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檻旁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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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贓枉法,罪大惡極的人都從輕發落。

    最初,我們并不怪罪于他,因為誰都不清楚他推行的英國司法制度,新長官的明顯的倒行逆施也許自有他的奧妙。

    我們總是往好裡想,認為他總有他的道理,但是他同世界上所有貪官污吏的相似之處實在太明顯了,到頭來,我們不得不承認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惡棍。

    他成了暴君,窮苦百姓(他們一度對他寄予厚望,現在發覺看錯了人,格外忿恨)打定主意要綁架他,加以審判。

    光說不幹是不夠的;計劃必須付諸行動。

    除了頭腦簡單、少不更事的人之外,也許誰都不信這個大膽的計劃能夠實現,但是成千上萬的錫克族和穆斯林履行了自己的諾言,一天居然難以置信地做到了他們誰都認為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他們綁架了司法長官,把他囚禁在偏僻郊區的一間農舍裡。

    然後,他們遍訪遭受他傷害的人,或者(在某種情況下)尋找那些遺孤遺孀,因為那些年來,這個屠夫手中的劍從沒有休息過。

    最後,也許是最艱巨的工作,是尋找并任命一位審判司法長官的法官。

    " 這時候,有幾個婦女進了屋,打斷了他的話。

     過了一會兒,他緩緩地接着說: "誰都知道每一代都有四個正直的人,秘密地支撐着天宇,并在神面前證明了自己當之無愧:這四個人中間準有一個最稱職的法官。

    但是人海茫茫,湮沒無聞,相見不一定相識,何況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身負秘密使命呢?于是有人出主意,既然我們無緣辨識賢人,那就從癡駿中間去找。

    這一意見占了上風。

    《古蘭經》學者,法學博士,有獅子之稱、信奉一個神的錫克族,信奉衆多神祗的印度教徒,宣揚宇宙的形狀像是叉開兩腿的人的馬哈毗拉和尚,拜火教徒和信奉猶太教的黑人組成了法庭,但是最終的判決交給一個瘋于去做。

    " 這時候,有幾個人從慶典活動中出來,打斷了他的話。

     "由一個瘋于來判決,"他重複了一遍。

    "以便神的睿智通過他的嘴來表達,讓人的狂妄自大感到羞愧。

    瘋子的名字已被人遺忘,或者根本沒人知道,他赤身裸體或者披着褴褛的衣服在這一帶街上轉悠,老是用大拇指數自己的手指,或者同路旁的樹木調笑。

    " 我不以為然。

    我說,由瘋子做最後判決,審訊是無效的。

     "被告接受了這個法官,"他回答說。

    "也許他明白,假如密謀者釋放了他會有危險,他隻能從一個瘋子那裡得到非死刑的判決。

    據說人們告訴他法官是誰時,他哈哈大笑。

    由于證人數目龐大,審判過程持續了許多日日夜夜。

    " 老頭不做聲了,顯得心事重重。

    我得找些話來說,便問他審判了幾天。

     "至少十九天吧,"他回答說。

    從慶典活動出來的人又打斷了他的話;穆斯林是不準喝酒的,但是出來的人的臉色和聲音仿佛都像喝醉酒似的。

    其中一個朝老頭喊了句什麼,然後走了。

     "不多不少,恰恰一十九天,"他更正說。

    "那個狠心狗肺的家夥聽了判決,刀子插進了他脖子。

    " 他眉飛色舞,但聲調殘忍。

    接着,他聲音一變,結束了那個故事。

     "他無畏無懼地死了;那些無賴惡棍有時候很硬氣。

    " "你講的事情出在什麼地方?"我問道。

    "在一間農舍?" 他第一次擡頭正視我。

    然後慢慢地、字斟句酌地說: "我說過他們把他囚禁在一間農舍,并沒有說在那裡審判。

    是在這座城裡審判的:在一座普通的房子,像這裡一樣的房子。

    房子與房子差别不大,重要的是那座房子建在地獄還是建在天堂。

    " 我打聽那些密謀者的下場。

     "我不知道,"老頭耐心地說。

    "這些事情過了多年,早給遺忘了。

    也許他們被判了罪,但判罪的是人,決不是神。

    " 他說完便站起身。

    我覺得他向我下了逐客令,從那一刻開始,我這個人對他來說已經不存在了。

    旁遮普省各族男女彙成的一股人流,有的在祈禱,有的在誦唱,朝我們擁來,幾乎把我們卷走:那些狹窄的院落比長門廳大不了多少,竟然出來這麼多人,真叫我吃驚。

    另一些人是從左鄰右舍出來的;他們準是跳過短牆過去的……我推推搡搡,罵罵咧咧,才擠開一條路。

    在最後那個院子裡,我遇上一個赤身裸體、頭戴黃色花冠的男人,人們紛紛吻他,踴躍捐輸,他手裡有一把劍,劍上沾有血污,因為這把劍處死了格蘭凱恩,格蘭凱恩的殘缺的屍體則是在後院馬廄裡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