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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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欲留兵守之,察罕不肯,師既南,而城複為宋有,進退幾失據,汝父至不勝其悔恨也。

    由委任不專,今豈可使汝複有汝父之悔乎。

    尚能以汝父宣力國家之心為心,則予汝嘉。

    今付汝大事,勖之哉!」面賜錦衣、玉帶,又辭曰:「遺爝未息,延命海渚,奉詞遠征,無所事于衣帶也。

    苟以劍甲為賜,則臣也得以仗國威靈,率不聽命者,則臣得其職矣。

    」上壯之,出尚方寶劍、名甲,聽自擇其善者。

    既拜賜,又谕之曰:「劍,汝副也,有不用命者,以此處之。

    」且行,薦李恒為己貳,從之。

    至揚州,選将校,發水陸之師二萬,分道南征。

    以弟弘正為先鋒,戒之曰:「汝以骁勇見選,非私汝也。

    軍法重,我不敢以私撓公。

    汝慎之。

    」弘正所向克捷。

    王進攻三江寨,寨據隘乘高,不可近,乃連兵環之,寨中懼,人持滿以待。

    王下令下馬治朝食,若将持久者。

    持滿者疑,不敢動,而它寨不虞也。

    忽麾軍連拔數寨,【忽麾軍連拔數寨 「忽」原作「忿」,清鈔本、聚珍本均作「忽」,明鈔本校作「忽」,與上引道園學古錄合,今據改。

    】回搗三江,盡拔之。

    至漳州,親攻其東門,命将佐攻南門、西門,敵應之,乃乘虛入其北門,破之。

    鮑浦寨南瀕海,王曰:「陸攻之必走海。

    」令弘正圍以騎,它将攻其南門,又拔之。

    海瀕之郡,若潮若惠皆團結盤互,王威聲所至,恩信濟之,無不内附。

    【廟堂碑。

    】 十六年正月庚戌,由潮陽港乘舟入海道,至甲子門,獲宋斥候将都統劉青、顧凱,乃知廣王所在。

    辛酉,至崖山。

    而它将自外省調至者,雖隸所部,然侪視不相下,有驕蹇意,幾敢違其号令,王以軍法斬其最甚者一人,衆皆懾服聽命。

    時宋人僑居海中,環列千餘艘碇之,建樓橹其上,隐然堅壁也。

    王引舟師當之,然其地兩山東西對立,其北淺,舟膠不可進。

    我師由山之東轉而南入大洋,始得與之薄,又出騎兵斷其汲路,燒其宮室,而宋益困蹙無所容矣。

    世傑有甥韓在王軍中,三使招世傑,世傑不從。

    甲戌,恒自廣州至,舟小,更授以二海戰船,守北面。

    二月癸未,我師将戰,或請以炮攻之,王曰:「火起則舟散,不如戰也。

    」明日,四分其軍,分處其東南北三面,王自将一軍相去裡許,下令曰:「宋舟西舣崖山,潮至必東遁,急攻之,勿令得去,聞吾樂作乃戰,違令者斬。

    」先麾北面一軍乘潮而戰,不克,李恒等順潮退。

    樂作,宋人以為且宴,少懈,王舟犯其前,南衆繼之。

    王命高構戰樓于舟尾,以布障之,命軍士負盾而伏,令之曰:「聞金聲起戰,先金而妄動者死。

    」敵矢傅我舟如猬,伏盾者不動。

    舟将接,鳴金撤障,弧弩火石交作,頃刻并破七舟,宋師大潰。

    宋臣以其主廣王赴水死,獲其符玺印章。

    張世傑北突吾軍而遁,令李恒追至大洋,不及。

    世傑走未至交趾,風壞舟,與将士盡溺死。

    于是嶺海悉平,宋無遺蘖矣。

    磨崖山之陽,紀功而還。

    【廟堂碑。

     又牧庵撰左丞李恒廟碑雲:宋幼主出降,其将相陳宜中、張世傑扶益王昰、衛王昺浮海趍福,立益王,元以景炎,閩、廣諸州應者十五,郡縣豪傑亦争起兵。

    公出定反地,大破吳浚軍十萬南豐,浚走如張文虎,複合兵十萬,又破之,兜港伏屍三十裡。

