他們的恐懼、他們在刀刃下的最後的鴿子般的戰栗。

    那又怎樣呢?這兩個人同樣被判處服苦役。

    不錯,判處的刑期是有區别的。

    但這種區别相對而言并不大;而在同一種罪行中的區别卻多得不可勝數。

    有什麼特點,那就是區别。

    不過我們假定,調和、消除這種區别是不可能的,假定這是一個無法解決的難題,是化圓為方,假定如此!但即使這種不平等的現象是不存在的,那麼請看看另一種區别吧,即在懲罰的後果中的區别&hellip&hellip且看,這裡有一個人,他在監獄裡日漸虛弱,像蠟燭一樣漸漸消融。

    這裡還有另一個人,他在入獄前甚至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樣快樂的生活,這樣令人愉快的豪邁夥伴的俱樂部。

    是的,入獄的也有這種人。

    再比如說,有一個受過良好教育、品德高尚、有責任感和良心的人。

    他自己内心的痛苦使他在受到任何懲罰之前就已經痛不欲生了。

    他對自己罪行的審判比任何威嚴的法律都更為冷酷無情。

    同時這裡還有另一個人,他在服苦役期間連一次也不曾想到過他所犯下的殺人罪行。

    他甚至認為自己是無罪的。

    還有這樣的一些人,他們故意犯罪,就是要被關進監獄,從而擺脫在外面的那種遠不如服苦役的生活。

    在外面他過着受盡屈辱的日子,從未吃過一頓飽飯,還要沒日沒夜地為自己的老闆幹活;而服苦役幹的活比在家裡幹的活還輕松些,面包管飽,而且這樣好吃的面包他還不曾見過呢;每逢節日還能吃到牛肉,得到周濟,還能掙點兒零花錢。

    而朝夕相處的同伴呢?都是一些狡猾、機靈、見多識廣的人;于是他又恭敬又驚奇地望着自己的那些同伴;他還從未見到過這樣的人呢。

    他認為他們是世界上所可能有的最崇高的群體。

    難道這兩個人能對懲罰有相同的感受嗎?不過,何必為無法解決的問題費心勞神呢!響起了擊鼓的聲音,該是各自回牢房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