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死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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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搜查,沒收一切違禁品,而且不管把錢藏得多好,有時還是會落到搜查者的手裡。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不太愛惜錢,很快就把錢喝個精光;這就是為什麼監獄裡也會有酒。

    每次搜查之後,除了剝奪違禁者的全部财産之外,還對他痛加懲處。

    可是每次搜查之後,損失馬上就能得到補充,立刻又有了一些新的東西,于是一切照舊。

    這種情況管理人員也知道,囚犯們對懲罰并不抱怨,雖然這樣的生活就像待在維蘇威火山上一樣。

     沒有手藝的人隻好想别的活計。

    有些辦法是相當奇特的。

    比如說,有些人專門倒買倒賣,而有時出賣的一些東西,在監獄的大牆外面不僅誰也不會想到要拿來買賣,甚至不認為那是個東西。

    服苦役的地方很窮,而且被搜刮殆盡。

    連最次的破布也可以拿來作價交易。

    由于太窮,金錢在監獄裡就有了與外面完全不同的價值。

    大量複雜的勞動隻能換來一點小錢。

    有些人在順利地放着高利貸。

    一貧如洗而陷入困境的囚犯拿着自己僅有的一點東西去找放高利貸的人抵押幾個戈比,利息卻高得吓人。

    如果他到期不贖回這些東西,便立即被冷酷地作為賣斷處理;放高利貸的行當那麼興旺,連公家監管的财物也能拿去作抵押,比如公家發的内衣、制靴的皮革等等,這都是每個犯人随時都用得着的東西。

    不過這種抵押偶爾也會惹出并非完全出人意料的麻煩:抵押者拿到錢以後二話不說,立刻就去向監獄裡的頂頭上司&mdash&mdash一位上士舉報,說抵押品是公家财物,于是立即強迫高利貸者物歸原主,甚至無需報告上級。

    奇怪的是,在這種情況下有時甚至連争吵也不會發生:放高利貸的犯人陰沉着臉乖乖地歸還公物,好像這本來就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

    也許他不可能不意識到,要是他處于抵押者的地位,也是會這麼幹的。

    因此,他後來即使有時會罵罵街,那也并無惡意,隻是借機發洩一下而已。

     總的說來,這些人彼此之間的盜竊之風極盛。

    差不多每個人都有一個保存公物的帶鎖的木箱。

    這是得到許可的,不過木箱不起作用。

    我想,可以想象,那裡的一些小偷是怎樣的高手啊。

    有一名囚犯是我忠實的朋友(我這樣講是毫不勉強的),他偷了我的一本《聖經》,這是服苦役時唯一可以擁有的一本書;他當天就向我承認了這件事,不是悔過,而是覺得我可憐,因為我找了好久。

    有些酒販子很快就發了财。

    關于這種買賣我以後還要專門講一講;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故事。

    有很多人是因為走私而入獄的,所以在嚴密檢查、武裝押送的條件下竟能把酒帶進監獄就不足為奇了。

    順便說一下,走私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很特殊的罪行。

    比如說,怎能想象,對有的走私犯來說,金錢、利潤隻起着次要作用,隻占據着次要地位呢?然而事實上往往就是這樣。

    走私犯的工作需要激情和天賦,他在某種程度上是一位詩人。

    他不惜犧牲一切,冒着極大的風險,耍花招、使詭計、謀求擺脫險境;有時甚至是靠着某種靈感行動。

    其激情之強烈堪比賭博。

    我在監獄裡認識一個犯人,他身材魁梧,卻那麼謙和、沉靜、溫順,令人難以想象,他怎麼竟會蹲監獄。

    他十分善良而随和,在入獄期間從未跟誰紅過臉。

    而他卻是因為走私活動而從西部邊境來到這裡的,他當然耐不住寂寞,開始夾帶私酒。

    他多少次受到懲罰,又多麼害怕樹條的抽打啊!而且販賣私酒給他帶來的收益是微不足道的。

    隻有真正的生意人才能靠賣酒發财。

    而這個怪人是為藝術而藝術。

    他像個娘兒們似的愛哭鼻子,多少次在受刑後發誓,決心不再幹走私的勾當了。

    有時他能整整一個月頑強地克制自己的欲望,可是最後還是熬不住了&hellip&hellip由于有了這樣的一些人,監獄裡是不缺酒的。

     最後,還有一項收入,雖然不能讓囚犯發财,卻是持久而有良好影響的收入。

    這就是施舍。

    我們社會的上層階級一點也不了解,商人、市民和我國全體民衆是多麼關心那些&ldquo不幸的人們&rdquo。

    施舍幾乎是持續不斷的,拿來施舍的幾乎都是面包,有梭形面包和白面包圈,施舍金錢的就少得多了。

    在很多地方,沒有這種施舍,犯人的生活就太艱苦了,尤其是受押人,他們受到的待遇比已判刑的犯人嚴酷多了。

    所得的施舍要按宗教精神在犯人之間平均分配。

    如果不夠分,就把面包圈平均切開,有時甚至切成六份,讓每個囚犯都一定能得到自己的一小塊。

    記得,我第一次是怎樣得到金錢施舍的。

    那是在我入獄後不久。

    我在清晨勞動後獨自回來,有一名押送兵跟着。

    一對母女迎着我走過,小女孩大約十歲,很好看,像個小天使。

    我見到過她們一次。

    母親是一個士兵的遺孀。

    她的丈夫,一名年輕的士兵,在受審期間死于醫院的囚犯病房,當時我也因病躺在那裡。

    母女倆來和他訣别;她倆号啕大哭。

    小女孩看到我,臉上泛起了紅暈,對母親低聲說了什麼;母親立刻止住腳步,在小包袱裡找出一枚四分之一戈比的硬币,把它交給了小女孩。

    她撒腿就跟在我後面跑了過來&hellip&hellip&ldquo給,不幸的人哪,看在基督分上,收下這枚小硬币吧。

    &rdquo她叫道,一面趕到我跟前,把小硬币塞在我手裡。

    我收下了她的小硬币,于是小女孩十分滿意地回到了母親的身邊。

    這枚小硬币我長期珍藏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