    浚走,合其相文天祥瑞金,又大破之。

    天祥走據汀,别将孔遵窮追,并破趙孟瀯軍,複其州而還。

    天祥複陷汀,行收兵出興國,又擊走之,追四百裡,及之空坑,降其衆二十萬,禽趙時賞以下文武将吏數百人。

    益王殂,廟以端宗。

    世傑複立衛王,元以祥興,移栅海中崖山,近去潮、廣治四百裡。

    公進複梅、循、英德與廣之清遠,走王道夫,擊淩震海上,獲船三百艘,禽将吏宋邁以下二百人。

    又破其餘軍茭塘。

    江淮省亦遣都元帥張弘範至自漳,與共圍崖山。

    勢計窮蹙,度不能國,資政陸秀夫抱衛王蹈海死,獲其金玺,其将吏死焚溺者十萬餘人。

    翟國秀、淩震皆降,世傑遁去,風壞舟,死海陵港,南海平。

    】 十月,入朝,賜宴内殿,慰勞良厚。

    然王以瘴疠疾作矣,上命尚醫護視,日以狀聞,遣近侍臨議用藥,曰:「吾有國事待其謀畫,必盡伎速愈之。

    」敕衛士坐其門,曰:「九拔都病甚矣,非必不可不見者,宣诏止之可也。

    」疾革,沐浴易衣冠,俾左右扶至中庭,面阙再拜,返居室,酌酒作樂,與親戚賓客為别,遺言毋厚葬。

    出南征時賜劍與甲,以畀嗣子珪曰:「汝父以是立功,其佩服毋忘。

    」語竟,端坐而薨。

    【廟堂碑。

    】 王素敏悟,喜讀書,過目辄識大義,歌詩尤慷慨。

    身長七尺,修髯如畫。

    機明氣銳,言辨捷出,勇略絕人。

    輕财下士,拔材于衆,己不以為惠。

    尚氣節,敦信義,與人交,久而益敬,剛直自将,不為勢位所屈,雖臨之以威,而辭氣灑落,理辯愈明。

    初,丞相伯顔至建康,大會諸将,出庫金行賞,而王後至,丞相曰:「祖宗之法,凡以軍事會集,罪加後,雖貴近材勇,無所貸,爾何敢後?」衆錯愕。

    王徐進曰:「臨戰未嘗後,受賞恥居先,何為不可?」丞相為之俛首。

    其能片言解疑誤,類如此。

    簿錄宋内府金帛,行省都事夾谷之奇與焉,既而多所遺失,或因以誣之奇,将就考驗。

    王曰:「之奇名士,行義有素,何可以此議之。

    」請以本身官爵及家帑保其必不然者,其後誣果明。

    南征時,宋文丞相天祥之軍在潮之五坡嶺,弘正掩擊獲之,縛文丞相以至,樁以戈使拜,不屈,王釋之,待以客禮。

    吏士或谏王曰:「敵人之相叵測,不可近。

    」王曰:「忠義人也,保無它。

    」求族屬被俘者,悉還之。

    及囚京師,聞王薨,至為之垂涕。

    【又玉堂嘉話雲:至元十二年十二月,臨安降,【至元十二年十二月臨安降 按宋降在至元十三年正月,此為從玉堂嘉話之誤。

    】度宗二庶子為陳宜中、文天祥、張世傑擁入許浦江口,時有黑龍見,因改号景炎。

    十六年,為帥臣張弘範破滅于崖山口,執文天祥至大都囚之,上屢欲赦出相之,【上屢欲赦出相之 「上」原作「王」,據秋澗集卷九七玉堂嘉話改。

    按玉堂嘉話成書于至元二十五年前,對忽必烈自不當稱「王」。

    】竟不從。

    十九年十二月九日,戮于燕南城柴市。

    】在海上得宋禮部侍郎鄧光薦,禮之,于家塾以為子師,嘗戒其子曰:「居官律己廉慎,則公明自生,禦衆賞罰信用,則人緻力,不懷報怨之心,怨亦自釋。

    」此三言者,皆王素躬行者也。

    凡行軍,非對敵未嘗敢妄殺。

    吏卒有病者,必為親視醫藥;不幸死,必轉送其家。

    凡賜與,即分頒士卒。

    麾下有功,賞或不時得,則慨然曰:人宣力如此,而受抑如彼,後或解體,将誰與共功乎!」甚者為之涕泣陳說,不得請不止,故人樂為之用。

    及為元帥,雖有所刑戮,亦必為之懇恻申谕。

    仁聞既着,薨之日,天下莫不傷悼痛惜焉。

    【廟堂碑。

    】